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轰动京城的付达信抢劫案的法律思考--北京陈剑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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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据北京法制晚报2008年12月21日报道:北京一名69岁老人靠补助金度日,自称已经两年没有吃上肉,为了“不愁吃穿”在北京站持刀抢劫,终于进了看守所:我在这儿挺好的,已经胖了10斤。
69岁的付达信在北京站广场持刀连抢两名旅客。 与其他抢劫犯不同的是,他抢劫完了不逃跑,反而在等待被抢者喊叫,以便引警察来抓。 接受审讯时,付达信要求办案民警把罪行写重些;当法官宣布因犯抢劫罪付达信被判决2年有期徒刑时,他竟认为判得太轻了,要求法官再好好审审。
一、第一次抢钱:那个被抢的妇女没理我
2008年9月8日下午1点40分,北京站广场人流熙攘,在售票处前20多人正排队买票。
一名中年妇女右手拿着200元钱,眼睛盯着售票窗口一步步往前移动着。突然,该中年妇女的右手被人往后重重抻了一下,200元钱变成了100元。
该妇女回头一看,只见一个老头站在她的身后,手里攥着缺了一个角的百元钞票。
这名老头个子不高,穿一件咖啡色的外套,手里拿着一把水果刀。与别的抢劫犯不同,这名老头抢完钱也不跑,反而笑着看着她,好像在等什么。
“神经病!”中年妇女认为碰上了病人,原本想抢回钱,但看看老头手里的刀,自认倒霉嘟囔着转身继续排队。
“那个被抢的妇女没理我。我当时这个气啊,想她怎么不喊啊,如果一喊,警察来了不就行了吗。”事后,付达信对记者说。
二、第二次抢包:听到喊声,老头并没有跑
看见那名妇女没理他,老头转身向西走了。在北京站广场西侧的花坛边,老头看见了阿芳。
9月8日,某大学学生阿芳准备乘车回烟台。下午2点,阿芳从地铁站出来,往火车站进站大厅走。
就在阿芳走到花坛附近时,身后突然传来“把包给我”的喊声。以为是在喊别人,阿芳没有理睬,而是继续往前走。
“把包给我!”这时又传来第二次喊声,同时阿芳背在后边的双肩背包被拉得滑落在手臂上。
转过头来,阿芳看见了一个老头。“他太老了,我以为他是在跟我开玩笑。”阿芳后来在做笔录时说。
阿芳抓着自己的包不放,老头也使劲往怀里拉。两人争抢着,渐渐地老头落了下风。
三、受审特配合:要求办案民警把罪行写得严重些
经物价部门鉴定,仅阿芳被抢的一个挎包就价值几千元,包里还有其他物品,被抢物品共价值9000多元。
“我没见过这么配合的罪犯。”负责审问的公安段民警说。
被抓的老头叫付达信,他要求办案民警把自己的罪行写得严重些,“希望能够多判几年”。
通过付达信的叙述,民警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
付达信是湖南省祁东县人,是个老老实实的农民。兄弟姊妹4个,他排行老四。
付达信在村里同龄人中算是个“秀才”。1957年高小毕业后,他考上了县里的林业中学,当时这个学校是免费的,上午读书,下午劳动。但是只上了一年,学校停办了,付达信回到了村里。当时正好赶上招工,可是付达信的户口还在学校没有转回来,于是错过了招工,最后只好在家务农。
付达信5岁时父亲去世,后来母亲也去世了。由于家里生活比较困难,付达信一辈子没有结婚。付达信大哥在江西,姐姐嫁到了广西,只有二哥跟他同村务农,现在已经80多岁了,日子过得也非常艰难。
付达信自母亲去世后,一个人住在租住屋里,近年因为年岁大了,干不动田里的活,因此将村里分给他的地退了回去。
从此,付达信走上了“食不果腹”的艰难道路。
四、生活靠补助:自称已经两年没有吃上肉
据了解,为了养活自己,付达信批发烤烟丝和小鱼虾进行加工后再出售,每天可以挣两三元钱。
原先付达信家还通电,后来村里给各家安装了电表,而付达信拿不出600元装电表的钱,因此至今他家再没有通电,晚上黑乎乎的,没有急事根本不点蜡烛。
“那东西太贵,比吃饭还贵。”付达信说。
由于生活太艰难,2003年付达信找到县民政局反映情况,才知道村里给每个五保户补助。从2003年起,他领到了一年300元的补助,到2007年涨到了600元。
付达信说,一年600元平均下来一天也就1.6元,根本不够生活的。“我们这里买一个鸡蛋就要8角钱,米1.5元一斤,肉13元一斤。”
前两年付达信身体还好,可以干些活,收入刚刚够养活自己。但这两年他得了病,再加上岁数大了,挣的钱很少,主要靠村里发放的补助金过日子。“我已经两年没有吃上肉了。”付达信说。
五、抢劫被判刑:希望后半辈子不用愁吃穿了
今年8月份,付达信在同乡的带领下,去了广西柳州收废品。
由于人生地不熟的,一连3天,付达信竟没有收上来一点废品。再加上他年龄太大,每天骑着小三轮车转一天,身体有点吃不消。
坐吃山空的3天,付达信非常沮丧。于是他决定上北京反映情况。
从广西开始,付达信一路上捡破烂,卖钱后再坐火车,就这样一路捡拾着破烂到达了北京。
来京后,付达信决定抢劫进监狱,一是希望自己的后半辈子不用愁吃穿了,不用为生计奔波了;二来也希望借助警察将他的情况向上面反映一下。
于是经过准备,9月8日,付达信在北京站实施了抢劫并被抓获。
9月18日,付达信被铁路运输检察院批准逮捕。
11月24日,北京铁路运输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6000元。
六、住进看守所:每次吃饭总是一小口一小口地吃
付达信说,自己被抓后生活一下子好了起来,每天一日三餐能吃饱了,而且吃到了两年以来的第一顿肉。
同监室的人都笑话付达信,因为他总是想吃东西,而且每次吃饭总是一小口一小口地吃,很珍惜的样子。
知道付达信有好胃口,因此同监室的人有时嫌饭不好吃,或者吃不了的都给他了。
过了一段时间,付达信的脸色红润了起来。
生活有了规律,不用每天出去奔波,“我很知足,希望这样的日子能够长一些。”付达信对记者说。
付达信称,当时他将肉含在嘴里一点点地嚼,让整个口腔里充满了肉的味道,一个劲地吧唧嘴让同监室的犯人笑话了半天。
“我在这里生活挺好的,3个多月已经胖了10斤。”付达信对记者说道。
七、等待进监狱:知道不应该给政府添麻烦
据付达信说,当听到法官判自己2年有期徒刑,他非常不满。
付达信说已经在看守所里咨询过其他犯人,人家说按照他抢劫物品的价值,再加上是持刀抢劫,最少也应该判5年的刑。
法院认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付达信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因此法院依法对其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
目前,已经过了上诉期,付达信没有提起上诉。他在等待着前往监狱开始他“不愁吃穿”的“好日子”。
“判太轻,过2年出去还是不能养活自己怎么办?”付达信接受采访时称,他到时候将认真考虑考虑,“实在不行就再抢劫,然后回监狱里养老”。
付达信说,他知道这样不好,应该靠劳动养活自己,不应该给政府添麻烦,但是他实在是老了,干不动了。
关于本案的法律思考:
一、   付达信抢劫究竟该不该被判刑?
虽然付达信被一审法院以抢劫罪判刑2年,但我始终认为付达信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如下:
1、 从刑法理论上来说,从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来看,实施抢劫的人在主观上必须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在本案中付达信的目的是为了进监狱过吃穿不愁的日子,他没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通过假“抢劫”做为进监狱谋生的一种手段。
2、根据刑法的规定,行为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付达信通过假“抢劫”的手段以达到进监狱活命的目的,其主观上恶性极低,未造成实际损害,社会危害性也不大,应当依法不认为是犯罪。
二、   付达信的养老问题如何解决?
吃饭问题,是一个人的基本生存问题。生存权,是一个人的基本人权。付达信年近古稀,实在是老了,干不动了。怎么办?把他关进监狱,管吃管住,这也是在花纳税人的钱。同样是在花纳税人的钱,还不如把他送进“托老所”、“敬老院”,国家解决他的吃穿问题。实际上,我们国家现在正在走向富强,应当加快解决农村养老保险建设,解决老年农民的养老问题,这样,国家的长治久安就有了更加可靠的保证,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和谐社会。
北京市泰福律师事务所陈剑峰律师简介: 中共党员,1996年起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有13年的律师执业经验,现为北京市泰福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擅长劳动争议纠纷(其中工伤赔偿尤为擅长)、婚姻继承纠纷、房产纠纷和刑事辩护。曾分别被评为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和北京市丰台区法律援助优秀律师。多次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盛情邀请,做客直播间,为全国听众解答法律咨询。联系电话:13910909615 QQ:756028050(本QQ法律咨询收费,最低每次300元-2000元,收费后解答。享受城市或农村低保的贫困者或学生可免费咨询,但需有相关证明确认。注:学生只能为自己或低保的贫困者咨询,不能为其他人从本QQ处免费获得咨询。) MSN:chenjianfeng1973@hotmail.com 邮箱:chenjianfeng2007@sina.com 本律师楼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A座1001室(坐公交车到菜户营桥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