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斌:做不完的红楼梦(中国青年报 200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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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惊奇
做不完的红楼梦
2006-11-01
本报记者 李斌
10月30日下午6点左右,胡楠正坐在十几平方米的出租屋里,“啪嗒啪嗒”地敲字,20多万字的《梦续红楼》还差“一点小尾巴”没有完成,作家出版社等着她交稿。这时候,远在长沙的一位老知青在忙着炒菜,他在炒菜之余重写的《红楼梦》搁在书桌上,已经有好几天没去翻动了。
这两个人,一个27岁,四川自贡人,在杭州打工;一个59岁,下岗9年,以做家务为主。
眼下,重拍《红楼梦》、寻找“梦中人”的选秀活动正如火如荼,逾10万人报名。“你赶上了时候。”红学家邓遂夫对胡楠说。他甚至预言,《梦续红楼》的出版,“恐怕风头会压过重拍红楼梦”。
胡楠自15岁起开始续写《红楼梦》,至今已历三稿。邓遂夫这样描述胡楠:“显得很小巧,20岁的样子,感觉就像《红楼梦》中的女子。”他赞她为“真正的红楼梦中人”,是又一个能红起来的“美女作家”。
但胡楠自称只是一个普通红迷,续写《红楼梦》,“没有任何目的性,只是表达纯粹的喜爱。”对于媒体采访和出版社垂青,她感到很意外。
与《红楼梦》结缘时,胡楠正在读初二,“牵线搭桥”的是语文课本和政治教材。当时被收录进语文书中的《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和阐述资本主义萌芽阶段时的引文《乌进孝交租》,让胡楠觉得故事特别美,还从中或多或少找到了自己的影子。
至今,胡楠可能读过四五十遍《红楼梦》。因为对高鹗续写的后四十回不满意,1995年,正在读卫校的她决定“写一个给自己看的故事”。那一次,她写了十四回,取名《梦断红楼》。
同年冬天,她开始第二次续写《红楼梦》,断断续续地写到了18岁,完成了十五回,便再也写不下去了。
胡楠在《红楼梦》里看到了梦。这个梦,家住湖南长沙的梅登强也看到了。四年前,没有读过高中,在电大进修了三年中文的他,着手重写《红楼梦》时,取名《红楼梦圆》,为的是“圆红楼未圆之梦,了宝玉未了之情”。
老梅说:“想写得好玩一点,情节错综复杂,有很强的娱乐性。”他没有像胡楠那样反复揣摩《红楼梦》,甚至,“一遍都没看完”。“小说那么长,有的文字很口罗嗦,就懒得看了。”他对曹雪芹有点不满。
给了他很多启发的是《鹿鼎记》中韦小宝和几个女人的故事,琼瑶剧中的三角、四角恋爱,还有让人看了又看的韩剧,“缠缠绵绵,很有味道”。
在娱乐的基础上“瞎编”,是老梅的创作手法。他让贾宝玉摇身一变成了农户,还多了个孪生兄弟——宝石。林黛玉成了高官小姐,依然体弱多病。王熙凤和平儿更名大凤、小凤,成了黛玉的表姐、表妹。玉皇大帝、七仙女、嫦娥等神仙也来凑热闹。
老梅对自己的作品很得意,认为《红楼梦圆》不同于原著:人物心理描写少,动作、语言、场景多,适合拍成电视剧。他对于重拍《红楼梦》不屑一顾:“故事情节、人物都固定了,再拍也无新意。而我编的,没有人见过,有悬念,能引人入胜。”
能不能出名,他觉得“不太要紧”,要紧的是,“能够赚钱,”他提高声调说,“下岗工人,哪个不想赚钱?”
比老梅稍晚,2004年4月的一天,胡楠那“远去的梦又色彩斑斓起来”。已来到杭州打工的她在网吧上网时,无意中进入一个红楼论坛。她一直以为并没有多少人喜欢《红楼梦》,在这里却发现很多人和她有共同爱好,这让她“感到亲切和激动”。
她贴出续写的旧作,并在前言中说:“我并没有想要辱没红楼文字。”网上反响不错,但也有人批评她“狗尾续貂”。
胡楠受到网友鼓励,再次开始“梦续红楼”。读了她的续作,自贡老乡、红学家邓遂夫颇为欣赏,连称“奇女子”。也正是邓遂夫把她的续作推荐给了作家出版社。
对于种种非议,出版社一点也不担心,甚至还挺喜欢。“越热闹越好,”作家出版社编辑部主任王宝生说,“对书的推动是好事。”
四年来,老梅做家务,遛弯儿,绘画,用各种废纸片制作剪贴画,但只要有了写作的灵感,或者看到合适的内容,他都会记下来。如今,他希望能有人看中他的作品,“《红楼梦》能够雅俗共赏,我的肯定也可以。”
但采访他的一位当地记者,只是想“从社区居民的趣味生活着手”做报道,她肯定老梅此举“蛮有意义,比一些光看电视、打麻将的老人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