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礼伟:从陈水扁被判无期看台湾政治制度的修补改进(南方都市报 2009-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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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陈水扁被判无期看台湾政治制度的修补改进

类别:时事评论 作者:庄礼伟 原创 浏览量:525  发布时间:2009-09-20
版次:TM01 版名:评论周刊 封面 稿源:南方都市报  

    ◎庄礼伟 暨南大学教授

    媒体常常把现场报道的焦点集中在少数派或弱小者身上,而少数派或弱小者必然要借用媒体放大他们的能量。

    扁珍被判刑责适当

    9月11日,陈水扁因贪污、洗钱、受贿、伪造公文等罪名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其妻吴淑珍亦因贪污、伪造公文等罪名被判无期徒刑,法庭外的挺扁人士立刻骚动起来,追打反扁人士,成为当晚电视上的重点时事内容,只不过这一次他们虽然处于少数、弱小地位,却没能将电视镜头中的愤怒、无助、悲屈形象换来公众的同情。许多媒体发布了对陈水扁不利的民调,多数受访者认为扁珍的被判刑责适当。

    法庭下达的判决词非常严厉:被告陈水扁本应为民表率,却为一己之私,纵容家人与身旁亲信,以权生钱,致未能秉持廉洁自守,将“国务机要费”,任意挪取、占用,甚至以不法方式诈领;陈水扁公开高举改革大旗,私下行贪腐之实。而陈的亲信权贵有样学样,官箴日渐败坏,扁及亲信嗣又知法犯法,以空前繁复手段将不法所得洗至国外。判决词申斥吴淑珍曾任“立法委员”,当知公帑分毫,均源自人民血汗,却每每藉权势地位,获取巨额私利,公款私用。扁珍2人于2006年间“国务机要费”案爆发争议后,不知以民意为圭臬,反省自躬,反而穷尽“总统”之权力,大肆进行全面性之灭证、伪证、串供。判决词还以“知足常足,终生不辱、知止常止,终生不耻”申斥陈水扁的儿子陈致中、儿媳黄睿靓,申斥他们面对侦查态度傲慢,颇自豪于权贵,在账户中款项为台湾民众年平均所得之2000倍之多、迄今亦未有缴还之意愿。

    所有这些判词都是由一场全程透明的司法审理而来,这些义正辞严的判决词和刑责表明对陈水扁以“台湾之子”自诩来欺骗台湾人民是绝对不可原谅的,同时也昭示着台湾政治文化正经历一场深透的洗礼:司法独立,以法治贪,刑可上最高层领导人。台湾司法改革基金会执行长林峰正说,尽管台湾需要检讨司法体系在审理陈水扁案中的瑕疵和争议,但是台湾能够将其最高层领导人绳之以法,是台湾民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体现。

    有斯土而有斯人

    从1980年的“美丽岛案”辩护律师到台湾地区领导人再到成为巨贪被判无期,陈水扁用29年的时间玩完了他的人生过山车,溯及他早年人生的贫寒窘境,更是令人唏嘘。据台湾媒体报道,未到场听判的陈水扁情绪稳定,当晚食量正常。他仍在扮演一个自信的、不屈的政治受害者,他当年共同为“美丽岛案”辩护的律师战友引用《圣经》文字含泪相劝,亦不能打动陈水扁一丝一毫,难怪台湾一直有人说陈水扁精神意志迥异于常人。他或许会有崩溃认罪的时候,但他如果始终这样对法律、正义没有畏惧之心,就不能不说有斯土而有斯人,台湾的社会环境和文化基因都要负上一些责任。

    相对于台湾这场政治洗礼,韩国对金钱政治的打击力度因少了族群政治的困扰而更加坚决,前总统卢泰愚因参与军事政变和贪污受贿被判22年半徒刑;前总统全斗焕因1980年在光州屠杀平民(犯叛国罪)和贪污受贿被判死刑(后减轻为终身监禁);前总统金泳三的儿子因贪污罪被捕入狱;前总统金大中的两个儿子因贪污和逃税被定罪;前总统卢武铉因默许亲属收受贿赂而深深自谴(“我已丧失了讲述民主主义、进步、正义的资格”),自杀身亡。而陈水扁却仍在坚持他是在遭受“政治迫害”。他的这份底气,或许与台湾仍有15%的民众死忠于他有关,他们认为阿扁是由于维护台湾,反抗对岸压力和反抗国民党“外来政权”而受到了政治陷害,这种只分蓝绿不认是非的畸形心情,足够让挺扁者和阿扁共同泪流满面。某位绿营“立委”甚至还超“雷”地称赞陈水扁面对司法比卢武铉“更勇敢”。此外,传统农业社会的恩佑-庇护规则、官场文化中伦理良知的沦丧,都使陈水扁面对台湾人民只觉有功,不觉有过,毫无耻感地在暗地里滥贪,毫无耻感地在法庭上死撑。

    台湾的司法变革运动

    扁家弊案受到严惩,首先要归功于台湾司法体制的新气象和参与断案的台湾司法人。

    台湾的司法变革运动是在上世纪80年代末“解严”之后兴起的,是台湾反威权争民主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因为司法是威权当局反人权的御用工具之一,改革司法体制直接与保障人权相关,司法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司法独立、司法人自治。

    自那时起在台湾司法系统中,始终有一批正直的司法人坚持独立办案,敢于对权力说不。应当说,他们能这么做,一是因为当局尽管对他们有打压(如调离岗位或给一个乙等的考核分数),但并没有用凶狠手段迫害他们;一是因为民众可能公开发声力挺这些司法改革勇士。司法改革是和整体的民主化运动一起向前走的。当然,当前台湾的司法体系中仍有权力因素、族群政治因素、政党政治因素的诸多干扰,但是能够以全程透明的方式审判扁家弊案,同时尽管特侦组经历了一些人员调整,但无论谁上基本上都能以正直的操守、缜密的手法去对待这个超级巨大、超级复杂的案子,说明在台湾司法体系特别是特侦组成员中正气压倒了邪气。而马英九主导的行政当局,也没有从党派利益出发,对特侦组发出从重、从快的干扰指令,被告的合法权利得到了充分保护,被告的律师还常常举办记者招待会,而深绿的检察官陈瑞仁和许多深绿的民众都支持依法惩处陈水扁的贪腐行为,这些都说明台湾政治文化正在进步,威权之气、暴戾之气在减少,守法、公允的风气在上升。

    司法界的新气象得益于法官自治体制的建立和外在监督机制的建立。法院的各项事务不再是院长、庭长说了算,而是采取法官集体公平合议。在法院之外,有一个很有名的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自1995年以来,大力推动司法预算的独立、刑事诉讼法的修正,并动员人力到法院去当场监督法院办案,给法官打分,将法官的不良行径向媒体曝光。可以说,台湾的司法改革是在公众拥有监督权的大气候中有所改进的。

    政治献金之恶能否受控

    近年来,台湾政坛中的清流势力除了推动司法公正,严厉审判扁家弊案,同时也对扁家弊案的根源——— 政治献金问题进行大力校正。

    据台湾媒体报道,2004年台湾领导人选举中出现的贿选检举案比2000年的领导人选举增加4倍,并且绝大多数都不了了之。在台湾,各种公职选举都需消耗大量资金用来买票,由于当局一直声言打击贿选,买票使用了众多心照不宣的小动作,充分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种种蒙骗、忽悠的“大智慧”,例如将价值不菲的照相机送给选民让他们去假模假式地“抓贿选”,这本身就是一种贿选。陈水扁在台湾当政8年,是台湾金钱政治、贿选买票的中心:大量的金钱涌向陈水扁,他接着将大量的金钱分发到子弟兵手中去打选战。当然,为了回报用金钱支持他的企业界朋友,他及他的官场子弟兵不惜损害公平原则将公共资源优先或折价输送给那些朋友。同时,面对手中越积越多的政治献金,陈水扁及其家族成员贪念大起,想方设法将这些资金据为己有,从而酿成了扁家弊案。

    政治献金在台湾政治文化中被视为“必要之恶”,各政党都可以收受,但必须依法公开并遵守相关的金额限制,即便是在政坛上稍有清誉的谢长廷、吕秀莲,都是吸纳政治献金的高手,“不沾锅”马英九同样也有一批为他提供资金支持的企业界朋友。依照2004年通过的台湾“政治献金法”,个人竞选经费结余款,应在两个月内将会计报表提交“监察院”,并且在两年之内只能用于4个用途,即公务费用、赠与政党、捐助于财团基金法人(公益机构),或用于自己的下一次选举等。这就为某些官员的贪腐行为留下了空间。陈水扁坚称其向海外汇出的款项是1994到2004年间的选举结余款而非受贿所得,而按2004年出台的“政治献金法”,这些既往的献金金额是可以不追究的,于是扁家持有的绝大部分金钱都可视为合法的政治献金余款而不是受贿所得。此外,由于政治献金可以是合法资金,而回馈企业界支持者的行为难以查证,这也使得金权互利经常发生。

    这种黑金政治自然受到了民众的强烈反感,而国民党是黑金政治的始作俑者,2000年国民党丢失执政权,与其自蒋家统治时期就开始了的黑金政治有很大的关系,陈水扁正是靠打着反黑金政治的旗号赢得众多台湾人民的信任。随着对扁家弊案的深入审理,曾经大量私下向扁输送政治献金却不公开登记的企业家,纷纷向特侦组招认行贿行为及其金额。马英九与陈水扁的一个很大不同是,当企业家找到马英九要求私下捐款时,马英九总是请他们公开捐给国民党的账户并拒绝大额捐款。

    2004年政治献金法从总体上来看是一个进步,它使政治献金公开化并有金额限制,各政党、政治团体或拟参选人从事竞选活动或其它相关政治活动可收受政治献金,但必须到监察院财产申报处登记开设账户,监察院依法公布每次选举后的政治献金的收支细目(2008年台湾领导人选举两大阵营的政治献金收支细目已于今年2月依法向民众公布),民众也可以到监察院查阅、复印这些细目,查询费是每小时新台币20元,复印费是每张A 4纸新台币2元(约合人民币5角)。

    环顾世界,有选举的地方难免有政治献金。政治献金法使政治献金这个“必要之恶”呈现在阳光下,使得台湾今后要再出现陈水扁这样的黑金巨贪会有不小的难度。法院对扁家弊案的严厉宣判,亦有强大的震慑之效。但是陈水扁女儿陈幸妤向记者发飚说:“谁没拿过我爸爸的钱?!”以及“谁的选举结余款是照实申报的?”捅破了台湾政界讳莫如深的黑金政治黑幕。看来要控制住政治献金这个“必要之恶”,还需要民间、司法、行政、立法等多部门更深入的合力监督,公职人员财产登记制度也应继续加强。

    民主化、法治化过程是一个渐进的修补、纠错过程。台湾在艰难地向前走。值得担忧的是:当马英九支持率下降,不能靠他的魅力拉票和为他的子弟兵打选战提供资金支持时,他会不会也像陈水扁那样,要靠收受大量政治献金来巩固自己的泛蓝共主地位?

    这正如施明德所说:民主这一课永远没有句点。阿扁判刑,不能保证台湾不会再出现另一个阿扁,权力必须被有效监督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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