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局级的享受”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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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局级的享受”臆解
2006年10月12日 11:40:41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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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笔者路过江苏省南京市机场高速公路。路边某卷烟厂的一块广告牌上,赫然写着“至尊××——厅局级的享受”。“至尊××”是某卷烟厂生产的卷烟,每包售价100元人民币。江 苏摄 (2006年9月11日人民日报)
2006年9月11日《人民日报》登了一张标题为《“厅局级的享受”竟成广告语》的照片,文字说明是:“9月8日,笔者路过江苏省南京市机场高速公路。路边某卷烟厂的一块广告牌上,赫然写着‘至尊××——厅局级的享受’。‘至尊××’是某卷烟厂生产的卷烟,每包售价100元人民币。”照片下面有评论说,“广告是商业行为,商业行为折射着大众心理。先不说烟草广告是否合法,‘厅局级的享受’成了广告语,反映了扭曲的‘级别观’在现实生活中的无孔不入”,等等。
“厅局级的享受”是一种什么样的“享受”?既然强调的是“厅局级”,那么,是否上面还有“省部级的享受”,下面还有“县处级的享受”、“乡镇级的享受”?严格说来,烟草商也好,广告商也好,都应该与这类官阶无关,他们当然无法亲身体会这种“享受”的具体内涵。但是,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何况人眼是秤,商人则更加精明。所以,从他们嘴里说出来的“厅局级的享受”,值得玩味,不宜草草放过。
“厅局级”的官,人们见过不少。印象深的,大致上可以分两类。一类,以孔繁森为代表。离家万里之外,奔波雪域高原,一心一意为人民谋利益,为改变当地贫穷落后的面貌尽心尽力。好像没有听说过他有什么“享受”。如果说孔繁森真有什么“厅局级的享受”,那就是他比他的同事工作更辛苦,要求更严格,生活更简朴。范仲淹写《岳阳楼记》说“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当时他当的官最多也就是“厅局级”。他说:“然则何时而乐耶?其必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欤!”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享受”呢?恐怕与“每包售价100元人民币”的香烟永远也不会发生什么关系。
另一类,可就乌烟瘴气得很。江苏的徐国建,当省委组织部长之前,在盐城当官,是“厅局级”;安徽的王怀忠,当副省长之前,在阜阳当官,也是“厅局级”。要说他们“厅局级的享受”是什么内容,媒体都曾经披露过一些,似乎远比“每包售价100元人民币”的香烟阔绰。由此想起慕绥新的一身“行头”。2001年6月18日《工人日报》曾经披露过他身居“厅局级”时的一个细节,说:“大约3年以前,当时大红大紫的慕绥新曾经邀请一批香港记者到沈阳采访,一位香港记者偏偏盯上了慕市长的一身‘行头’,从衬衫、领带、西服、皮带到皮鞋,全是世界名牌,粗略估算也值几万港元。这位记者不解地在报道中提出,内地市长的月收入不过1000多元,慕绥新如何穿得起这么贵重的‘行头’?”
烟草商、广告商做广告卖香烟,目的不过在做生意。炒作某种品牌,不过是为了卖个好价钱。一包香烟能卖100元人民币,固然增加了税收,但是其中的暴利也很惊人。明知道这香烟太贵,然而不得不买者,一般说来,不过是为追求一个“档次”。平民百姓要去求人办事,送点“厅局级的享受”香烟,也许能顺当些。掏自己的口袋尽管心痛,那也不得不掏呀。公款报销的开会接待,摆点“厅局级的享受”香烟,也许现场气氛就更高档些。掏公家的口袋只要有个名正言顺的理由,不掏白不掏,反正又不需要向纳税人公布收支事项,何乐而不为呢?烟草商、广告商为什么看中这个“厅局级”?说穿了,他们实在是看中了社会的这种消费心理,想利用这种心理多赚一些银子而已。说他们故意挑拨官民关系,在平民百姓和“厅局级”官员中间划一道鸿沟,诱人逾越,那是高看他们了。何况,社会风气如此,这种畸形消费心理一时也很难改变,就是烟草商、广告商不做这种广告,“厅局级的享受”类的香烟一样照卖不误。由此折射出来的种种社会问题,才更值得人们深思。(作者: 金陵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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