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富人群体收入只是穷人群体收入的三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6:09:59
法国国家经济研究与统计署(INSEE)于2010年4月2日公布了一份题为《家庭收入与财产》(Revenus et patrimoine des ménages)的研究报告,为目前正引起右派执政党内部争议的一个热门话题–即是否应该暂停实行或干脆取消“税务盾牌(bouclier fiscal)”?–提供了一些有助于人们加深对这一问题了解的具体数据。尽管公布的研究数据只涉及2004年至2007年这一时期,但却也准确地勾勒出了一幅有关法国社会眼前收入不平等的图景。
据这份研究揭示,2007年,法国本土居民的年平均生活水准收入(niveau de vie annuel moyen)为21080欧元;但不同大区之间存有较大差距,例如,法国最富裕的巴黎大区为25060欧元,而最贫穷的北部加莱海峡大区(Nord-Pas-de-Calais)则只有18930欧元。2007年,10%最低收入阶层的年生活水准收入为10010欧元,而10%最高收入阶层的年平均生活水准收入则为33900欧元。
此外,法国本土共有800多万人,也即法国总人口的13.4%属于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穷人;法国的贫困线的定义是生活水平中间线(médiane du niveau de vie)的60%,也即每个月908欧元。单亲家庭和移民的贫困现象最为严重。30%的单亲家庭成员均处于贫困境地,有36%的移民家庭属贫困家庭,贫困率比非移民家庭高出25个百分点。
所谓“生活水准收入(niveau de vie)”也即一个家庭在纳完直接税后可支配的收入总和与组成家庭的消费单位数之比。
根据调查数据,初一看来,富人与穷人之间的不平等状况没有发生变化:10%最富裕人群的收入是10%最穷人群的三倍稍多一点。但更深入的分析表明,90%人口在2004年至2007年这一时期的收入处于停滞状态,但是,在同一时期,拥有10万欧元以上收入的人数增加了28%,而收入超过50万欧元的人数则猛增了70%!当然,从法国国家经济研究与统计署的数据来看,“富人”并非一个均质的类别(并非“铁板一块”!):占法国人口1%最富有阶层的收人在68.8万至1300万欧元之间。2007年,1%最富有人口的消费单位人均申报收入超过84500欧元;这类收入人口相当于一个夫妻人均月净收入5400欧元的家庭;但如果该家庭有两个孩子的话,那么,夫妻两人的月净收入需要超过15000欧元,才能进入这1%最富阶层。
这一1%最富阶层–约5800人–的中间收入–即把这些人分成两半的居中线(médiane)为112000欧元,是2007年法国人中间生活水平年收入18170欧元(每月1510欧元)的六倍多。
10%最富阶层的收入占全国申报的工作收入的四分之一,财产收益的近三分之二和以有价证券收益为主的特殊收益的近五分之四。法国只有2%人口有这类包括股票证券增值在内的“特殊收益”,但富裕阶层的64%人均有特殊收益。也就是说,愈是富有的人,其收入来源也愈多样化。法国富裕阶层中有两个主要群体:一是以工作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企业高层领导﹑董事长总裁(PDG)或自由职业人士,另一群体是靠资本金(capital)获得收入的人。
法国富人的特征是:年龄通常在45至64岁之间,而且很多为巴黎人;大多数人拥有至少一处面积较大的房产,财产来源既靠自己的职业收入,也有部分来自遗产继承。这些人通常需要交纳“财富团结税(ISF)”,但同时也能受益于“税务盾牌(Bouclier fisc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