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反腐倡廉治本抓源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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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反腐倡廉治本抓源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7月 日)

同志们:
我们这次会议是县委、县政府召开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学习贯彻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总结交流近几年来全县反腐倡廉治本抓源头的工作经验,部署安排下一步全县反腐倡廉治本抓源头的工作任务。今天上午,大家听了一些单位的经验介绍,他们从不同角度介绍了反腐倡廉治本抓源头的具体措施与办法,这些经验和做法都很好,我们要认真学习、宣传、推广和完善这些经验和做法,推动全县反腐倡廉治本抓源头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全市反腐倡廉治本抓源头会议精神和县委常委会研究的意见,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就下一步全县的反腐倡廉治本抓源头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近几年来全市反腐倡廉治本抓源头工作的成绩
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反腐倡廉治本抓源头方面,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工作部署,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新的阶段性成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一)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县政府和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建立公共财政和源头治腐,切实加强对财政收支的监督与管理。一是深化非税收入管理改革。2001年,紧紧抓住省财政厅在我县进行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试点的机遇,在全县县直部门深入推行和实施了非税收入改革。县委、县政府制定了《辰溪县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暂行办法》和《辰溪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从资金的征收、管理到使用,都建立了一整套的规章制度,保证了改革有章有循,规范操作,初步形成了“单位开票、银行(单位)收款、财政统管、政策统筹”的管理模式。2008年全县进一步完善了综合财政预算,对执收执罚单位的预算内、外收支按照“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一安排”的办法,编制综合财政计划。有力的推动了公共财政的建立和健全。二是全面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2002年6月,我县建立了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加强对财政运行资金的监管。自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建立以来,共有136个单位纳入会计集中核算,注销银行帐户213个,拒付核算单位不合理开支286万元,查处帐外收入等违规资金350万元。在此基础上,我县将资金监督延伸到村一级,实行“零户统管,村帐乡管”,规范了财政资金的使用,防止了乱支乱发和弄虚作假现象。三是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我县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逐年扩大,去年政府采购金额达505万元,节约资金49.6万元,节支率为11%。
(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深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大了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力度。一是实行领导干部选拔的民主推荐、公开招考、差额考察、竞争上岗、党委决议、任前公示、职务任期制等制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严格选人用人程序,防范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我县自2008年推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试点工作以来,逐步建立了一套规范有效的制度。较好地解决了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这种做法受到了上级的肯定。二是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任职回避、述职述廉、任前谈话、重大事项报告、诫勉谈话、民主评议等制度,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三是实行公务员公开招考录用制度。凡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录用公务人员,都坚持逢进必考,严把公务人员“入口关”,做到因岗选人,人尽其才。据统计,全县去年公开选拔干部12人,对165名干部实行了任前公示,对9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县直、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915人次,对18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
(三)要素市场建设有了新的进展。针对要素市场中的不规范行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了治理。一是建立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公开进行招标投标。去年全县应公开的招投标项目9个,都实行了公开招投标。二是建立了土地产权交易中心。2002年7月,实行了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制度,去年,经投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9宗,面积5000m2,成交金额756万元。防止和减少了产权交易中腐败现象。
(四)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一是政务公开面逐步扩大。县、乡联动,初步形成了政务公开网络。凡涉及到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事权、财权、人事权的重大问题都实现了基本公开。二是政务公开形式逐步规范。制定了“两有、三挂牌、四上墙”的具体规定。此外,县政府服务中心有待恢复正常运作。
同时,为了遏制公开消费的过度膨胀和行政成本的过快增长,以及由此带来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在公务消费改革上我们也做了一些工作。一些单位和部门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实行限额包干,收效比较明显。
在反腐倡廉治本抓源头工作方面,我们虽然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不少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必须清醒的看到,反腐倡廉抓源头的任务非常艰巨,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高,对反腐治源工作重视不够,研究不多,领导不力;二是工作力度不大,反腐治源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不多,预见性和前瞻性不强;三是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对一些难点问题自身缺乏一些有效的改革措施,对外地一些成功的改革办法,学习支持、鼓励推广不够。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进一步提高对反腐倡廉治本抓源头重要性的认识
反腐倡廉治本抓源头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在反腐败工作中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做好反腐倡廉治本抓源头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狐立和惩处极少数腐败分子,从源头上防范腐败现象的滋生,调动和保护干部的积极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见和作用。
(一)治本抓源头是党中央确定的重要指导方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中央加强了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党的十四大作出了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的重大决策,党的十五大明确要求反腐败斗争必须进行综合治理,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党的十六大进一步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在继续下大气力惩处腐败的同时,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倡廉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更好地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服务。今年1月3日,中共中央又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党中央这些重大的战略思考和工作部署,表现反腐败斗争已经从侧重遏制转到标本兼治,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轨道上来,对于确保反腐倡廉沿着健康有序的轨道不断推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治本抓源头是反腐倡廉的根本措施。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的发展和市场化进程的加快,经济成分的多样化、利益主体的多元化、社会生活的复杂化,使腐败的成因和表现形式越来越复杂多变,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形式和内容也随之发生了变化,综合性、整体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一种腐败现象的治理,往往需要多方位展开,各种措施综合运用才能奏效。在腐败问题发生的复杂原因中,体制、机制、制度上的深层次因素带有根本性,只有抓住这个根本问题,通过改革创新,才能减少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机率,降低反腐败的成本,增加搞腐败的风险,逐步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扬汤止沸,弗如灭火去薪”。抓源头,就是用釜底抽薪的办法解决腐败问题,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三)治本抓源头是反腐倡廉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趋势。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既反映了我们党认识事物的一般规律,即由浅入深,由表及里;又反映了反腐败斗争发展的特殊规律,即从治标入手,进而提出治本的任务,通过标本兼治,渐次推进,最终解决深层次问题。反腐败斗争要取得成功,亦必须遵循这一规律。所以,逐步加大治本抓源头的力度,是建立在我们对反腐败斗争整体发展态势的科学判断之上的,反映了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不断加强这项工作,是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标志。
(四)治本抓源头是提升我县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需要。衡量纪检监察工作水平,既要看治标的方面,又要看治本的方面。这些年来,相对而言,我们治标这一手花的精力多些,下的功夫大些,纠和查的事情搞了不少,也得取得了一定成效。这是必要的,今后仍然要坚持,不能一讲治本,就放松治标。但认真反思,我们注重预防,治本抓源头这一手,抓得还不够,力度不大,作用不是很明显。对如何深化改革,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和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对如何加强制度创新,构建防范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对如何加强监督,提高防范腐败的能力和水平等问题,研究得不深透,提出具体可行的对策和办法不多。之所以不正之风纠不胜纠、违纪违法案件查不胜查,这是一个重要原因。不注重治本抓源头工作,这种状况就不能从根本上得到扭转,其后果将是严重的。要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全面掌握《实施纲要》的基本精神,转变思维方式,改进工作方法,正确处理好治标与治本的关系,加大预防腐败、治本抓源头的工作力度,不断提高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
三、下一步反腐倡廉治本抓源头工作的任务与要求
我县下一步反腐倡廉治本抓源头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省、市反腐倡廉治本抓源头会议以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坚持反腐败战略方针,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努力用改革的办法解决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不断提高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总的要求是,解放思想,推进改革,求真务实,加快进程,把全县反腐治源工作向前推进一大步。



四、着力推进反腐倡廉治本抓源头的工作措施
反腐倡廉治本抓源头是一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抓住机遇,转变思路,加大力度,狠抓落实,把全县反腐倡廉治本抓源头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了着力推进反腐倡廉治本抓源头工作,必须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来抓落实。
(一)治本抓源头必须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教育是基础。一个人行为上的腐败,首先是思想道德防线的崩溃。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做到“关口”前移。一是要丰富教育内容。要认真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败理论学习纲要》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认真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深入学习《实施纲要》,全面掌握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确保《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推动反腐败惩防体系的建立和健全。要大力加强《党员权力保障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充分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切实加强党内监督。要进一步抓好党员权利观教育、法律法规和纪律教育。正面典型教育、警示教育,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念。二是要创新教育方式。要充分利用新闻舆论阵地、干部培训阵地,以及干部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思想教育,拓宽教育的渠道,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积极倡导廉政文化,扩大教育的覆盖面,加大教育的影响力。三是要推动宣教“大格局”的形成。各级各部门都要把反腐倡廉教育放在重要位置,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县党校要把反腐倡廉作为日常教学内容;宣传新闻部门要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报道的力度,建立反腐倡廉的舆论阵地;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反腐倡廉的专题教育,上下左右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整体合力和舆论氛围。
(二)治本抓源头必须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要从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必须深化改革,制度创新。在纠查中深化改革,在改革中完善制度。抓住了改革,就抓住了解决问题的根本。在改革中我们要注意把握好几条原则。一是量力而行的原则。改革是要经济要财力作后盾的,有的改革会节约财政支出,有的改革会要增加财政支出,我们既不能等待观望,停滞不前,又不能盲目从事,要量力而行,顾及到财政承受能力和群众的认可程度。二是公平公正的原则。涉及到个人切身利益事项的改革,必须公平公正,必须着眼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只能是缩小而不是拉大利益差距。只顾少数人利益、领导者利益的改革,背离了改革的目的,也是不会成功的。三是依法有序的原则。我们所进行的改革,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有领导的推进,不能违法,不能无序。四是防腐治腐的原则。每一项改革措施和办法,都要立足于这一点,离开了这一点,改革就失去意义和作用。五是维护稳定的原则。改革时机把握不好,政策制定不当,条件不具备,超过群众的认可度,群众就会有意见,就会影响社会稳定。总之,一句话,既要积极主动,大胆改革,又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
(三)治本抓源头必须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腐败源于权力,权力诱发腐败,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抓住了这个源头,就抓住了问题的症结。一是权力的授予不能过分集中。权力授予过分集中于某个部门、某个人,就容易专权,诱发贪婪。很多大案要案的发生,就是因为授予个人的权力过大所致。因此,在权力的授予上,在职责划分和工作分工上,要变集权为分权,变人治为法治。二是要加强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关键要靠制度,特别是要按程序办事。要制定和完善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防止不法动议和临时动议。重大事项要实行票决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要积极推行岗位轮换,形成相互制衡、相互监督、有效防腐的权力行使监督机制。三是要实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增强透明度。这是施政行为的一种改革,各部门各单位要贯彻“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方针,公开依据,公开程序,公开内容,公开结果。公开的程序大了,暗箱操作的机会就少了。四是要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要改革决策方式,完善决策程序,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大型工程建设项目投资,都要民主决策。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决策,要充分听取专家意见,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决策,要召开听证会,广纳民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四)治本抓源头必须从源头抓起。一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带头廉洁从政,带头艰苦奋斗,带头抵制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严于律己。二是制定和出台政策时要贯彻源头防腐治腐的方针。各级各部门在制定和出台政策措施时,要防止和纠正“先上车,后买票”、“先上后治”,治标治本“两张皮”的做法,针对可能出现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提出纪律要求和行为规范,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确保政策措施的顺利贯彻执行。三是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树立和形成全党抓的观念。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纪委要抓好组织协调,部门要各负其责,群众要积极参与,齐心协力,反腐治源。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的各项工作,都要着眼于源头防腐治腐,并认真落实。
(五)治本抓源头必须加大工作力度。治本抓源头的成效怎样?取决于我们的工作力度。一是要加大组织领导的力度。成立县反腐倡廉治本抓源头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薛昌忠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姚团同志,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舒畅同志,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谢景松同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卫林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审计局、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纪委副书记郭岚同志任主任,纠风室主任舒小成同志任副主任。县委、县政府要把预防腐败、治本抓源头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认真解决重大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预防腐败、治本抓源头作为落实反腐败任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加以落实。二是要加大抓落实的力度。预防腐败、治本抓源头的指导方针、基本原则和基本任务是明确的,重点是几个方面的改革,关键是要有新思想、新方法。县属责任部门和单位年内突出抓哪几项改革,都应制定具体方案,并狠抓方案的具体实施。这次会议结束后,各有关部门,单位都要拿出具体意见和办法,确保这项工作的落实。三是要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预防腐败、治本抓源头工作进展如何,要分阶段督促检查。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指导帮助,促进工作。
同志们,反腐倡廉治本抓源头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而又艰巨的系统工程,我们要大胆改革,不断创新,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把反腐倡廉治本抓源头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推动惩防腐败体系的建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