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质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5:22:22

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质疑

2008.11.5

计划经济时期,国家为了加快建设,实行的是低消费高积累政策,相应实施的是低工资制。全国职工(无论企业还是事业)劳动价值的剩余部分都贡献给了国家,形成集中积累,国家用来投资各类基础建设。那时候没有社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依附各自的单位(企业或国家各级机构)。尽管单位千差万别,有企业,有事业,有效益好的,也有效益差的,但在在相同的学历、职务、职称、工龄,技术等级等条件下,在职时待遇基本相同,退休后待遇也基本相同。但自从实行社会养老保险之后,在职人员待遇的差别姑且不论,退休人员待遇的差别出现了,而且差别之大是惊人的!

过去实行的分配制度有平均主义的不合理成份,有不公的地方。但平心而论,那时的不公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不公。在相同的条件下一般没什么差别,即使有差别也不会太大,因此,相对来说还是公平的。不公平的地方在于:高条件者(学历、职务、职称、工龄,技术等级等)比低条件者不能多得,即便多得也不会多到哪儿去,让高条件者(少数人)感到不公。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低条件者绝对不会比高条件者多得(这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而实行社会养老保险之后,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相比,且不说高条件者和同等条件者,低条件者的待遇高于高条件者的比比皆是。这就形成了这么一个价值取向:以单位性质论贵贱,已经完全背离了人的个体对国家、对社会的贡献。这种不公比起计划经济时期的不公更严重。这种不公是少数人(事业单位)对多数人(企业单位)的不公。

我之所以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提出质疑,一方面我前20年在事业单位工作,后十年在企业单位工作;另一方面,我长期从事人事、劳资、社会养老保险管理等工作,我可以将两种单位性质的人员的待遇进行比较。我可以举两个例子,证明当今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从根本上说站错了立场,既违背了社会公平原则,也违背了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损害了大多数人的利益。

例子一:

我原先在一个事业编制的省属科研单位工作。这个单位的一名副所长(行政副处级)大学毕业,1970年参加工作,高级工程师。2000年调到一家市属企业单位工作。在事业单位时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到企业单位之后才参加,直到2007年4月办理退休。缴纳社保将近7年,此间每年缴费都是广州市当年的最高标准(当地上年度社评工资的三倍)。退休时仅2200元左右。而其原先的单位(事业)的一位工人,只有初中文化,没有任何职称,更没有什么行政职务,1971年才参加工作,2005年内退,待遇是2500多元(2005年至今进行多次调整,更不止这个数了)。学历、职务、职称、工龄,技术等级,无论哪一条,后者都比前者低得多,内退待遇居然比前者法定年龄退休待遇高。

例子二:

我现在工作的单位是一家市属企业。单位里有一位职工,1964年大学本科毕业,跟着考上研究生,继续读,1967年硕士研究生毕业(这种学历的人才在当时简直是稀世珍品)后参加工作。长期从事军用雷达的研制和其它电子产品的开发设计。在职时是高级工程师,厂总工程师。2001年6月退休,只有970元左右。此后虽经多次调整,现在也只有1800元左右。该职工一家两制,其属企业编制,爱人是事业编制。两种不同的编制,两种截然不同的退休待遇,差别之大骇人听闻!

其爱人1964年中专毕业后参加工作,在广州市某中学任教。八十年代中后期参加成人教育,取得大专学历,1999年退休。当时的退休待遇2500多元,将近其丈夫的三倍。后经多次调整,现在退休费5000元左右,也是其丈夫现在退休待遇的将近三倍。

两个例子,真真切切。傻子都会比较,谁对国家、对社会、对经济成长的贡献大,但退休待遇倒挂却如此严重,这公平吗?现在谁都知道,事业单位哪怕一位没有文化技能的清洁工,也比企业单位的一位有突出贡献的高级工程师的退休待遇高。这不是严重违背了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吗?

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错误是无疑的。为什么出现这样的错误?无知?低能?绝对不是!是制度设计者的立场有问题!制度是政府实施管理的手段,由政府颁行,因此,制度设计者的立场也就代表了政府的立场。这种立场不改变,将导致大多数人对政府执政理念的怀疑!

政府不是大张旗鼓地宣传“三个代表”,“建设和谐社会”吗?“三个代表”当中有一条:“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我们不妨分析一下“最广大的人民”是谁。有统计资料表明,中国每18名生产人员负担1名公务员(包括事业单位人员),也就是说企业单位人员与国家公务员的比是:18:1,可见企业单位人员是绝大多数。中国这些年GDP连续高速增长,谁创造的?是企业;公务员的俸禄谁提供的?也是企业。从经济建设的主体来看,企业人员是国家的主力军,偏偏他们贡献最大化获益却最小化,这说得通吗?他们的利益谁来代表?

人总是要老的,无论企业人员还是国家公务员都需要养老。既然要养老,为什么不是全社会实行社会养老保险,而只将企业人员推向社会养老?制度设计者不参与其中,怎么可能设计出好的养老保险制度?企业人员受到的损害公务员有切肤的感受吗?“三个代表”也好,“建设和谐社会”也好,老百姓需要的不是口号和理念,而是实实在在受惠的政策。如果没有具体政策的支持,再响亮的口号,再崇高的理念,老百姓也只能理解为政治上的装饰。

医疗改革,导致医德沦丧,医患矛盾激烈,大多数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已告失败;教育改革,将教育事业当企业来经营,政府不掏钱,让学校去赚钱,让教授做生意,结果教育不公,学术腐败,教育质量下降,已经遭到诸多诟病;如今养老制度改革,又是损众益寡,怨声载道。政府可否听听大多数民众的意见?医疗制度已重新设计,养老保险制度可否重新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