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创新一等奖:整合监督资源 打造“双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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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创新一等奖:整合监督资源 打造“双优”工程 发布日期:【09年02月03日】  选择字号【大  中  小】  ★★★  收藏本文
连云港市纪委监察局 (2008年11月)   近年来,随着我市被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层面,成为振兴苏北的龙头,全省开放与发展的新增长极,全国连接南北、沟通东西的重要经济枢纽,我市跨越发展的速度不断加快,重点工程投资力度密度不断加大,港口片区、科教园区、体育中心、市政道路等一大批重点工程相继建成或顺利实施,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确保重点工程项目的廉洁高效,我们通过整合监督资源,实行派驻与巡查双轨运行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为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我们的创新做法《中国纪检监察报》予以了报道,在今年上半年全省行政监察工作会议上作为经验进行了交流,省纪检监察情况发了专刊推广。 一、整合监督资源,构建重点工程建设大监督格局 针对重点工程投资大、涉及面广,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监督部门独立作战不适应工程建设形势发展的实际,我们整合各方监督资源,构建覆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大监督格局。 一是成立统一的全市重点工程建设监督领导机构。近年来,我市陆续成立了港口、交通、水利等若干个重点工程建设纪检监察组织机构;检察机关、审计部门也分别以预防职务犯罪及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稽查为切入点,开展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但随着大发展、大建设进程的加快,建设项目的增多,各单位各部门的监督力量逐渐跟不上监督任务的需要;同时,多个单位和部门各自为政,多头监督,也给重点工程参建单位增添了工作负担。为此,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检察院、审计局、国资委等部门成立了连云港市重点工程建设监督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对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实施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任组长,检察、监察、审计、国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及担负重点工程建设任务主管部门的纪检组长组成。 二是组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组。市重点工程建设监督领导小组从成员单位纪委、监察、检察、审计、国资等部门抽调人员,组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组,具体负责对重点工程建设实施全程监督。近年来,我们先后组建了港口监督组,科教园区监督组,集中各方力量实施集中监督。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确保各负其责。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重点工程建设监督工作的领导;协调重点工程建设中的突出矛盾;检查指导监督工作的落实情况,确保“双优”工程目标的实现。派驻监督组发挥多部门参与的监督优势,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全方位的监督。同时,明确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各部门、各系统的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对所在部门、系统重点工程建设的日常督查,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参建单位内部监管部门也发挥自身的优势,承担重点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责任。 二、创新监督方法,构建重点工程建设监督双轨运行机制 为充分发挥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组的资源优势,我们探索实行驻点监督与巡查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不断加大对重点工程监督的力度。 一是实行驻点监督制。市重点工程建设监督领导小组建的港口、科教园区监督组,分别派驻在港口、科教园区等项目相对集中的片区,对各个重点工程建设实施全程监督。2007年以来各派驻监督组,对疏港道路工程、25万吨级矿石码头工程、庙三突堤集装箱码头工程、体育馆、花果山大道等10个港口重大建设项目、19个科教园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了监督,参加招投标、资金使用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活动66项,发现并督促整改违法违规问题36个,协助建章立制33个,督促签订廉政合同81份,协调解决矛盾问题36起,较好地保证了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受到工程参建单位的欢迎,也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是实行定期巡查制。对集中片区之外的交通、建设、水利等系统的重点工程实行定期巡查监督。巡查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谋划,两个派驻监督组具体实施。巡查一般每季度一次,每次巡查结束后向领导小组写出巡查报告,遇有特殊事项及时汇报。2008年上半年,巡查组在对一水利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巡查时,发现部分群众阻工近一周,当时的气候正值施工的黄金时节,建设、施工单位心急如焚。巡查人员迅速展开调查,发现阻工的原因是乡村挪用征地补偿资金,导致群众没有及时领到补偿款。对此,我们当即进行督办和查处。群众领到了钱,工地恢复了正常。施工单位感激地说:“没有你们来巡查,工期保障不了,我们也要赔血本了,希望你们能常来!”。去年以来,领导小组办公室共牵头组织开展了对交通、建设、水利等36项重点工程的5次巡查,发现并督促纠正违法违规问题30多个,协调处理矛盾9起,避免经济损失近千万元。 三、坚持多措并举,确保重点工程建设监督实效 一是健全监督机构工作制度。先后制订了《关于对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暂行办法》、《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派驻监督实施细则》、《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巡查实施细则》、《监督档案管理办法》、《监督投诉受理及查处制度》、《监督人员工作纪律》等规章制度,形成靠制度监督、按程序办事、由纪律约束科学规范的监督模式。在监督中,注意通过看现场、查阅财务账目及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指定专人跟踪检查整改情况,确保存在问题分析到位、跟踪督办责任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构建建设工程腐败预防体系。首先,抓好廉政工程宣传教育。召开全市重点工程建设监督工作会议,组织参与全市重点工程建设的中层以上干部廉政教育专题讲座,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月科同志到会提出要求。各派驻监督组发挥跟踪监督优势,采取以会代训、专题教育、组织收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先进事迹报告》、组织参观监狱等形式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营造了廉荣贪耻的浓厚氛围。其次,健全重点工程廉政建设制度体系。积极推行廉政合同制、质量责任人档案制、材料采供全面招标制与准入制、资金管理协议等制度,制定出台了《连云港市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防治办法》,增强了重点工程廉政建设的预防力和保障力。第三,突出工程建设招投标、资金使用管理、工程质量、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监督。今年以来,我们在监督中责成依法推翻招标结果2次、因施工质量问题返工3起,查处并督促纠正违规使用资金300多万元,另外,推动新沂河50年一遇整治工程拆迁补偿在全省率先实行监理制,受到省里肯定,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工程的管理。 三是加大建设工程案件查处力度。在监督检查中,我们拓展积极受理有关投诉,注重发现案件线索,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着力净化和规范重点工程建设市场。2008年年初,群众举报一市级部门负责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在土建工程招标时,存在明招暗定、虚假招标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问题查实后,迅速通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该部门纠正违法问题,推翻中标结果,并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同时,市纪委监察局对该部门分管领导进行了严肃处理,以儆效尤。工作中,我们在查处重点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的同时,还结合执行《连云港市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防治办法》,将涉及不良行为的单位列入“黑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情节严重的将被限制准入本市建筑市场。近两年,市重点工程监督机构受理群众举报并调查核实25件,纪检监察机关发现案件线索3个,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通过监督查实违法违规问题并被列入“黑名单”进行网上公示的单位3家,在重点工程建设市场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