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停批党政机关集资建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06:54:09
建设部网站消息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三部委今日联合发布《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据中新社8月18日电,通知称,实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后,为尽快改善城镇居民和一些行业职工住房紧张的状况,国家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鼓励职工通过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合作建房),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改善居住条件。但是,近年来,一些地区出现部分单位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住房实物福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等问题。通知要求,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严禁党政机关利用职权或其影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此外,对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集资合作建房项目,房地产管理(房改)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新审查,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房改政策的,不得按集资合作建房项目开工建设。已经开工建设的集资合作建房项目,房地产管理(房改)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新审查项目供应对象、面积标准和集资款标准。对住房面积已经达到当地规定标准等不符合参加集资合作建房条件的职工,取消其资格。对虽然符合参加集资合作建房条件,但住房面积(以前已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住房面积和新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面积合并计算)超过当地规定的,按照当地住房面积超标处理办法执行。对单位违规向职工提供集资建房补贴的,责令收回。符合规定条件,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进行集资合作建房的企业和单位,要严格执行《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4]77号)和其它有关集资合作建房的规定。集资合作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列入当地本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的审核等要严格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建成的住房不得在经审核的供应对象之外销售。各级监察机关要会同建设、国土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批准或实施集资合作建房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利用职权及其影响,以「委托代建」、「定向开发」等方式变相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凡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搞商品房开发,对外销售集资合作建成的住房的,要没收非法所得,并从严处理有关责任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停批党政机关集资建房
四川:党政机关集资建房一律叫停
党政机关告别集资建房 公务员住房保障成新问题
党政机关告别集资建房 公务员住房保障成新问题
98年以来党政机关集资或福利分房从未停止
监管预售款规范集资建房 调控亮出五记新拳
国务院规定国家机关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推动集资建房”打破“房产官商勾结”和“土地垄断”
“推动集资建房”打破“房产官商勾结”和“土地垄断”
监管预售款规范集资建房 调控亮出五记新拳
集资建房权利义务转让协议书 - 尹努律师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违规分配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集资建房权利义务转让协议书 - 尹努律师
集资建房走到末路? 于凌罡坚持信心等待结果
集资建房易铸成集体腐败 引发社会极大不满(半月谈 2006-11-28)
山东两派出所长因集资建房遇"黑幕"2次进京上访
龙港集资建房指标凭证遭疯炒 最高被炒到几百万元·都市快报
中国各级党政机关干部名称英译名
中国规范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采购标准
纽约为低收入人群建房 中国如何借鉴?
关于合作建房缴纳营业税的问题 - 中国会计网
中国六企被叫停调查
党政机关公文
建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