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时空 2010.01.15(大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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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谷老师:

您好。

我是一名人们常说的“老姑娘”。今年已经36岁了,一直没结婚。小的时候跟着爸爸妈妈一起以归国者的身份回到日本。前几年,母亲病逝,我跟父亲都很伤心。父亲也一直催促我赶紧结婚,说是了了母亲最后一个心愿。可我就是一直找不到男朋友。谁料我父亲倒比我先找到了伴侣。

我仔细回想了一下,自从随父母回到日本后,母亲一直都非常支持我父亲,而且更是把我照顾的很好,自己也吃了不少苦。真的没想到父亲会在母亲去世不到三年的时候,又找了一个老婆。更让人接受不了的是,他的“新婚妻子”,竟然是一个比我还小的国内的女孩子。我实在是受不了!如果按照辈分论的话,我就要管父亲的“新婚妻子”叫做“妈”。我怎么能叫一个比我还小的女人“妈”呢?这简直是不可理喻,而且我也实在接受不了。这女孩就是为了能来日本,才与我父亲结婚的。我也与父亲说过,这女孩子动机不单纯,何必要娶她,更何况又比我小。可是父亲却说,以后他岁数大了,有个稍微年轻一点的妻子可以照顾他。我的朋友也说,如果父亲与那女孩结婚的话,父亲老后我也不用操心了。可是,我接受不了这种事情,怎么想都想不通。比我小的人竟然能先结婚,而且还想当我“妈”!夏谷老师,您评评理,您说我得怎么办?


亲爱的读者:

看了您的问题,我能感觉得到您为父亲再婚的事心情是何等烦乱。我觉得应该把您现在面临的问题一层层分开来思考。我们先谈谈您父亲到底该不该再婚,并且在您母亲去世三年左右考虑再婚是不是太快。

夫妻中的一方去世后究竟过多久可以考虑再婚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不管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姻都是个缘分。这个缘分到了,自然就会想到结婚。虽然“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人们爱情生活的理想境界,但天有不测风云,再恩爱的夫妻也总有一方会先走。对那些中老年丧偶的人来说,“头白鸳鸯失伴飞”的寂寞晚景的确有些凄凉,到底该不该再婚?子女不同意怎么办?这些都是他们的心头之忧。

丧偶之人的感情生活很复杂,受到的制约也多。如果能排除客观因素的制约,再婚是件好事。有研究指出,上了岁数丧偶而不再婚的人比再婚的人疾病发作频率要高7倍。越老越孤独,老人尤其需要生活伴侣。这种情感需要,子女是替代不了的。但是考虑再婚首先要确保已度过心理居丧期,心理居丧期指的是共同生活了几十年的伴侣,一方去世后,在另一方心里留下创伤,在一定时期内心情忧郁、痛苦、情绪低落、饮食无味、夜不能眠、健忘迟钝,甚至产生厌世心理的一个特殊时期。这个时期的长短因人而异,平均是一年左右。因此,您父亲在您母亲去世3年左右考虑再婚,并不是故妻“尸骨未寒”,操之过急。另外,我认为您父亲的再婚和您还未出嫁是不相干的两码事。您父亲有再婚的权利,您也有保持独身的权利。如果从您父亲身心健康的角度来考虑,您应该赞成您父亲再婚。

事实上,像您父亲这样年龄的人再婚实施起来会困难重重,首先是来自子女的阻力。父辈有心再找,子女反对的情况并不少见,一般来讲起因多是赡养、财产方面的纠纷。因此,如果有这方面的问题,婚前可以考虑先办财产协议等手续,把财务问题放到明面上。父辈再婚最需要子女理解和主动沟通。“孝顺”不仅是让父辈吃饱穿好,作为子女更应该关心父辈的情感生活。您从小一直享受着父母无私无限的关爱和照顾,现在反过来体谅一下父亲的苦衷是理所应当、义不容辞的,哪怕把这看做是一种回报也好。

关于您父亲的再婚对象的年龄问题,我想作为当事人各自心里都比较尴尬。主要问题就是互相之间如何面对,如何称呼。遇到这样的问题,首先您需要和父亲的再婚对象多接触,使尴尬的关系慢慢融洽。俗话说,习惯成自然,时间长了,自然也就能够接受了。还有,若是实在还不行的话,可以单独过,免得以后产生一些别扭。事实上,您父亲跟什么人结婚,这也是他的权力和他的缘分,“老夫少妻”的事,历来就不稀奇。

在中国,汉族传统的辈分观念长期存在,以本身为中心,上有四代长辈,下有四代晚辈,形成了“高祖、曾祖、祖、父、本人、子、孙、曾孙、玄孙”的“九族”血亲关系,这就是九个层次。如果把旁系的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联系起来,便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亲属系统,其层次关系:第一层(长二辈):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第二层(长一辈):父亲、母亲、伯父、伯母、叔父、婶母、舅父、舅母、姨父、姨母、姑父、姑母、岳父、岳母;第三层(同辈):“本身”、哥哥、嫂嫂、姐姐、姐夫、妹妹、妹夫、堂兄、堂嫂、表兄、表嫂、内兄、妻妹、襟兄;第四层(晚一辈):儿子、女儿、侄儿、外甥、内侄、侄婿;第五层(晚二辈):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侄孙、侄孙女、孙媳、外孙媳。亲属称谓是以辈分划分的,不受年龄限制,哥哥比弟弟大几岁,哥哥的孩子又比弟弟的孩子大几岁,几代之后,大门的后代与小门的后代相比,同辈人可能差上几十岁,并不因此而影响辈分关系,常常会有长胡子的孙子或怀抱着的爷爷。所以,汉族常有“大门转小辈”之说。亲属称呼也用于社会上邻里之间或素不相识的人之间,以表示亲切和尊敬。我在日本打工期间曾认识两位来自中国东北地区的年轻人,其中年龄稍大一点的那一位却要称呼年龄比自己小的那一位为“舅妈”,这就是中国人讲究的辈分。

您怀疑那位女子与您父亲结婚的目的不单纯,是为了来日本才嫁给您父亲。那么,关于人们结婚的目的,我想简单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大多数人都会说,结婚是为了延续爱情,获得幸福。那么,婚姻能延续爱吗?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不幸福?有那么多人离婚?其实爱情的变数从来与婚姻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哪个人结婚的目的不是为了得到幸福与快乐?就算有人为了金钱、权势、容貌和一个人结婚,他或者她在潜意识中仍然是希望得到幸福,当然那些人格特别卑劣的人除外。绝对没有一个人结婚的目的是为了增加痛苦,增加不幸。但是,许多婚姻中痛苦和不幸还是发生了,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婚姻的幸福程度并不是结婚的目的所能决定的。结婚,除了爱之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在社会关系里和两性关系里,婚姻是一种合法的制度。结婚是不能限定世俗目的的,如果我们一定要给它一个世俗的目的,则容易把它推入一个死胡同,导致不幸。在没有结婚之前,我们所知道的婚后的状况都是参照别人的婚姻状况得出的结论,但是人与人毕竟是不同的,天下没有相同的两桩婚姻,也没有相同的婚后状况,如果我们根据别人的婚姻状况判定一个人的结婚目的,本身就是一件不明智的事情,更何况,幸福对每个人的意义也是不同的,对每个家庭的意义也是不同的,有时候当人感觉到幸福时,这种幸福根本与结婚目的没有关系。

爱本身并不是用婚姻制度来维持的,它是用相爱的两颗心来维系的。而爱是一个随时可以终结,或者永远延续的过程,婚姻则未必。相爱过的人,未必能走入婚姻;爱情消失了,婚姻未必就结束了。在持久而稳定的婚姻生活里,除了爱,还有日久而生的亲情和责任,这种综合情感往往比单纯火热的爱情更持久,更牢靠。

其实我们做任何事都是有目的的,只不过有的比较明确,有的只是一种潜意识,说结婚有目的一点也不奇怪,也并没有玷污婚姻的圣洁,每个人其实都有其潜意识的结婚目的,这并不一定就是势利眼或者别有用心,而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嫁给一个人就意味走进一种生活,两个人的心灵从此不再流浪,彼此有依靠,心里便塌实了。

最后我想问问您为什么至今还是单身,是错过了曾经相爱的人,还是结婚的条件太明确?一个人不论选择怎样的生活方式,都是为了相对而言生活得更好。在您的生命里,即便曾经有过刻骨铭心的爱情,伤痛的爱情,我也不认为有那样的情感经历就是挫折。以往的一切对您的人生也许都是一种财富。甚至那些痛苦,或许都是为了今后的幸福所做的准备。衷心希望您有一天能遇到那份属于您的缘分,生活的更加幸福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