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伟时:中国媒体等有责任“开官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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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气虹(新加坡联合早报广州特派员) 2007年1月8日
广州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袁伟时认为,中国媒体、大学、研究机构有责任、有义务推动思想的更新和传播,坚持启蒙国民思想,不单要“开民智”,更要“开官智”。
袁伟时近日接受本报专访时指出,过去毛泽东讲“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其实更重要和最困难的是教育官员。中央电视台去年热播的纪录片《大国崛起》,就体现传媒与学者合作,致力于观念更新,所以值得称许。
毫无疑问,中国媒体仍然受到很大的限制,但有一大批责任感很强的编辑、记者正努力争取自己的发言权。
“特别值得称道的是评论部分,现在已到了对各级政府决策进行了比较自由的讨论,并提出建议。不是一家媒体,而是大家都在做的事。”
“其中以《南方都市报》评论版做得特别出色,世界各地华人评论家都在为它写稿。基调是法治和公民权利不容侵犯;反应很快,时效性很强。”袁教授说:“这在四五年前是不可能的事。”
以邱兴华案为例,陕西省高等法院拒绝了律师建议为邱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赶在今年元旦死刑权收归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之前,在12月28日对邱兴华执行枪决,引起了媒体的批评。
无业男子邱兴华去年7月16日因怀疑陕西汉阴县平梁镇铁瓦殿道观住持熊万成调戏妻子,将熊和另外五名道观人员和四名香客杀害。逃亡期间,他又在湖北省随州市因抢钱而杀死一人、重伤两人,直到8月19日才被公安抓获。  “邱兴华杀了那么多人,按常理说是死有余辜,没什么人同情他。但现在法学家要求进行精神病鉴定,是从维护程序正义的出发点提出来,这在过去是没有的。当陕西省高院不采纳这项建议,媒体就给予抨击。不是简单的谩骂,非常讲道理,而是把教训留给中国公民:什么是法治?什么是程序正义?”
再比如前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为了修订《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巩献田以公开信的方式,质疑草案违反中国宪法关于“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具有明显鼓吹私有化倾向,背离社会主义方向。
巩献田的观点,在全国法学界和互联网上引起强烈争议。后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七次审议,对草案内容作出修改,强调对国有资产、集体财产和私人财产都要严加保护,将在今年3月提交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
袁伟时认为,这次对《物权法》草案的讨论,因有公民和法学界参与立法,破除了不恰当的意识形态束缚,澄清了是非,比较圆满。
“这对整个国家的发展很重要,如果还像过去由几个人关起门来讨论,而且很多人还不是法学家,或者光听那些头脑僵化、知识陈旧的南斯拉夫法学博士巩献田那一类所谓专家的意见,将会产生很大的问题。”
至于新闻炒作的问题,袁伟时认为这在市场化的背景下无法避免,需要时间让读者习惯,学会自己判断,这对公民理性化有好处。
他认为,今天中国官员的知识水平也不是完全受意识形态所束缚,而新闻从业人员也和以前大不相同,能从不同渠道来了解世界媒体的发展。他们当中有“海归派”,也有学法律的训练背景,也不愿停留在“党的耳目喉舌”角色。
去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在北京慰问采访全国人大、政协“两会”的广东记者团时表示,“广东不但是第一经济大省,还应该成为第一传媒大省”。
张德江的这番讲话,没有引起外界的太大注意。袁伟时则认为,这显示张对媒体态度有所转变。2002年11月张德江到广东上任初期,曾经斥责过《南方都市报》,他在2003年指示隐瞒广东的沙斯疫情,并且针对《南方都市报》率先报道孙志刚事件而整肃该报高层,今年却说《南都》的评论写得好。
袁伟时说:“主要是形势比人强。一个健康的市场经济,要求信息的自由流动。潮流浩浩荡荡,任何人也挡不住。官员慢慢通过实践会认识到,信息自由流动不是洪水猛兽,其实有利于社会的健康发展。恐惧心理减少了,观念也会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