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长浩: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安徽省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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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长浩: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03-13

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果回应社会

为加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3月11日)

甘 长 浩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09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10年的工作任务。

   一、2009年主要工作情况

   2009年,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呈现出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良好局面。

   (一)坚持党性党纪教育,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加强了落实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以任务分解为着力点,年初下发了《关于2009年全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将任务分解细化,逐项逐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8月份,召开各成员单位会议,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加强了廉政文化建设。以丰富载体为着力点,开展了“扬正气、促和谐”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宣传活动,采取在县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展放、在汽车等交通运输工具上流动展播、在公共文化场所开辟宣传栏等方式,大力营造反腐倡廉舆论氛围;建设廉政文化示范点,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切实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影响力和渗透力;以开展纪念建国6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颂改革、倡廉政“唱红歌”大型歌咏比赛,营造了爱国勤政的良好氛围。集中开展了“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了全县近3000名干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简易读本》学习测试活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先后对140多名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要求他们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意识,恪尽职守,廉洁勤政为民。

   (二)坚持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  
   围绕优化投资环境、重大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中央扩内需保增长项目、新农村建设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审计检查和财政监督,有效推进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规范和完善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国有资产招拍挂的操作规程,加强了对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和国有资产招拍挂的全程监督和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全年共参加重点工程招标投标现场监督40余次;参加招拍挂现场监督20多次;审计投资项目35个,核减工程价款328万元;组织了4次对中央扩内需保增长项目的监督检查。全程参与并监督了依法取缔城区三(四)轮车非法客运专项治理工作,出台了保证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的纪律要求文件。参与了东一环路、东北片区、城门冲区域开发拆迁安置的现场监督工作,为县城规划建设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扎实推进规范津补贴发放和“小金库”清查清理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增强财政监督力度,开展本级财政投资评审,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园区企业反映的多次停电问题,协调供用关系,企业用电得到进一步保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强农惠农政策,规范补贴资金发放,开展了截留、挪用、抵扣惠农补贴资金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加强了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政府专项资金 “四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监管力度,规范使用流程,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了对安全生产、计划生育、招商引资、公务员选调、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的监督。
  
   (三)坚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度
   不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制定了《关于严格领导干部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对请假和值班制度、会风会纪、工作落实、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制定了《关于规范行政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从制度层面上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制定了《宿松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机关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核定和管理。制定了《2009年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施意见》,年底,由县委常委和党员副县长分别带队对22个乡镇和县直19个部门进行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的检查考核,同时开展了经济发展环境和县直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的问卷调查,梳理了一些部门和单位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制定了《关于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和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任务的实施方案》,相关部门联合建立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上下连动,齐抓共管,较好地完成了中央关于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规定的各项压缩指标任务。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落实了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和征求纪委意见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审计单位15个,审计经济责任人员22人,提出整改意见22条,严肃了财经纪律,强化了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约束。深化国有资产改革,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意见》,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运营,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监督管理制度,全面实行村级财务由乡镇财政所代理机制。
  
   (四)坚持严肃查办案件,进一步落实依纪依法办案规定  
   一年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2件次,初核66件,立案9人,给予副科级以上干部处分5人;给予党纪处分9人,其中党内撤职以上处分4人、开除党籍1人;给予政纪处分6人,其中开除公职1人。挽回经济损失800多万元。纪检监察机关联合有关部门重点查处了:孚玉镇大河村书记王某和出纳刘某非法倒卖集体土地使用权,贪污、挪用公款,收受贿赂案;齐某套取农机补贴案;某培训学校套取阳光工程培训资金案;对下仓、许岭某中学校园安全管理严重失职行为进行了责任追究,共有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严格办案纪律要求,注重依纪依法文明办案;加强案件审理工作,推行乡案县审,保证案件质量;主动排查案源,做好案件线索分析,加强信访件转办和交办督促指导,支持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

   (五)坚持抓好纠风治乱,进一步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  
   继续认真治理教育乱收费,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强化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组织领导,从源头上确保国家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县医院和县中医院均出台了规范用药行为、控制医生开大处方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县级两所医院全部实行药品集中挂网招标采购,让利患者170多万元。规范收费行为,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查处了九姑卫生院违规收取婴儿申报户口“盖章费”案件,责令清退违规款,并给予该院院长行政处分。进一步完善惠民直达工作机制,做到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公平公正和及时足额发放。加大治理公(水)路“三乱”工作力度,协同省、市纠风部门,严肃查处沪蓉高速宿松治超治限监测站执法人员违规执法行为,没收违规款,并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分。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借鉴先进地区做法,结合实际,对政风行风评议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增加了评委的层面和数量,扩大了被评议对象范围。严格运用评议结果,对2009年上半年评议得分各类后三名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了集体诫勉谈话。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发展大局能力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为建设区域强县保驾护航”的主题,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加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和交流,先后有6位同志走上了新的领导岗位;注重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锻炼,安排他们主持机关科室工作。落实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纪发〔2009〕9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松发〔2009〕46号),全面加强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编制、经费和职能,新增行编5个,有4名同志被选调进入了纪检监察队伍,办案经费专项补助,中央下发的工作用车、电脑等设备陆续到位。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县反腐倡廉工作还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还依然存在,有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少数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问题还较突出;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少数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办事不公,与民争利;有的领导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作风不实,弄虚作假,为政不勤;少数地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没有得到很好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自身还存在执纪能力不强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以改进。
    
   二、201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迎来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开局之年,同时也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一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以及中央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大力度,全力推进县委县政府关于“工业发展加速年、企业改革攻坚年、城乡建设突破年”活动的贯彻落实,为加快发展建设区域强县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目标,全面加强对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三农”工作等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经济发展环境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破坏发展环境的案件。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督检查工作,突出重点,整合监督资源,逐步建立健全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制度和纪律保障机制,增强监督检查实效,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围绕加快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建设、东北片区建设和临江产业园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建设领域违纪违法行为。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围标串标、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   
 
   围绕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规范津补贴发放,继续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加强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金融监管,坚决切断“小金库”资金来源,着力形成治理工作规范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
  
   围绕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处置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改制方案的制定和审批,规范改制企业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规范国有资产转让行为。严明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纪律,落实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利用改制之机转移、隐匿、侵占国有资产的,提供虚假会计资料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借招商引资等名义,营私舞弊,与买方串通低价转让国有产权的,严重失职渎职,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二)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高机关效能  
   着力解决当前我县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选择一些群众反映强烈、解决条件具备的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有些领导干部不讲原则、不负责任,言行不一、弄虚作假,形式主义严重的问题;切实解决有些干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大局、目无纪律规章,个人主义突出的问题;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遇事推诿、不思进取、无所作为、贻误发展,懒政、庸政现象严重的问题。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严格干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把严格执纪作为加强作风建设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进一步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严肃处理作风问题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


   以干部作风建设为抓手,继续围绕改善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深入开展效能监察,把“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弱作为”等懒政庸政行为整治作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矫治。加强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行政伦理教育,强化法制理念和权责对等的原则,牢固树立法制政府背景下有权必有责、失职必受罚、违法必追究的法制意识,时刻绷紧“责任既有自律也有他律”这根弦,杜绝一些干部当太平官、逍遥官的侥幸心理,强化其危机感和责任感。明确岗位职责,量化责任分工,细化奖惩细则,杜绝“说了就是做了、做了就是做好了”的随意履职、弄虚作假现象。不允许有责无人、有人无责,消除模糊空间、不留责任死角,确保人人有责、责无旁贷。要加强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使作风建设不断取得实效。

   (三)严格教育管理监督,促进廉洁从政
   充分发挥教育宣传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引导党员干部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坚持用先进典型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示范引导,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和进农村“六进”活动,建设示范点,抓好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认真贯彻中央最近颁布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抓好各项规定的落实,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大吃大喝、游山玩水、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民主集中讨论和科学决策。积极推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重大项目安排主要领导“末位表决制”和单位“一把手”不分管财务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发挥廉政档案客观反映干部廉政状况的基础功能。注重发挥纪委委员和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的作用。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和省《实施办法》,加大问责力度。认真执行任人唯贤的选人用人制度,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和使用一批能干事和干成事的优秀干部。

   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规定。继续严禁公款旅游。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违反规定购置用车。进一步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制度,严禁大吃大喝,不得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

   (四)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回应社会关切
   坚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政风建设的工作重点,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巩固教育乱收费治理成果,严防交通“三乱”现象反弹。严格禁止基层派出所向企业、单位和私人业主收取所谓的“赞助费”、“治安联防费”、“工作经费”等。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农资或哄抬农资价格等行为。严格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制,集中整治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督促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和安置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扎实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使评议方式和结果运用更加客观公正。继续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和经济投诉受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效率。

   要以维护基层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大力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着力解决少数农村党员干部作风不实、简单粗暴、办事不公等问题。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解决虚报浮夸、与民争利等问题。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专项清理工作,严肃查处纠正“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巩固和发展农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工作成果。注重查处引发村民集体访、越级访和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

   (五)坚持依法查办案件,严惩腐败行为
   严肃查办发生在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矿产开发、政府采购和国有企业改制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坚决查处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投标及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重违反津贴补贴发放有关规定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对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在坚决惩处受贿行为的同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有行贿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市场准入、经营资质、贷款审批、投标资格等方面加以严格限制。

   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办案工作,推行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制度,整合资源和力量,整体提高全县办案效率和质量。充分发挥查办大案要案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督促,强化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

   重视信访工作,充分发挥群众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积极作用,拓宽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加强和规范案件审理工作,全面落实基层党纪、政纪案件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审理,党员干部涉刑案件由纪检监察机关先行处理,推行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助辩制度,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水平。加强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维护纪律严肃性。深入查找发案原因,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充分发挥办案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

  (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工作责任
   以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力为抓手,深化制度创新,进一步推进教育、监督、预防、改革和惩治并重的惩防体系建设,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促检查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认真实施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防止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问题,严厉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和公正廉洁执法,健全司法机关依法接受外部监督和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为,健全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规范和监督,推进审批公开化,实行“阳光”操作,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深化部门预算和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完善国库集中收付运行机制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加强对政府投资决策和资金安排、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政府重大投资评估论证、项目公示和投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强化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实行划拨和协议出让土地公示制度。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严格实行“管采分离”。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坚持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继续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的检查考核,把考核结果纳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进一步发挥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牵头工作的作用,突出考核重点,完善考核评价办法,扩大群众参与,严格考评程序,提高考核科学化水平。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加大组织处理力度,严肃追究因责任制不落实导致重大问题发生的干部。
   
   三、增强执纪能力,提高服务大局的水平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自觉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一要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服务大局,就是要围绕党的政治路线、工作大局和战略目标,从保持党的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高度来把握、运筹和开展工作,不断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更加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融入发展的各项决策和政策措施之中,与实施发展的重大举措紧密结合起来,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促进发展。要注意把党委、政府的要求与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党性党风和廉政勤政方面突出问题。要注重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保护好干事创业者的积极性,提倡“先干不评论、先试不议论、时间做结论”,用足用活先行先试权,采取更加务实的政策措施保障社会经济发展。要与时俱进、解放思想,正确把握推进工作的方向和途径,真正做到纪检监察工作协助有方,惩防有序,监督有力。
   
   二要提高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要善于发现腐败的部位和环节,紧紧围绕行政服务、财务管理、行政审批、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和国有资产处置等敏感环节,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善于从基层的工作实践中分析判断形势,预测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超前研究对策,提出有效的防范办法;善于从社会上查办的大案要案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中挖掘教育内容,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和警示;善于进行调查研究,着眼于改革发展稳定和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努力探索反腐倡廉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地研究新情况,采取新举措,探索新途径,总结新经验。

   三要提高依法执纪的能力。
提高依纪依法办事能力,是贯彻落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需要,也是保障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合法权利的重要保证。要牢固树立严格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观念,认真执行各项工作制度,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坚决摒弃重结果、轻程序的观念和做法;要健全查办案件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内部管理和纪律约束,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廉洁自律、遵规守纪的意识,为依法依纪办案打下坚实基础;要正确运用政策,既注意从群众信访举报中发现案件线索,认真查清群众反映的违纪问题,同时又坚持深入调查、实事求是、分清责任,及时澄清反映不实的问题,支持和保护广大干部。
     
  
四要提高组织协调的能力。长期的反腐倡廉工作实践,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这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组织协调的可靠保证。为此,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协助党委(党组)通盘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任务,针对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对策;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意见的落实,积极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督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开展工作;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督促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注意调查研究,不断探索具体的规定和制度,明确任务,分解责任,形成互补机制,增强组织协调的实际效果。同时,纪检监察干部还要注重学习,勤于思考,理论联系实际, 把加强学习和开拓创新作为一种政治需要、工作责任和精神追求,不断增强对各项工作的预见性、创造性和实效性,不断加强和指导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和新领域下的实践探索,努力提高综合业务素质,提升各种工作能力,成为复合型人才,更好地提高履职能力。


   同志们,风正劲足扬云帆,不洗征尘再出发。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区域强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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