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时空 2009.11.15(大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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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谷老师:

您好。

我是一名在京都留学的留学生,今年22岁,有个比我大2岁的男朋友。我18岁来日本的时候就认识他了,后来同居在一起。最近发生了一些我们跟本无法承担的事情。想请教您一下。

离上个月“亲戚”来的日子过了好几天,我有些害怕了。于是去医院做了检查,医生说我怀孕了。我吓了一跳,怎么就能怀孕呢?后来仔细回想一下,确实是我们曾经有几次没做保护措施,结果落得今天这样的下场。我把这件事告诉了他,他沉默了很久也没有跟我说到底该怎么办。

我想过结婚,但是一想我们都太年轻,似乎承当不起彼此这种“责任”。可如果不结婚的话,我就得堕胎。一想到这里我心里很不安。而且曾经听日本的朋友说过,什么“婴灵骑在肩膀上”之类的说法。真的很害怕。当我们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又发生了一件事。

   有一天,他的朋友请我们出去玩,我心里一直有这个事,怎么都开心不起来。他可倒好,像没事人一样。回家以后我们吵架了,他竟然跟我说:“我又没怀孕,凭什么担心受怕的!”

   我很无助,在这个时候他竟然说出这么绝情的话!我需要一个解决这事的方法,一是孩子,二是我与他的关系。希望您能给我一些建议。


亲爱的读者

从您谈的情况来看,您和男朋友在建立这样一种同居关系时,好像并没有考虑最终期待一个什么样的结果。的确,现在的时代,尤其是离开父母在国外生活的年轻人很容易就开始未婚同居的生活,也许是因为在异国他乡生活比较孤独,精神上需要一种相互的慰籍吧。

两情相悦,男欢女爱,那是一段甜蜜的时光。但这种亲密之后必然逃不掉一个话题:意外怀孕了怎么办?这无疑是一个非常棘手但必须快速决断出结论的问题。假如你们正处于学业攀升的阶段;假如你们现在没有相当的精力和经济实力去负担一个孩子;假如你们无法给孩子提供一个安稳的成长环境;最更可怕的是,假如你们仅仅是暂时的同居,根本无法确定对方是否是那个携手共度人生的人,这时候,意外怀孕了怎么办?

从基督教教义上来讲,堕胎乃是违反十诫的绝大罪行,因为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和样式造的,生命权柄单属上帝;这是至高无上的原则,一切人的来源、人的价值、人的权利都因此才有意义。因而,关乎对别人、对自己生命取舍的任何行为,必须降服在这一事实和原则之下。当然,导致意外怀孕的情况不一定只是发生在恋人之间,比如被强暴后意外怀孕了,这时候应该怎么办?按照教义,正确的做法是将孩子生下,找可靠的人领养。鉴于此,我必须请您谅解,我恐怕不能给您提出什么肯定的建议,只能帮助您做一些分析。

从您男朋友的言谈来看,他好像并不能完全体谅您现在的心境,好像也感觉不到他对这件事情的歉疚。是的,怀孕的人当然是女方,如果堕胎,身心受到伤害的也是女方,但你们不是毫无相关的人,正因为你们是生活在一起的恋人才发生了这种事。因此,他这样说话不能不教人寒心。

您在决定与男友未婚同居这件事上是不够慎重的。不是许多人都在做的事,就是正确的事。为人处世不仅要有自己的原则和信念,而且还要有在实践中不断反省和完善的觉悟。只有这样的人生,才不会是一个充满后悔和遗憾的人生。孤身在外的女孩子更应该行事谨慎,保护好自己。现在意外怀孕了才意识到彼此可能承当不起婚姻的责任,或者说你们还不想这么早结婚,那么其结果有三,一是这个胎儿势必要成为情欲的牺牲品,二是女性会因此受到身心上的双重打击。三是爱情因此受到试炼。不过,第三点却未必是件坏事。

在此,我提醒所有恋爱中的女孩子们,永远不要期待男人能够为女人的身体考虑,不是他们不懂得,而是女性首先要自己珍惜自己的身体,把呵护身体的权利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未婚人流是一种积淀的疼痛。一旦成为为那个男人流过血的女人,就格外无法容忍他的背叛与冷漠。

未婚同居因意外怀孕而导致分手的例子之所以多,就是由于女性是事件后果的直接承担者,男人在关键时刻的态度如何,对恋人间感情的走向起着决定性作用。堕胎,其中的痛苦和伤害,只有当事人自己心知肚明,未来的爱情、婚姻、事业乃至幸福,都会因为这个意外而产生无法预想的变化。

婚姻是出于意志上的决定,是决定和一个人常相厮守,白头到老。如果因为有了孩子而结婚,这种婚姻不是出自意志上的决定,而是从欲望的结果而决定的,是被迫的婚姻,这种婚姻里面常常隐藏着怨恨。生活不是演戏不是彩排,你们必须确保自己作出正确的决定,尤其是像婚姻这样的大事。如果你们觉得各方面的准备还不充分,那就不该轻易结婚,因为你们是在计划和另一个人过下半辈子,是对未来的孩子的健康成长负责任。如果没有一个和谐的婚姻生活,那么孩子未出生之前就注定了一个可悲的结局。

跟一个错误的对象,在一个错误的时间结婚,无论是在情感上还是在其它方面,都可能是一场灾难,可能成为一个人一生中犯下的最大错误。

关于婴灵的说法是这样,所谓婴灵,是指包括人工流产、胎死腹中,或出生不久即夭折的婴儿灵魂。有人传称日本有婴灵祈求地藏菩萨救度之说,但这与地藏信仰的史实不符。根据日本民间对地藏菩萨的信仰看来,自十一世纪开始才有了为除病延命而造地藏像的记载。其后,民间渐渐将地藏菩萨演变为婴儿的守护神,其作用在于保护胎儿的安全出生,婴儿的平安成长,与所谓的婴灵作祟无关。近年来台湾等地区流行一种婴灵信仰的传说。据说,如果不予超度,婴灵便会以种种方式来危害跟他们有过关系的人。其实这些都是由于堕胎所带来的精神负担所致,而与正统的佛教信仰无牵涉。以佛教的观点,众生都是平等的,人的生命虽然有长有短,死亡之后却都相同,经过四十九天之后已经转生,不会以婴儿的灵体在人间作祟。

如果您想保留孩子,一定是要出于“爱”和“责任”,而不是出于“怕”。

从医学角度上讲,在前两个孕月,体内的孩子还不能叫胎儿,只能叫胚胎或胎芽。到二十周时,用肉眼就能分辨出头、身体和手足。如果你们确定无法生下孩子就应该及早跟医生商谈,因为怀孕的月份越大,对身体的损伤也越大;如果你们打算结婚生下孩子,也要及早向双方父母讲明情况,如果您还想继续学业,就要事先商量好孩子出生后由谁来暂时替代你们抚养孩子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