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香烟竟以“厅局级享受”做广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0:33:06
某香烟竟以“厅局级享受”做广告
 
时间:  2006-09-12 15:41  作者: 于泽远  新闻来源:新华网

江苏省南京市机场高速公路上,某卷烟厂架设的一块广告牌上赫然写着“至尊南京——厅局级的享受”。“至尊南京”是某卷烟厂生产的卷烟,每包售价高达100元人民币。(来源:新京报)
谁误读了“厅局级享受”
广告是商业行为,商业行为折射着大众心理。先不说烟草广告是否合法,“厅局级的享受”成了广告语,反映了扭曲的“级别观”在现实生活中的无孔不入。
级别的产生,是因为分工不同、工作需要。然而在某些人眼里,“级别”却变了味,什么级别的官员,对等什么级别的待遇。
前段时间,某地一干部下乡慰问灾民,因无对等接待,竟然“拂袖而去”,“级别”在此时,成了“个人待遇”、“个人享受”的代名词。
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为官,就得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厅局级享受”成为“至尊”的代名词,官员形象和“豪华”画上等号,听来有些荒唐。然而,制造这一荒唐的、误读“级别观念”的,绝不仅仅是广告商。讲究“级别”,要求“待遇”,把“权”当作满足私欲的手段,把“职”当作谋求私利的工具,又怎能扑下身子一心为民?又怎能杜绝如此荒唐怪事一再出现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来源:人民日报)
吸烟享受分级正常吗?
在江苏省南京市机场高速公路旁有某卷烟厂的一块广告牌。广告牌上赫然写着“某品牌卷烟——厅局级的享受”。这种烟每包售价100元人民币。
不可否认,享受是人的本能——尽管在某些领域,如理想层次上,苦行僧主义并非一无是处,但就整个人类的发展来说,苦行僧主义并不可取——没有了消费,自然就阻碍了生产,生产萎缩进而进一步抑制消费,经济不景气,造成社会后退,这是不言自明的。
但对消费带来的享受,如吸烟带来的快感,如何进行分级——分为平民级、村长级……乃至厅局级,则是难以用技术来衡量的,因为消费有偏好,而人的偏好是不同的。
明乎此,“厅局级的享受”,分明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诱导。但这种自欺欺人,却又绝非空中楼阁,因为一些人,尤其是高级官员和新兴富人在消费上确实具有炫耀主义这种倾向。
很显然,香烟广告本该禁绝,这种为消费炫耀主义推波助澜的无良香烟广告更该禁绝——为节约资源计,为树立积极的消费观计,为最大程度上约束公务员腐败计!(来源:人民网-江南时报)
“厅局级享受”的卷烟 “官本位”的商业性渗透
“年度最佳广告奖”,建议颁发给这一则卷烟广告:在南京市机场高速公路上,竖着某卷烟厂的一块广告牌,上头赫然写着“至尊南京——厅局级的享受”;“至尊南京”是某卷烟厂生产的卷烟,每包售价100元人民币。
你不能不佩服这个广告的创意能力:昂贵的卷烟、高档的享受——这享受用什么“东东”能够形象详明地表白?“厅局级”!一方面,厅局级作为权力宝座,本身是高级享受;另一方面,厅局级能够抽得起这百元一包的香烟,说明享受之高级。老百姓想到厅局级的宝座上坐3分钟是不可能的,而抽一支这百元香烟,就能获得大约3分钟的高级享受,赶紧买了抽吧!你说,这广告不是很绝吗?
然而,这样的“绝品”广告,是一种典型的“官本位的商业性渗透”。由于做“官”能带来巨大实惠,促使“官本位”成为商业价值观之一;由此可见,传统文化中“官本位”思想在商界的侵蚀、复制能力实在很强。而这种商业性的“官本位”,与现代“工商文明”是格格不入的,但为了逐利,什么“工商文明”,人家顾不得了。
“官本位”为何能够轻易渗透到烟草行当?一个原因是,烟草与官员原本就是“近亲”。烟草与官场本来就密不可分,要知道,各地烟草领导人皆是不同级别的官员。也正因如此,拿“厅局级的享受”来为昂贵卷烟做广告,实在是“恰到好处”。正如有网友所说的:“这则广告才叫实话实说”。至于有网友愤愤地说“抽这个烟的人用自己买吗?自己的钱舍得吗”,那是另一种烟草与官员的联姻方式。
“烟场”为何形同“官场”?这背后,原本就有垄断权力的魔力在作祟。经过多年的“经营”,烟草行当早已建立了“政、企、商结合,权、钱、利互动”的“社会机制”——“烟场”很快就被操练成“官场”了。你看,在“烟草王国”云南,就“出产”了褚时健、陈传柏、魏剑三个因贪污腐败而落马的卷烟厂厂长,他们可都是有着官场级别的;官场作风和官场做派,甚至腐败的方式,都成了他们在商场充分使用的“套路”。
烟草向来“我行我素”,这就是一种“官本位”的“商场版”。譬如,曾经有法律界人士质疑香烟不标保质期、不标生产日期,说这是“四部法律管不住一包香烟”:《烟草专卖法》第1条就明确规定“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产品质量法》第4款规定“限期使用的产品,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和《食品卫生法》第21条也有相关规定。但这个“特殊行业”就有这样的“特殊惯例”,它就是不按照法律办事,看你奈何!烟草作为垄断专营的行业,一直来很爽;烟草不能做广告,但是一直在变着戏法到处在做,这也是公开的秘密。不久前有消息说,国家发改委官员表示,《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中国生效5年后杜绝所有烟草广告。看来这个也只是存在于理论、摆放于公约,只要“烟场”与“官场”不分家,你就永远不能当真。
不久前,原中组部部长张全景在接受记者专访时坦言:现在中国政治上的一大弊端是“官多为患”;一个省有四五十个省级干部,几百个乃至上千个地厅级干部,一个县几十个县级干部,可以说古今中外没有过。现在,透过这个“厅局级的享受”的卷烟广告,我们还真看到了“官强为患”、“官意为患”。
以官僚制为特征的“官本位”,其商业性渗透越强,对商业经济的危害就越大,致使我们距离“工商文明”就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