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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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今年以来我县查办案件工作,分析形势,研究措施,部署任务,加大力度,促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健康发展。刚才,曙光同志简要传达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纪检监察机关1-8月份查办案件工作的情况,分析了当前办案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后办案工作的任务。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下面,就严格依纪依法办案,进一步做好案件检查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查办案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坚持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现实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必须严肃查处党内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要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围绕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并对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近年来,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努力把案件查办工作作为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注重把办案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把握,按照“有案必查,有查必好,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原则,严肃查办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推动了我县党风、政风的进一步好转,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1-8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25件次,比去年同期上升1.25%;共立查案件40件,上升2.43%;在立查案件中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案件5件,万元以上案件8件,通过查办案件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9.26万元,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为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保证。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由于现阶段诱发腐败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制约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的一些因素还仍然存在,今后一个时期腐败现象仍处于易发多发期。一方面,违纪违法案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增加了查处的难度。他们在作案手段上,从直接收受贿赂向曲线敛财转变,违纪违法行为更具隐蔽性;在作案目的上,从生活资料的占有向资本积累发展,腐败分子更具贪婪性;在作案领域上,从传统的经济领域开始向非经济领域延伸,腐败行为更具弥散性;在违纪违法实施主体上,从个人向小集团甚至“组织”发展,腐败行为更具社会危害性;在违纪违法性质上,从单一型向复合型发展,交叉违反党纪、政纪、法纪,腐败行为更具多样性;在违纪违法方式上,从偷偷摸摸向营造腐败“群众基础”从而公开腐败转变,腐败行为更具复杂性。另一方面,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放松世界观的改造,思想上开始麻木不仁,错误地认为“经济要上,纪检要让,抓反腐败会影响经济工作”、“只要干实事,腐败一点没啥”、“为公不犯法,钱没进个人腰包不算违纪犯法”,甚至认为“笑廉不笑贪”、“跟不上‘形势’就是落伍”、“有权不使,过期作废,只要当时逮不着就没有事了”,等等。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上“长病”必然带来肌体的“病变”。因此,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将更加复杂而艰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查办案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职责,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使党和政府继续以好的作风、好的形象,赢得广大人民的支持和拥护,凝聚各方面的力量,带领全县干部群众为我县经济社会实现超常规跨越式而努力奋斗。
二、搞好“四个结合”,提高依法依纪办案的水平和能力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历史条件下,各种利益纵横交织,各种矛盾错综复杂,案件的复杂性、隐蔽性和查处难度明显增大,对案件检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新的挑战。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必须与时俱进,结合实际,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接受新挑战,进一步提高办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要把学习贯彻《意见》与建立健全依法依纪办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最近,中央纪委、监察部印发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意见》内容丰富,要求明确,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抓紧抓好,同时,要把《意见》的学习贯彻与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全面理解《意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办案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准确把握政策,认真履行办案程序,按照规定和法定权限使用办案手段和措施,把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彻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查办案件的各个环节。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使用办案手段,特别要善用、慎用“两规”措施,确实需要使用的,必须严格审批,严格管理,确保不出问题。要坚持文明办案,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诱供逼供,决不允许变相体罚、侮辱人格的情况出现。要逐步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相关领导和人员分级负责的办案工作责任制,建立执纪办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健全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办案部门、办案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从机制制度上保证依法依纪办案。
二要把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与开展投资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发展是解决博兴一切重大问题包括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的基础。博兴越是经济发展,越是大开发、大招商、大投入,越要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越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尤其是案件检查工作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保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强劲势头,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清正廉洁的良好环境。近几年来,全县上下特别是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坚定不移地把发展作为第一责任,紧紧抓住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不断取得成效。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还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不能回避的问题,外来投资者反映强烈、企业群众意见集中,有些现象和行为不仅与跨越赶超的要求不合拍、不同步,甚至与县委、县政府的一贯要求相背离,个别的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8月26日,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投资环境整治行动动员大会,确定从现在到年底,利用4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开展一场投资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从政治的和全局的角度深刻领会、准确理解把握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意图和良苦用心,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全力以赴,狠抓落实,以锤炼执行力的实际行动,把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与认真组织开展好投资环境整治行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公布投诉电话、开展问卷调查、选派工作组到外来投资企业调研等形式集中排查一批社会影响大、群众和外商反映强烈的危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线索,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查处,对顶风而上、知法犯法的害群之马严惩不贷。通过集中查办一批案件,推动我县投资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着力打造一个综合成本低、商业机会多、市场秩序好、安全稳定和谐的博兴环境品牌。
三要把抓好案件线索排查与主动出击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要健全信访网络,坚持每月对重点信访线索重点筛选制度,加大信访线索初核力度,提高成案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查办案件工作的组织协调机制,以加强各执纪执法机关间的协作配合为重点,落实执纪执法机关联合排查案件线索制度和查办案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案件信息共享,切实落实好违纪违法线索移交、案件移交和信息反馈,坚持职能互补,切实加强各执纪执法机关办案力量和办案手段的相互协同,加强对全县4个办案协作片的跟踪指导,抓好对“编外办案人才库”的管理,以实现反腐败各类资源的最优配置,形成反腐败的最大合力,取得反腐败的最佳效果。另一方面,更要坚持主动出击,不等不靠,深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以及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部门和岗位,充分利用效能监察、经济责任审计、专项治理、巡视检查等各种有效手段,努力发现和拓展案件线索,不断揭露和查处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检查,确定重点,加强监控,发掘案源。各镇、县直纪委(纪检组)从现在开始,要对照各自的任务目标,集中开展案件线索排查,利用4个月的时间进行案件查处工作冲刺,到年底务必完成全年任务目标。对不认真排查案件线索或不办案的要写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要抓好对各镇纪委办案的年度考核评比,对查办案件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坚决杜绝办案空白乡镇的出现。
四要把加大惩治力度与爱护、挽救干部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着眼于挽救干部、爱护干部是我们查办案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具体处理时,既要符合党纪国法,还要合情合理,该严惩的严惩,该从轻的从轻。要在纪律和法律范围内,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慎重研究对涉案人的党纪政纪处分。对确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而又态度恶劣、拒不承认错误、对抗调查的,要从严处理;对虽有严重错误,但能够主动承认和改正,并配合组织查清问题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从轻、减轻处分;对那些虽有错误,不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要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但一时难以完全查清问题的,可以建议党委或组织部门采取免职、调离等措施先进行组织处理。要严格按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办事,重要事项的决定要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报批或批准。查办案件要注重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准确把握时机,审时度势,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和方法,适时选择案件突破口和切入点,力求取得最佳办案效果。要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的原则,既要坚决惩治腐败分子,又要充分保障党员干部合法权益,认真受理党员干部的控告和申诉,严肃查处侵犯党员干部民主权利的行为。对坚持原则、干事创业、敢抓善管、维护团结、清正廉洁的干部,要关心关心再关心、支持支持再支持、保护保护再保护。对造谣生事、诬告他人的,要坚决追究查处,努力营造使广大党员干部想干事、能干成事、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查办案件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多年来,我县各级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非常重视和支持,坚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积极慎重,稳妥处置,既惩处了腐败分子,教育了广大干部,又保持了社会稳定,促进了我县各项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在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反腐败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各级要继续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不断把反腐倡廉工作推向前进。
第一,切实加强党委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各级党政“一把手”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案件,要亲自听取汇报,亲自组织协调,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检查督办。党政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好反腐倡廉的领导责任。要及时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汇报,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重大问题尤其是重要案件要及时向党委、政府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与支持,当好参谋助手。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是查办案件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发挥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把办案工作作为极为重要的一项工作抓在手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办案工作中有所作为,以实际行动维护党委、政府的权威,赢得党委、政府领导的支持信任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
第二,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作用。最近,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对组织协调的任务、程序、保障等作出具体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各级纪委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加强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的组织协调,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其他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审计机关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要加强垂直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构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尤其在重大案件的查处上,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优势互补;要逐步建立健全大案要案协查机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各自职责;要制定纪委在查办大案要案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的具体规定,确保组织协调职能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由纪委、监察、组织、人事、审计、工商管理等部门参加的办案联席会议制度,就发掘案件线索及综合运用好法律、纪律、经济处罚、组织处理、限制从业资格等手段,经常进行沟通和研究,为加强组织协调、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提供有效载体和途径。
第三,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从整体上看,我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一支政治强、作风硬、纪律严、有战斗力的队伍,是党和人民信得过的队伍。长期以来,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党性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在各自岗位上为反腐倡廉做出了积极贡献。广大办案人员特别是基层的同志,长期工作在第一线,克服困难,出色地完成了办案任务,受到了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这是基本的,是主流,应当充分肯定。但也要看到,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办案人员,是腐败分子千方百计拉拢腐蚀的对象,面临着各种诱惑与考验。有的同志素质和能力与形势任务的要求还有差距。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各方面素质和能力。首先,要立足于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抓好学习教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广大干部始终做到一身正气、无私奉献,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要抓好经常性的学习,不仅要学习政治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还要加强对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各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面。要采取多种渠道和形式,抓好集中性和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办案人员的业务水平。其次,要坚持从制度建设入手,严格对办案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办案人员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还要接受外部监督,切实加强对办案工作和干部行为的有效监督。要逐步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分级负责的办案工作责任制,建立执纪办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健全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办案部门、办案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从制度上保证依纪依法办案。要严格工作纪律尤其是办案纪律,办案人员要严以律己,自觉接受监督,做到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办案,绝不能以案谋私、以权谋私。对不适合在查办案件岗位工作的人,要坚决调离。对严重违纪违法的,要严肃处理,绝不护短。对打击、报复、诬陷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再次,要关心爱护干部,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办案人员长期处在任务重、压力大的工作环境中,工作辛苦,生活清苦,各级党政领导要从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对办案人员给予更多的关心、支持和爱护,该鼓励的要鼓励,该重用的要重用,该说话时要为他们说话,及时帮助他们解除后顾之忧。要注重解决基层办案设备差的问题,在办案经费、交通和通讯工具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
同志们,加强案件检查工作,始终保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强劲势头,既是党中央对我们的明确要求,同时也是反腐败斗争顺利开展的客观需要;既是一个事关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党的执政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问题,同时也是关系到我县实现跨越式大发展的现实问题。我们的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的责任重大而光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求真务实,踏实苦干,积极主动,团结协作,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以查办案件工作的实际成效优化博兴发展环境,以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果推动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超常规、跨越式大发展。
提高认识  加大力度
努力做好查办案件工作
——XXX同志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案件检查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5年4月26日)
同志们:
这次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会议,是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2003以来查办案件工作的情况和经验,分析形势,提高认识,在回顾总结、找出差距、吃透上级精神的基础上,使大家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目标,强化措施,积极行动,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的案件检查工作任务。县纪委常委会对开好这次会议十分重视,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XXX同志多次听取汇报,提出明确要求,徐书记今天还要作重要讲话。下面,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对2003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情况作一回顾总结,并就做好这项工作讲几点意见。
2003以来全县查办案件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3年以来, 我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作为反腐败工作的突破口,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创新机制,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使查办案件工作始终保持强劲的势头,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两年来,共立查各类违纪违法案件222件,已全部结案,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案件25件,万元以上案件41件。处分党员干部217人,给予党纪处分的210人,给予政纪处分的35人;受到组织处理的5人;有17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从总体上看,这两年的办案工作,是我县反腐败斗争以来力度较大的两年,是查处大案要案较多的两年,也是成效较为明显的两年。这两年的办案工作,其做法和特点主要是:
1、坚决查处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形成了反腐败斗争的声势和威慑力。两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以查办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科级干部的案件为重点,集中精力,精心组织,坚决果断地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一是重点查处了一批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在全县引起较大反响。两年来,全县共查处涉及“三机关一部门”案件57件,立案查处科级干部25人。上述案件的查处,在全县引起较大反响,对党员领导干部是一次很好的警示教育。
二是着力查办了一批经济案件,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两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为第一要务服务,共立查经济违纪违法案件124件,占全部立案量的55.9%。重点查处了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各级在查办经济案件过程中,注意深挖细查,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通过办案清除经济发展障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发挥了办案对经济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三是积极查办一批重点热点领域案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介入一些重点热点领域,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查处了一批涉及建设工程、土地出让、企业改制等热点领域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对这些新领域内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腐败现象多发频发的势头。
四是认真查办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立党为公,执纪为民,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狠抓乡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一批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得到及时有力查处,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两年来,全县共查办涉及乡镇、农村党员干部案件85件,占全县立案总量的38.3%。重点查处了一批涉及农村集体资财管理、计划生育、集体经济承包经营、农民土地征用补偿中违纪违法、严重侵犯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特别是在2003 年“非典”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从严从快查处防治工作中发生的推诿扯皮、工作不力、哄抬物价等违纪案件15件,处处分13 人,为全县夺取防治“非典”斗争胜利提供了保证。
这些大案要案的查处,充分显示了我们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决心,有力地震慑了违纪违法者,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了人民群众反腐败的信心。
2、认真贯彻四个“作为”的办案指导思想,坚持“二十字”办案原则,提高了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两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四个“作为”的办案指导思想:一是作为惩治腐败,端正党风的有力武器;二是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遏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手段;三是作为维护党委政府形象,振奋和凝聚民心的有效措施;四是作为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促进纪检监察工作得以落实的关键之举。坚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挽回损失,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二十字”办案原则,始终把办案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把握,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又高度重视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了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始终站在全局和服务经济建设的高度,统筹安排,对一些事关全局的大案要案,注意掌握时机和节奏,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涉及人员众多的案件,加快办案节奏,集中力量查处主要违纪违法者;对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些问题,注意把握政策,分清界限,重点查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办案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讲究政策和策略,灵活运用组织、行政、纪律、法律等多种手段,坚持“打击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方针,保护改革者,挽救失足者,惩处腐败者。同时坚持把挽回经济损失作为办案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有效手段,作为加大办案工作力度的一项重要措施,不断加大经济追缴力度,为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挽回了经济损失。并通过办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正因为指导思想明确,坚持了“二十字”办案原则,紧贴经济建设实际,注意方法和策略,所以办案工作始终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得到了党员干部的衷心拥护,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
3、积极探索查办案件工作的新举措,推动了办案工作的深入开展。两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加大办案工作力度的新举措,拓宽了视野,改进了方法,推动了办案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努力转变办案工作的思想观念,确立办案工作的新思路。办案中,各地各部门普遍增强了调查意识和成案意识,善于以小带大,不断扩大查案成果;加强了初查核实,强化了证据意识,把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做在外围,增强了突破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
二是不断改革和完善办案工作机制,增强办案工作的活力。1、实行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全委办案的方针。在领导精力、办案力量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向办案倾斜,进一步强化办案职能,始终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放在突出的位置。2、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包案领导从案件线索初查包起,做到调查方案亲自审定,重点问题亲自核实,立案查处亲自介入,重要谈话亲自参与,定性处理亲自把关,做到真包实管快查快结。3、完善三项措施,推动基层办案。一是实行目标管理和百分制考核。对基层特别是乡镇(街)办案,实行目标化管理,按各乡镇(街)党员总数制定任务目标,年终进行百分制考核。二是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总结制度。每月对乡镇办案工作进行一次调度,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每半年进行一次小结,对无案乡镇及时督办。三是实行“轮训制”。分批分次将基层纪检干部抽调到县纪委案件检查室跟班学习,以案代训,以干促训。
同志们,两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和宝贵经验,是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努力的结果,是战斗在第一线的全体办案人员拼搏奋斗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为办案工作做出无私奉献和艰辛努力的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表示崇高的敬意!
二、当前查办案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对当前查办案件工作面临的形势,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1、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查办案件工作任重道远。经过全党多年来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不同程度地得到遏制,我县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逐步好转,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不断提高。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较为严峻,大案要案一再发生,一些群众关注的不正之风还较为突出,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尚未清除,特别是腐败分子作案方式和手段越来越呈现出隐蔽性、智能化的特征,并往往以“合法”形式掩盖违纪违法,规避法纪和反调查的能力越来越强,反腐倡廉工作遇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当前及今后相当一个时期,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仍然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2、必须准确认识与把握我县违纪违法案件的主要特点和发展态势。(1)立案数量保持强劲上升势头。从案件总量看,近两年,全县每年查办案件的数量一直保持在100 多件,年平均升降幅度在30%左右。(2)案源呈下降趋势。由于近几年全县信访量逐年下降,案件线索不够丰富、质量不高的问题有所显现。尽管这几年信访量的下降未对立案数量造成大的影响,但如果这种态势持续下去,势必对立案造成越来越大的影响。(3)案发领域和部位不断有新的变化。“三机关一部门”仍然是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重点领域,但一些新的领域和部位违纪违法案件呈现不断上升趋势。近年来,发生在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经济组织的案件逐年增多,而且违纪违法金额也越来越大;一些原来被认为是“清水衙门”的单位和部门,违纪违法案件也频频发生。(4)作案主体有向群体化发展的趋势。从近年查办的案件看,窝案、串案、案中案增多。往往是个人腐败与集体腐败、单位腐败交织在一起,查处一案,带出一串,挖出一窝的现象已不少见。(5)作案目的呈现多样化和多向性。腐败分子的共同特点是利用一切条件和资源获取非法利益,这种利益既有物质的,也有精神的;既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比如,有的接受免费旅游,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有的接受为亲属子女安排工作。(6)作案手段趋于隐蔽化和欺诈性。有的腐败分子在违纪违法的同时,也在穷于心计地琢磨降低腐败成本的对策,寻找更加隐蔽的手段反调查,以逃避纪律和法律的制裁。有的通过暗示、代收、出具“借条”等,明借暗受、假退真收;有的以“赌”为名,变相收受贿赂;有的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攫取“灰色收入”;有的故意制造“赃款公用”的假象,掩盖违纪违法活动。
3、查办案件工作的现状呈现不平衡性。两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努力开拓,奋发进取,查办案件工作不断深入发展。目前工作的主要问题是发展不够平衡,同时还存在着数量与质量,自办案件与基层案件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对新形势下的查办案件工作研究不深,特别是有的同志对中央纪委关于查办案件不下指标、不要盲目地搞数字对比的精神理解有偏颇,思想上有所放松,工作抓得不紧;二是少数同志有畏难发愁情绪,怕这怕那,缺乏锐意进取的精神;三是办案能力不适应工作要求,有些老办法已不再适用,新办法又不多,突破案件的能力还不强;四是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与支持还不够等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三、今年查办案件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对查办案件工作,人民群众的期望值越来越高,上级的要求越来越严,难度越来越大。我们必须认清形势,增强信心,克服困难,奋发有为,坚决贯彻上级要求,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严厉惩处腐败分子。 l、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办案工作的责任意识。
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指出:“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彻底查处、严惩不贷。”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必须继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要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坚决查处一个,绝不能姑息,绝不能手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十六大报告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澄清和消除种种不正确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办案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是衡量反腐败斗争是否深入、有效的重要标志,也是人民群众评价反腐败斗争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我们身在纪检监察机关,处在案件检查工作岗位,肩负光荣使命,责任重大,不容丝毫懈怠。要牢固树立“有案必查、有案查好”的责任意识,防止和克服松懈、厌战、畏难情绪,反对瞻前顾后、盲目攀比、好人主义等庸俗作风,更不容许在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出现压案不查、查而不处的失职行为。当前,在办案工作的思想认识上,一要充分认识办案对经济建设的保障、促进和服务作用。办案是纪检监察机关为经济建设服务的重要内容,办案就是为经济建设清障、排污、挖“蛀虫”,净化环境。我们既要防止把办案与经济建设相脱离,孤立办案,就案办案;又要克服把办案与经济建设相对立,弱化办案,不敢办案。二要充分认识办案工作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在标本兼治中的双向功能。办案既是治标又是治本,是标本兼治的重要体现。我们既要看到办案工作取得的明显成绩,也要看到我们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要充分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不断提高对办案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继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始终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
2、紧密联系实际,创新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健全办案责任制。过去的两年,纪委主要领导同志对查办案件工作负总责,特别是对重大复杂案件的查处,在制定方案、组织力量、协调各方等重要环节,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着力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阻力和难题,对办案工作起到关键作用。二是继续实施目标化管理。我们讲的目标化管理不是量化管理,而是一种目标管理责任制,就是要求在查办案件工作中,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坚持有案就查,有多少查多少,而不是查多少算多少,更不允许有案不查,瞒案不报。中央纪委提出办案工作不下指标,不要盲目地搞数字对比,这是对我们的纪律要求,一定要坚决执行。作为一个单位、一个部门,做工作不能没有目标。没有目标,就没有追求、没有动力、没有方向。因此要实现今年查办案件工作的目标,就要进一步探索和改进目标化管理的模式和内容,使之继续在办案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三是建立全县办案人才库。将系统内适合办案的人员登记造册,建立系统内人才库,又可以根据需要从财政、审计、工商、税务等单位,挑选一些政治可靠、业务精通的专门人才,建立编外人才库,办案必要时,可以随时调用或借用。建立全县办案人才库可打破办案力量封闭管理状态,实行统一调动办案人力资源,集中优势兵力突破大案要案。四是用好激励机制。各级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现有奖励制度的大框架下,在充分考虑到全局和纪检监察其他方面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对查处案件有功人员的奖励制度和办法,以最大限度地调动办案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3、抓好自办案件,加强工作指导。在查办案件工作中,也要强调“两手抓”,一手抓自办案件,一手抓面上指导。当前,一是抓好自办案件工作。作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如果一年不查几起重要案件,就难以有工作上的主动权,就缺乏说服力。要下力气抓好本级办案工作,要把上级纪委要结果件作为重点案件查处。二是加强面上工作指导。要抓好重点带动一般;典型引路,发挥示范作用;分类指导,具体帮助。对长期有案不办的单位责任人,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予以追究;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干扰办案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有案查不了,有事查不实,长期办不成案子的地方,需要认真研究,个别指导,必要时,应当采取组织措施,
4、强化督导,抓好乡镇(街道)和县直办案工作。近两年,我县乡镇(街道)的查办案件工作总体是好的,乡镇(街道)的办案数量占全县办案数量的38.3%。我县做到了无办案空白乡镇(街道)。但还有部分乡镇查办案件工作缺乏应有的力度,办案的质量还不高。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街道)查办案件工作的督导,严肃及时地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今年要强化目标化管理和百分制考核,考核办法要提高大案要案的分值,增加了对典型案例剖析、以案说纪、公开处理、提出监察建议、追缴违纪所得方面的考核内容,引导各单位在保证案件数量的同时,要在查办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提高案件质量和扩大办案效果上下功夫。继续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总结制度。年终要开展办案先进单位、先进办案组和办案能手评比活动,加大精神和物质奖励力度,调动办案积极性。
我县县直机关的办案工作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纪检组(纪委)有案办不了的问题比较突出。主要原因是人员的配置难以适应办案工作,一些单位对办案工作的认识有待于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全面履行职责的意识还不强。要认真研究在现有人员等条件下加强县直办案问题。首先,部门党组(党委)要重视,加强领导,支持查办案件工作。其次,纪检组(纪委)要纠正无案可办、无所作为的思想,善于发现案件线索,克服畏难情绪,有案就办,办就办好。今年县纪委要下大气力加强对县直办案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一是实行目标化管理。县直纪委和县直大系统的纪检组年底前要自办或合办1件以上案件,其他县直部门的纪检组每季度至少向县纪委提供1条案件线索。二是建立常委联系点制。每位常委联系一定数量的县直单位,每月至少深入联系点一次。对无案件的着重指导他们排查案件线索,对案件线索较多的单位,帮助总结经验,研究规律,提高办案质量水平。同时,及时帮助关系单位克服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全方位支持其办案工作。三是建立案件会诊评价制度。对县直“有信无案”的单位,要携调查材料到县纪委有关部门汇报信访件调查情况,由县纪委有关部门联合对案件检查情况进行会诊,做出评价,提出指导意见,防止有案不查,压案不办以及查处不力等问题的发生。
5、严格教育管理,严肃办案纪律。总的看,我县办案队伍执行办案纪律还是严格的,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大的问题。但办案人员也不是天生就具有“免疫力”。办案人员处在办案一线,既有压力与风险,又面对各种各样的腐蚀和诱惑,搞不好就容易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要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办案人员要严格自律。每一个同志都必须清楚,我们也是腐败分子拉拢的对象,要警钟常鸣,把握好自己。要对组织、家人和自己负责,自觉地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坚决顶住糖衣炮弹的进攻和金钱、美色的诱惑。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办案纪律,忠诚履行自己的职责,保持“党的卫士”的纯洁性。
6、把握政策法律界限,严格依纪依法文明办案。市纪委提出,今年是依纪依法办案规范建设年。现阶段,不少腐败分子作案手段狡诈,态度顽固,调查与反调查的较量激烈,在案件查办的过程中,会遇到案难办、证难取、性难定的问题。这种情况下,往往因为办案时限的要求、任务压力增大、突破口难找等诸多因素,容易产生心浮气躁和方法简单粗暴、随心所欲等问题。尽管反腐败的动机是好的,但如果采取的方法不当,不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在政策和安全上出现了问题,同样达不到反腐败的目的,反而会产生负面影响,必须采取措施坚决依纪依法办案。(1)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既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纠正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又要坚持打击少数、团结教育大多数的方针,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对人的处理慎重的态度,执行政策宽严相济,当严则严,当宽则宽,综合考虑办案的经济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对于虽有严重错误但能够主动承认和改正的,对于存在严重问题但确实有立功表现的,一定要兑现政策,依法依纪从轻或减轻处理。(2)搞好办案安全工作。讲安全、讲政策、讲成案率是办案的准则和要求,是办案工作责任制的核心内容,其中讲安全居于首位,是基础和前提。一是办案全过程都要在思想上绷紧办案安全这根弦。要切实纠正重案件突破、轻案件安全的倾向,要认识到只有把办案安全搞好了,才能在真正意义上揭露腐败。办案人员要保持思想上的高度警惕,随时分析和掌握涉案人员的思想状况,有的放失地做好工作。(3)实行文明办案。办案中要杜绝谈话口气大、盛气凌人的现象发生。要积极探索人性化的办案方式,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对态度顽固者,要做到恩威并用,尽量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用政策攻心,促其把问题交待清楚。
同志们,今年4 个月的时间已过,办案工作任务艰巨,时间紧迫。我们要认真贯彻上纪委的部署和要求,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加大力度,狠抓落实,把办案工作做得更好,为全县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杨德录同志在全省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 作者:黑龙江省纪委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654    更新时间:2005-1-10 ]
同志们:
这次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座谈会,是经过省纪委常委会决定召开的。光洪书记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就做好全省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做了重要指示,会上已传达。会议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监察部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座谈会精神,表彰了信访举报目标管理先进单位,总结了一年来的工作,部署了全省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任务,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办信办访能力,坚定了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的自觉性。
中央纪委、监察部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座谈会后,省纪委及时召开常委扩大会,传达学习了会议精神和张惠新同志的讲话。常委们一致认为,这次会议召开的十分及时、重要,表明了中央纪委、监察部对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的高度重视,具有“四强”的特点。一是思想性强。张惠新同志的讲话,贯彻了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落实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惩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即是一次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会议,也是一次提高办信办访能力的动员会议。二是创新性强。张惠新同志的讲话思想新、内容新、观点新,指明了信访举报工作的方向,为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提供了法规制度载体。三是针对性强。张惠新同志的讲话,即立足当前信访举报工作的需要,又谋划了长远工作目标,即强调了治标惩治的力度,又强调了预防治本的措施,体现了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惩防腐败体系要求。四是操作性强。张惠新同志的讲话,指导思想鲜明,工作目标明确,提出的要求具体,便于贯彻实施,有利于遵照执行。省纪委常委会认为,这次会议实现了四个转折点:一是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化的转折点;二是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的转折点;三是强化信访举报职能的转折点;四是提高办信办访能力的转折点。会议提出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要求,对科学全面发展信访举报工作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一、2004年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主要成效一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中心工作,以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精神,不断提升信访举报工作水平,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1、推行专项举报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省委关于“两风”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优化政治、经济发展环境,服务中心、履行职能。针对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的问题;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骗官的问题;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犯法、贪赃枉法,不依法行政、以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及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等18项内容,在全省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专项举报。先后受理专项举报问题1337件,调查处理250件,处分党员干部60人,严惩了顶风作案和违纪违法分子。从而使全省上下改善发展环境的责任主体意识进一步强化,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2、信访举报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省纪委始终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建设。注重建制度规范信访举报进出关口、工作流程和办访行为;靠制度提升创新能力、责任能力和办访能力;立制度倡导实名举报、方便群众举报和保护群众举报,用制度化解集体访、异常访和上访老户问题。努力做到管事的人用制度来约束,管人的事靠制度来规范。通过调查研究、清建并举、继承创新,在充分借鉴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经验及信访干部集体智慧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讨论证,制定出台了“信访举报件统管制度”、“信访举报首办责任制度”、“处理集体访‘四要四不’制度”、解决上访老户“听证会”制度等25项信访举报工作长效制度;各市地也总结创新了好使管用的工作制度,为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强化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央纪委信访简报和人民日报网刊用了我们创新制度、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经验,把我们的做法推向全国。
3、集体访异常访上访老户问题有效化解。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新形势下集体访、异常访、上访老户问题及突发性群体事件,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导”而不“堵”,及时稳定上访群众情绪,引导群众依法信访;“暖”而不“冷”,为依法解决问题创造条件;“快”而不“拖”,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公”而不“偏”,督促干部依法行政,力争解决问题一步到位,妥善处理集体访、异常访315批次2669人,解决上访老户166人的问题,为群众办实事620件。驻京劝返集体访10批次467人,个人访1023批次1041人,使我省进京在中央纪委机关门前上访由原来的前3位下降为第14位,为首都稳定做出了贡献,受到了中央纪委、监察部的肯定和表扬。
4、加大了对信访举报案件的查处和督办。充分发挥信访举报部门直查快办职能,按照中央纪委关于信访要结果案件管理的要求和省纪委领导关于提高办案质量,加强对要结果案件的直查、督办、审核管理的意见,针对不同性质、不同类别、不同情况的案件采取直查快办,检查督办,协调指导等办法,一年来,查办了上级要结果的信访举报案件、集体访、越级访的典型案件、领导干部作风不正、违法违纪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和干扰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等典型案件708件,处理党员干部327人,收缴违纪款421.9万元;督办了信访要结果案件752件,办结502件。其中省纪委督办要结果案件108件,催结87件。使信访举报案件查处和督办上了水平。
5、强化了信访举报监督职能。为有效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惩防腐败体系,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探索创新信访监督方式方法,针对群众反映党员领导干部思想、工作作风和一般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从教育干部入手,采取信访谈话、发信访通知书自己说明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移交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考察及转交所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调查了解等多种方法,加强了信访监督工作。对党员干部进行信访谈话725人次,发信访通知书267份,参加民主生活会282次,有效解决了一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轻微违纪问题,起到了对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
6、提高了信访举报干部办信办访能力。一是克服特权思想,树立“可亲”的公仆形象。解决了权大气粗,盛气凌人,颐指气使,态度蛮横,办事态度生硬的现象,做到监督者时刻以公仆的身份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加强党性修养,以党纪、国法和道德规范为镜子,时时处处自尊、自省、自警、自励,做到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谦虚谨慎,按章办事,恪尽职守,秉公执纪。二是克服飘浮作风,树立“可信”的公正形象。解决浮在上面说的多、唱喜歌多、听民忧少的现象。做到深入实际,体察民情,了解疾苦,秉公办事,为民解忧,以减少事务性、增强条理性,减少应付性、增强超前性,减少盲目性、增强针对性。三是克服利欲诱惑,树立了“可敬”的廉洁形象。解决理想动摇、丧失精神支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跑官要官、送钱买官,利用职权违法乱纪,败坏纪检监察机关声誉的现象,以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广大信访干部不让上访人受到冷遇,不让信访举报信息积压,不让办信办访的差错出现,不让为政不廉的现象发生,不让纪检监察信访干部形象受损,有效提高了各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干部政治素质、思想水平和办信办访能力。
7、纪检监察信访信息更加灵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信访信息工作,领导亲自抓到位,专业人员配到位,规章制度定到位,信息网络建到位,奖罚激励用到位,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盯住国企改革、产权交易、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城镇房屋拆迁等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时刻把群众的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当作第一选择,把群众的满意当作第一标准,努力做到综合分析力求信息“精”,专题调研力求信息“深”,定向跟踪力求信息“准”,最大限度地发挥信访信息的综合效应。一年来,被中央纪委、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办、国办等中央级单位采用的纪检监察信访信息14条,被黑龙江日报等省级单位采用16条,省纪委发信访信息简报52期,为党委、政府和纪委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服务,为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做出了贡献。
8、实行目标管理强化了激励机制,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信访举报目标管理工作,按照省纪委信访举报目标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科学制定工作目标,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坚持落实制度,抓领导分级负责制,层层分解责任,抓组织检查,分类指导,严格考核,奖罚兑现,实现了目标管理指导推进信访举报工作的积极作用,有效地促进了信访举报工作的全面发展。哈尔滨市纪委、监察局,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察局,牡丹江市纪委、监察局,佳木斯市纪委、监察局,大庆市纪委、监察局,伊春市纪委、监察局,鸡西市纪委、监察局,鹤岗市纪委、监察局,双鸭山市纪委、监察局,绥化市纪委、监察局,省农垦总局纪委、监察局,省森工总局纪委、监察局被评为2001—2003年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并受到了表彰。
二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努力提高办信办访能力
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以建立制度、规范程序为重点,以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为保障,以提高信访工作人员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的能力和水平为基础,做到严格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保障党员群众的信访举报权利,维护依法有序的信访举报秩序,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
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目标是,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法规制度基本健全,信访举报工作的程序规范,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的能力增强,党员群众依纪依法信访举报的权利得到保障,信访举报环境明显改善。
1、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法规制度建设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信访举报工作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纳入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在法规制度建设中,要坚持清建并举,继承创新,在认真清理现有的法规制度基础上,对适宜的,继续坚持;不适宜的,及时废止;不完善的,予以修订;工作急需的要抓紧研究制定。
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法规制度建设,要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一是上级和下级的关系。省纪委、监察厅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及时制定、修订基础性和全局性的法规制度,要通过调研、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市地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市地的同志要积极参与,献言献策。市地、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可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制定实施性规定以及本地区的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二是上位法规制度和下位法规制度的关系。要维护法规制度的集中统一,下位法规制度在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基本政策等方面必须与上位法规制度保持一致。三是长远规划和当前工作的关系。市地纪检监察机关要制定信访举报工作规章制度建设规划,同时对当前工作中亟需的一些规章制度,可在条件基本成熟的情况下,先出台试行,再逐步完善。四是相对稳定和与时俱进的关系。要在保证法规制度稳定性的同时,对信访举报工作实践中探索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和提炼,适时上升到制度层面。
2、正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站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和大局高度,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除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认真受理涉及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外,还要认真对待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既要立足于基本职责,又要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办好事。群众有问题反映到我们这里来,是对我们的信任,都应该认真对待,决不能回避矛盾,更不能一推了之。当前,由于群众反映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甚至腐败问题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交织在一起,比较复杂。我们不能将群众求决的问题都不加分析地列入范围之外而一推了之。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既要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又要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予以处理。对确属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依靠有关职能部门给予解决,必要时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检查、督促、催办。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查处力度,决不姑息纵容。对单靠纪检监察机关难以解决,需要几个部门共同处理的问题,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即使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不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受理范围,也要热情接待,做好说明解释工作,重要问题,还要帮助疏通办理渠道。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认真贯彻落实,该处理和解决的问题,一定要处理解决到位;对法律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但又需要解决的,要建议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并逐步完善,不可久拖不决;对不能解决的,要讲清道理,做好深入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事情越是紧急,矛盾越是突出,问题越是严重,越要坚持依法办事。
3、严格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
要建立科学规范的处理信访举报的程序。从信访举报件的接收、接听、登记、电话举报记录的整理,到阅信接访、拟办送阅、转办交办、反映呈报、督促催办、初核查办、审核案件等各个环节,都要有严格的程序性规定,防止信访举报件处理过程中的随意性,防止利用信访举报谋私的行为,防止失密泄密问题的发生。要建立健全处理信访举报问题的有效机制。当前,越级上访、重复信访增多,在基层,尤其需要建立健全首访责任制,确保基层的问题在当地得到解决。要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要逐步推行、完善信访举报公开办事制度。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及案件线索等不宜公开的事项外,要把信访举报工作法规制度、工作程序和方法等向社会公开。对涉及群体性利益以及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通过适当方式将调查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听证。通过公开或听证,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行为,使受理、处理信访举报的整个过程都受到监督和制约。
4、有效维护信访举报当事人的权利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立严肃执纪与保障权利并重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既要保障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利,又要保障被检举、控告人和申诉人的合法权利。当前,在信访举报活动中,侵犯信访举报当事人合法权利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地存在。有的限制、压制、刁难党员群众正常的检举、控告,有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搪塞、迟迟不予解决,打击报复情况也时有发生,侵犯了群众的检举、控告权。有的不认真对待被检举、控告人的解释或说明,不以事实为依据,对于未经调查和正在调查处理的问题,随意扩散,给被检举、控告人造成不良影响。有的不认真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无故拖延和扣压申诉材料,阻塞党员干部申诉渠道。维护信访举报当事人合法权利,要鼓励、支持和保护党员群众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及时对检举、控告的问题展开调查。对于署实名举报人,应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向其反馈处理结果,并征求其意见。对于举报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经查证属实的,要给予表扬或者奖励。对党员群众的批评建议要及时反映,确保民情民意及时上达。对被检举、控告人的解释和说明也要认真对待,重视被检举、控告人对承办的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要及时纠正侵犯权利的行为。对于侵犯信访举报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职权范围内予以处理、纠正。要加大查处打击报复的力度,直接查处一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要分清诬告、错告,对错告的要澄清事实,对诬告的要依纪依法予以惩处。对党员干部受到错误调查、错误处理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对侵犯信访举报当事人权利的典型案件要及时通报或公开曝光,起到警示作用,为维护信访举报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营造良好环境。
5、做好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宣传教育和引导规范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宣传、教育、引导的力度,逐步把信访举报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要把信访举报工作法规制度宣传纳入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之中,统一部署,统筹安排。要探索灵活多样的宣传手段,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教育活动的重点要放在基层,尤其要深入异常访、群体访高发的地区,帮助群众正确理解参与信访活动有关纪律、要求,引导他们学法、守法、用法,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要求,有序进行信访。同时,要引导他们通过行政复议、司法诉讼等法定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加大对违法信访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严重影响党政机关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要通过党委、政府信访部门协调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6、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督
加强管理和监督的重点是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要加强信访举报部门内部的监督制约。要通过明确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权限、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审批程序、重要问题集体研究等措施,做到环环相扣,相互制约。要加强本级机关办理的信访举报件的管理,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重要问题,要建立排查机制、集体研究处理机制,防止案件线索的流失。关于信访举报件内部归口管理工作,省纪委常委会已经做出决定,并建立了信访举报件统管制度,“一个渠道进信,一个‘池子’储信,一个‘笼头’出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遵照执行。要建立制度,明确对信访举报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促使他们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信访举报工作人员要认真处理每一件信访举报件,严格遵守工作制度,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汇报,不得擅自扣压、销毁信访举报材料,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发人情函、办人情案,更不得以机关或者领导的名义擅自干预案件的查处工作。要在明确各个部门、各个岗位职责权限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信访举报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依照党纪政纪,严格追究责任。
7、培养一支依纪依法办信办访的干部队伍
要加强政治理论教育,提高广大信访干部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增强他们从政治上分析和判断问题的能力,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要进一步开展争做学习型、开拓型、事业型、廉洁型“四型”干部活动,做到“三克服”、“三树立”、“五不让”,不断增强信访干部顾全大局,心系群众,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增强依纪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要不断给信访干部加压,使他们脑子要想事、干事,不断创新发展;使他们眼里有活,把分管的事干清楚;使他们心里有责,把工作干好;使他们手里有事,不当甩手掌柜的,做事业型干部。要加强业务培训,大练接访功夫,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大练催办功夫,提高跟踪督办能力;大练查案功夫,提高办结案件能力;大练写作功夫,提高文字综合能力;大练协作功夫,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大练指导功夫,提高求真务实能力;大练创新功夫,提高与时俱进能力;使他们在工作中能说明白、写明白、干明白。要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加大干部交流力度,选调一些素质好、政策熟、法律素养高的人员,充实纪检监察信访干部队伍,逐步改善干部队伍结构。要积极投入到全省警示教育活动中来,通过警示教育,使广大信访干部对贪欲之害、不廉之果、失足之恨有刻苦铭心的切肤之痛,切实入脑入心,触及灵魂,真正能够正确对待职位,正确对待钱物,正确对待权力,正确对待礼尚。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纪检监察信访干部必须具有职业操守,守住思想道德防线,守住纪律防线,守住法律的防线,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三、当前要抓好的几项工作
11月10日上午,省纪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中央纪委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座谈会精神提出,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必须坚持两手抓:既要规范上访人行为,又要规范办访人行为;既要加大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力度,又要抓住大案要案;既要抓好监督对象的监督,又要抓好对内部干部的监督管理;既要维护好当事人权力,又要追究诬告者的责任;既要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又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对策,处理好突发性群体事件。当前,已临近元旦、春节,也是信访举报工作的大忙季节,我们必须要立足当前,谋划长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有效化解集体访异常访和上访老户问题。预防和化解“三访”问题的关键在于基层,在于抓早、抓小、抓苗头。一是落实责任。以减少群众在“两节”期间上省进京上访为目标,以上访老户为重点,以群众息诉罢访为最终目的,工作重心要下移和关口前移,指导基层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自下而上的大排查活动,对易造成“三访”问题的信访举报要逐一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二是提高办访能力。由对办信接访情况的简单反映,向进行综合分析并提供决策建议转变;由对信访案件的转办交办,向督导检查并促进问题解决转变;由坐堂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向主动下访并及时了解民情、解决民难转变;由事后处理群众“三访”问题,向抓早、抓小、抓苗头转变。对属于纪检监察受理范围的,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运用“首办责任制”、“听证会”、“两宜两不”(即在处理的原则上“宜宽不宜紧”,在经济补偿上“宜高不宜低”)等工作方法,坚持依纪依法处理。不属于我们业务范围的,要及时报告并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对于协调分流的,也要跟踪掌握有关部门处理的进展情况,直到上访人息诉罢访为止。三是善待来访群众。纪检监察信访干部要带着浓厚感情接待来访群众,有了感情,就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没有感情,什么事情也做不好。作为人民的党、人民的政府、人民的干部,一定要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对进京上访的群众要加大宣传教育和劝解引导力度,促使他们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尽快返回当地解决问题。对极少数蓄意滋事的人员要通过党委、政府信访部门协调公安机关予以训诫,努力实现“人要回来,事要解决,巩固成果,人不倒流”。
2、继续开展专项举报。专项举报是有效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群众反映热点、难点问题的成功做法。一是强化领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高度重视,缜密组织,认真实施。要按照省纪委、监察厅专项举报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领导责任,主管副书记负总责,主管常委具体抓,信访室专人受理党员群众专项举报。要认真搞好专项举报实施方案,周密组织实施专项举报受理流程,严格专项举报线索移交、转办、自办程序,防止专项举报件处理过程中的随意性,杜绝失泄密问题的发生。二是向社会公布专项举报内容。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的问题;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及“带病上岗”、“带病提职”的问题;领导干部为跑官要官者充当代言人或中介人的问题;违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失泄密的问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影响谋取非法利益的问题;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在住房上以权谋私、超标准配备小汽车的问题;挥霍浪费、公款吃喝的问题;借机滥发钱物、各种购物券和代金券的问题;巧立名目发放各种津贴、奖金,尤其是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实行津贴补贴后,突击乱发钱物的问题;下级机关到上级机关拜年、送礼和宴请的问题;参与赌博和到国(境)外赌博的问题;行政执法部门干部执法犯法、贪赃枉法,不依法行政以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以权谋私的问题;政法干警收礼受贿、贪赃枉法的问题。三是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善于从专项举报中捕捉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并集中力量查处专项举报中的大案要案。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纪委关于“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的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严肃处理;凡发现党员领导干部有“跑官要官的”要严肃批评教育,记录在案,至少一年内不予提拔重用;对“买官卖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放任、纵容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的旗号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牟取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凡参与赌博的,一律予以免职,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赌博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到国(境)外赌博的一律从严惩处”的规定。对以监督为名,诽谤、侮辱、诬陷他人的要坚决查处。
3、推进领导接访工作。领导要带头遵守接待日制度,要按照接待日制度规定的时间地点,主动自觉地当班上岗,不需提前预约选择接待对象,不许摆花架子,不可由工作人员替代,防止领导接待日制度流于形式,形同虚设。信访举报问题较多的地区,主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坐阵信访接待室,亲自接访,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确保群众的信访问题随发生随解决。主管领导要负责和参与同被举报人的谈话、对话和答复,形成一个平等的对话平台。对缠访、疑难访要实行常委分工,一方面限期解决上访人的求决;另一方面要通过查办案件,解决群众反映的腐败问题。
4、继续实行目标管理。这次会上下发了2005至2007年新一轮信访举报工作三年目标管理方案(征求意见稿),省纪委信访室每年都要对目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做出通报,促进无形工作有形化,使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科学合理的细化量化,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规范工作,整体提高的目的。
同志们,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任务繁重,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责任重大,让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纪委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座谈会精神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奋发向上,努力开创全省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新局面,为推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维护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出新的贡献。
最后祝大家新春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李健慈同志就如何做好下一阶段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强调各级纪委和全市纪检干部:一、从全市政治经济发展战略高度,看待案件查办工作的重要性;二、从查办案件工作实践中总结成功经验,推动查办案件工作上新的台阶;三、以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领办案工作,提高查办案件工作的积极效应。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推动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深入开展
同志们:
这次案件查办工作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中纪委、省纪委最近召开的几个重要会议
精神,总结我市近几年来的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等方面工作情况,并对
下步工作提出安排意见。现在,我先就信访举报和案件检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近年来全市信访举报和案件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自2001年4月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总结表彰会,距今已经过去两年多
的时间。在此期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关
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在全面推进反腐败斗争过程中,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大信访举
报和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使之呈现出崭新局面。从2001年至今年10月,全市各级纪
检监察机关累计受理信访举报27646件次,初步核实违纪违法案件线索5777件;立案
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2992件,结案2787件,结案率为93.1%。给予党政纪处分2776
人,处分率为99.6%。其中查办大案要案1317件,占立案总数的44%。通过办案,共
挽回经济损失2.86亿元。通过对农村集体访开展专项治理,查处越级访背后的腐败
问题,使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信访稳定形势有明显好转。
回顾总结近几年我市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和案件检查工作,总的看,进展顺利
,发展健康,势头良好。经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努力,
我市的信访举报和案件检查工作在数量和质量等各方面,都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效
。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有效地突破了一批重点领域和重要部位的案件。近年来
,先后查处了夏任凡、王秀珍、傅贵余、段取宝等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在
全市、全省乃至全国都引起了很大反响;通过查处沈阳矿山集团职工医院、沈阳广
宇工程机械修理厂等单位在转制中对国有资产造成严重危害的案件,有效地防止了
国有资产的流失;特别是查处了沈化集团、松辽汽车、辉山乳业、中宇华园等一批
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案件,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的经济建设、对外开放和社会稳
定,展现了我市纪检监察机关特别能战斗的时代风采。几年来,在查处案件工作中
,全市信访举报部门提供有价值的案件线索4100多件,直接查办信访案件1800多件
,督办500多件,使案件查办工作始终保持了稳中有升的势头,全市每年办案数量都
在千件以上,而且查办的大要案逐年增多,每年都在400件以上,在全省乃至全国同
类城市始终保持在较高的位次。
二是注重在实践中学习锻炼,整体办案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近年来,通过参与配
合中、省纪委查办“慕马案件”,特别是经过独立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的锻炼,使各
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信访举报的能力和办案能力、办案水平得到不断提高,依靠自
身力量查办某些复杂案件和疑难案件的本领不断增强。在近两年我们所查处的信访
举报案件中,涉案人员职务高、违纪金额大、情节复杂的案件越来越多,有的一案
涉及多人;有的跨行业、跨地区、跨省份;有的需要协调行政、公安、审计等多部
门共同突破,面对这些复杂案件,我们通过充分调动、发挥广大办案人员的积极性
和聪明才智,较好地完成了任务。为此,市委领导称赞我们“没有拿不下来的案子
”,这既是对我们办案成绩的肯定,也是对我们办案能力的客观评价。
三是注重工作思路创新,不断研究探索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的新举措新方法。
在工作中,从市纪委到全市各级纪委,注意紧跟不断发展的新形势,研究新情况、
解决新问题,不断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习惯,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
力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近两年来,我们相继在创新信访举报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
,设立信访举报自动受理系统,开发信访分析管理软件;运用案件审计手段突破疑
难案件;系统查办司法和组织人事等领域的腐败案件;查办群众集体越级访背后的
腐败案件;组建办案陪护队以及整合区县和市直单位的办案力量等方面进行了新的
探索和尝试,并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些经验和做法,不仅得到了中纪委、省纪委领
导和有关部门的肯定,而且对全市的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向更高的层次发展起
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充分肯定已经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在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
作中目前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有些单位的领导对当前腐败问题的严重
性认识不足,对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重视不够,自觉性不强,因而导致本地区
、本单位的信访举报工作指标和主要办案指标出现下降趋势。二是有些单位存在追
求案件数量而忽视案件质量的问题。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典型案件不多,案件的
影响力、震慑力不大。还有些单位查办的信访案件没有抓住根本症结所在,没有从
根本上解决问题,结案不息访。三是在工作指导思想上仍然存在就案件查案件或不
能辩证地看待范围内、范围外信访的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自觉性不强,开
拓创新的意识不够,在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创新上也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在组
织协调方面,与其他各执纪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还有待进一步理顺,纪
委的组织协调功能有待更好地发挥。这些都需要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在今后的工
作中加以解决。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和案件检查工作的意见
今后一个时期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纪委、省纪委以及市委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提
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紧紧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反映
的热点问题,不断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系统查办某些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
确保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始终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为我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创
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一)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把案件查办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案件查办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工作之一,是人民群众评价反腐败成效的重要标志,
因此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任务。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正确分析和
把握反腐败斗争形势。
当前,我国仍处于腐败的易发多发期,人民群众对一些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
贿、腐化堕落等问题反映强烈。查办案件是实践“三个代表”,坚持立党为公、执
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惩治腐败、加强监督的有力手段。党中央和中纪委一直十分
重视案件查办工作,在今年中纪委二次全会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
记吴官正同志专门主持召开了案件检查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今年8月,在
中纪委召开的两北座谈会上,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常务副书记何勇同志也专门
讲了案件查办工作。不久前,省纪委也召开了各市案件检查工作座谈会,对加强办
案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从我市近几年反腐败斗争的发展趋势看,我们虽然成功地查
办了“慕马”案件,查处了一大批违纪违法的腐败分子,但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并没
有因此销声匿迹,违纪违法行为仍然屡禁不止,甚至在某些领域和部位还愈演愈烈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正确分析形势,准确把握尺度,正确处理好治本与治标
的关系。去年,曾经有一些地方片面强调以治本为主,削弱了查办案件工作,大要
案的查办出现了下滑趋势。但我市对此始终保持了清醒的头脑,在强化治本工作中
没有以弱化治标为代价,因而取得了查处苏家屯区、大东区、于洪区等腐败案件的
重要成果。实践证明,如果我们放松案件查办工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不仅是失职
,而且也会丧失反腐败斗争的成果,辜负党和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信任和期望。因此
,在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下,我们对案件查办工作思想上不能有任何动摇,
工作上不能有丝毫放松。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把揭露和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
来抓,并不断加大抓实力度。案件查办工作的成效,是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业绩的重
要体现,也是衡量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之一。纪检监察机关如果不办
案,或办不好案,一年中办不了几起像样的大要案,就很难说是完成好了本职工作
,很难说在反腐败斗争中做出了成绩。对此必须有足够的认识。
(二)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案件查办工作水平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的新的历史条件下,纪检监察工
作所处的外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要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必须按照十六大关于提
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新要求,努力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工
作水平。从目前形势和任务看,要进一步推动我市案件查办工作的开展,需要实现
以下三个方面的转变。
一是从“就案件查案件”向紧紧围绕中心,立足于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方面转
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全党一切工作的指导方针,案件查办工作同样不能离
开这个大的原则。从我市目前情况看,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任务非常繁重,各种
社会热点问题突出,社会矛盾非常复杂,特别是在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振兴东
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决策,市委提出“东北振兴,沈阳先行”目标的特定形势下,
决不能把查办案件作为一项孤立的工作任务,必须紧紧与总体形势和中心工作联系
起来,要牢固树立为中心工作和“第一要务”服务的观念,自觉地把案件查办工作
纳入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之中。前一时期,我们通过查处沈化集团、辉山乳业、松
辽汽车以及广宇机械修理厂和沈矿医院转制等案件,充分发挥了纪检监察机关在推
动经济建设中的保障作用。市委、市政府对此相当满意,政高市长两次作出批示,
指出,纪检监察工作也是生产力。我们应该乘势而上,努力在这方面有更大的作为
。当前,要根据中央的决策和市委的部署,围绕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围绕我市的
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发挥好我们的职能优势,严肃查办那些阻碍深化改革和
经济发展的案件;查办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查办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通过
查办案件,维护和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局面,为全市振兴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
证。
二是从孤立地查办某些个案向系统查办某些重点领域和部位的案件转变。多年来我
们在办案工作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查办案件往往存在一定程度的盲目性,一
般都是碰到什么查什么,群众举报什么查什么,哪里出现线索就查哪里,这种被动
式的工作结果是,案件虽然查了不少,但往往看不出在哪些方面或哪些部位取得了
明显的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因此,要真正体现案件查办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必须改
变零敲碎打的办案方式,切实加强案件查办工作的目的性和指向性,对某些问题突
出的领域或部位开展系统办案。前段市纪委机关通过学教活动大讨论,进一步端正
业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明确近一两年要在三个方面开展系统办案并努力取得新的突
破。具体是:严肃查处国有企业转制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上取
得突破;严肃查处土地和建筑市场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在解决城市居民动回迁问题
上取得突破;严肃查处违反土地流转政策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在落实土地承
包政策,解决农民集体访、越级访问题上取得突破。这三方面应该作为近一两年全
年办案工作的重要目标,通过上下共同努力,切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是从查办一般意义的大要案向注重查办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转变。集中力量查办
大要案,是办案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这些年我们办了不少大要案,今后还
应毫不动摇地继续办下去。问题是对大要案的内涵应该有一个新的理解和认识。以
往评价大要案主要是两点,一是涉案人员职务高,二是违纪金额大。现在看仅仅这
样理解还不全面,重要的是还要看案件是否有影响、有震动,从这个角度说,有些
案子可能涉及的人职务不高,违纪金额不大,但影响力,震慑力并不一定小,具有
很强的典型性。比如,某些风气方面的案件;干扰影响中心工作的案件;人民群众
反映强烈的案件等等。对这些具有一定影响力和教育意义的案件,也要与查办大要
案同等重视,要结合全市中心工作和反腐败各项任务,注意发现和查处典型案件,
最大限度地发挥案件查办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三)进一步强化工作指导和组织协调,确保全市案件查办工作顺利开展
要进一步加强对区县和市直单位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这些年,市和区县、市直两
级办案工作总体上是在坚持两条腿走路。尤其是近两年,我们一直强调要抓好市和
区县两级的自办案件,应该说成效是明显的。从今天介绍的经验可以看出,一些区
县和市直单位的案件查办工作是很有成效的,但也要看到,目前仍有部分区县和市
直单位案件查办工作处于薄弱状态,其中,既有办案力量不足、市里指导不力等客
观原因,也不排除个别区、县、市直单位自身主观努力不够的问题,对此必须给予
足够重视。市纪委在抓好自办案件的同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区县和市直单
位办案工作的指导;区县和市直单位本身也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保证案件查办
工作任务的完成。
要继续实行办案目标责任制,坚持把办案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衡量一个单位工作成效
的重要标准和奖惩的依据。各级负责案件检查工作的领导,要经常深入到基层,有
针对性地对重点部门和行业的办案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必须切
实掌握本地区、本系统的案件查办情况,对一些重点案件要实行跟踪督办;对逾期
未结的案件要及时催办;对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要帮助分析原因,找出问题的
症结并及时帮助解决;对工作不力的,要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对干扰办案的,要
坚决予以排除,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其党政纪责任。
要加强相关工作制度建设,确保组织协调工作的有效开展。要切实搞好同公、检、
法、审计等机关和部门的联系,充分借助他们的职能优势。要通过采取案件交办、
交叉办案、联合办案等方式,不断整合办案力量。要继续巩固和完善市和区县(市
)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与党委、政府信访部门领导干部交叉任职、向信访部门派驻纪
检组的做法,并逐步向基层延伸,为系统查办群众信访背后的腐败案件提供组织保
证。
要努力强化案件管理工作。进一步调整充实案件管理工作力量,将案件管理纳入查
办案件的总体部署之中,摆上重要日程。要全面履行统计汇总、综合分析、跟踪督
办、组织协调等案件管理职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统计报送、重要案件跟踪督办、
大要案的协调、案件分析通报等案件管理工作制度,以保证案件查办工作规范有序
地顺利进行。
(四)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职
能作用
根据全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会议要求,我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今后要努力
实现的目标是:信访举报工作渠道更加畅通,信访举报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信访
信息的实效和质量明显提高,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切实得到加强,集体访、越级访、
重复信访明显下降,信访举报的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快速反映处理机制基本形成,
信访举报工作的办公自动化水平不断提高。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利。各级纪检监察机
关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作为信访举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拓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依法、及时
、公正地处理群众信访,实现和保障党员、群众的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和申诉
权。要建立完善的信访举报工作责任体系。各区县(市)纪委书记要亲自抓信访举
报工作,同时还要明确有一名副书记和常委具体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
级负责的工作机制。要坚持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亲自阅批信访举报件,亲自处
理信访问题。各单位纪委主要领导每月至少处理一件信访举报问题,一抓到底。对
重要的群体访、异常访,要亲自接待,并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处理,以保证重要信访
问题及时得到解决。要鼓励和提倡署实名举报,按规定答复属实名举报人,奖励举
报有功人员。
切实做到党员群众依法有序地提出检举控告申诉的权利得到保障;检举、控告、申
诉及批评、建议等能顺畅地向有关领导机关或领导干部反映并能得到较好解决或认
真处理;信访问题的处理结果能够向群众反馈。
二是认真履行信访举报工作职能,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服务。一要积极提
供高质量的信访信息。要发挥信访举报数量大、内容广泛、迅速及时的资源优势,
加强对一个时期、一个方面、一个地区信访举报问题的综合分析,解剖深层次的信
访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有重要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要归纳和提炼群众反映强烈的
倾向性问题,为廉洁自律工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提供依据。二要精选
案件线索。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提供线索,是信访举报工作的一项主
要职能。要树立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大局服务的意识,围绕反腐败工作重点,
精心筛选案件线索,为查办案件工作提供服务。三要加大信访案件自办和督办工作
力度。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关于加强纪检监察信访案
件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选择一些案情单一、情况紧急、易查易结的信访案
件进行直查快办。要以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认真查处与民争权
、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加强督办工作,尤其是对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久
拖不决的信访案件及上三级纪委要结果的案件,要优先安排,抓紧查办,及时报结
,切实解决办案周期长、有案不查、查处不到位等问题。四要加大信访监督工作力
度。通过采取《信访通知书》、信访谈话、建议召开民主生活会、与组织人事部门
沟通等方法。不仅要听、要看被反映人的说明,还要进行必要的了解与核实,有效
地实施信访监督,强化信访监督的约束力。
三是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好群众集体上访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和政治稳定。当前,
我市新旧体制矛盾比较突出,社会热点问题相对集中,由此引发的群众集体访、越
级访、重复信访明显增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维护社会稳定高度出发,自觉地
把纪检监察溶入全党工作大局之中,把处理群体访、越级访、重复信访和信访老户
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摆到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一要抓好初信初访。预防和解决群体访
、越级访、重复信访的关键在于提高初信初访的一次办结率,核心在于解决信访问
题。要强化目标责任,突出初信初访办理责任,加大初信初访解决力度,就地解决
问题。二要突出重点,系统解决问题。当前要立足抓好企业转制、居民动回迁及农
村土地流转而引发的越级访、群体访,要从解决个案转向系统解决,综合运用行政
、经济、法律和纪检监察等手段予以系统解决。力争用1到2年的时间,使该三方面
信访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三要认真解决上访老户和重复上访。要立足于通过认真解
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矛盾,平息事态。对要求合理的要切实加以解决;对反映
失实、要求不合理的,要做耐心细致的化解疏散工作;对疑难访,可以通过公开复
核方式予以解决;对已经处理多次,无理取闹的,要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认定,上报
上级机关,同时采取措施,把人员控制在当地;对越级信访和上访老户,要定期清
理,一个一个做工作;对异常信访,要早发现,及时处理。四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
处理机制。组建快速反映和处理领导小组,党政齐抓共管,把矛盾化解在当地,把
问题解决在当地,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以队伍素质的提高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我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总体是好的,是一支有战斗力和值得信赖的队伍,在执纪办
案中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也要看到,在腐蚀与反腐蚀斗争中
,确有少数同志没有经受住考验,犯有这样那样错误。这种情况尽管只是极个别的
,但影响恶劣、危害极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形势的发展和反腐败斗争的艰巨任
务,需要建立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
素质执纪办案队伍。因此,各单位要始终把加强队伍的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以
队伍素质的提高来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要以全面兴起“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学习新高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建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积
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认识新情况、处理
新问题的能力。要采取多种灵活实用的方式,切实加强队伍的业务建设,认真组织
学习、掌握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前沿领域的有关知识,学习、掌握法律法规和政策
,增强执纪办案工作的预见性和有效性,提高执纪办案本领和水平。要建立健全纪
检监察队伍的内部监督机制,大力加强纪律建设。特别是要进一步严肃办案纪律,
对发现的违纪苗头要坚决纠正,发生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要进一步加强队伍的
组织建设,大力宣传和树立系统内先进典型,抓好纪检监察干部岗位交流及优化组
合工作。同时,要关心、爱护执纪办案人员,为他们履行职责创造条件,解决他们
的实际困难。对打击报复执纪办案人员的,要严加惩处,并要研究和落实有效的防
范措施,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同志们,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十分繁重而艰巨,党和人民对我们寄
予殷切的希望。我们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以这次会
议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在搞好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中取得新的进展,为沈
阳老工业基地的调整、改造和振兴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在全市案件检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李航宇
(2006年8月17日)
同志们:
根据全省案件检查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结合当前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实际,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召开这次全市案件检查工作会议。认真总结去年以来全市案件查办工作,深入分析当前案件查办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全市案件查办工作的深入开展。
下面,我就去年以来全市案件查办的情况作一简要回顾,并就下一步的案件查办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2005年以来案件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5年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纪委和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案件检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基本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当地实际,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案件检查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突破。
综观去年以来的案件检查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领域,连续突破数起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件。去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案件查办工作作为引深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中纪委、省纪委确定的办案重点,结合本地实际,紧紧盯住管人、管钱、管项目等重点领域和行业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县、乡两级纪委在积极协助市纪委查处大案要案之际,自身也立查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案件。如榆次、榆社、寿阳等区县,也查处了一些在本地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这些案件的查处,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是注重抓窝案串案和大要案,整体办案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当前,腐败案件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窝案、串案增多,违法违纪案件明显趋向团伙性特点。在我们查处的案件中,这个特点十分明显。去年,市纪委所办的23件大要案中,有3人以上共同作案的窝案5件,甚至还出现了10人以上共同作案的窝案。违纪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案子11件,50万元以上的案子7件,100万元以上的案子4件。
三是县市区案件查办工作呈现出数量下降,质量上升的趋势。2005年全市县市区共立查违纪案737件,比去年同期下降30%。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我们在制订当年考核方案时,根据省纪委的考核办法,突出了考核县(市、区)纪委的自办案,并且加大了科级案的分值,因而把县(市、区)纪委查办案件的注意力引导到了查办大要科级案上,从过去一味地追求办案数量的做法中解脱了出来,县(市、区)办案质量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四是创新工作思路,不断研究探索,初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案机制。在多年的案件检查工作中,我们紧跟不断发展的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习惯,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经过几年的探索,我们在查办案件方面初步形成了一套实用性较强的办法,其中包括案源的积累,排查线索的选定,调查人员的配备,调查措施的使用,调查过程的监督等。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分析其原因,固然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但是,主观因素还是主要的。
客观上讲,由于我市今年市、县、乡三级党委换届,县、乡纪委领导作了大面积的调整,使查办案件工作的连续性受到一定影响,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方面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地方的案件查办工作长期以来没有打开局面,大要案件难以立查,长期以往,挫伤了办案的积极性;二是一些地方没有把案件查办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到案件查处上,放任自流,查下个啥算啥,查住个啥算啥;三是一些办案人员疏于学习,怠于钻研,缺乏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识和能力,突破大要案的办法不多,手段不硬,方式不对路,影响了案件的有效突破。这些问题在各地都程度不同地存在,亟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今年下半年案件检查工作意见
关于今年后半年的案件检查工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五次全会的总体部署,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深入重点领域,采取得力措施,全面推进案件检查工作。下面,结合省纪委召开的全省案件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对下一段的案件检查工作讲几点意见: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牢牢掌握查办案件的主动权。
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我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务必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不断增强查办案件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时刻把握查办案件的主动权。
首先,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们要认真领会金银焕书记在省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的“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重要内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的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把思想统一到中纪委、省纪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把查办案件的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牢固树立长期作战思想,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认真分析研究,找准办案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把案件查办工作抓上去。对因领导不力,致使工作不到位、无起色的,市纪委将定期进行通报,并请主要领导汇报整改措施。
其次,要全面理解党的反腐败方针,正确指导案件查办工作。一是必须坚持正确的案件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树立大局意识,切实处理好案件检查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真正使查办案件工作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二是要全面理解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关系。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实施纲要》中明确提出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只有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没有强有力的惩治为后盾,教育、制度、监督都将成为一纸空文。严肃惩治是有效预防的内在要求,有效预防又是严肃惩治的本质内容。所以,我们讲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决不等于放松惩治腐败的工作,更不是弱化办案,限制办案,而是更好地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在更高的标准上加大办案力度。在这个问题上,同志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认识。三是要正确处理案件数量与质量的关系,不断提高查办案件的质量。查办案件的数量和案件质量是案件检查工作的两个基本指标,体现着反腐败斗争的直观效果,没有一定的数量,质量就无从谈起。必须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近两年来,我们根据上级精神,对案件考评方案进行了修订和改进,不再把案件数量作为考核案件检查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标,其目的就是为了纠正单纯追求数量而忽视质量的倾向。从执行新的考核方案以来,全市案件数量开始出现下降趋势,是正常的。但就今年上半年的情况来看,有些地方不仅数量持续下降且幅度很大,而且案件质量也很差。这就不能说是正常了,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了。这次会议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各单位要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从抓直办案件和大案要案入手,努力提升案件质量,尽快扭转案件下滑的趋势。
第三围绕中心工作,查处重点案件。根据省纪委案件检查工作会议上部署的工作任务,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要集中力量,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的违纪案件查处:
一是结合全省开展的打击非法煤炭开采专项活动,严肃查处安全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特别是官煤勾结的腐败案件,促进煤炭产业的规范健康发展。
二是结合当前进行的换届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换届过程中出现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严肃查处买官卖官和搞非组织活动的案件。
三是结合当前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结合我市实际,重点查处资源开发和经销、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等重点领域发生的案件;查处证券信贷、图书发行、电力、质检、环保等方面的重大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国家公务员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机关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的行为以及国有资 产监管中的违法行为等。
四是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严肃查处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
2、积极采取措施,精心组织部署,继续保持我市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的重要体现。贯彻这一方针,我们要树立一种新的工作理念,就是要以查处案件为龙头,带动、促进纪检监察机关的其他各项工作。要从抓好自办案件入手,广开案源渠道,积极寻找战机。针对目前存在的信访举报流量下降,案源不足的情况,各单位要在继续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对内要与执法、纠风、党风监督等部门加强协作;对外要与审计、检察等执纪执法单位搞好配合,深挖线索,广开案源,搞好排查,深入重点环节,盯住重点对象,积极寻找战机,精心组织谋划好每一件案件的查处。在办案过程中既要注意正确运用办案政策,善于运用办案谋略;又要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政策,用好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方式,真正把案件查深、查透。同时,要继续推行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责任制。最近几年,市纪委和部分县纪委一直实行常委包案制,收到了良好的成效。今后,县、乡两级纪委都要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度,把责任落实到相关领导身上。通过强化责任,促使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深入一线,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随时掌握查办动态,确保案件查办工作顺利进行。对一些复杂疑难的重大案件,还要提倡亲自上手。如和顺县纪委2005年底在查处一起领导干部顶风违规建私房案过程中,就是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办案,对违纪者大胆实施异地“双规”,使案件迅速取得了突破,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清房的纠正清理工作。
在抓好自办案件的同时还要认真抓好基层的案件查办工作,努力提高乡镇纪委查办案件的水平。基层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基础。同样也是案件检查工作的重要基础。要采取以会代训,以案代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基层纪委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各县、市、区纪委要根据这一总体要求,分析情况,采取措施,对基层纪委查办案件工作加强分类指导,搞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推动基层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深入开展。
3、加强队伍建设,严格依法依纪办案。
这次市、县、乡三级党委换届以后,我们的办案队伍人员变动面较大,为了尽快适应办案任务的要求,必须认真抓好队伍建设。当前要重点做好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认真加强党内条规和法律、金融、经济等现代化科学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的能力,提高突破大要复杂案件的能力,提高严格依法依纪履行职责的能力。
二是严格办案纪律。严守办案纪律,是查办案件的根本保证,也是廉洁自律的重要内容。要经常教育办案人员保持良好的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做到服从组织安排,听从组织指挥;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行事;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做到不泄密、不吃请、不谋私。对违反办案纪律的,要严肃处理。
三是严格依法依纪办案。2005年5月,中央纪委颁发的《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对办案工作作了具体的要求,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这一法规性文件。我这里重点强调一下严格使用“两规”、“两指”措施的问题。
“两规”,是《中国共产党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赋予纪检机关的一项重要权限;“两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赋予行政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权限。实践表明,正确使用“两规”、“两指”措施,对于排除阻力和干扰,突破重大复杂案件,严厉惩治腐败分子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一些地方意外伤亡事故也时有发生。对此,中纪委多次做了明确具体的要求规定,我们一定要严格执行。要敢用,但也要慎用。使用时,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履行手续,绝不许滥用。要将安全问题放在首位,严格选配陪护人员,严格选择“两规”、“两指”地点,严格安全管理方案,防止自杀、自残、逃逸、伤人、因病死亡等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文明办案,尊重人权,切实保障被审查对象的合法权利。
4、重视典型案例剖析和总结,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
查办案件也要着眼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在加大办案力度,着力治标的同时,大力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为适应这一要求,我们全面推行案件查办的“一案两报告”或“一案多报告”制度。就是案件查结以后,在写出调查报告的同时,还要写出监察建议报告。在这两个报告的基础上,还可以进一步写出案件剖析报告、案件查办总结报告、被调查人的忏悔报告等。至于什么案件适用“一案两报告”,什么案件适用“一案多报告”,要根据案情和案件的需要而定。
实行“一案两报告”或“一案多报告”制度,目的是要通过这些报告,分析腐败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探求案件发生的原因,及时发现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方面的漏洞,研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帮助发案单位整章建制,改善管理,加强监督,亡羊补牢。还要通过剖析查处的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看到前车之鉴,吸取教训,尽量不犯或少犯错误。总之,我们不是为办案而办案,为惩治而办案,而是要通过查办案件,努力达到四个效果的统一:就是能够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能够严格依纪依法办事,取得良好的法纪效果;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取得良好的经济效果。达到了这样的要求,实现了这样的目标,那么,我们的案件查办工作就为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同志们,今年时间已经过半,我们面临的任务还十分繁重,为此,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纪监察机关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按照中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六次全会以及市纪委五次全会关于查办案件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案件检查工作职能,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发扬求真务实和拼搏精神,努力完成好今年的查办案件工作任务,向市第二届党代会献礼,向全市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