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玉兰:在监狱里,我被要求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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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玉兰:在监狱里,我被要求爬行时间:2010-08-02 11:49 作者:倪玉兰、张丽萍、王憧憧点击:430次
  律师也不给我做无罪辩护了
  深度对话:倪女士,请简单介绍下您的遭遇?
  倪玉兰:那是在2001年,政府说要改进城市环境,改善民众的生活和住房条件。10月份后,就开始陆续拆迁。
  从2002年开始把附近几间房子给锁上了,但没拆,正式拆迁是从2003年我第一次出狱之后,一直持续到2008年。包括附近人家的房子拆迁,都是趁我们不在家的时候拆的。
  深度对话:在房子拆迁之前,他们有没有跟您协商过?
  倪玉兰:从始至终都没有跟我们谈过善后的事。他们一共进行过六次强拆,2008年11月21号是最后一次,而且是由法院等几个政府部门同时拆的。
  他们强拆我们的房子不说,还把我们所有生活用品封存扣押,到现在都没拿出来,包括我和董老师(丈夫)穿的衣服,想打一小包拿走都不让。
  深度对话:2008年被强拆的周围有几家?
  倪玉兰:那地方最后就剩下我们一家了,还有董老师的兄弟,按户口应该算4户。我2008年4月15号被抓,那时已经坐牢了。
  董继勤(丈夫):拆我们家之前,周围包括我们一共是有6家。为了拆我们家,周围四户人家无论提什么条件政府都答应了,所以最后就只有我们一家了。
  深度对话:当时是什么情况?
  董继勤:2008年10月30号法院在我家门上贴了一个开庭传票:10月30号9点半到西城法院谈话。他们既不打电话通知我们,也不敲门告诉我们,我是11点看见的,给法院打电话也没人接。
  一直等到31号12点,又看见开庭传票,30号的“0”让他们涂抹成“1”,也没有盖章,经过行政庭的一审谈话,11月1号,门上贴的开庭传票变成强拆通知了,强拆通知就给改成执行令了。
  这中间他们不跟我们谈话,打电话他们也不接。因为27号倪玉兰要开庭,我主要关注开庭的事,11月21号他们就把我们家强拆了。
  这时,案子一审律师跟我们意见不一致。
  27号开庭,律师一直不跟我讲辩护的方向,本来应该对倪玉兰进行无罪辩护的,但这个律师不跟我讨论怎么辩护,我就觉得不对。
  24号,律师要去法院领开庭传票,于是23号下午我们见面,他仍然不和我讨论辩护方向,直到24号我也去西城法院了,仍然是不谈辩护方向。
  26号下午,我已经没有办法,只好找到律师事务所看辩护词,他说“这不能让你看。”我就让他念,觉得不对。他一共写了四条,我就记住两条:第一条,倪玉兰只踢警察一次,不构成妨碍公务;第四条,不构成五年累犯。
  这个律师原先计划的无罪辩护,在没有经过我们同意,不与我们商量的情况下,就自己改成了有罪辩护。
  我再往下听律师写的逮捕经过。律师说倪玉兰殴打他人被抓到派出所,在派出所里踢伤警察。但视频录像资料都可以证明,倪玉兰是19号从我们家遭逮捕。
  而这个律师的辩护是,如果罪行成立,是构不成累犯的。那这样的辩护就变成了有罪辩护。
  我后来就把这个律师给辞退了,因为没有律师,27号就没开成庭。
  董继勤:律师一开始还是挺认真的,准备做无罪辩护。倪玉兰是4月15号被抓的,5月份我去请律师,律师要看倪玉兰被抓到公安机关的全程录音录像资料。可是到26号下午,我问他看了录像了没。他说,法官说到法庭上再看录像。
  深度对话:后来是怎么开庭的?
  董继勤:27号因为没有辩护人就没有开成庭。后来我要再给她请辩护律师,几乎请不到律师,那就只能自己给她辩护。
  我也一直给法院打电话,但法院也一直不接电话,我就到法院去找人,法官见不到,领导也一个都没见到,一会儿说在法院里开会,一会儿说在法院外边开会,我就一直等到5点钟法院关门。
  后来是12月开的庭。在不通知我们的情况下开庭。我知道要开庭了,就天天上法院门口看电子公告栏,后来看到公告开庭时间是8点半,地点是13法庭。这时已经有30多人领了旁听证。
  但是到8点半的时候,法院临时改成15法庭,所有领取13法庭旁听证的人,既进不去第13法庭,也进不去第15法庭。法官在没有辩护人的情况下当场就宣判了。
  法院允许贝贝(女儿)去旁听,我就把证据都给了孩子,让孩子转交给书记员,法院不允许,让孩子交给法官,但法官不收。
  谁给你检查了“睾丸挫伤”?
  深度对话:4月15号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董继勤: 2008年4月15号,早上不到6点,很多人埋伏在我们家附近。不到7点,他们就把我们家院门砸碎了,开始冲到院子里拆房子。我出来打了110报警,说有人有抢我们家东西,拆我们家房子。
  不久,一位肖姓警察带了几个警察来我们院里,问我,哪个房子是我的?我说,拆的这房子都是我的。之后他说,拿出证据来证明房子的所有权。我就拿了法院的判决,证明前章胡同19号的房子是董氏家族共有的。
  他看了以后,说,你有蓝图吗?我说这是法院的判决,判决书没有蓝图。他说,没有蓝图他们不管。警察这样就走了。
  这帮人有一个头儿拿了摄像机在摄像,后来我就拿照相机给他们照相。
  警察走了以后,他们还拆了一段时间,把电话线、电线也剪断了,房子直往下掉土。7点,她(倪玉兰)还没起床,拄着拐出来,她因为第一次入狱已经残疾了,说:前章胡同19号是我们家私人财产,任何人不能侵犯。
  倪玉兰:我跟他们要身份证件和拆迁文书,他们拿不出来,说是西城区新街口派出所、西城区公安分局队领队、西城区派出所让他们来的。
  董继勤:他们当中就有人躺在院子里装死,警察又来了,把玉兰塞到警车后备厢里。4月还挺冷的,我去屋里拿一件大衣给她,追出来时车子已经走了,我就抱着衣服回来。肖姓警察看我在院子里站着,就说,还有谁打人?他还揪着我头发把我塞到警车里,踩掉我一只鞋也不让拣。
  我报警时报的是刑事案件,他们不立案调查,警察说没有人拆我们家房子,没有拆我们家房子,那拆的谁家房子?说没有抢我们家东西,就相当于我拿了你家东西,警察来了,我放回去,那就不算拿了。最后,警察把我们抓走,把院里所有的东西都拿走了。
  警察说她在派出所殴打他人,法院竟然给了她一张传唤证,也给了我一张传唤证,理由也是我殴打他人。
  殴打他人程序应该是这样:警察先做笔录备案,再给传唤证。传唤是民事行为,跟法院开庭、行政开庭一样的,是自己去的。
  当时是一个乔姓男子报新街口前章胡同19号有人被打伤。警察一方面向市局汇报没有打人现象,一方面又在报案的时候说现场有殴打他人的现象,并且把我们抓到了派出所。
  肖姓警察诬陷她踢他的睾丸了,还诬陷我是谎报警情。在给我的传唤证上写着的传唤原因是殴打他人、谎报警情,拘留我五天。
  肖姓警察到积水潭医院拍了一个诊断证明:“睾丸挫伤”。(附照片)后来我到积水潭医院调查,发现医生没给他做任何检查,他的病例档案里也一无所有,连最起码的B超都没照过,怎么能检查出问题呢
  倪玉兰:经过查证他2008年4月15日的工作说明,上面写着:“带肖姓警察去积水潭医院诊断,又带其去市局法医中心进行了伤情鉴定,其实伤情不构成轻微伤。”不构成轻微伤就是几乎没有任何伤,但是整个案卷里并没有出现肖姓警察去市局法医中心进行鉴定的信息。
  我们这些证据和文件都是律师给我们复制案卷时得到的。辞退的律师告诉我们一审法庭上没有播放录像。但是在检察院起诉书上写的证据之五是音像材料,而在法院的判决书上并没有提到音像材料,法庭上也没有播放。
  二审时法院看了光盘,就是拆迁当天在我们院里拍的光盘,里面并没有倪玉兰殴打他人的音像。
  董继勤: 2002年也是这样,说她踢警察妨碍公务,但要是踢警察,警察应该有防御意识地就把她的脚给固定了,但警察连手铐都没有给她带上,这就不合常理了。
  倪玉兰:警察在屋子里会跟你保持一定的距离。
  董继勤:还给那些拆迁人员伪造了身份,说他们是什刹海房管所的工人。这个身份是很容易调查的,我到什刹海房管所问是否有这几个人,房管所说没有这几个人,又问是否在4月15号派人去拆我们家房子,他们说什刹海房管所不管私房,况且我们家那里归新街口房管所管。
  在监狱里,我被要求爬行
  深度对话:你被判刑之后,还发生了什么特别的事?
  倪玉兰:前面的事情都知道了,比如说2002年被抓,2008年被抓,被判了两年有期徒刑。判决书是12月18日宣读完的,19号送达给我,24号以“修改宣判书上的错别字”为由,以法院的名义把宣判书收回去了,到26号他们才把判决书还给我。但是前后判决书内容有所改动了,只是判刑两年没改。
  深度对话:判决书上具体改了些什么?
  倪玉兰:原来的判决书承认前章胡同19号是我家的自有财产,那些拆迁人员进入我们家,就是违法的,这对我们的辩护是很有利。
  当时有个检察官说是来帮我的,但却告诉我希望我不要再告了。检查官暗示我,有一个人告官,很多人警告他,他不听,对方急了就把他双脚给斩掉了。
  深度对话:这些话都有在场的人证或物证吗?
  倪玉兰:检察院的张检察员,当时屋里全都有监控录像,能记载我们的谈话情况。
  深度对话:在你被收押阶段,还遇到了什么事情?
  倪玉兰:2009年3月,二审维持原判,3月13号下午执行票下来,4月14号他们就把我送到了北京市天河监狱遣送处,被判刑的人会先羁押在那里,然后转到各个地区。
  深度对话:后来被送到哪里了?
  倪玉兰:我在天河监狱大概待了20天,那里的条件比较差,20天都睡在地上,叠被子叠得比较好的人才能睡到床上,被子褥子非常脏,全都是屎、尿,也不洗,我们就用这种被子。因为我的身体情况比较差,很难爬上铺,就只能睡地上。
  20天之后他们把我送到北京市女子监狱。在天河监狱遣送处虽然不方便,但自己能做的我尽量都自己做,不去麻烦他人,好心的人也都在帮助我去刷碗、洗东西。
  但是,自从到了女子监狱以后,我的情况发生了恶劣的变化,他们要求头一个月写认罪悔过书,坦白自己犯罪的经过,坦白交代其他人的犯罪等。我把我的事情经过叙述了一遍,我告诉他们我是无罪的。
  就这样,他们对我实施体罚,不让我用拐走路,不让我扶着凳子、扶着墙,就让我在地上爬行,每天都在爬行。
  无论其他犯人做什么事,如果我也要求去的话,就要爬行。比如说要参加车间的劳动,我就要从5楼爬到楼下,然后要经过一个比较大的监狱广场,经过广场大概有500多米左右,再爬上2层的劳动车间。这个距离别人大概走5到10分钟,我从楼上爬到劳动车间要爬行一个多小时。
  中午回到监狱去吃饭,大家中午吃饭洗洗手再上趟厕所就是一个小时的时间了,我还要再爬回来,下午再爬到车间上班,从来不会让我们休息。这样一天我就要爬行四次,差不多要6个小时。
  深度对话:在监狱里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
  倪玉兰:在狱里面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和家里人见个面,能说说我真正的情况。他们是不让我们说外面的情况的,否则会掐断我们的谈话。
  每次探监,他专门对我的电话实施了声音的监控,我只能跟我爱人说我们三口的事,哥哥、姐姐、父母或者家里其他成员的问题他们是不让说的,一旦你说,管理人员会干涉你,你要是再说别人的事,就取消你们的接见。
  出狱的时候靠卫生巾带出监狱日记
  深度对话:今年出狱是什么情况?
  倪玉兰:监狱里面的警察对我们进行了全面检查才放我们出去,所有的衣服都被脱了,拐也卸了。因为什么都不让带出,文字性的东西是一概不让你带出的,包括我们在那里写的所有的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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