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杭孤山“汉三老碑”看中国古代基层组织--文化--人民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2 01:03:27
杭州孤山有一块价值连城的汉三老碑,它与中国古代县以下基层组织有关。

  古代基层组织,以隋代开皇九年(公元589年)为转折点:以前为乡官制,以后为职役制。乡官制有国家财政发给的报酬,职役制则是一种赋役义务。

  秦始皇统一中国实行全国划一的郡县制后,对县以下基层组织也进行了调整和统一。设乡、亭、里三级。一般为10里1亭,亭有亭长;10亭1乡,乡领导班子设三老、有秩、啬夫、游徼四职,其职能分别为:三老掌教化;有秩掌行政,相当于乡长;啬夫听讼、征税;游徼负责治安,循禁盗贼。

  汉代开国皇帝刘邦就曾担任过秦代沛县(今江苏省沛县)泗水亭长。

  汉代在秦代乡、亭、里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里以下的组织,建立了什伍制度。所谓什伍制度就是:5家为1伍,设伍长;10家为1什,设什长。至于里以上组织:100家,即10什,仍为1里,设里魁;10里为1亭,设亭长;10亭为1乡,置三老、有秩、啬夫、游徼。除相当于乡长的“有秩”系郡府委任的以外,其余都是县衙委派,其中“三老”相当于今日的乡人大常委会主任,地位崇高,但无行政权,也没有正式俸禄。

  现存杭州市孤山西冷印社内的《汉三老讳字忌日碑》是清咸丰二年(公元1852年),在浙江余姚客星山出土的一方石碑,所记录的内容与东汉建武年间(公元 25年—57年)一位名叫“通”的三老有关。碑文记录了这位三老祖孙三代的名字(讳字)和祖、父辈逝世的日子(忌日)。全碑通计217字,字画浑厚遒劲,书体介于篆隶之间。

  1921年秋天,有一外国人欲以重金购至国外,幸亏吴昌硕等西泠印社先贤集60余人之力,以8000银元重金将其赎回,并筑石室永久保存。吴昌硕社长还专门写了《汉三老石室记》,以志其事。

  三国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乱频繁,社会动荡,不少地方基层组织废置,即使保留也多因袭汉制。

  唐代规定两京及州县郭(城)内,设坊,郊外设村;其它地区继续设里。坊村里的负责人皆称为“正”,即坊正、村正、里正,以司督察。随着“乡”功能的进一步弱化,里村成为基层组织的重要层次,负责“掌按比户口,课植农桑;检查非违,催驱赋役”工作。

  宋代基层组织起先与唐代相同,城内设坊,郊外设村,其它地区设里。如杭州市上城区的清河坊就属于城内的坊。

  元代为了推动农业生产,以自然村为基础,建立过称为“社”的劝农组织。今日宁波栎社机场的“栎社”,就是元代遗留下来的历史地理标志。

  明代乡里制度分为前后两个时朝。明初实行里甲制,明中后期社会治安恶化,朝廷于里甲之外,另设保甲组织,专职维持社会治安。

  清代基层组织,起先一直沿用明代制度。直到公元1908年,清政府为适应新政需要,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规定:凡府厅州县官府所在地为城,其余市镇村屯集等地人口满5万以上者为镇,不满5万者为乡。城镇乡均为地方自治体。乡设立议事会和乡董,实行议行分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