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需要怎样的历史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7:24:07
——评沪新版中学历史教科书
沪新版中学历史教科书改革的争论虽已尘埃渐落,但是,以怎样的历史观来教育我们学生的问题却悬在人们的心头。
以哲学解释学的观点来看,没有所谓纯粹而独立的历史,所有的历史都是解读史。因而,作为一种存在,历史并不是以一种直白、直接、裸露、自然且自觉的状态呈现于人们面前的,而是必然依据且依赖一定的理论框架被人们“解读”出来的。而这个理论框架不是也不可能是纯粹而独立的,无论是过去还是将来都是这样。这样,胡适先生的“历史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和克罗齐先生的“一切真历史都是当代史”,并不能被解读为否定历史的规律与真实性,而应该被解读为历史的事实必然会受到属于当代人意识形态范畴之内的理论框架的影响甚至是决定。因而,那种声称能够脱离当代人意识形态而拥有绝对独立性与客观性的历史是不存在的。
而当代人的意识形态和时代与社会政治的要求息息相关。因此,如何解读历史和我们将要建设什么样的社会有直接关系。英国哲人阿克顿勋爵曾言,“没有政治学的历史不结果实”,其实说的也就是这个道理,即:历史的解读离不开也摆不脱时代与社会政治的需要。尤其是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我们要将一个日趋多元化的社会建设成法治下的和谐社会,必然要以新的理解支点对历史进行新的解读。其实,我们过去的历史也是基于时代与社会政治的需要来编排并解读的,而我们习惯性地抱持过去的解读不放,不愿、不敢甚至反对接受新的解读,那实际上并不是在抱持历史事实的纯粹与独立,而只是心理的不适、怠惰、逃避与恐慌而已。
既然我们当前的时代与社会政治要求是要建设法治下的和谐社会,因此,要正确的看待沪新版中学历史教科书,我们必须以法治下的和谐社会的要求为制高点。
一个法治下的和谐社会,必须有成熟的公民社会为支持,否则,这种和谐社会的建设是遥遥无期的。西方公民社会的发展历经了200多年,而我国社会在近30年内才急剧转型,公民社会的发展比较幼稚。在这种基础上,人们习惯了传统社会下所宣称的纯粹而独立的历史编排与解读,这就造成了我们既有历史观与当前法治理想及和谐愿望相龃龉。
成熟的公民社会得益于公民教育,而公民教育又发端于公民的历史观。因为,一个人如何看待历史,必然会深刻地影响他如何看待并应对现实。
沪旧版中学历史教科书和全国其他地方的历史教科书一样,以阶级斗争为主线来解读历史。但是,它难以避免地产生了这样的一些副产品,即:它更多地蕴含了一种英雄史观和子民史观,并暗含着权力与暴力崇拜;而且,阶级斗争史观坚持了一种一元与绝对的历史态度,这就忽视了社会文明与千千万万普通人生活的发展史。
而且,这种史观对历史的解读过于宏词大事化,它挑动着人类身体里可能永远无法进化掉的嗜血基因,而这种历史观可能是某场社会危机的鼓动者,它必然会经常性的威胁社会的法治与和谐的理想;这种史观还迷信以毁灭性的手段来实现社会整体与实质正义,这就必然地导致它鼓励法律虚无主义,鄙视法律与个案正义。这一切都是与法治下的和谐社会所需要精心培育的理性、法治、多元、宽容与温和的历史态度与精神相悖逆。
沪新版中学历史教科书实际上是试图以社会发展为主线的历史观来改变既有的以阶级斗争为主线的历史观,它有利于培养人们法治与和谐精神的底蕴。
这种改变给人深刻的印象是,它淡化了阶级斗争史,而历史观的非阶级斗争化正是突出法治和社会和谐的第一步;它还以专章的形式增加了“维系文明社会的法律” 的内容,这是我国过去的中学历史教课书所没有的。它强调以法律而非集体暴力来个案化地处理社会不公义,这是突出法治意识的重要一步;而以法律来解决社会冲突并将其解决在法院之内,这暗含着社会生活摆脱泛道德化、泛政治化并祛神魅化的重要一步。而且,社会在这种法律解决各阶层的利益冲突中能够达致和谐与稳定。
沪新版中学历史教科书重视社会的发展史,它更有利于宣扬社会历史中的每一个人都应该享有主体性,他可以自我定义、自我定位、自我塑造与自我发展,而不需要被神化的英雄来解放他,也不需要威权化的父母官来为他作主;它还有利于宣扬一种法律意义上的个案化的正义观,即:公民在遭遇社会不公正的对待时,他既不需要上山打游击,也不需要拿着板斧“闯九州”,只需要在法院里进行合法与非法的攻防,获得自己的正义。而这种个案化的正义在客观上会促进社会的法治与和谐;他需要的是一个尊重人且有着现代社会基本价值追求的实体法律制度与程序正义来护卫他的正当利益,他会寻求法院的支持。他能还容忍和他不一样的生活态度与人生观,因为,每一个公民都是有主体性的个人,他们的生活态度与人生观一样有价值并值得法律去平等地保护。法治的、个案的、规范的正义与权利,这正是社会和谐的根基。
在这样的历史观之下,我们就更容易建设成熟的公民社会,法治下的和谐社会也就更有希望。
而对于沪新版中学历史教科书,社会上存在众多的不满与反对者,这正如有的学者所言,它只能说明我们的教科书改革来得太迟,还说明它要逐渐深入下去和扩展开来。
因为,沪新版中学历史教科书实际上是以法治下的和谐为视角来解读历史的新尝试,基于人们认识历史的心理惯性与怠惰,它肯定会遇到阻力;但是,如果就此放弃,我们历史观就永远不会进步,而建设法治下的和谐社会理想也永远不会得益于合适的历史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