改革开放的失误之(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3:04:29

改革开放的失误之(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三十年前,邓小平在中国现代史上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三十年后,这场改革已经到了一个关键路口:其关系所涉已非一个党派的合法与否,而是整个民族的兴衰存亡。因此,对这场现代史上特别环境里、采用特别手段的改革开放进行评论与总结,已非仅仅某个党派继续恬不知耻地自导自演所能胜任,而是需要众多的人从不同的角度来进行。       对这场改革,与左派、右派甚至不左不右的郎咸平等人不同,我的根本看法是改革本身是成功了,但怎么进行的改革却是完全失败。原因很简单,脱离毛皇帝的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体制是成功了,但是继续沿着这个改革开放的思路已经无处可走了。
      必须对怎么改革本身再进行改革,而且这个改革的改革也不一定能进行下去,而只能对以前的改革成果进行革命,即根本性的颠覆。因为改革所造成的最为壮观的景象--既得利益集团太强大也太垄断,已经无法用温和的手段来斩断甚至阻止他们的发财之路了。
      全局性的判断或许有争议,也难以争论清楚,但对改革本身所进行的方式却可以还其本来面目。
      改革最大的偏差出现在其中心议题里,即:首先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次,是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前者是经济建设本身,后者涉及到整个社会环境的有机体。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刘邦可以说,曹操可以说,李世民可以说,但共产党却不能说。因为经济形式前后完全相反。
      中世纪的经济是直接性经济,即自己直接满足自己的需求为主,中间的交换这一环节所占比重很小。王朝开始的时候,国家直接分田地给百姓,直接收取粮食和纺织品为税收,直接抽调劳力。百姓也多是自己生产自己满足的比例占绝对比重,一些私人手工业者也多是农余时间进行的。一切都是直接的。所以,以国家的力量直接介入经济是顺理成章的事。
      而且,尽管国家把土地授予百姓,但对私有财产的尊重与受传统和礼仪的束缚,它本身也不是为所欲为,也受一定的束缚。所以,社会力量仍然存在一定的平衡。国家能直接介入经济生活,而且后果也不是一定就很严重。
      国家对经济的直接干涉,除直接授田给百姓、直接收取实物租税外等消极方式外,还可以提供耕牛、兴修水利等方式来积极刺激经济的发展。而且国家自己有自己的官营手工业,有自己的织纺、自己的冶炼厂、自己的制骨厂等等。所有者一切,都是国家建设经济的直接抓手。
      如果经济生活的方式以直接满足为主走向交换满足为主以后,国家对经济发展所起作用的方式就必须转变过来。
      交换经济有两个核心要素:有东西可交换,有东西能交换,一个是物品、一个是制度。虽然交换可以是瞬间完成的事情,但背后却牵扯到千丝万缕的关系。
      有东西可交换,在直接经济中不成问题。什么是私人的、什么是国家的,什么是可以卖的、什么是不可以卖的,一切都分的一清二楚。什么东西是我的,什么东西不是我的,我知道,其他人也知道,也且都很尊重这种专属的支配权。但这问题在现代的中国却是一个大问题。有什么东西可交换?好像有很多。但却没有任何可以很清晰、很受尊重的专属支配权,包括自己的劳动力。
            你可以工作,而且有时生活必须逼住你工作,宪法也规定劳动是你的权利但也是你的义务。可你就是没有自己劳动的定价权,没有联合起来罢工的权利。这也是宪法规定的。
            既然没有自己的受到普遍尊重的专属支配权,那么很多东西也就无法进行正常交换了。所有的交换,目前是应该叫默许的交换,法律没有保障,而且随时都可能被叫停。国家的意志也到处存在,比如价格设定,交换限制等等。女人有自己的身体可以支配,但在法律上,你可以没钱治病而死,你可以没有钱买东西吃饿死,你可以没钱不让孩子上学,但你绝对不可以出卖自己肉体而生。
      现代经济,也就说当交换经济已经存在,而且国家也无法抹杀其存在的时候,当经济主要已经是形式化(也可以说是规则化)而非直接化的时候,国家的首要任务保护交换,建设和保护交换的规则,而不是继续进行中世纪的直接经济,不是在瞬间发生无数次交换的时候自己仍然直接置身其中。
          虽然作为一个政治团体,需要有保护自己存在的战略性的专属支配权,但国家的专属支配权也不是要跨越交换。国有垄断企业也是企业,也必须进行交换,必须遵守交换的规则。
          所以,发展现代经济,也就是说发展以交换为中心的经济,国家的首要任务是建设一个交换的规则,而且自己带头去遵守这个规则。经济的活动主体主要不是国家,而是一个个直接进行交换活动的人或法人主体,是他们在瞬间完成千万次的交换活动。国家在现代经济中的着力点是为参与交换活动的人或法人主体提供保障与支持。虽然它也可以直接参与这种活动,但毕竟所占比例微不足道。
        如果国家放弃了或是故意抹杀了对经济的交换规则的建设,直接充当经济活动的主体,以国家的力量来直接进行所谓的经济建设,这完全是中世纪的国家行为,而非现代国家的行为。其后果就是社会没有稳定的规则与秩序,因为没有任何团体力量能够在经济上与国家进行竞争,市场不会存在规则。   
      改革开放失误的第一点,简单归结为:在交换经济中,国家应该建设的是交换的规则,提高交换的质量,而不是自己直接充当经济行为的主体。经济行为应该是由千千万万的自然人和法人来完成的。这虽然是毫厘之差,但结果是谬以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