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创业缓解农民工就业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02:47:50
作者:李长安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08日 点击数:
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不断深化和国内经济面临下行风险的加大,中国的就业形势也不可避免地变得严峻。由于以劳动密集型为主要特征的加工制造业受到了直接的冲击,数以亿计的进城农民工“饭碗”问题就日渐凸显出来。
不久前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专门对此提出要高度重视农民工的就业,并特别提出“积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由此可见,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确实是一把缓解当前农民工就业难的“金钥匙”。
优势
伴随着30年前数以千万计的城镇知识青年返城,创业型就业在改革开放伊始就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成了当时缓解沉重就业压力的一大创举。统计数字显示,从1979年到1984年,全国共安置4500多万人就业,城镇失业率从1979年的5.9%迅速下降到1984年的1.9%,在几年内缓解了城市的沉重失业压力。这其中,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就业政策可谓功不可没。
事实证明,越是当经济形势严峻、就业压力巨大的时候,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就越显得重要。如今,在国内外经济减速的双重压迫下,我国的就业压力日益增大。对于众多的农民工而言,城镇企业经营困难导致就业岗位减少,进而引起对农民工需求的下降,成千上万农民工提前返乡。
虽然由于我国就业统计的缺陷而未能将农民工纳入其中,但由此带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却同样让人担忧。由于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耕地面积的不断减少,进城务工就成为了大多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出路。如果城镇经济出现增长减缓,农民工的就业就会受到挤压。许多农民工的就业就极容易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在这种情况下,鼓励广大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就势在必行。事实上,返乡农民工具有天然的创业优势,这主要是因为他们通过在城镇打工,眼界更为开阔,也积累了更为丰富的工作经验,更善于捕捉创业的机会,因而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较高。据统计,近年来已有近500万农民工回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开办工商企业,他们兴办的企业总数约占全国乡镇企业总数的五分之一。
根据有关测算,一个农民工创业成功,将有效解决5至6位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因此,如果农民工回乡创业成功,将加快形成以创业带就业、以就业促创业的良性互动格局,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特别是农村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限制
与此同时,应该清醒地看到,由于受农民工个人素质和制度环境的影响,农民工创业要比同等条件下的城镇居民困难得多。
一方面,绝大多数农民工的素质普遍比较低下,创业意识缺乏。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调查,农民工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占到80%以上,而从未接受过职业培训的占3/4以上。
另一方面,农民工创业的政策支持体系尚未建立,创业服务体系不健全。特别是在创业金融支持、信息服务、建设用地、税费减免、招工用人等方面,存在着诸多的缺陷和障碍,制约了返乡农民工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不仅如此,从农民工创业的企业类型来看,技术含量低、能源消耗高、污染严重、管理水平不高是其主要的特点。其结果是,农民工的创业型企业平均寿命都不长,容纳就业的功能受到很大限制。
解决
面对农民工大量返乡的新问题,各级政府应该将鼓励农民工创业作为解决他们重新就业的首要之选。为此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首先,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创业素质。目前,我国的创业培训主要集中在城镇,不但覆盖范围小,而且许多培训内容脱离市场的需求。而针对农民工的创业培训尚处在萌芽状态。有关部门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编制符合农民工创业实际的教材,组织有经验的教学培训人员,筹集必要的培训经费,对农民工进行免费或者低收费的创业培训。只要农民工的创业意识被激发出来,创业活动才能形成一股浪潮,其带动就业的功能也就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其次,尽快解决农民工创业的制度性障碍,降低他们的创业成本。比如在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上,可以考虑设立“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鼓励金融机构给回乡农民工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满足他们创业的资金需求;简化创业企业的注册登记手续,尽量免费为他们办理各种手续,提供良好的创业服务;对创业企业实行税费减免,也可以考虑按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激发他们解决就业问题的积极性等。
最后,应该将农民工就业问题与城镇职工就业问题一视同仁,真正做到就业的城乡统筹兼顾。目前有些地方之所以对农民工就业问题重视不够,除了思维习惯外,更重要的是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尚未形成,劳动力市场的二元分割现象依然严重。在创业问题上,重城镇轻农村的现象普遍存在。这是导致创业扶持力度不均的根源。
因此,必须在工作中将城乡两个劳动力市场统筹考虑,形成城乡一起创业的、既竞争又促进的良性循环。只有这样,不仅能够有效解决回乡农民工以创业带动就业的问题,还能够在全社会形成一股创业热潮,从而为经济减缓背景下就业压力增大的有效缓解探索出一条新路来。(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劳工问题研究中心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