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夫妇一审被判无期(南方都市报 200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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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夫妇一审被判无期

家族弊案宣判,13被告全部缺席,判决书长达1200多页

类别:国内新闻 作者:韩福东 原创 浏览量:1803  发布时间:2009-09-12
版次:AA04 版名:重点 稿源:南方都市报  

    去年11月,陈水扁被戴上手铐带出,次日被正式羁押。 资料图片

    扁家弊案一审情况一览

    本报讯 台北地方法院11日下午就陈水扁所涉“机要费”贪腐案等多起弊案作出一审判决,裁定陈水扁贪污、洗钱、受贿、伪造公文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判处其无期徒刑,褫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新台币2亿元。陈水扁家人全部获刑。

    台北地院裁定,陈水扁因在“机要费”贪腐案中犯贪污、伪造公文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洗钱案中犯洗钱罪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龙潭购地弊案中犯受贿罪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

    法院同时依贪污、伪造公文等7项罪名,判处陈水扁妻子吴淑珍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新台币3亿元;依洗钱罪分别判处陈水扁儿子陈致中、儿媳黄睿靓2年6个月有期徒刑、1年8个月有期徒刑,并均处以新台币1.5亿元的罚金。黄睿靓还被处资产没收。

    原陈水扁幕僚马永成、林德训等其他涉案人也分别被判处2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因在案件侦办中扮演“污点证人”,台湾当局领导人幕僚机构原出纳陈镇慧被免予刑罚。

    据台湾媒体报道,据法院传来的消息,陈水扁案判决书长达1200多页,但昨日尚无法印出。一旦印出,重量约达3公斤。法院方面在提供的新闻稿上载明,法官将另案告发,陈致中、陈幸妤、赵建铭涉嫌贪污。

    前日,陈水扁认为自己会被重判、延押,签名递状声明不到庭听判,以示抗议。其他12被告也都没有到庭聆听判决,全案仍可上诉。

    法庭外聚集挺扁与反扁民众,为了防止意外发生,法院保安明显加强,几十名手持盾牌及警棍的警员在周边布防,筑起铁丝网,防止有人冲入闹事。

    判决书判词

    陈水扁有幸获人民信赖荣登领导人,现仍享有卸任礼遇尊崇,本应将“作之君、作之师”铭刻于心,却纵容家人、亲信以权生钱,致立意良善的机要费沦家族零用金……明知己咎,却以前朝不法在先,发动转型正义攻势,企图合理化自己恶行。

    吴淑珍因意外受身体上残疾,固甚可悯,却以领导人夫人之尊,非但不力持廉洁,反每每以权势地位,获取巨额私利,还将陈水扁职位限缩于财团豪阀之服务,扁珍2人犯罪所得之高,令人咋舌。

    扁案侦审大事记

    2006年

    ◎6月22日 国民党籍“立委”邱毅等人,揭发陈水扁夫妇以他人发票报销公务机要费。

    ◎11月3日 台检方认定陈水扁夫妇共同贪污1480万元新台币,起诉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等4人。

    ◎12月15日 法院首次开审该案,吴淑珍中途昏迷送医,以后17次开庭均请假。

    2008年

    ◎8月15日 扁家海外巨额存款曝光,检方立“洗钱案”侦查。

    ◎11月12日 陈水扁被正式羁押。

    ◎12月12日“特侦组”侦结扁家公务机要费、洗钱等四大案,起诉扁珍等14被告。

    2009年

    ◎1月19日 扁家四案开审,扁出庭不认罪;其后包括扁妻舅吴景茂等9被告认罪或部分认罪。

    ◎1月21日 陈致中、黄睿靓等人当庭认罪,寻求认罪协商。

    ◎2月10日 吴淑珍请假17次后首度出庭,部分认罪。

    ◎7月29日 陈水扁承认家人处理钱确有瑕疵,不符最高道德标准,会负起责任,向台湾民众表示最深的歉意。

    ◎9月1日 扁家伪证案台北地方法院宣判,吴淑珍判刑2年、减为1年,陈致中和赵建铭、陈幸妤夫妇各判刑1年、减为6个月;坚不认罪的101前董座陈敏熏则判刑1年6个月。

    ◎9月3日 陈水扁“出访”帕劳爆存款,传扁洗钱14亿新台币。

    ◎9月11日 扁家4大弊案宣判,台北地院判处陈水扁、吴淑珍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可上诉。

    狱中扁语

    温煦阳光挤不进的黑牢/水桶一桶又一桶/大桶不够茶水桶也可以/吃喝拉屎,洗衣洗澡/湿了又湿,不知什么叫做干/能挂的都挂了/分不清是干是湿

    ———2008年11月24日,陈水扁透过律师转给妻子吴淑珍一篇名为《给家后》(妻子)的“诗词”,引发岛内网友仿作揶揄。

    生和死很难说,有时候生就是死,死就是生……不再等待,也不抱希望,希望能够永远休息,休息之后不希望醒过来。

    ———2008年11月25日,律师从看守所带出一篇陈水扁的手稿,并声称这是陈水扁“遗书”。

    她看到你就昏倒!

    ———陈水扁在庭审时说,吴淑珍看到审判长换人就吓得要昏倒了。当时,审判长蔡守训幽默回应,“建议你太太多来几次就不会怕了,一回生两回熟。”引起法庭内一阵笑声。

    这是宋朝开封府包公办案的时空错置吗?有罪与否,应依“证据”,不是依“良心”。

    ———2009年9月,陈水扁在台北看守所接受台湾《苹果日报》专访,当记者问到“如何看待检察官质问你是否有良心”时,他作出如上回答。

    反应

    ◆马英九方面不予评论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吴淑珍一审被判无期徒刑,马英九办公室发言人王郁琦表示,“尊重司法,不评论个案”。

    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陈淑容也表示,“尊重司法,不予评论。”

    ◆吴伯雄表示尊重司法

    国民党主席吴伯雄昨日上午表示,国民党抱持尊重司法,绝不介入个案的态度。

    报道称,吴伯雄表示,国民党从头到尾,都是抱持尊重司法,绝不介入个案的态度,而且从一开始就坚持这个原则。

    ◆蔡英文:扁自己负责

    据台湾T V BS电视台报道,民进党中央高度关切,得知结果之后,立刻召开高层会议。会议表示,民进党会支持扁二审继续上诉,同时,呼吁执政党不要政治消费陈水扁。

    民进党主席蔡英文昨晚亲自举行记者会回应,从两方面评价一审结果,被媒体解读为蔡英文与陈水扁“部分切割”。蔡英文一方面表示力挺陈水扁的司法人权,呼吁立刻停止羁押,另一方面也与陈水扁切割,说陈水扁贪污洗钱的行为,他自己要负政治责任。

    ◆扁办建议力拼二审

    陈水扁办公室昨晚发出4点声明,将建议以陈水扁名义上诉,力拼二审。

    据报道,律师郑文龙、陈水扁幕僚刘导、江志铭昨晚在陈水扁办公室召开记者会,由郑文龙代为发表4点声明。声明中批评台北地院一审判决是“违宪、违法无效的判决;赶尽杀绝、抄家灭族的判决;毫无证据报复性的判决”。

    文字:本报记者 韩福东 新华社 钟欣 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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