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3 09:16:12
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1、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2、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3、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 4、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流动党员活动证》的适用范围
《流动党员活动证》是流动动党员临时组织关系的证明,是流动党员身份和参加党的活动的凭证,《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于短期外出,或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及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责任
1、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按规定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填写登记表。2、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3、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活动,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4、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5、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责任
1、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做好外来流动党员身份确认工作。2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 ,将外来流动党员编入一个基层组织,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3、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4、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5、外来流动党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大麻森乡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站
站  长:胡胜利
副站长:靳  皓
成  员:刘亚杰、张志兴、戴建勇、王会胜、翟学祥
中央、省、市、区、乡流动党员管理联系电话
中    央:010-58586789
河 北 省:0311-87808789
衡 水 市:0318-2026797
桃 城 区:0318-2813005
大麻森乡:0318-2047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