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良臣:胡适与“胡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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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良臣:胡适与“胡诗”
作者:闵良臣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10-4-1
本站发布时间:2010-4-1 16: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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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诗,也就是胡适的诗。读胡适时,见他把自己的文字戏称为“胡说”,借此之意,我把胡适的诗歌看成是“胡诗”,并无亵渎之意。
多年前就在一本杂志上读到一位画家评胡适白话诗的文章,从所评文字来看,作者是喜欢胡诗的,认为自己“从中得益不少”。胡适《尝试集》中,特别是收录从美国回来后所作的那些白话诗,总的特点就是“朴实、无华、清新、流利、明白、畅达”,不做作,不卖弄,文字也往往是白得不能再白了。
因提倡白话文,胡适不仅自己作文用白话,还做起了白话诗。至于“为什么要用白话来做诗”,胡适在初版《〈尝试集〉自序》中已讲得很清楚。胡适十几岁“初做诗,人都说我像白居易一派”,而胡适恰恰从少年时代就录了这方面的一些“诗话”自勉,如“作诗必使老妪听解,固不可,然必使士大夫读而不能解,亦何故耶”;如“诗须有为而作”;如“纵横正有凌云志,俯仰随人亦可怜”。此外,就是受西方文学书籍影响,胆子大了起来,然后就是一反陆放翁的“尝试成功自古无”为“自古成功在尝试”,即使不能成功,这种失败亦有意义:“告人‘此路不通行’,可使脚力莫枉费。”
胡适对白话能不能取代文言有很客观的认识,认为如果没有好的白话文学作品,无论怎样提倡,恐怕都很难奏效。从这一点来讲,胡适非常感谢周氏二兄弟,不论是鲁迅的小说还是知堂的散文,都对白话文取得胜利起到了重要作用。而胡适自己更是身体力行,卖力地用白话作文作诗,对白话革命最终获得划时代胜利奠定了决定性基础。这一点,把他当年在留学日记中赞扬梁启超的那些话放在他自己身上亦不为过,只不同的是,一个重点在思想革命,另一个在白话革命。当年梁氏结束日本的流亡生涯回国时,胡适在日记中记道:“阅《时报》,知梁任公归国,京津人士都欢迎之,读之深叹公道之尚在人心也。梁任公为吾国革命第一大功臣,其功在革新吾国之思想界。十五年来,吾国人士所以稍知民族思想主义及世界大势者,皆梁氏之赐,此百喙所不能诬也。去年武汉革命,所以能一举而全国呼应者,民族思想政治思想人人已深,故势如破竹耳。使无梁氏之笔,虽有百十孙中山、黄克强,岂能成功如此之速耶!”(见44卷本《胡适全集》第27卷第222页,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胡适一生到底作了多少诗(词),由于有些没留底稿,有些或是由他自己删或是由他请不同的人帮着一遍一遍地删,恐怕没有人能说得清。胡适在《〈尝试集〉四版自序》中就专门谈到这方面:“删诗的事,起于民国九年的年底。当时我自己删了一遍。把删剩的本子,送给任叔永,陈莎菲,请他们再删一遍。后来又送给‘鲁迅’先生删一遍。”“例如《江上》,‘鲁迅’与平伯都主张删,我因为当时的印象太深了,舍不得删去”。又比如,“例如《看花》一首,康白情写信来,说此诗很好,平伯也说他可存;但我对于此诗,始终不满意,故再版时,删去了两句,三版时竟全删了。”
不算译诗在内,我们今天能看到的“胡诗”有三百多首。这是一个不小的数字。这三百多首诗(词)里,有一部分是白话诗,而胡适在《〈尝试集〉再版自序》中“自己只承认《老鸦》,《老洛伯》,《你莫忘记》,《关不住了》,《希望》,《应该》,《一颗心儿》,《威权》,《乐观》,《上山》,《周岁》,《一颗遭劫的星》,《许怡荪》,《一笑》,——这十四篇是‘白话新诗’”。
尽管如此,尽管胡适有些诗的文字白得实在不能再白,但毕竟有不少还是“很有意思”、很可读,至少我本人就很喜欢。
比如《希望》:
我从山中来,/带得兰花草;/种在小园中,/希望开花好。
一日望三回,/望到花时过;/急坏种花人,/苞也无一个!
眼见秋天到,/移花供在家;/明年春风回,/祝汝满盆花!
这首诗后来被改编成台湾校园流行歌曲《兰花草》,并流行至大陆校园,广为传唱。
比如《中秋》:
小星躲尽大星少,/果然今夜清光多!/夜半月从江上过,/一江江水变银河。
此诗作于1916年9月12日,当天是中国农历中秋节。小诗有前言云:“昨夜为旧历中秋,作诗四句,写景而已。”此诗初名叫《中秋夜月》,收入初版《尝试集》时改题为《中秋》。
比如《鸽子》:
云淡天高,/好一片晚秋天气!/有一只鸽子,/在空中游戏。/看他们三三两两,/回环来往,/夷犹如意 ——/忽地里,翻身映日,/白羽衬青天,/鲜明无比!
比如《湖上》:
水上一个萤火,/水里一个萤火,/平排着,/轻轻地,/打我们的船边飞过。/他们俩儿越飞越近,/渐渐地并作了一个。
诗前有这么一句话:“九·八·二四,夜游后湖——即玄武湖,——主人王伯秋要我作诗,我竟做不出诗来,只好写一时所见,作了这首小诗。”此诗作于1920年8月24日。
比如《也是微云》:
也是微云,/也是微云过后月光明。/只不见去年得游伴,/也没有当日的心情。
不愿勾起相思,/不敢出门看月。/偏偏月进窗来,/害我相思一夜。
胡适自己在《艺术》一诗中承认“我是一个多情的人”,从这首诗中亦可见一斑。
比如《窗上有所见口占》:
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这首诗作于1916年8月23日,存于胡适同日留学日记,诗后有“自跋”云:“这首诗可算得一种有成效的实地试验。”亦题《朋友》《蝴蝶》。
比如《十一月二十四夜》:
老槐树的影子,/在月光的地上微晃;/枣树上还有几个干叶,/时时做出一种没气力的声响。/西山的秋色几回招我,/不幸我被我的病拖住了。/现在他们说我快要好了,/那幽艳的秋天早已过去了。
胡适指名说这首诗是《尝试集》中他“最喜欢”可也是“选新诗的人不肯选的”一首(引自7卷本《胡适文集·1》第305页,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与上面这些抒情诗相比,胡适还有些白话诗的社会意义要大得多,我们不妨也来读一读。
1921年,已经30岁并被称作“胡博士”的胡适,在这年10月4日同一天写下两首诗,除了上面提到的《希望》,另一首为《双十节的鬼歌》,发表在当年10月10日北平《晨报》:
十年了,/他们又来纪念了!/他们借我们,/出一张红报,/做几篇文章,/放一天例假,/发表一批勋章:/这就是我们的纪念了!
要脸吗?/这难道是革命的纪念吗?/我们那时候,/威权也不怕,/生命也不顾,/监狱作家乡,/炸弹底下来去:/我们能受这种无耻的纪念吗?
别讨厌了,/可以换个法子纪念了!/大家合起来,/赶掉这群狼,/推翻这鸟政府,/起一个新革命,/造一个好政府。/那才是双十节的纪念了!
其实,在此之前的1917年4月17日的日记中,胡适还写有一首《沁园春·新俄万岁》,我们今天不论是从这首词还是从词的序文中都可看到胡适当时对革命乃至暴力革命是怎样地欣喜和赞颂。先看这首词:
客子何思,冻雪层冰,北国名都。看乌衣蓝帽,轩昂少年,指挥杀贼,万众欢呼。去独夫“沙”,张自由帜,此意如今果不虚。论代价,有百年文字,多少头颅。
冰天十万囚徒,一万里飞来大赦书。本为自由来,今同他去;与民贼战,毕竟谁输!拍手高歌,“新俄万岁!”狂态君休笑老胡。从今后,看这般快事,后起谁欤?
做完词,胡适仍不尽兴,随手又写下几行文字:
吾前作《沁园春》词记俄国大革命,仅成半阙。今读报记俄国临时政府大赦旧以革命暗杀受罪之囚犯。其自西伯利亚赦归者盖十万人云。夫囚拘十万志士于西伯利亚,此俄之所以不振,而罗曼那夫皇朝之所以必倒也。而爱自由谋革命者乃至十万人之多,囚拘流徙,摧辱惨杀而无悔,此革命之所以终成,而“新俄”之未来所以正未可量也。吾读之有感,因续成前词而序之如右。
可见,在当时的胡适看来,不仅革命,也不仅是暴力革命,只要是“为自由来”,“张自由帜”,“与民贼战”,哪怕是“暗杀”也未尝不可。
再看他1921年5月1日的《四烈士塜上的没字碑歌》:
他们是谁?/三个失败的英雄,/一个成功的好汉!/他们的武器:/炸弹!炸弹!/他们的精神:/干!干!干!/他们干了些什么?/一弹使奸雄破胆!/一弹把帝制推翻!/他们的武器:/炸弹!炸弹!/他们的精神:/干!干!干!/他们不能咬文嚼字,/他们不肯痛哭流涕,/他们更不屑长吁短叹!/他们的武器:/炸弹!炸弹!/他们的精神:/干!干!干!/他们用不着纪念碑,/他们用不着墓志铭:——/死文字赞不了不死汉!/他们的纪念碑:/炸弹!炸弹!/他们的墓志铭:/干!干!干!
时隔一个半月,也就是1921年6月17日,胡适又作了《死者》:
他身上受了七处刀伤,/他微微的一笑,/什么都完了!/他那曾经沸过的少年血,/再也不会起波澜了!/我们脱下帽子,/恭敬这第一个死的。——/但我们不要忘记:/请愿而死,究竟是可耻的!/我们后死的人,/尽可以革命而死!/尽可以力战而死!/但我们希望将来,/永没有第二个人请愿而死!/我们低下头来,/哀念这第一个死的。——/但我们不要忘记:/请愿而死,究竟是可耻的!
由此诗可见,胡适早年并不赞成向政府请愿。
1920年10月,罗素开始到中国讲学。别看我们现在终于认识到了这个英国佬的伟大,对其赞誉有加,可在当年,包括胡适、陈独秀在内,对罗素却多有不满。这里陈独秀不说,只说1921年7月16日,胡适就在留学日记中做了一首白话诗,题为《一个哲学家》,讽刺仍停留在中国讲学的罗素:
他自己不要国家,/但他劝我们须要爱国;/他自己不信政府,/但他要我们行国家社会主义。/他看中了一条到自由之路,/但他另给我们找一条路:/这条路他自己并不赞成,/但他说我们还不配到他的路上去。/他说救中国只须一万个好人,/但一二“打”也可以将就了,——/我们要警告他:/这种迷梦,我们早已做够了!
胡适还做过一首自己比较满意的诗,题为《一颗遭劫的星》:
热极了!/更没有一点风!/那又轻又细的马缨花须,/动也不动一动!/好容易一颗大星出来,/我们知道夜凉将到了:——/仍旧是热,仍旧没有风,/只是我们心里不烦躁了。/忽然一大块黑云,/把那颗清凉光明的星围住;/那块云越积越大,/那颗星再也冲不出去!/乌云越积越大,/遮尽了一天的明霞;/一阵风来,/拳头大的雨点淋漓打下!/大雨过后,/满天的星都放光了。/那颗大星欢迎着他们,/大家齐说,“世界更清凉了!”
这首诗作于“一九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诗前有一小序:“北京《国民公报》响应新思潮最早,遭忌也最深。今年十一月被封,主笔孙几伊君被捕。十二月四日判决,孙君定监禁十四个月的罪。我为这事做这诗。”约一年后,胡适在《〈尝试集〉四版自序》中还专门提到它,并录出前面四个分句,说“这才是我久想做的‘白话诗’”。
在几个月前,即当年的6月11日,胡适又写下了“自己只承认”的那“十四篇”“白话新诗”中的《威权》,发表在6月29日《每周评论》第二十八号上:
威权坐在山顶上,/指挥一班铁索锁着的奴隶替他开矿。/他说:“你们谁敢不尽力做工?/我要把你们怎么样就怎么样!”/奴隶们做了一万年的苦工,/头颈上的铁索渐渐地磨断了。/他们说:“等到铁索断时,我们要造反了!”/奴隶们同心合力,/一锄一锄的掘到山脚底。/山脚底挖空了,/“威权”倒撞下来,活活的跌死!
此外,1918年胡适作了一首《“你莫忘记”》,这是胡适很有名的一首诗。诗前有一小序:“此诗作于六月二十八日,当时觉得这诗不值得存稿,所以没有修改他。前日读《太平洋》中劫余生的通信,竟与此稿如此一口,故又把已丢了的修改了一遍,送给尹默、独秀,玄同、半农诸位,请你们指正指正。”诗是这样说的:
我的儿子,/我二十年教你爱国,——/这国如何爱得!……/你莫忘记,/这是我们国家的大兵,/强奸了三姨,逼死了阿馨,/逼死了你妻子,枪毙了高升……/你莫忘记,/是谁砍掉了你的手指,/是谁打死你的老子,/是谁烧了这一村,/嗳哟!……火就要烧到这里,——/ 你跑罢!莫要同我一起死!/回来!/你莫忘记:/你老子临死时只指望快快亡国;/亡给“哥萨克”,亡给“普鲁士”——/都可以,——/总该不至——如此……
可以说,这与当年陈独秀所作的有关谈爱不爱国的文章如同一调,或说也算是两位相互称作“我的朋友”之间的“唱和”或叫做“遥相呼应”吧。

新诗的形式是在什么时候“完成”的?胡适在1931年1月24日的日记中似乎回答了这个问题:“新诗到此时可算是成立了。我读了这几位新作者(闵注:指陈梦家、徐志摩以及当时“《诗刊》第一号”)的诗,心里十分高兴,祝福他们的成功无限!他们此时的成绩超过我十四年前的最大期望了。我辟此荒地,自己不能努力种植,自己很惭愧。这几年来,一班新诗人努力种植,遂成灿烂的园地,我这个当年垦荒者来这里徘徊玩赏,看他们的收获就如同我自己收获丰盈一样,心里直高兴出来。”(见44卷本《胡适全集》第32卷第40页)
很有意思的是,除了在《尝试集》初版、再版及四版的自序中对自己的白话诗说过几句自己的意见外,1936年2月,仍在北大做教授的胡适,还专门写了一篇谈自己白话诗的文章,题目就叫《谈谈“胡适之体”的诗》,发表在当年《自由评论》第十二期。查胡适生平,这是胡适这个月写的最值得一提的文字。从这篇文章中我们可以比较完整地读到胡适对自己白话诗的自我评价。
写这篇文章的起因,是当时一位叫陈子展的“南方谈文艺的朋友”发起一个叫“胡适之体新诗”的讨论,希望胡适能“仍旧拿出先驱者的精神,在新诗上创造一种‘胡适之体’”,而不要说“提倡有心,创造无力”的话。尽管发起者认为“胡适之体可以说是新诗的一条新路”,而且也“有赞成的,有反对的”,可当时还是“反对的居多”,甚至有人认为“胡适之上了钱玄同的当,全国少年又上了胡适之的当!”尤其“这四个月以来,看戏的人喝的采很有使我自己难为情的:我自己觉得唱工做工都不佳的地方,他们偏要喝采;我自己觉得真正‘卖力气’的地方,却只有三四个真正会听戏的人叫一两声好!”(《〈尝试集〉再版自序》)大约也正因了一个“反对的居多”,一个使作者“难为情”,才让胡适先生忍不住写了这样一篇文章,旗帜鲜明地表明自己的观点。
胡适并不认为自己的白话诗就是好诗,甚至在《〈尝试集〉四版自序》中这样说道:“有几位少年诗人的创作,大胆的解放,充满着新鲜的意味,使我一头高兴,一头又很惭愧。我现在回头看我这五年的诗,很像一个缠过脚后来放大了的妇人回头看他(闵按:此时用于女性的“她”字刘半农尚未发明出来)一年一年的放脚鞋样,虽然一年放大一年,年年的鞋样上总还带着缠脚时代的血腥气。我现在看这些少年诗人的新诗,也很像那缠过脚的妇人,眼里看着一班天足的女孩子们跳上跳下,心里好不妒羡!”当然,胡适在《谈谈“胡适之体”的诗》一文中也表明:“从不希望有人学我的诗,正如我不希望自己学别人的诗一样。”“我只做我自己的诗,不会迎合别人的脾胃。”又说:“我自己走我的路,不管别人叫它新旧,更不敢冒充‘创造’。”至于“‘胡适之体’只是我自己尝试了二十年的一点点小玩意儿”。
在这篇文章中,胡适重复了他多年前做诗的主张。十二年前,胡适在为侄儿胡思永遗诗作序时就借评价侄儿的诗歌谈了“胡适之体”的“标志”:“他的诗,第一是明白清楚,第二是注重意境,第三是能剪裁,第四是有组织,有格式。如果新诗中真有胡适之派,这是胡适之的嫡派。”十二年之后,胡适“还觉得这几句话大致是不错的。至少我自己已做了二十年的诗,时时总想用这几条规律来戒约我自己。”
在胡适看来,他做诗的第一条戒律就是要人看得懂,还说,“看不懂而必须注解的诗,都不是好诗,只是笨谜而已。我们今日用活的语言作诗,若还叫人看不懂,岂不应该责备我们自己的技术太笨吗?”当然,胡适也说了,他并不是说,“明白清楚的就是好诗,我只要说,凡是好诗没有不是明白清楚的。”想来也是。你读苏轼读李白,甚至读年代更久远些的三国时代的“三曹”,那些被人们称之为“好诗”的,大都确实如胡适所言。而胡适自己在《〈尝试集〉自序》中说他之所以主张“用朴实无华的白描工夫,如白居易的《道州民》,如黄庭坚的《题莲华寺》,如杜甫的《自京赴奉先咏怀》。这类的诗,诗味在骨子里,在质不在文!”不过,胡适的诗之所以写成这样,他“自己也承认我受的训练只许我说这样平淡的话”。
至于诗人的“诗体”,胡适的说法是:“平常所谓某人的诗体,依我看来,总是那个诗人自己长期戒约自己,训练自己的结果。所谓‘胡适之体’,也只是我自己戒约自己的结果”。
世上有多少人喜欢胡适的诗,没有统计,也很难统计,想来凡是比较喜欢清楚明白的读者,一定是赞成的,而过于看重含蓄、深邃的读者大约是不喜欢的。这很正常。比如梁实秋先生,大家都知道,他对胡适很尊重,可他对胡适的文学主张,尤其是对胡适的白话诗并不以为然,甚至认为:“胡先生作诗,过于眼高手低。”又说:“胡先生提倡白话诗,是针对当时文学状况而发,有时不免矫枉过正,有时不免忽略细节。”(转引自黄仲鸣《梁实秋论胡适》,见2009年8月23日香港《文汇报》)
自己不仅喜欢胡适,也是喜欢“胡诗”的。特别是有一天,当我在网络浏览时,“逛”到一网友“客栈”,并在其日志上读到一篇博文,题为《读胡适白话诗有感》,就觉得末尾几句说得特别符合自己胃口:“读了一些现代野兽派、抽象派玄奥艰涩、不知所云的诗句后,看这些直白的诗句不禁为之一动,冲决了不知怎样表达自己的感受,或不知怎样精妙地表达自己感受的烦恼,回归平白直叙的表达方式,当愁肠百结、如鱼鲠在喉时,如绝路逢生。”倘胡适在世,真的要引这位小博友为知己了。
2009-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