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工作创新要处理好四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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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工作创新要处理好四个关系
http://www.nydj.org.cn 2009-03-23 10:08:51 浏览量: 579

  在新的历史时期,面对世情、国情、党情发生的巨大变化,党的各项工作都需要创新,组织工作更需要在创新方面先发而动、强势介入,率先在工作创新方面做出开拓性的贡献。但是,组织工作创新是一项复杂工程,是一个包含各个方面、涉及各个层面的有机整体,笔者认为组织工作创新要“创”到点子上,“新”在实效中,就必须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创新与实事求是的关系。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要建立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之上,开拓创新不能标新立异。在工作中遇到了困难要有战胜困难的勇气,遇到了问题要有解决问题的决心,遇到了挑战要有应对挑战的办法,总之,面对新情况、新问题要拿出新办法、新举措,但决不能离开实际去空想,脱离了实际、不求实效,必然会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二是要处理好创新与继承的关系。破旧才能立新,但创新是为了更好地继承。就组织工作本身而言,党的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在不断地创新,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党的宗旨、党的组织原则不能改变,我们党在多年的革命和建设中积累的丰富的经验不能丢弃。三是要处理好创新与学习他人新鲜经验的关系。学习借鉴他人的经验,改进和完善自己的思路和做法,是创新的重要渠道和方式,也是我们应提倡的。但学习他人的新鲜经验有一个适用问题,不能照搬照抄,因为每一个地方的的新经验和新做法都是与其当地的经济、政治、文化以及各方面的条件相联系的,如果盲目照搬照抄,可能会事与愿违。因此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地借鉴他人的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四是要处理好创新与发展的关系。只有不断的创新才能推动发展,发展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但推动发展必须注意工作创新的可能性和可行性。从组织工作的实际来看,创新要把握和利用好条件和时机,切不能急于求成。


(中共河南省西峡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刘红梅  吕少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