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波:横幅的主语在哪里?(南方都市报 2009-9-15)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9:26:02
横幅的主语在哪里?类别:时事评论 作者:刘洪波 原创 浏览量:133  发布时间:2009-09-15
版次:AA31 版名:个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无限杂思 之刘洪波专栏

    江苏丰县公安局张挂“热烈祝贺欢口四·四杀人分尸案成功告破”横幅,经市民质疑后取下。这件事,我已写过一篇评论《为何警方看到“祝贺”,民众看到“分尸”?》,谈的是政府与公众的心情匹配问题。

    文章写完,觉得意犹未尽。分尸案至为沉重,破案不过稍稍安慰社会,受害者勉强可以瞑目,受害者亲属得到一点慰藉,邻近社区巨大的心理震动稍可平复,如此而已,何可祝贺而且还要热烈?政府与公众的心情是否应该匹配,以及谁去匹配谁,何主何从,这是一个问题,但还不是问题的全部。

    我也知道,一个公共部门之所以会张挂与公众心情大为不同的横幅,不是要故意冲撞公众的情绪,只是一直以来就习惯于如此自娱自乐。这种自娱自乐的做法,显示公共部门对自身工作的重视,超过了对公众感受的重视。

    在这个破案的事情中,大致还可以说工作总算是服务了人民,但有的时候,公共部门的工作却会增加公众的烦恼,但工作完成,仍然会“热烈祝贺”的。例如,一个公共部门可能生产很多的文件,出产很多的会议,设置很多的关口,总结起来可以头头是道,但很多未必不是“自我服务”,功能仅仅在于增加总结的厚实程度,对社会却完全是制造损益。哪怕破案呢,也可能在工作业绩的追求之下,搞出类似杜培武、聂树斌、佘祥林那样的冤案来。还有的时候,公共部门有法不行,见上峰有令即上,把自己变成了个人意志的执行者,闹得公众苦不堪言,得胜回营,同样也要“热烈祝贺”。这样,“热烈祝贺”就不只是与公众心情不相匹配,简直就是逆公众心情而行。

    其实,我可以问一个十分简单的问题,“热烈祝贺”,主语在哪里?也就是说,“热烈祝贺”的横幅,是谁在热烈祝贺,又是向谁祝贺?祝贺之意从何而出,祝贺要送达给谁?例如“热烈祝贺欢口四·四杀人分尸案成功告破”,是一个省略了主语的句子,是公众在热烈祝贺,上级在祝贺,还是公安机关自己祝贺自己,挂这个横幅的人考虑过这个问题吗?

    如果是公众祝贺,应该由公众来张挂横幅,但很显然地,公众的张挂行为总是要经过批准的,否则至少要由城管队伍来处理,严重一些可能要由公安机关来处置。当然,我也知道,如果是“好的张挂行为”,也就是向公共部门表达感激之情、欢悦之情的横幅,可能是不必处理的,那么挂上公安机关的门口,至少也要公安机关接受,这就是说,公共部门乐于接受感激、欢悦之情,公众的张挂行为才是可能的。许多公共部门都会收到锦旗和感谢信,是因为这些东西总是被接受,并且被鼓励。可惜,在这个案件中张挂行为而且公众确乎没有“热烈祝贺欢口四·四杀人分尸案成功告破”之意见表示。

    那么“热烈祝贺”的主体就是上级或者公安机关自己。上级可能对破案表示过热烈祝贺,但是,是否有意将这种祝贺告知大众,横幅是否上级送来,却是一个问题。那么“热烈祝贺”更加可能的就是公安机关自己祝贺了自己。一个公共部门自己祝贺自己做了某件事,这不是很奇怪的吗?

    我估计,大量的“热烈祝贺”,从来没有考虑过类似问题。虚有的、空置的主体,祝贺了某件事情或某些人,而大家并不感到别扭,因为我们已经习惯了读到以“热烈祝贺”打头的横幅,这样的横幅从来不会注明祝贺者为何人,久而久之,我们会觉得它仅仅是一种气氛的渲染,而不必与某个人或某些人的真实心情相关;然而,这样的主体空置又隐约给人一种“大家都热烈祝贺”的联想,这样就产生了一个模糊的赋值,使你仿佛觉得祝贺者是人民、群众、公众、市民等等,从而完成了一个意味深长的拟情,一个不确定又似乎确定的喻指。

    我说过,在横幅张挂行为中,公众的心情可能是被忽略的,而政府的心情会被强调而且具有某种指令性。作为一种表达途径,横幅具有公共权力的独占特征,公众要张挂横幅去表达自己的心情、态度、意愿,并不容易,即使可以,那也多是传递歌乐与感激之情,而公共机关可以轻轻松松挂出横幅来。有人看了,说公共机关的横幅也是传递歌乐之情的,我想,不是这样,因为你只注意到了“热烈祝贺”,而没有看到“坚决打击”,横幅也时常发号施令的,而且有时那内容是相当离谱不合法的,那时你可以明白地知道,省略的主语便是某些地方权力部门。

    (作者系《长江日报》评论员)http://gcontent.nddaily.com/a/3e/a3eb043e7bf775de/Blog/247/ec169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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