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李开周:满清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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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开周:满清经济适用房
2009-11-12
经济适用房不免费,但是在古代却很少见,我翻阅了好多文献,只在清朝找到了经济适用房,而且还是比较变态的经济适用房。
为什么说清朝的经济适用房比较变态呢?这话得从清朝初年说起。
清朝初年,大批旗人来到北京定居,清政府为了给这些旗人解决居住问题,让北京内城的汉人统统搬到外城去住,把内城腾出来给旗人盖房。内城的房子盖好后,清政府按品级给旗人分配,一品官20间,二品官15间,三品官12间,四品官10间,五品官7间,六品七品官4间,八品官3间,九品官和没有品级的普通旗人一人两间。这是清政府最初给旗人解决居住问题的方式,就是把汉人撵走,在汉人腾出来的土地上盖房,盖好之后免费分给旗人。这时候分给旗人的房子不要钱,所以不能算是经济适用房。
到了乾隆年间,旗人越繁殖越多,内城的地盘不够用了,房子也不够分了,政府再想拆迁一批汉人、建造一批房子,不但财力不足,汉族老百姓也不答应。更可气的是,那帮分了房子的旗人吃喝嫖赌,胡吃海喝,领的钱粮不够花,把政府分给他们的房子偷偷地卖了出去。乾隆很生气,一方面继续给旗人盖房,另一方面开始搞房改。搞什么样的房改呢?
第一,国家不再给旗人免费分房了(有特殊贡献以及跟皇室有特殊关系的旗人除外),哪个旗人嫌房子不够住,可以向政府申请购买。
第二,原来分到的房子可以卖,前提是你得把它从国家手里买下来,从公房变成私房,从只有使用权变成拥有所有权。这条政策跟我们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搞的公房改革那是一模一样。
因为这些家伙是旗人,是当时的优等种族,所以他们不管是向清政府买新房,还是把原来分到的房子从政府手里完全买下来,要花的钱都是很少的。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我们搞房改,一套市价10万元的公房,房主只需要交给国家两三万,就能拥有完全产权。清政府搞房改也是一样道理,一所市价500两银子的四合院,旗人只需要交给国家几十两银子,就能拥有完全产权。
举个具体例子。
乾隆四年,一个叫额森特的旗人想把自家分到的公房变成私房,只交给内务府57两银子。可那所房子值多少钱呢?那是正房3间、厢房两间的小型四合院,坐落在正阳门外高井胡同,按市价,至少500两银子。这家伙只出了57两银子,就拥有了完全产权。而且他还不是一次性付清的,是分期付款。事实上也不是分期付款,是分期扣工资——这个额森特每月有十几两工资,内务府每月从他工资里面扣除一两五钱八分四厘银子,从乾隆四年十二月开始扣,扣到乾隆七年十一月,刚好把57两银子扣完。
我按当时的内城旗人人数估计过,像额森特这样只出很少的一点儿钱就能把公房变成私产的,乾隆年间至少有50万人。这几十万旗人用很少的钱,买下了很好的房子,既经济,又适用,所以我认为他们比现代中国人提前二百多年享受到了经济适用房。
按照我们现在的政策理念,经济适用房本该是弱势群体才能购买的,八旗子弟在清朝可绝对不是什么弱势群体,而偏偏只有他们才有资格买到经济适用房,所以我说清朝的经济适用房政策比较变态。这个变态政策的目的不是解决全国人民的居住问题,是只想解决旗人的居住问题。
现在有没有这样变态的经济适用房呢?也有。在现代中国,真正经济真正适用的经济适用房决不是普通百姓能够买到的,只有个别有权有势的家伙才能享有。举个例子说,在中部某省会城市,去年市政府斥资开发了一个高档社区,这个社区名义上是经济适用房,是给工薪阶层开发的,实际上全部卖给了处级以上干部,而且卖得非常便宜,一套130平米的小复式,已经精装修过的,领导们象征性地交一万五千块钱房款,就拥有了完全产权。
说真的,当我知道这个内幕以后,首先想到的不是腐败,是二百多年前那些满清旗人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故事。因为它们实在太像。
附注:
1.此文参考了《八旗通志初集》卷23、《乾隆实录》卷78、《中国历代契约会编考释·总管内务府给发额森特买官房执照》。
2.众所周知,旗人未必是满人,其中也有汉人、蒙古人以及其他民族,反正只要入旗就是旗人,就像只要做官就是贱人。
3.所以我这篇文章没有民族歧视,只有等级歧视。我歧视一切特权阶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