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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律师业发展的思路和策略
邱旭瑜 [ 天上的虫子 ] 于 2009-03-16 13:00:24 发表在[ 实务 ]
笔者借着全国都搞律师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之际,说说自己的一家之言。
一、律师业中长期发展战略就“用弱”而不是“用强”
律师业面临的总体状况是被动、弱势、阴盛阳虚,在行业的发展上也是内忧外困、积重难返,整个行业被边缘化、妖魔化的现象比较严重。现在,从政府到普通百姓没有愿意说律师的好话,就是我们自己说自己的好话都有些显得底气不足。在这种状况下律师业应该怎么办?
最近笔者在学习《易经》,从中得到很大的启发,不妨在此一并道来。乾、坤二卦作为《易经》的首卦告诉人们,事物在阴阳二势之时发展和变化规律以及应对策略。
乾卦的卦象是“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是潜龙的智慧,用阳、用强的智慧,潜龙勿用、见龙在田、君子终日乾乾、或跃在渊、飞龙在天、亢龙有悔提示了事物由弱到强、由强而衰的过程。
如果运用到律师行业发展来看,就是说律师业当自强不息,对自己的信念和追求要永远都不放弃、不改变、不动摇,把实现社会的公平、公正、正义作为我们行业永恒的使命和目标。但在现在的环境条件和自我实力下,应采用潜龙的智慧,“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以求无咎。为“或跃在渊”等待时机、积聚力量、创造条件。前提是“利见大人”,意思是抓住机遇,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和智慧,做对国家、社会、人民有价值和贡献的事,尤其是要得到党和政府的认可,否则永远都不会有“飞龙在天”的辉煌。
坤卦的卦象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此卦是牝马(母马)的智慧,是用阴、用柔、用弱的智慧。“履霜,坚冰至。”、“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含章可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括囊、无咎,无誉。”、“黄裳,元吉。”、“龙战于野,其血玄黄。”,告诉人们事物处于阴柔和弱势时的规律和对策,以达到以柔克刚的效果,而不是以刚克刚。
这对律师业处理与党政部门、两会、司法机关的关系过程中尤为适用。在当前的形势下,厚德载物是根本,所以律师业严以律己、宽以等人,把眼睛盯着自己,不要老盯着别人。现在,律师业必须全面整肃自己的队伍,否则难以取信于天下,只有这样才可能达到“含章可贞”的效果,也才有机会“或从王事”。“或从王事”意思是面对困惑和挑战,应该老老实实从大局出发,从国家、民族、百姓最基本的利益出发,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普及法律等中发挥律师的优势和长项,尤其是要做党和政府认为重要的事。在宣传策略上,要达到的效果“无咎,无誉。”,而不是一战告成,一举改变律师业被动和局面。并且断不可以对政府、司法机关、垄断行业等强势部门贸然发起挑战,否则,结果一定是“龙战于野,其血玄黄。”,弱中求败、败中取辱。
在这方面律师业应该有深刻的教训,这几年不断有律师参与上访、社会群体事件、起诉政府机关、垄断行业等,不管这些律师的出发点如何,对他们的勇气和正义感应该给予高度肯定,但对这种做法不应支持和鼓励。事实上他们的做法是在激起官愤,在政治上把律师行业拖入了泥潭和冷宫。所以,从行业角度看,应该加以管理和控制,杜绝和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说到底因为时机不成熟,依法治国尤其是依法治权还没有形成气候,现在别说是一两个律师就是整个律师行业,再说大一些把所有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捆在一起,也不是这些强势部门的对手。而且只要你敢用一分的力量挑战他们,他们就会以十倍百倍的力量来反击你。律师现在面对的不是几个人、几个部门的冷漠,而是一切手中有特珠权力、特殊利益、特殊追求的人,如果有人胆敢公然挑战,必然会先除之而后快。
例如,党政机关为什么对律师业总是横眉冷对、漠然以视,甚至不愿意看到人有人说律师的好话,主要是因为律师参与过上访和群体事件。律师参与上访、群体事件,依法维护百姓的权益,有什么错?没有错,但就是不能做,起码不能随便做。
再如:新律师法出来,司法机关、执法部门总能找出理由来,于是刑诉法的效力高于律师法这样的混话也就出来。退一万步讲,即使不用这样的说词,也能用一千个、一万个办法就让你律师处处受难、事事受阻。
再如,去年深圳有两名勇敢的律师为查询收费起诉深圳市工商局,结果他们两个人的胜利换来的却是五千多名律师查询工商档案的受阻、受难。仔细想想,值吗?一点都不值。
综上所述,律师对自己的使命和目标,对自己的理想和抱负应该用阳、用强,自强不息,永不放弃。但是,在处理与党政部门、两会机构、司法机关、垄断行业等特殊的权力机构和利益部门时,要用弱、用柔、用阴,在策略上以柔克刚。
这是总的战略,但也不排队在局部用阳、用强、用刚,比如在专业、行业、社会上取得较好发展和获得较强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都可以用自己特殊的身份、地位和影响力来帮助改善律师的执业和环境和律师维权。比如,作为深圳政协委员的杨一平律师,多年来他凭自己孜孜不倦的努力和奉献,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在改变律师“三难”和律师维权上所取得的成绩,是普通律师远非能及甚至超过了律师协会的作用。
同样律师也可以重点选择涉及民生、社会风气、社会稳定等政治效果好、社会影响大、群众基础好等事件为突破口,标准只有一个于民、于政、于己皆有利。这就是律师业发展需要的理性和智慧,否则律师业就会像一支作战部队一样,往往因为一两个人的好勇斗狠、立功心切而破坏了整个战略布局。
二、在宣传策略要明确方向、重点突出、区别对待
就律师业目前的处境和形势来看,律师业的宣传工作应该明确方向,突出重点并针对不同的社区群体采取不同的策略。
1、对党政机关、两会机构、司法机构的宣传,应突出行业管理、队伍整肃、行风行德,抓制度、抓落实、抓教育、抓惩处。媒体包括党报、党刊、内参、内服等,每年有计划、有选择地报道这些内容,基本策略是坏中有好、好中有坏,而且每次好与坏的侧重要有所不同,全说好话人家不接受,全说坏话我们自己受不了。说白了,我们既要在韬光养晦中等待时机,争取和拓展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也要通过潜移默化的力量改变我们的形象和地位。
2、在面对普通大众,则要通过典型案例、热点事件、敏感话题,从正面突出律师的专业形象和社会形象,尤其是要增加律师在社会公益活动、社区服务、劳动维权、小区管理、消费者权益保障等社会影响大、宣传效果好、社会关注度高的话题的篇幅,并且始终要与维护社会安定、建设和谐社会、维护民生促进消费等主题紧密联系。主要媒体为:电台、电视台的重点栏目,普通百姓关注的报刊杂志,如晚报、晨报、晶报、都市报、周末等等。策略是,突出正面形象,及时消除媒体不良、不实报道和消息的负面影响。说白了,要充分利用大众媒体为自己说好话。
3、面对专业群体,则还是要从专业出发,突出律师的职业形象和专业形象。律师是一个专业团体,没有专业精神也就没有自己的一切,所以必须善于用自己的专业说话才有力量。专业的论文、文章、分析、报道,热点事件的跟踪、典型案例的剖析、重大立法、司法活动的评说等,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展示律师与众不同的职业形象、专业形象,职业智慧和专业智慧。
主要媒体为法制和法律类的电台、电视台的专栏,报纸、杂志,以及自己的专业刊物等等。这样的刊物面广量大,要有重点选择发行量大、普及程度高的报刊为重点报道和参与。同时要鼓励律师发表自己文章和见解、著书立说、参与专业的论坛和讲座,培养一批律师写手和演讲能手游说天下。
在策略上要选择一些有深度、广度和影响力的文章、书稿出版发行,在律师队伍中培养一批能写会说的高手,不遗余力地全说自己的好话。
三、律协自有刊物的发展方向
各地律师协会都有自己的刊物,这样的刊物该怎么办?有一点必须明确,这些刊物都是用律师的钱来办的,所以他服务的重点理所当然的是我们律师群体。是律师自己说话的舞台,也是为律师服务的平台,这个大方向不能错。否则,就会显得有些舍本求末了,最终结果一定是里外不是人。
从《深圳律师》杂志最近的改版来看,是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一改以前沉闷的风格,但也似乎只是律协在自娱自乐。
首先是方向上出了问题,把《深圳律师》杂志定位于普通人看的,社会大众能接受的刊物,是一个错误的定位。背离了全体深圳律师的利益,自然也就缺乏参与的热情。《深圳律师》的投稿量明显不足,与这个定位有必然的关系。
其次,在内容上,要突出的重点是让深圳的律师说话。为此,设置相应的栏目让广大律师有一个充分发表意见和见解,展示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个人风范的机会。
再则,要充分体现服务,及时把律师业和律师业有关的好文章、好思想、好作品拿来展示给深圳的律师。《广州律师》在这方面就做得比较好,基本上在全国范围选择稿件,而不仅仅局限于广州的律师。这样,选择的空间和余地就比较大,同时也能保证刊物的质量和专业水准。
最后,律师杂志要给律师充分展示自己文学才能和艺术才华的平台,设置相应的栏目给律师以展示的空间和机会。
当然,要搞好这样的工作也要有相应的鼓励政策和措施,律师发表文章出版、书稿、参与学术活动应该给予一定的回报和鼓励。适当给一些稿酬当然是必要的,同时也要给一些奖励,在会上笔者就建议深圳律师协会对在媒体上发表文章、出书、演讲等给予学分的奖励和精神的鼓励。
总之,要有一些奖励措施,以提高大家的关注和参与的热情,这也是深圳律师协会需要改善的。
四、律师业的发展要有“三只眼”
海尔的张瑞敏有一个著名的“三只眼”理论,其主要内容为:
1、计划经济时代的企业,只要一只“眼”就够了,没有钱可以向政府要。
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得比较好的企业,应该有两只“眼”,一只“眼”盯住内部员工,达到员工满意度的最大化,另一只“眼”盯住用户,达到用户满意度的最大化。
3、现在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过程中,中国企业应该长“三只眼”,一只“眼”盯住内部的员工,要让员工对企业忠诚;另一只“眼”要盯住用户,只有员工对企业忠诚,用户才能对企业忠诚;第三只“眼”是盯住政策,即抓住政策机遇。
这“三只眼”非常适合我们律师业的发展,具体可作如下的发挥和改造:
1、第一只“眼”,律师业必须紧盯着自己的队伍,全面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既要依法又要依德管理行业。在现阶段,律师业还要鼓励、引导、支持律师业的机制、模式、业务创新,把律师业打造成一支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队伍。因而行业管理工作要从律师开始、从律师事务所开始。
2、第二只“眼”,律师业要紧紧盯着法律服务市场和需求,对传统的业务以不变应万变,对成长型业务和创新型业务要以变应变、以变制变,引导市场、创造需求。
3、第三只“眼”,律师业要紧紧盯住国家的政策和法律,从国家的大局和全局出发来规划和调整行业的发展。该看别人的脸色就看别人的脸色,该给脸色别人看的时候也要当仁不让,但要把握火候和尺度。千万不能把自己当孙悟空,因为少了一只眼而目空一切;更不能把自己当秦始皇,只用一只眼傲视天下。
以上是笔者就律师业的发展战略和宣传策略发表的一些见解和想法,仅代表一家之言,但愿能抛砖引玉,共托大业。总的来说律师业应该认清形势、把握方向;同时也要认清自我,守天命、尽人事。作为行业的领导者和管理者,要有这样的勇气和能力,“飞来山上千寻塔,闻说鸡鸣见日升。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王安石《登飞来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