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的主体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17:14:42

导论  重视实践的主体性

    今天,在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许多领域迫切需要发挥人的实践的主体性。注意人的实践的主体性的开发和利用,科学地研究人的实践的主体性,成为理论界关注的重要课题。辩证唯物主义基础上的实践的主体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其他哲学的根本标志,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得以确立的主要依据。

 一、实践的主体性的涵义

 对于同一个工作,同一件事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实践活动,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人有不同的实践活动,即或是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年龄阶段也会产生不同的实践活动。这种情况,用哲学的语言说,就是:实践具有主体性,即实践的主体性。

所谓实践的主体性是指任何实践都打上实践主体的烙印。实践的主体性表现为:实践具有自主性、选择性、实践者之间的实践具有差异性以及实践具有创造性。实践的主体性是一种能动性。

实践何以具有主体性呢?这是由于实践主体自身种种特性、状态所造成的。人的实践并不是机械地被外部条件决定的,外部条件对人的实践所起的决定作用,是通过人的各种内部条件来实现的。实践并非简单地决定于外部条件,而是决定于外部条件落在一个什么样的内部条件的基础上。这也就是说,主体的实践,只有首先通过主体的内部世界才能折射出来,实践因此而呈现主体性。

整理马克思主义的有关论述,吸收借鉴中西哲学史、思想史上有价值的研究成果,科学地揭示实践主体自身的状态在实践中的作用,就成了当前马克思主义研究的紧迫任务。

二、照面实践的主体性

恩格斯指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23页)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在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上,哲学家们或者侧重于研究外部世界(“本体论的转向”)或者侧重于研究主体(“认识论的转向”,如康德),希望通过外部世界或主体的研究,探讨人的主体性的根据。

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究竟怎样照面主体性,曾是许多哲学家苦苦思索的问题。正确地照面实践的主体性,是人类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前提与基础。

为了使人类有空前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空间,必须使实践的主体性与科技、制度、观念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不断地统一起来。转变观念,以人为本是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方向。全方位地反思实践的主体性,才能顺应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需要。全面地、深入地、系统地理解实践的主体性,才能辨认人类行进的方向,把握人类未来的先机。更大程度地保障人类社会的全面进步,是发展与优化实践的主体性所追求的重要价值目标。

关于实践的主体性,形成一种新的制度与观念,对在新世纪全面推进人类进步事业,将产生深刻的影响。

三、致思实践的主体性

每个人都通过他的实践的主体性来照面。其所是即其实践的主体性之所是。常人照面的是众人的实践的主体性之平均数。环境标示一个人,即标示其当下的实践的主体性,即常人当下的实践的主体性。人之所是,是其展开实践的主体性的状态。实践的主体性先于规定。先有实践的主体性,后有规定。

1、桌子 

桌子是桌子制作者的实践的主体性之展开。房屋是房屋建造者的实践的主体性之展开。人们使用桌子,却不能终止制造桌子的实践的主体性。人们使用房屋,也不能终止建造房屋的实践的主体性。人们使用桌子,标示人们离桌子的制作者的当下的实践的主体性比较近。人们使用房屋,标示人们离房屋的建造者的当下的实践的主体性比较近。人造物环围着人们。积淀下来的实践的主体性,也环围着人们。无实践的主体性,即无人造物。

人造物与天然物的区别,在于其有无沉淀着人的实践的主体性。人造物是不会到顶的,原因在于人的实践的主体性是不会到顶的。让有可能性的东西来照面,必须有实践的主体性。

实践的主体性需要规律。规律与实践的主体性,是鸟之两翼,是互补的。制作金丝笼,需要金子,也需要实践的主体性。自然成就或毁灭人的实践的主体性。实践的主体性锻造制度。制度可以一时制约实践的主体性,却不能永远制约实践的主体性。

 2、钟表

人生是唯一一次与生和死的相约。实践的主体性辅助人们细细品味生活。钟表不是时间。钟表的指针的移动昭示时间。太阳不是时间。太阳的移动昭示时间。给予时间,并不意味着给予了实践的主体性。成就实践的主体性,却需要足够的时间。时间给实践的主体性以意义。实践的主体性也给时间以意义。

部分组成整体。部分代表整体,但部分不是整体。有时部分却代庖整体。部分有部分的实践的主体性。整体有整体的实践的主体性。部分的实践的主体性,替代不了整体的实践的主体性。越俎代庖者的实践的主体性,只是部分的实践的主体性,而不是整体的实践的主体性。

人们必须有勇气去接受现实中的实践的主体性。对现实中的实践的主体性,应当忠实地对其加以描述,而不是歪曲地解释它。这样才能把握住它自行呈现的样子,才能科学地对待它。普遍的东西可以用语言来表述。有些东西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述的。有些实践的主体性,可以用语言来表述。有些实践的主体性,却无法用语言来表述。

脑子里的知识与理论,有些可以诠释,有些不可以诠释。现实中的实践的主体性,有些能够诠释,有些不能够诠释。能够诠释的现实中的实践的主体性,并非具有普遍性。不能够诠释的现实中的实践的主体性,并非不具有普遍性。

表达和意义是交织在一起的。特定的意义需要准确地表达去阐明。这样,才能避免歧义性。一种实践的主体性的特定意义,要清晰化、明晰化,必须首先借助于准确地表达去显现。含混性和歧义性是有害的。首先在表达上避免含混性和歧义性。

单一性对应着单一形式。多种性对应着多种形式。实践的主体性具有多种性,因而对应着多种形式。人们是生存于一定的背景中。有什么样的背景,就会看到什么样的事实,就会看到什么样的实践的主体性,也会产生什么样的实践的主体性。对背景,应该反思,应该批判。对实践的主体性,也应该反思,应该批判。

一个行为在不同的动机下,会表现得不同。一种实践的主体性在不同的动机下,也会表现得不同。正确的动机,才能产生正确的实践的主体性。错误的动机,会产生错误的实践的主体性。反思动机,有助于产生正确的实践的主体性。救国与爱国,要以高超的实践的主体性作支柱。离开实践的主体性,空谈救国与爱国,是不成熟的表现。

关注某事,即对某事感兴趣,即意向地指向某事。关注之事,会成为实践的主体性的主题和实践的主体性的当下的行为对象。无关注,即无实践的主体性的行为对象。

进程决定着规则。实践的主体性的进程,决定着实践的主体性的规则。未被规定的实践的主体性的规则,实践的主体性的进程,将详细地规定它。随着实践的主体性的一个又一个进程,实践的主体性的规则,将被规定得更加详细,更加充实,更加丰富。不存在任何规则是最终完结的。永远存在着新的规则的可能性。因为新的进程的可能性是存在着的。

3、道

道是事物的道路,是事物的理路。实践的主体性的根据,实践的主体性的道理,是为道。让实践的主体性恰如其分,是为道。实践的主体性接触的一切东西,都是事。而事包括物和人,即事物和人事。事与实践的主体性有两种表现方式:一是事物与实践的主体性,即实践的主体性与物的关系;二是人事与实践的主体性,即实践的主体性与人的关系。

每个人都占有一个生命。每个家庭是由占有生命的个体组成。每个社会是由占有生命的个体组成。每个国家是由占有生命的个体组成。整个天下、整个地球村是由占有生命的个体组成。生命只有一次。为了实践的主体性,每个人可以占有自己的生命,每个家庭可以占有组成家庭的个体的生命,每个社会可以占有组成社会的个体的生命,每个国家可以占有组成国家的个体的生命,整个天下、整个地球村可以占有组成整个天下、整个地球村的个体的生命。这样的权力是谁给的?这一切是天命吗?是约定俗成的吗?非也。

在当下的世界上,存在着多种文化背景、宗教观念、生活方式、价值取向。因此,实践的主体性是多元的,而非一元的。各种实践的主体性之间,有可能相互冲突、相互矛盾。因而实践的规定性应该是多元的,而非一元的。

4、颐和园

人生活的世界包容着艺术创作。这里的艺术创作是与人处的这个世界融为一体的。公园有艺术创作,风景区有艺术创作;农村有艺术创作,城市有艺术创作;生产区有艺术创作,消费区有艺术创作;工作区有艺术创作,生活区有艺术创作。人在世界中,人就在艺术创作中。人的创作应该和谐人与环境、山水、气象、建筑。不仅从静态上和谐,而且从动态上和谐;不仅从微观上和谐,而且从宏观上和谐。和谐产生美。颐和园是中国园林艺术创作的杰作,体现着实践的主体性与艺术创作的美妙关系。

实践的主体性使世界创造着,而且使世界在多种意义上创造着。实践的主体性在世界之中创造着。当下的世界昭示着实践的主体性的创造的景象。倘若实践的主体性,没有介入世界,世界只是一个生成着的世界,而不是一个创造着的世界。实践的主体性与世界一道创造着各种景象。

时间和空间供实践的主体性存在。实践的主体性从过去、当前走向将来。实践的主体性既需要空间,也需要时间。实践的主体性在空间和时间中具有了现实性。实践的主体性设置空间,空间也设置实践的主体性。实践的主体性占得、拓展一个活动空间。活动空间为实践的主体性定向。实践的主体性占得的空间,不是一个空间地点,而是一个活动空间。实践的主体性奠基于某种期备,即期备着可能向那里和到那里。期备通过为实践的主体性定向而揭示活动空间。

5、长城 

过去的实践的主体性附属于较早的时间。过去的实践的主体性属于当时。然而过去的实践的主体性,也还能在现在存在,例如中国长城的遗迹。一段过去的实践的主体性,还随着这遗迹在当前存在。遗产是过去了的而却又流传下来的和继续起作用的实践的主体性的结晶物。反思是对过去曾在的实践的主体性的批判。反思向当前和将来的实践的主体性敞开自身。

属于该个人的实践的主体性,其他个人也可能有。而且属于诸个人的实践的主体性,界定着诸个人的活动区域和活动性质。人们周围的世界是客观存在着的。而且人们把周围的客观世界,当作同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每个人将来的位置,取决于每个人当前的实践的主体性。从将来的位置和当前的位置去看同一个客观世界,会看到迥然不同的客观事物。

实践的主体性,以各种不同的方式积极地、消极地行动着。因此,任何意义上的行动,在开始时,都必须将实践的主体性的性质,纳入考察的范围之内。人们对实践的主体性的定位是:正确地理解它,并以正确的方式运用它。在任何实践的主体性的领域中,错误都可能发生。熟悉错误,并将其根除,才能使实践的主体性步入正途。错误有时表现为偏见。彻底消除偏见,首先需要勇气。

目光可停留在历史的记忆上。人们在历史的记忆中走近中国长城。然后人们置身于对中国长城的实践的主体性的观察中。人们在历史的记忆中,反思中国长城的实践的主体性。置身于历史的记忆中,使人们反思中国长城的实践的主体性,具有了可能性。不言而喻,这些要求人们对历史与实践的主体性的关系,进行一种科学性地、深入地、本质地研究。

    一种方法不能从外部引入。一切特定方法,必须与实践的主体性联系在一起。唯物辩证法,不提供一种现成的方法,而只提供一种可能方法的规范。而且这种可能方法的规范,在处理实践的主体性方面,是有用的。这一规范本质上依赖于对实践的主体性的唯物辩证理解上。因此,这一点具有确定性。

    四、人是哲学的中心

    现实的人是具有多种属性和功能的人,他不仅具有理性,而且具有情感、意志等非理性,特别是具有改造世界和改造自身的能力。人具有主体性。人的主体性是指主体在认识和实践的过程中改造客体的能动性。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不仅包括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和改造,而且包括主体对自我的创造。

早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立辩证唯物主义时,就已经把现实的人,放到了全部哲学理论的中心位置上。他们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实践观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石。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往的哲学中,由于把主体当作抽象的精神载体。所以,不仅主体被片面地理解,而且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也被加以片面的理解。在旧唯物主义者那里,主体总是消极被动地反映客体。在唯心主义者那里,主体总是在抽象的领域里创造客体。马克思指出:“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7页)主体不是客体刺激的消极接受者,也不是客体的抽象的创造者,而是现实的人,是全面存在和全面发展的人。

马克思指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5页)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不仅是认识和被认识的关系,而且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在实践中,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一方面使客体改变了面貌,另一方面使主体也改变了面貌。在实践中,客体的改变和主体的改变,具有一致性。如果主体的活动能够顺应客体自身的客观规律,那么客体的变化就能够满足主体的目的。

在当代,高科技极大地提高了人类控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赋予人的能动作用以充分的物质基础,人们的智力和文化科学水平在现代社会发展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人的实践的主体性的问题应该成为哲学研究的主要问题。这一问题对于其他哲学问题具有制约性,也就是说,对人的实践的主体性问题的理解,必然影响到对其他哲学问题的解决。

 五、实践与实践的主体性

实践是人们能动地改造自然和能动地改造社会的有意识的感性的全部物质活动。人们的实践从来都是社会的实践,脱离开社会的孤立的个人是无所谓实践活动的。人们的实践都是在一定的思想支配下进行的,并且具有一定的目的。离开了一定的思想支配,离开了一定的目的,是无法进行实践活动的。人们的实践都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因此,人们的实践都以一定的客体为对象。人们的实践具有能动性、客观性和社会历史性等特点。

人们的实践有生产斗争、阶级斗争、科学实验、政治生活、教育、文学艺术创作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其中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是人类社会基本的实践活动。物质资料的生产是整个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决定人们一切活动的基础,是人们从事其他一切活动的前提,它制约着其他各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因此,生产斗争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

人们的社会实践,不限于生产活动一种形式,还有多种其他的形式。在阶级社会中,阶级斗争是社会实践的一个重要的方面。从社会有阶级以来,各种形式的阶级斗争渗透于社会的政治、经济、思想和文化等各个领域,给予人们的认识以深刻的影响,对其他社会活动有深刻的影响,它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但是它将随着生产的高度发展和阶级的彻底消灭而不复存在。

现代自然科学发展的历史表明,科学实验具有生产实践所不能替代的相对独立性和能动性。它是人们认识和探索客观规律,检验科学理论的重要社会实践形式。它作为一项独立的社会实践,对于人们更深刻地认识自然、改造自然,愈益显示出它的极其重要的作用。它可以缩短人们的认识过程,是人们得到一般情况下无法得到的认识,并通过有目的地创造一定的典型环境和条件,进行精密的分析和研究,从而对生产中提出的新课题作出科学的回答。它是在生产实践不断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分化和发展起来,成为区别于生产实践的一项独立的实践活动。现代科学发展证明,许多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等方面的重大发现,都是通过长期的科学实验获得的。科学实验,可以直接推动各门自然科学的理论研究,推动生产实践的发展。但是,生产实践始终是科学实验发展的基础和最根本的动力。科学实验源于生产实践而又高于生产实践,并把科学理论和生产实践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科学实验作为一项独立的实践活动,日益显示出其重要作用。

各种实践活动是紧密联系的,是相互制约、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但又各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不能相互代替。

马克思以前的一切旧哲学以及现代西方哲学对于实践的理解和解释都是片面的、不科学的,甚至是错误的。马克思主义第一次把科学的实践观引入认识论。马克思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6页)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哲学家,虽然有的也提出了实践这一范畴,但他们不懂得实践的社会性、不懂得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不懂得实践对于世界的改造作用。马克思主义把实践作为认识的基础,创立了科学的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实现了人类认识史上的空前伟大的革命变革。

实践是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是人类全部认识活动的基础。列宁指出:“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因为它不仅具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还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列宁全集》第5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83页)实践的直接现实性是双重的:一方面,实践是客观的物质活动,它本身是直接的现实;另一方面,实践又能使不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理论变为直接的现实。

实践是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发展变化的,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时期内,实践受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实践的能力和水平是有限的。但是,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人类实践的能力和水平又总是不断地向前发展着的。人类实践的发展是无限的,无止境的。

列宁指出:“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列宁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3页)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依赖于实践,实践对认识起着决定作用。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一切知识都是在实践中获得的。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人们的认识的发展,总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地向前发展着的。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人的认识是否符合实际,检验认识的正确与否,只能以实践为标准。实践是认识的目的。认识的发生、发展和归宿,归根到底都离不开实践。

实践不仅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范畴,同时也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范畴。马克思用实践这一范畴,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统一起来了。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在实践中形成并在实践中发展的。没有人类的生产实践,就没有人类社会及其历史发展。实践是标志社会历史的开端及其发展的重要范畴,是认识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重要范畴。因此,实践这一范畴,不仅在辩证唯物主义中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在历史唯物主义中也占有重要地位。

在认识论发展史上,不仅西方的哲学家使用“实践”这一基本范畴,而且在中国哲学史上,中国的哲学家在探讨知与行、认识与实践的关系时,也早已使用了“实践”这一基本范畴。

明代唯物主义哲学家王廷相(1474-1544年),在批判程朱理学时,指出程朱在认识论上有两个严重的缺陷:“近世学者之弊有二:一则徒为泛然讲说,一则务为虚静以守其心,皆不于实践处用功,人事上体验。”(王廷相:《王氏家藏集》(三),台北:伟文图书出版社有限公司1976年版,第1149页)王廷相强调要发挥实践的主体性。

王廷相在知与行、认识与实践的关系上,强调实践、行的重要性,主张知与行并举。他指出:“世未有不学而能者也。学之术二:曰致知;曰履事,兼之者,上也。”(王廷相:《王氏家藏集》(五),台北:伟文图书出版社有限公司1976年版,第2316-2317页)

王廷相不仅强调了行、实践在认识中的作用,主张发挥行、实践的主体性,而且在他的思想中,还包含着实践出真知的思想萌芽。他指出:“讲得一事即行一事,行得一事即知一事,所谓真知矣。徒讲而不行,则遇事终有眩惑。”(王廷相:《王氏家藏集》(三),台北:伟文图书出版社有限公司1976年版,第1150页)

王廷相反对盲目听信前人之言,主张发挥实践、行的主体性。他指出:“学者于道贵精心以察之,验诸天人,参诸事会,务得其实而行之,所谓自得也已。”(王廷相:《王氏家藏集》(五),台北:伟文图书出版社有限公司1976年版,第2270页)

明清之际的唯物主义哲学家王夫之(1619-1692年),也主张发挥实践的主体性。他指出:“知之尽,则实践之而已。实践之,乃心所素知,行焉皆顺,故乐莫大焉。”(王夫之:《张子正蒙注》,北京:古籍出版社1956年版,第148页)王夫之认为,人的认识产生于客观对象、感觉器官和思维作用三者的统一。他指出:“形也,神也,物也,三相遇而知觉乃发。”(王夫之:《张子正蒙注》,北京:古籍出版社1956年版,第16页)王夫之主张,人获得知识后,还要“实践之”,如果获得了知识而不用于实践,就“犹之乎弗知”。

列宁指出:“对象、物、物体是在我们之外、不依赖于我们而存在着的,我们的感觉是外部世界的映象。这个结论是由一切人在生动的人类实践中作出来的,唯物主义自觉地把这个结论作为自己认识论的基础。”(《列宁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8页)唯物主义的认识论的基本观点,无论是承认客观世界不依赖于人而存在,认识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还是认为认识是一辩证发展过程,都是以人类实践为依据,与人类实践相一致的。

列宁指出:“从物到感觉和思想呢,还是从思想和感觉到物?恩格斯坚持第一条路线,即唯物主义的路线。马赫坚持第二条路线,即唯心主义路线。”(《列宁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7页)王廷相和王夫之在认识论上,都坚持了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唯物主义路线。特别是他们使用了“实践”这一范畴,强调发挥实践的主体性,这些尤为可贵。但是,像一切旧唯物主义者一样,王廷相、王夫之所说的“实践”,仍是指个人的生活经验,人伦道德行为,还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所讲的生产斗争、阶级斗争、科学实验等社会实践。所以,他们尚不能正确地理解人的认识同社会实践的辩证关系。

人的实践活动具有十分复杂的特征。一方面,实践是具有物质力量和客观力量的现实的感性活动,实践能够通过自身的活动把客体改造成为能满足人的需要的对象。另一方面,实践又是人的实践。实践又是体现着人的意志、理想追求的自主性活动。人们从事实践,是为了某种目的和为了满足某种需要。在实践中,总是有人的目的、需要、计划、意识、情感、意志、信念的参与。因此,在实践中,除了有大量的客观物质因素在起作用外,还有大量的主体因素在起作用。在实践的结果中,特别是在实践的产品中,总是物化了主体的观念的东西。可见,任何实践都是人所特有的自觉能动性活动,都具有实践的主体性。正是由于实践既具有物质力量和客观力量,又具有实践的主体性这一十分复杂的特征,才使许多思想家迷惑不解,并因此而在实践的主体性问题上表现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分、辩证唯物主义和旧唯物主义之分。科学地认识实践的主体性,揭示实践的主体性的独特价值,可以说是当代哲学的中心课题。因此,必须重视人的实践的主体性这一问题。

六、追问实践的主体性

实践的主体性,对应着多种形式。实践的主体性表现在幸福、痛苦、事、距离和呵护上。对幸福、痛苦、事、距离和呵护,应该反思,应该追问。

1、幸福

所谓幸福是指关心的境遇称心如意。幸福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关心;二是指称心如意。有所关心,才有所幸福。唯有关心,才有幸福。关心的境遇称心如意,才出现幸福。关心的境遇不称心如意,是使人难受,出现的是痛苦。

关心的境遇分多种层次,称心如意也分多种层次。于是幸福也分多种层次。

人们占有自己的生命,因而人们活着。活着总有所关心。无论人们作出多么无所谓的样子,其实总有所留恋。所以细审之下,人们无时不在关心之中。

活着就是占有自己的生命。占有了自己的生命,还不就是称心如意地活着,还不就是幸福地活着。

为了使自己能够称心如意地活着,为了使自己能够幸福地活着,人们求助于神学和宗教。

可是神学和宗教无法解决人的全面发展。于是人们又求助于哲学。哲学帮助人解决了一个问题:去领悟人的全面发展的合理性。在这一点上,哲学和幸福同义。

2、痛苦

所谓痛苦是指身体或精神感到难受、不舒服。人之所以感到痛苦,是因为有一股张力。这股张力使人产生痛苦。

与其说“我思故我在”,不如说“我在故我思”。人在,必有所思。所思之事与人之间产生某种张力,人关注这种张力,而又不能实现所思之事,于是产生痛苦。

与其说“我工作故我在”,不如说“我在故我工作”。人在,必有工作之事。工作之事与人之间产生某种张力,人关注这种张力,而又不能不致思工作之事,于是产生痛苦。

人在,必思。人在,必工作。思与人的心灵之间,必产生张力。工作与人的心灵之间,必产生张力。张力存在,痛苦必存在。人与事有张力,人必有痛苦。

3、事 

自然界、社会和思维中的一切事情,简称为“事”。

人的生命历程,就是放心处理事的过程。人的意念一动,就要处理事。人的一天,就是放心处理一天的事。人的一年,就是放心处理一年的事。人的一生,就是放心处理一生的事。

人在放心处理事的时候,要合乎规范,才叫地道。人在放心处理事的时候,不合乎规范,叫背道而驰。

什么导致人在放心处理事的时候,不合乎规范,背道而驰?贪婪、恐惧。贪婪使人在放心处理事的时候,不合乎规范,背道而驰。恐惧也使人在放心处理事的时候,不合乎规范,背道而驰。

因此,人在放心处理事的时候,要合乎规范,地道,就必须克去贪婪、恐惧。

4、距离 

距离即相隔。空间上相隔,叫空间距离。时间上相隔,叫时间距离。心里上相隔,叫心里距离。

距离可以产生多种可能性。距离可以产生美,也可以产生丑。距离可以产生善,也可以产生恶。距离可以产生幸福,也可以产生痛苦。距离可以产生企盼,也可以产生疏远。距离可以产生永恒,也可以产生瞬间。

距离何以具有多种可能性?由于距离具有复杂性。距离何以具有复杂性?由于人具有复杂性,因此人的距离必然具有复杂性。

客观距离是距离,主观距离也是距离。有时候,主观距离比客观距离更难以超越。

当主观距离比客观距离更容易超越之时,人间就会多一些美,少一些丑;多一些善,少一些恶;多一些幸福,少一些痛苦;多一些企盼,少一些疏远;多一些永恒,少一些瞬间。

让距离产生良知良能吧。

5、呵护

凡有人群在的地方,人群中的人就分三类:第一类,呵护自己的人。第二类,害自己的人。第三类,不呵护自己也不害自己的人。第一类人占少数,第二类人也占少数,第三类人占多数。

每个人应该自己呵护自己。自己呵护自己什么?身和心。呵护自己,实际上就是呵护自己的身和心。

怎样呵护自己的身和心?正身和正心。就是做到让身正和让心正。

人们的身和心一开始像一棵小胚芽一样,人们应该好好呵护它们,让它们长得又健又智。也就是让身和心长得健美、健壮,又充满智慧。

如果人们不好好呵护自己的身和心,人们的身和心,就会放浪在外,无所止定,无所归依。

人们应该自己呵护自己,不仅呵护自己的身,而且呵护自己的心。不仅正自己的身,而且正自己的心。不仅事事呵护自己的身,而且事事呵护自己的心。不仅时时呵护自己的身,而且时时呵护自己的心。不仅事事正自己的身,而且事事正自己的心。不仅时时正自己的身,而且时时正自己的心。这样,人们的身才是人们的身,人们的心才是人们的心。

只有追问实践的主体性,才能正确地加强和发挥实践的主体性,进一步提升实践的正面效应,抑制和防止实践的负面效应。

第一章  实践的主体性的发生和发展

研究实践的主体性的发生和发展,有助于人们正确地理解实践的主体性,从而进一步提高积极的实践的主体性的活力,防止和避免消极的实践的主体性的发生,把实践的主体性建构在科学的基础上,以保证积极的实践的主体性获得充分地发挥。从这个意义上说,研究实践的主体性的发生和发展,不仅在理论上是必要的,而且在现实上也是有价值的。随着实践的主体性的发生和发展的秘密的揭开,整个人类的实践的主体性水平将大大地深化。

第一节  实践的主体性的发生

实践的主体性是有开端的。原始人的实践的主体性就是其开端。研究实践的主体性的发生,必须很好地研究原始人的实践的主体性的特征。原始人的实践的主体性具有多方面的特征,其中最基本的是以下三种特征:朴素性、现实性和宗教性。本节拟对原始人的实践的主体性的这三种主要特征作初步揭示。

一、朴素性 

自然界往往不能直接满足人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人必须对之加以改造,自然界才能适应人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马克思指出:“甚至当我从事科学之类的活动,即从事一种我只是在很少情况下才能同别人直接交往的活动的时候,我也是社会的,因为我是作为人活动的。不仅我的活动所需的材料,甚至思想家用来进行活动的语言本身,都是作为社会的产品给予我的,而且我本身的存在就是社会的活动;因此,我从自身所做出的东西,是我从自身为社会做出的,并且意识到我自己是社会的存在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2页)实践的主体性具有社会性。

由于社会历史条件的局限,原始人的实践的主体性具有朴素性。整个原始社会,历时几百万年,大体相当于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讲的蒙昧时代和野蛮时代。

恩格斯指出:“蒙昧时代是以获取现成的天然产物为主的时期;人工产品主要是用作获取天然产物的辅助工具。野蛮时代是学会畜牧和农耕的时期,是学会靠人的活动来增加天然产物生产的方法的时期。文明时代是学会对天然产物进一步加工的时期,是真正的工业和艺术的时期。”(《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页)

原始人是从动物界脱胎出来的。原始人的实践的主体性带有其借以脱胎出来的动物祖先的痕迹。因而,原始人的实践的主体性具有朴素性。

二、现实性 

原始人最初的现实,是原始人完全不能避免的现实。原始人的实践的主体性具有现实性。马克思指出:“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它‘并不拥有任何无穷尽的丰富性’,它并‘没有在任何战斗中作战’!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为这一切而斗争的,不是‘历史’,而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历史’并不是把人当做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18-119页)

原始人从在世界上诞生之日起,就立足于现实,发挥实践的主体性,创造了光辉灿烂的原始文化。法国社会学家列维-布留尔指出:“在不依赖于(如果这是可能的)集体表象的那种范围内被单个地来研究的原始人,往往将如我们所期待于他的那样来感觉、推理和行动。他要作的推理,恰恰会是我们也觉得在类似情况下完全合理的推理。例如,如果他打死了两只鸟,又拣到了一只,那他就会问自己的那一只藏到哪里去了,并且他将千方百计地来找寻那一只。如果他出其不意地遇到下雨,使他感到不便,他会去寻找避雨的地方。后来他遇上了野兽,他会尽量躲开它,等等,等等。”(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72页)

无论是以获取现成的天然产物为主的时期,还是学会畜牧和农耕的时期,即学会靠人的活动来增加天然产物生产的方法的时期,原始人的实践的主体性都立足于现实。唯有如此,原始人才能生存和发展下去,才能进一步提高实践的主体性,才能进一步扩大实践的主体性的活动领域。法国社会学家列维-布留尔指出:“原始人经常利用原因与结果之间的实际联系。比如他们在制造工具时,在设计自己的套索时,常常表现了机灵,这种机灵说明了对于原因与结果之间的联系的十分精确的观察。”(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409-410页)

原始人的实践的主体性的最初的现实是采集天然食物,以及狩猎、捕鱼,这是不可避免的现实。尔后由于原始人的实践的主体性进一步提高,采集和狩猎业得到进一步发展,于是出现了原始的农业和畜牧业。到了原始社会后期,由于原始人的实践的主体性进一步提高,原始人的实践活动的领域进一步扩大,于是出现了原始的手工业。原始人的实践的主体性反映着原始社会的现实。原始人的实践的主体性具有现实性。法国社会学家列维-布留尔指出:“在实践上,原始人为了生存不得不遵循一些很容易为我们所理解的目标;我们还见到,为了达到这些目标,他们的所作所为差不多完全象我们处在他们的地位上时应当做的那样。” (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423页)

三、宗教性

在原始社会,原始人面临的最尖锐的问题是如何摆脱环境对自己的压迫,如何发挥实践

的主体性使自己生存下去和发展起来。原始人的首要的任务是发挥实践的主体性,生产物质生活资料。在原始人的生产、生活中,贯穿着宗教巫术之类的活动。

在原始社会,由于社会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原始人对自然现象和自身的生理现象不能解释,于是对“超自然”力量产生了虚幻的、颠倒的反映,演化出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等原始宗教。郭沫若指出:“宗教思想是原始社会必然的产品。原始社会的人,头脑很简单,对于自然界中各种现象都不明其所以然,一切都是惊异,一切都带着神秘性,于是而一切都化成神明了。原始宗教当然是庶物崇拜,是多神的。”(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北京:科学出版社1964年版,第110页)原始宗教的出现,是原始人发挥实践的主体性的结果,也是原始人思维能力的水平提高的表现。

法国社会学家列维-布留尔指出:原始人“在战争中,在狩猎中,差不多不论在什么场合中,只要个人或集体的活动抱有某种目标,如不得卜师、巫医、巫师的有利意见,则将一事无成。如果事情成功了,则这个成功应归功于对规定和指示的严格遵守。”(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282页)因而,原始人的实践的主体性具有宗教性。

德国哲学家恩斯特·卡西尔指出:“对巫术的信仰是人的觉醒中的自我信赖的最早最鲜明的表现之一。在这里他不再感到自己是听凭自然力量或超自然力量的摆布了。他开始发挥自己的作用,开始成为自然场景中的一个活动者。每一种巫术的活动都是建立在这种信念上的:自然界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人的行为。自然的生命依赖于人类与超人力量的恰当分布与合作。严格而复杂的仪式调节着这种合作。每一特殊领域都有它自己的巫术规则。农耕、打猎、捕鱼都各有其特殊的规则。在图腾制社会中,不同的氏族具有不同的巫术仪式,这些仪式是他们的特权和秘密。一个特殊的工作越是困难越是危险,这些仪式也就变得越发必要。巫术并不是用于实践的目的,不是为了在日常生活的需要方面来帮助人。它被指定用于更高的目的,用于大胆而冒险的事业。”(恩斯特·卡西尔:《人论》,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118页)动物消极地适应自然界,原始人则积极地主动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控制、改造自然界,使之满足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但是,原始人的实践的主体性具有宗教性。

德国哲学家恩斯特·卡西尔指出:原始人“只有在情感极度紧张的情况下他才诉诸于巫术礼仪。但是恰恰正是对这些仪式的履行给他以一种新的他自己的力量感——他的意志力和他的活力。人靠着巫术所赢得的乃是他的一切努力的最高度凝聚,而在其它的普通场合这些努力是分散的或松弛的。正是巫术本身的技术要求这样紧张的凝聚。每一种巫术技术都要求最高度的注意力,如果它不是以正确的程序并按照同一不变的规则来履行的话,它就失去了它的效果。在这方面,巫术可以被说成是原始人必须通过的第一个学校。即使它不能达到意欲的实际目的,即使它不能实现人的希求,它也教会了人相信他自己的力量——把他自己看成是这样一个存在物:他不必只是服从于自然的力量,而是能够凭着精神的能力去调节和控制自然力。”(恩斯特·卡西尔:《人论》,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118-119页)

原始人的实践的主体性是不断进步的,这种进步始终伴随着宗教一起进行着。宗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原始人的实践的主体性,推动了原始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原始人的实践的主体性具有宗教性,是进步的。

原始人的实践的主体性相对于后人来说,是低下的。但相对于它所处的历史时代来说,又是先进的。原始人“他们在‘零’的起点上发明和创造了劳动工具,实现了从榨取生物环境向食物生产的革命性转变;他们不只发明了农业、畜牧业和手工制作业,而且生产了许多精致的工艺品、装饰品以及日常生活用品,美化了早期人类生活;他们发明了具有革命性意义的火、弓箭、金属工具,使人类逐步摆脱野蛮而走向文明。”(张海源:《实践起源论——从动物行为到人类实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149页)因此,原始人的每一个发明、创造,都是其实践的主体性的记录和写照。它既是原始人的物化的实践的主体性,也是原始人的实践的主体性的物化。

以上分别讲了原始人的实践的主体性的三种主要特征。对原始人的实践的主体性的三种主要特征分别加以研究是可以的,而实际上它们是内在地交织和渗透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综合发挥作用的。对原始人的实践的主体性的特征的分析与研究,需要大量的新成果、新事实来丰富和发展。随着原始人的实践的主体性的特征秘密的揭开,整个人类的实践的主体性水平将大大地深化。本节只是这种研究的初步尝试,更深入的研究有待广大哲学同仁的共同努力,从而取得新的硕果和新的进步。

第二节  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 

进入文明社会以后,实践的主体性有了极大的发展。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反映了奴隶占有制社会、封建主义社会、近代资本主义社会和现代社会主义社会的产生和发展,反映了近代实验自然科学和现代自然科学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人类历史发展的较为完整、系统、典型的材料和线索。因此,研究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对于概括和总结人类发展的一般规律,锻炼和提高理论思维能力,加深对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解,分析考察现代人类活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从一个方面反映了人类对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的认识的逐步丰富和深化的过程。应当结合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的实际进程,探索和揭示这种认识逐步丰富和深化的规律性。

依照这样的观点,就应当把历史上曾经产生过重大影响的各种实践的主体性,看作是人类的实践的主体性这棵活生生的长青之树上的各种花朵,看作是人类的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过程的不同环节或阶段。由于它们在人类发展史上产生过这样或那样的影响,科学地评价它们的历史地位,就成为研究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不是沿着直线进行的,不是直线上升的,而是由曲折和反复、肯定和否定构成的一条近似于螺旋式的曲线。尽管如此,历史上的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毕竟是从不同侧面和不同程度上,展现了人类文明的深化和前进。一般地说,在历史上后来的人总要发展前人的实践的主体性。但是,无数事实又表明,每一时代的人囿于历史的局限性,往往实践的主体性都带有缺陷。但是,正是相继出现的实践的主体性,构成了一幅幅绚丽多彩的画面,标志着人类的实践的主体性逐步深化和丰富。因此,要科学地评价一种实践的主体性,就不应该仅只是孤立地考察它,尤为重要的是应当深入探究它对推动人类发展起了什么作用,在人类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地位。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的历史,就是人类不断克服缺陷,逐步接近真理的历史。

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是通过历史上的各种不同的实践的主体性而展开的。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的实际过程,就是由各个时代的不同的实践的主体性所组成的。

在历史上,对于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的理解,有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辩证唯物主义能够系统地阐释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的本质特征,揭示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的丰富而复杂的内容,为真正科学地理解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奠定理论基础,为研究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工作指出了一条基本的线索。

当然,在历史上,人们在对待实践的主体性时,都有一个自身的发展过程,都有种种不同的表现,决不是千孔一面,同唱一曲。由于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人们在处理实践的主体性问题时,总是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片面性或缺陷。事实上,只有深入地剖析历史上的人们的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过程,才可能深刻地揭示人类的发展规律。

实践的主体性是时代的产物,它不能游离于社会生活之外。实践的主体性的存在和发展,依存于社会矛盾运动,并给予社会生活的各方面以重大的影响。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植根于社会生活条件的变化。古代奴隶占有制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古代奴隶占有制的实践的主体性产生和发展的土壤。封建主义社会创造了封建主义社会的实践的主体性的形态。近代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又把实践的主体性推进到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现代社会主义社会的诞生和发展,又使实践的主体性进入到了一个日新月异的发展阶段。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的各个阶段,都是它们赖以产生的一定历史时代的经济、政治关系的升华。反过来,实践的主体性也给予一定历史时代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以促进或阻碍的反作用。在历史上,一些人的实践的主体性曾经成为维护腐朽的社会秩序的支柱,而另一些人的实践的主体性也曾充当了社会变革的先导,奏出过时代的强音。

对错综复杂的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过程进行分析,必须严格遵循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到处乱贴标签,用某一个僵死的模式到处乱套,就会陷进简单化的泥潭,不可能客观地说明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的实际过程。因此,在研究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工作中,必须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原则,必须是实事求是的、科学的,而不应当是简单化的。

历史的发展具有连贯性,人们不能随意割断历史。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具有历史继承性。任何实践的主体性都不是凭空产生的,都是从历史中产生的,都具有相对独立性和继承性。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的这种历史继承性,在不同时代、不同国度、不同民族由于条件不同而形成不同的特点,即传统的风格上的差异。东方人的实践的主体性和西方人的实践的主体性的差别,除了社会历史条件的的差异,也和民族的传统、民族的风格的不同有密切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者是历史主义者,历来十分重视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马克思主义者又是阶级论者,对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始终坚持革命的批判的态度。站在新时代的高度,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去分析各个历史时代的实践的主体性,科学地阐明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的规律,总结人类发展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批判地继承历史上优秀的实践的主体性的宝贵遗产,以推进祖国和人类的进步事业——这就是人们探索和研究实践的主体性所面临的课题,也是人们探索和研究实践的主体性的根本目的。

第二章 哲学史上的实践的主体性思想

人类在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创造了丰富灿烂的实践的主体性思想。人类在哲学史上的实践的主体性思想是十分丰富的。其中有些是很难得而光辉夺目的,在现在还有很可贵的现实意义。本章拟对哲学史上的实践的主体性思想作初步揭示。

第一节  中国哲学史上的实践的主体性思想 

中国哲学非常重视实践的主体性的作用。中国哲学史上一直有对“习行践履”的高度重视。荀子在《劝学》篇中说:“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他认为,不实践就不会有实践的主体性,就不会有知识。登上高山才能知道山的高,站在深溪边上才能知道地的厚,荀子的这种看法,是符合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他关于学习的中心思想是“积”,就是积累。因为只有“积”,才能不断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他在《劝学》篇中说:“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圣人的思想)备焉。”他认为,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久而久之,就会积累成很大的效果,产生很大的质的变化。荀子十分强调学习的重要性,十分强调发挥实践的主体性,主张学习不能停止。他在《劝学》篇中说:“学不可以已。”荀子在《劝学》篇中说:“为之,人也;舍之,禽兽也。”他认为只有学习,只有发挥实践的主体性,才能成为人,不学习,不发挥实践的主体性,就会和动物相去不远。荀子在《劝学》篇中又说:“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我曾经整天地苦思苦想,但不如学习一会儿的收获大)。这就是说,一个人要有知识能力,就要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荀子说到学习的具体方法,学习的最终目的的时候,显然有欠恰当的地方,说明他所受到的时代社会的限制,但重视发挥实践的主体性这个见解是正确的。

荀子在《儒效》篇中也说:“故积土而为山,积水而为海,旦暮积谓之岁(昼夜积累起来就是一年),至高谓之天,至下谓之地,宇中六指(上下和四方)谓之极,涂之人百姓积善而全尽谓之圣人。彼求之而后得,为之而后成,积之而后高,尽之而后圣。故圣人也者,人之所积也。人积耨(锄草)耕而为农夫,积斲(琢)削而为工匠,积反(贩)货而为商贾,积礼义而为君子。工匠之子莫不继事(工匠的儿子没有一个不继承父兄的行业的),而都国之民安习其服(住在都城里的人都安于自己的职业)。居楚而楚(住在楚国,就安于楚国的习惯),居越而越,居夏(我国中原地区)而夏:是非天性也,积靡使然也(这些不是人的本性,是长期积习所形成的)。”这就是说,积小成大,积短成长,积量变为质变,不同的人是由不同的实践的主体性积累而成,最有聪明才干的人,也不过是普通的人经过高度的积习而成的,是不断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而成的,并且人生活在不同的地方环境中就由于不同的积习,由于不同的实践的主体性而成为具有那个地方特点的人。所以,一个人成为怎样的人,都不是天生就这样,无非是积习的结果,是长期发挥实践的主体性的结果。荀子这样的说法是符合唯物论的,到现在还显得很正确。

荀子在《天论》篇中说:“疆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修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故水旱不能使之饥,寒暑不能使之疾,妖怪不能使之凶。”正是由于人的实践的主体性,所以人才能使客体处于被支配的地位,使客体为自己服务。

中国明代主观唯心主义者王阳明主张“知行合一”。他说:“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知行工夫本不可离。只为后世学者分作两截用功,失却知行本体,故有合一并进之说。”(《王阳明全集》上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42页)他又说:“今人学问,只因知行分作两件,故有一念发动,虽是不善,然却未曾行,便不去禁止。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发动处有不善,就将这不善的念克倒了。须要彻根彻底,不使那一念不善潜伏在胸中。此是我立言宗旨。”(《王阳明全集》上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96页)他看到实践的主体性,但从精神是世界本原这一前提出发,否认实践的客观性,把实践归结为精神的活动,抹煞知行界限,把行归于知,把物质性实践消融于内心的意念活动,属于主观唯心主义实践观。

关于实践的主体性这个重要问题的见解,在中国哲学史上另一个可以举出的例子是李贽的看法。他在《焚书》中说:“有二十分见识,便能成就得十分才。盖有此见识,则虽只有五六分才料,便成十分矣。有二十分见识,便能使发得十分胆,盖识见既大,虽只有四五分胆,亦成十分去矣。是才与胆皆因识见而后充者也。空有其才而无其胆,则有所怯而不敢;空有其胆而无其才,则不过冥行妄作之人耳。盖才胆实由识而济,故天下唯识为难。有其识,则虽四五分才与胆,皆可建立而成事也。然天下又有因才而生胆者,有因胆而发才者,又未可以一概也。然则识也、才也、胆也,非但学道为然,举凡出世处世,治国治家,以至于平治天下,总不能舍此矣,故曰:‘智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智即识,仁即才,勇即胆。”(李贽:《焚书》,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156页)李贽在这里所论的基本上是实践的主体性与实践的关系的问题。他的主要意见是:“才与胆皆因识见而后充者也。……盖才胆实由识而济,故天下唯识为难。”就是说,实践的主体性具有它的一种独特的关键性作用。李贽在这里的见解是正确的和重要的。

第二节  西方哲学史上的实践的主体性思想 

西方哲学早在文艺复兴时期实质上就非常重视人的实践的主体性,那时,颂扬人性,贬低神性,宣传人权,对抗神权,肯定人的价值,宣扬以自由、平等、博爱为核心的人道主义,这就蕴含着要把人当作主体的思想。后来笛卡儿提出“我思故我在”,从根本上否定了人依靠上帝而存在的说教,证明人是自为的存在物,是具有实践的主体性的存在者。培根提出“知识就是力量”,说明人能够依靠自己的理性获得支配自然的知识,证明自身的实践的主体性力量。所以,这两个命题,证明人是以实践的主体的方式存在的,必须重视人的实践的主体性。

但是,自霍布斯把力学的方法搬到哲学上后,敌视人的机械唯物主义逐渐占了上风,人的主体地位和人的实践的主体性在哲学中泯灭下去,甚至把人比作是一架机器,实践的主体性只有在唯心主义哲学中得到发挥,但只是抽象地发挥。而原来那种被赋予理想主义色彩的、抽象的、普遍的人性,以及建立在自由、平等、博爱基础上的资产阶级的理性王国,因无法解释现代社会中的种种处境和状况,也在资本主义的发展中破产了。

黑格尔看到实践的主体性,把实践看作人所特有的创造性活动,作为人达到客观真理的必经环节,认为实践的理念“比认识的理念更高,因为它不仅具有普遍的资格,而且具有绝对现实的资格”(黑格尔:《逻辑学》下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523页)。这包含着许多合理的因素和深刻的思想。但他从绝对的客观唯心主义立场出发,以抽象的思辨形式来理解实践的主体性,将实践看作绝对精神逻辑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把实践归结为观念的意志行动,因而不可能真正理解现实的感性实践活动本身,不可能真正理解实践的主体性。

费尔巴哈曾提出:“理论所不能解决的那些疑难,实践会给你解决。”(《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卷,北京:三联书店1959年版,第248页)费尔巴哈力图“把人类实践的总和当作认识论的基础”(《列宁全集》第1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43页)。但是,由于“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4页),因此,把实践只看作饮食起居之类的个人生活,类似于生物对环境的适应活动,看不到实践的主体性。费尔巴哈还把实践看作卑污的犹太人的利己主义活动来加以贬损,这当然不可能达到对实践、实践的主体性的正确界说。

到19世纪中叶进入现代社会以后,西方哲学面临重新重视实践的主体性的任务,以个体本位为核心的实践的主体性原则,从泛人本主义中突现出来了。个体的实践的主体性原则强调每一个人都是独特的不可重复的实践主体,每个人都有着内在的主体冲动力,这是他的生命潜能即主体性的自发表现。属于非理性主义思潮的唯意志论、生命哲学、现象学等等的基本特点是:第一,把主体的某种特点如意志、生命、自我意识等等绝对化、本体论化,以之吞噬客体;第二,把主体视为单子,否定抛弃了作为类的主体。尽管它们各自对主体的某种特性,作了深入的探索,然而,从总体上来说,都从根本上曲解了人的主体性。这些理论深切关心非理性因素在世界上的作用,但是它们不能将非理性因素放到恰当的地位上,甚至将非理性因素与理性因素绝对对立起来,将非理性因素作为既统治主体又统治客体的决定力量。

进入20世纪以来,各派人本主义哲学家从不同的角度对这种个体的实践的主体性原则进行阐释,特别强调实践的主体性概念的本体论意义。尼采的超人哲学,就是强调超人的强烈的权力意志这一个体的实践的主体性是世界的本原。存在主义认为,就人作为世界上独特的主体而言,它的本质是自我创造的结果,它有个性、独立性、自我选择性,有主体性,这就是人的本真性。然而,它不能脱离自然、社会而存在,它受客体的影响,这种影响会使人失去个性和独立性,失去主体性,使其混同于物,混同于他人,失去本真的特性与光泽,这就是人的非本真性。正是在这一理论的基础上,存在主义才提出“他人就是地狱”等命题,提出“烦”、“死亡”、“自由”等概念。萨特强调每个人的本质都是自己选择的结果,都是由自己的实践主体意识决定的,把自我选择的实践的主体性提到决定自身命运的本体论高度。弗洛伊德揭示了实践的主体性的另一侧面,即揭示了生命的本能欲求——性欲,是实践的主体性的内在动力源,认为这种非理性的精神活动也是有规律的,对人的实践主体意识活动起着决定性的影响,正是这种无意识的本能冲动构成了人的最深层次的“本我”。实践的主体性的本体论阐释这是个体的实践的主体性原则的重要特点。各派人本主义哲学家看到实践的主体性的作用这一点是正确的,但把实践的主体性本体论化,以实践的主体性否定实践的客观性,则是错误的。

西方马克思主义重视人的内心世界,重视研究人的需要、价值、心理、意志、情感,但往往撇开人的外部世界;重视人的作用,强调主体(主要是个体)的选择、评价、创造作用,强调人的自由、责任、义务和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但往往撇开社会历史条件和社会历史规律;重视实践,把实践提到首要、乃至本体的地位,但往往撇开物质和客观条件。

西方马克思主义从卢卡奇、葛兰西等代表人物开始,到法兰克福学派,一直非常重视实践的主体性,但是他们大都倾向对实践的主体性作本体论解释。卢卡奇在《历史和阶级意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研究》一书中,就强调“实践优先性”。葛兰西的《狱中札记》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一元论”,既不是唯物主义,也不是唯心主义哲学。这种对实践的主体性作本体论解释的思想,即实践本体论思想对后来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解实践的主体性影响很大。

西方马克思主义中的法兰克福学派一些人如马尔库塞、弗洛姆,重视实践的主体性。马尔库塞在《单向度的人》一书中,对资本主义社会中机器统治人、技术操纵人的现象,提出尖锐的批判,认为在这种状况下,人成了无主动性、无创造性的人,成了无实践的主体性的片面发展的“单向度的人”(one dimensional man)。弗洛姆在《在幻想锁链的彼岸——我所理解的马克思和弗洛伊德》一书中,指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人被物统治着。他还说,如果说在19世纪上帝已经死了,那么在20世纪则人已经死了。尽管法兰克福学派的许多观点,是马克思主义所不能同意的,但这个学派中的一些人重视实践的主体性,批判资本主义,仍具有积极的意义。

法兰克福学派尽管否认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性质、世界观性质,但他们继承卢卡奇等先辈对实践的主体性作本体论的解释,他们把实践的主体性看作是具有本体意义的东西。弗洛姆说:“马克思并不注意物质与精神之间的因果关系,而是把一切现象都理解为现实的人类活动的结果。”(埃里希·弗洛姆:《在幻想锁链的彼岸——我所理解的马克思和弗洛伊德》,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40页)这就把马克思的哲学曲解为实践本体论哲学。马尔库塞虽然认为马克思没有把劳动理论与“本体论”术语联系起来,但他还是认为“把劳动作为一个本体论范畴是正确的”(马尔库塞:《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批判的哲学研究》,波士顿,1973,第25页)。西方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的“实践”、“劳动”概念作本体论阐释,对实践的主体性作本体论的理解,这就决定了他们的马克思主义是离开唯物主义的人本主义。

一、卢卡奇的实践的主体性思想

乔治·卢卡奇(Georg Lukacs,1883-1971年)是匈牙利思想家,也是20世纪最重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之一。他的理论创作始终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进程密切相关。他的物化理论、总体性理论、阶级意识理论构架起他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他的理论中,实践的主体性思想占有突出的地位。正因为如此,卢卡奇对后来的众多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有很大的影响。1983年卢卡奇诞生一百周年时,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对其一生做出公正评价,认为他是“20世纪的一位伟人,马列主义思想的卓越代表”。下面拟阐释卢卡奇的实践的主体性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1、重视实践的主体性 

在当代,实践的科技化程度空前提高,实践的效应的两重性也空前突出。科学技术一方面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和力量,另一方面也产生了一系列的政治问题、经济问题和文化问题,这些问题束缚着、困扰着现代人。因而如何正确地加强和发挥实践的主体性,以便进一步提升实践的正面效应,抑制和防止实践的负面效应,成了当代人们普遍关注的迫切问题。

    卢卡奇看到了物化使人失去了实践的主体性。他指出:“人自身的活动,他自己的劳动变成了客观的、不以自己的意志转移的某种东西,变成了依靠背离人的自律力而控制了人的某种东西。”(乔治·卢卡奇:《历史和阶级意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研究》,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年版,第96页)在物化的条件下,人的实践活动失去了主体性,变成了一种控制人和支配人的力量。

    物化使人失去了实践的主体性,变成了抽象的数字符号。卢卡奇指出:“如果我们遵循着劳动在它的发展过程中所采取的从手工业经过合作生产和工厂手工业到机器生产的道路加以考察,我们就会发现存在着一种不断地向着高度理性发展,逐步地清除工人在特性、人性和个人性格上的倾向。一方面,劳动的过程逐渐地分化为抽象的、合理的、专门的操作过程,以致工人失去了同最终产品的接触,工人的工作被归为一个专门的固定动作的机械重复。另一方面,由于生产过程的机械化和合理化被加强,工人完成一件工作的必要时间期限(这是合理化计算的基础)发生了转变,开始从仅仅是一种经验水平上的数字变为一种客观的、能计算的工作定额,使它作为一种固定的和既定的现实与工人所相对。随着对工人工作过程的近代‘心理学的’分析(在泰勒制中),这种合理的机械化被一直扩展到工人的‘心灵’中。”(乔治·卢卡奇:《历史和阶级意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研究》,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年版,第97-98页)在物化的过程中,劳动者被整合到机械化之中,失去了实践的主体性,变成了一个专门化的纯粹数字符号。一切都遵循着数字化的原则,即“建立在被计算和能被计算的基础上的合理化原则。”(乔治·卢卡奇:《历史和阶级意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研究》,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年版,第98页)这样,在物化的条件下,人的实践活动就变成了一个专门化的机械活动,而不再是一个具有实践的主体性的活动。

卢卡奇指出:“由于工作过程的合理化的原因,当主体与根据预测的正在发挥作用的那些抽象的特殊规律相比较时,工人的人的属性和特征日益表现为只是错误的源泉。人既不是在客观上也不是在他同他的工作关系上表现为劳动过程的真正主人。相反,他是被结合到机械体系中的一个机械部分。他发现这个机械系统已经存在并且是自给自足的,它的作用不以他的意志为转移,无论他是否乐意,他都必须服从于它的规律。由于劳动被逐渐地理性化和机械化,随着人在这个过程中活动力的减少,他丧失的热情也越来越多。他的意志的沦丧日益加重。人们对于它自己所机械地面对着的客体采取了被动的态度,这种客体就是被固定的规律和被确定的独立于人的意识,不受人的干涉所影响的客观过程即完全被封闭的系统。”(乔治·卢卡奇:《历史和阶级意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研究》,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年版,第99页)在物化的情况下,人的实践活动遵循可计算性原则,表现为机械化过程。这样,实践主体只是一个机械零件,只是一个数字符号。在实践过程中,每个人的实践的主体性受到生产过程的理性原则的排斥。

2、强调实践优先性 

卢卡奇重视实践的主体性,但对实践的主体性作本体论的解释,提出实践优先性的观点。他指出:“我仍必须回答一下我抛弃认识是反映这种观点的原因。这有两个根源:第一,我非常憎恨机械宿命论,而在机械唯物主义中,宿命论总是伴随着反映论。我思想中的救世主义和乌托邦主义,实践优先性的观点都极其强烈的反对这种机械唯物主义。再说一次,这种对机械唯物主义的反对也并非全错。第二,我认识到了在劳动中有实践的起源和根基。在某种最原始的劳动中,例如在原始人采掘石头的劳动中,就暗含着原始人对于他所涉及的石头的正确反映。如果没有对被实践所涉及的现实的反映,无论这种映象多么粗糙、简单,人的有目的活动就不能实现。只有当实践被建立在人对现实正确反映的基础上,实践才能使自己实现并成为理论的标准。在这里不值得花更多的笔墨去讨论对当前十分流行的关于反映类似照像的这种观点的批驳。” (乔治·卢卡奇:《历史和阶级意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研究》,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年版“新版序言(1967)”,第30页)

可见,卢卡奇的实践的主体性思想是十分丰富的。其中有些是很难得而光辉夺目的,在现在还有很可贵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卢卡奇的上述理论对后来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有很大的影响。卢卡奇因此被誉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和奠基人。

3、结论 

卢卡奇非常重视实践的主体性。他关注人的境遇,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提出了富有启迪性的见解,有助于在20世纪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发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生命力,展示马克思主义哲学同当代人类社会历史进程的本质性关联。因而他的实践的主体性思想,在20世纪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演进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由此可见,尽管卢卡奇的物化理论和主客体统一的辩证法,以及20世纪其他新马克思主义的文化批判在阐述人在历史进程中的主体作用等方面存在着走向偏颇或极端的可能性,并导致了各种各样的理论失误和偏差,但是,我们应当以积极的态度对待他们的理论突破和建树,因为,他们一方面继承了马克思的异化理论和实践学说,另一方面直面了20世纪人类的文化和历史困境。无论这些理论探索成功与否,无论这些理论观点正确与否,它们都将给我们以深刻的启迪。正是从这样的角度思考问题,我们充分肯定卢卡奇在20世纪新马克思主义和20世纪人类思想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衣俊卿、丁立群、李小娟、王晓东:《20世纪的新马克思主义》,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78页)因此,卢卡奇对实践的主体性的探索,富有积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但是,卢卡奇的上述探索也存在着失误。卢卡奇倾向于对实践的主体性作本体论的解释,他提出实践优先性的错误观点。实践作为人的对象性活动,是以对象自然的先在性、客观性为前提的主体性活动。因此,实践的主体性必须是与实践的客观性相统一的,不能把实践的主体性本体化。如果把实践的主体性作本体论的解释,那就陷入唯心主义。实践是物质与意识、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人与自然联系的中介,但并不因此而消除了两者之间的矛盾。实践既具有主体性,又具有客观性。不存在实践优先性。只有坚持实践的主体性与实践的客观性相统一,实践的主体性才建立在唯物主义基础上,才坚持实践唯物主义,而不背离唯物主义。国外学者提出实践优先性的思维方式,这无疑是错误的。只有坚持实践的主体性和实践的客观性的辩证统一,才能坚持实践观上的辩证唯物主义原则。

二、葛兰西的实践的主体性思想 

安东尼奥·葛兰西(Antonio Gramsci,1891-1937年)是意大利思想家,也是20世纪最重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之一。他的实践的主体性思想是十分丰富的。其中有些是很难得而光辉夺目的,在现在还有很可贵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本文拟阐释葛兰西的实践的主体性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葛兰西独树一帜的实践的主体性思想,包括重视实践的主体性、认为实践的主体性与客观性是统一的、强调实践一元论等理论观念。

1、重视实践的主体性 

葛兰西非常重视实践的主体性,他在谈到“人是什么?”这个问题时,指出:“人是什么?这是哲学首要的、基本的问题。怎样回答这个问题呢?这个定义可以在人自身中,就是说,在每一个个别的人身上找到。但是,这个定义正确吗?在每一个个别的人身上,人们能够发现每一个‘个别的人’成其为自身的东西。但是,我们感兴趣的,并不是每一个个别的人所成其为自身的东西,并不是每一个个人在每一个时刻所成其为自身的东西。对此进行反思,我们可以看到,在提出‘人是什么?’的问题的时候,我们的意思是问:人能变成什么?那就是说,人能够支配自己的命运吗?能够‘造就他自己’吗?能够创造他自己的生活吗?所以,我们认为,人是一个过程,更准确地说,人是他的活动的过程。如果你思考一下,就会发现‘人是什么?’这个问题本身并不是一个抽象的或者‘客观的’问题。它是我们反省自己和他人的一个结果。而我们还要知道,就我们所思和所见而言,我们是什么,我们能变成什么;我们是否真是——如果是的话,又在什么程度上——‘我们自己的制造者’,我们的生活和我们的命运的制造者。而且我们是要在‘今天’,在今天的特定条件下,在我们日常生活的条件下,而不是在任何生活或任何人的条件下想要知道这一点。”(安东尼奥·葛兰西:《狱中札记》,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 263-264页)葛兰西又指出:“我的意思是说,人们必须把人看做是一系列能动的关系(一个过程),个性在其中或许是最重要的,但却并不是要说明的唯一要素。”(安东尼奥·葛兰西:《狱中札记》,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 264页)葛兰西强调人的实践活动的主体性。人在实践活动中,不仅改造现实世界,而且改造人自身。

葛兰西在谈到马克思主义的组成要素的统一时,指出:“统一是由人和物质(自然——物质的生产力)之间矛盾的辩证发展达成的。在经济学中,统一的中心是价值,换言之就是产业工人和产业生产力之间的关系(那些否认这种理论的人,由于把机器本身——作为不变的和技术的资本——当做独立于运用它们的人的、价值的生产者,而陷入彻底的庸俗唯物主义)。在哲学中,统一的中心是实践,也就是说,是人的意志(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关系。在政治中,统一的中心是国家和市民社会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是教育教育者、一般的社会环境的国家(集中化了的意志)干预——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深入研究并用更准确的术语来表述。”(安东尼奥·葛兰西:《狱中札记》,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16页)葛兰西认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内在地统一于实践。他用实践的意志性,来表述实践的能动性、创造性,即实践的主体性。

2、认为实践的主体性与客观性是统一的 

葛兰西在论述哲学的基础时,指出:“什么是哲学?它是一种单纯的感受活动,顶多是一种整理性活动吗?或者说它是一种绝对的创造性活动?首先必须给‘感受的’、‘整理性的’和‘创造性的’这几个词下个定义。‘感受的’一词暗示着确实有一个绝对不可改变的、‘一般地’和在庸俗的意义上的客观存在着的外部世界。‘整理性的’ 一词其意思类似于‘感受的’。虽然它意味着一种思维活动,但这种活动是有限的和狭隘的。那么,‘创造性的’这个词意味着什么呢?它应当意味着外部世界是由思维所创造的吗?但这是什么思想,是谁的思想呢?这里存在着一种陷入唯我论的危险,而且在事实上,每种形式的唯心主义都必然要陷入唯我论。为了避免唯我论,同时又避免包含在认为思维是一种感受的和整理性的活动的机械论概念,就有必要用一种‘历史主义的’方式提出问题,同时又把‘意志’(归根结底它等于实践活动或政治活动)作为哲学的基础。但是,这种意志必须是合理的意志,而不是任意的意志;只有在这种意志符合于客观的历史必然性,或只有在它是正在逐步实现中的普遍历史本身的时候,它才能够得到实现。”(安东尼奥·葛兰西:《狱中札记》,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57页)葛兰西认为,实践是哲学的基础。人的实践活动不仅具有主体性,而且具有客观性。实践的主体性不能离开实践的客观性。实践之所以能够成为哲学的基础,是因为实践具有主体性,实践是主体性和客观性的统一。

3、强调实践一元论 

葛兰西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哲学,是实践一元论,而实践一元论就是唯物论和唯心论的结合,就是把物质和意识都包括在实践之中,世界本原不是物质,也不是意识,而是实践。人的实践是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同时又改变了物质,实践把物质和意识的对立消溶了。葛兰西在谈到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冲突以及上层建筑问题时,指出:“在这种情况下,‘一元论’ 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它肯定既不是唯心主义的一元论,也不是唯物主义的一元论,而是具体历史行为中对立面的同一性,也就是与某种组织化(历史化)的‘物质’,以及与被改造过的人的本性具体地、不可分割地联系起来的人的活动(历史—精神)中的对立面的同一性。行为(实践,发展)哲学,但不是‘纯粹’行为的哲学,而是在最粗俗和最世故意义上的真正‘不纯粹’的行为哲学。”(安东尼奥·葛兰西:《狱中札记》,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87页)葛兰西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既不是唯物主义的一元论,也不是唯心主义的一元论,而是实践一元论。

葛兰西的上述思想对后来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有很大的影响。葛兰西因此被称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鼻祖,20世纪的知识英雄。

4、结论 

葛兰西非常重视实践的主体性。他的实践的主体性思想,在20世纪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演进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他关注人类的生存困境和人的本质,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提出了富有启迪性的见解,展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同现时代的内在关系。因此,葛兰西对实践的主体性的探索,富有积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但是,葛兰西的上述探索也存在着失误。葛兰西倾向于对实践的主体性作本体论的解释。实践作为人的对象性活动,是以对象自然的先在性、客观性为前提的主体性活动。因此,实践的主体性必须是与实践的客观性相统一的,不能把实践的主体性本体化。如果把实践的主体性作本体论的解释,那就陷入唯心主义。实践是物质与意识、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人与自然联系的中介,但并不因此而消除了两者之间的矛盾。实践既具有主体性,又具有客观性。超越了两者之间的对立,不可能建构一种既非唯物主义,又非唯心主义的实践一元论。只有坚持实践的主体性与实践的客观性相统一,实践的主体性才建立在唯物主义基础上,才坚持实践唯物主义,而不背离唯物主义。国外一些学者,把实践的主体性夸大为一种超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对立的思维方式,这无疑是错误的。只有坚持实践的主体性和实践的客观性的辩证统一,才能坚持实践观上的辩证唯物主义原则。

第三节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的主体性思想 

实践作为人的对象性活动,是以对象自然的先在性、客观性为前提的主体性活动,因此,实践的主体性必须是与实践的客观性相统一的,不能把实践的主体性本体化。如果把实践的主体性作本体论解释,那就陷入唯心主义、人本主义,就不是实践唯物主义。

实践是物质与意识、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人与自然联系的“中介”,但并不因此而消除了两者之间的矛盾。实践既具有主体性,又具有客观性。超越了两者之间的对立,不可能建构一种既非唯物主义,又非唯心主义的实践哲学。

实践作为人的主体性的表征和实现途径,不仅包含有合目的性的人的内在尺度,而且还具有合规律性的客观的尺度。实践是实践的主体性与实践的客观性的统一。离开了合规律性,就不会有合目的性的实现。违背了客观尺度,无论内在尺度多么美妙,也只能是主观的东西,不可能确证人的实践的主体性。只有坚持实践的主体性与实践的客观性相统一,实践的主体性才建立在唯物主义基础上,才坚持实践唯物主义,而不背离唯物主义。

马克思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4页)马克思并没有因创立科学的实践观而抛弃唯物主义的思维方式。相反,他把实践思维方式作为唯物主义的一种新的思维方式来运用,不是离开,而是开辟了唯物主义思维方式的新视野。所以,坚持实践的主体性与实践的客观性的统一,就是坚持实践的唯物主义,就是坚持新唯物主义。

马克思指出:“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变成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4页)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唯心主义辩证法,而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唯物主义辩证法。

1868年3月6日致路·库格曼的信中,马克思说:“我的阐述方法和黑格尔的不同,因为我是唯物主义者,黑格尔是唯心主义者。黑格尔的辩证法是一切辩证法的基本形式,但是,只有在剥去它的神秘的形式之后才是这样,而这恰好就是我的方法的特点。”(《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26页)马克思的这些话,充分说明他所说的实践的主体性,是站在唯物主义立场上的,不是背离唯物主义的原则。国外一些学者,把实践的主体性夸大为一种超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对立的思维方式,这无疑是错误的。只有坚持实践的主体性和实践的客观性的辩证统一,才能坚持实践观上的辩证唯物主义原则。

第三章  自然科学与实践的主体性

二十世纪以来,科学与技术发展迅猛,成果辉煌。这首先表现在科学技术本身发生了深刻而广泛的革命,它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的的各个部门,使工业和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和通讯、医疗卫生、文化艺术以及教育等方面,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从而也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的物质生活条件、人的精神面貌,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科学技术已成为对现代社会发展和现代国家兴衰起决定作用的一种力量,成为现代人类文明的主要标志。

自然科学家的实践的主体性思想也绵延不绝。其基本特征是:看到了必须发挥实践的主体性;看到了必须充分发挥实践的主体性;看到了必须正当而合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看到了发挥实践的主体性的复杂性;看到了发挥实践主体性的艰难性;看到了实践的主体性与客观性的关系。在这里,我们也只能举一些突出的例子来予以表明。

 第一节  发挥实践的主体性 

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能够使人们拓宽社会实践的领域,同时看到了实践的主体性。人们综合运用这些理论,不仅直接作用于客观物质世界的自然系统,而且更主要的是能够设计和控制人工系统、复合系统、复杂系统等等,并且能够通过各种渠道,运用一系列的理论、方法以及技术手段和数学手段,在动态过程中根据系统内外的情况的变化,及时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采取正确的对策,实现人们实践的预期目的。在这种人工系统、复合系统、复杂系统等等的实践过程中,人们可以运用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和其他现代科学技术,进入到原先无法涉猎的领域,如超高温、超高压、强辐射、剧毒物等等有害环境中从事实践。这样,一方面大大地拓宽了人们原先实践的领域,另一方面也看到了实践的主体性。

不仅如此,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和其他现代科学技术,还能使人们的实践活动拓展到原先不敢想象的领域,如海洋工程、宇航工程、生态工程等等。从事这些方面的实践,要发挥实践的主体性,处理的实践系统一般都是规模庞大、因素众多、关系复杂、随机性和动态性明显,需要组织多种领域、不同学科、不同层次的人员大力协同,需要充分发挥实践的主体性。处理这样的实践系统,显然比过去的实践领域是空前地扩大了,要求发挥实践的主体性也比过去更加充分了。

阿波罗11号的登月成功,就是发挥实践的主体性,运用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组织实施的一项巨大的科学研究的工程实践,为人类飞出地球、向球外星体进军作出了划时代意义的伟大贡献。1961年5月2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在国会上提出“在十年内把一个人送上月球,并使他安全返回”的任务,得到了国会的一致支持,接着阿波罗登月计划得到批准。登月——这个人类世世代代的理想竟成了一个国家十年内奋斗的具体目标!这使美国各有关方面充分动员起来,终于在1969年按时完成了任务。

采用什么方案才能切实可行地按时完成登月任务呢?当时提出了“直接登月法”(“直接登月法”是指使用推力极大的运载火箭将整个飞船直接推向月球,然后使用制动火箭使整个飞船在月球上软着陆)、“地球轨道交会法”(“地球轨道交会法”是指将飞船及其运载工具分批发射到地球轨道,在地球轨道上会接以后,再飞往月球,飞船整体在月球上软着陆)和“月球轨道交会法”。经过反复、激烈的辩论和反复的技术论证,直到1962年11月,才彻底否定了前两个方案,决定采用“月球轨道交会法”。按照这个方案,运载火箭先将载有三名宇航员的飞船送入地球轨道,接着推向月球,这时飞船与火箭脱离,飞船依惯性飞行约三天,进入月球轨道;在沿月球轨道的飞行中,两名准备登月的宇航员进入登月舱,然后登月舱脱离飞船的主体——指令舱,用制动火箭,逐步降低速度,在月面上降落。进行月面探险;另一名宇航员留在指令舱中作绕月球轨道的飞行,并进行科学实验;返回时,在月球上的两名宇航员,发动登月舱的上升发动机,飞上月球轨道,与指令舱交会对接。然后三名宇航员抛弃登月舱,启动指令舱火箭,脱离月球轨道,返回地球。在再入地球大气层时,又将一直接在指令舱后面的服务舱抛掉,只剩指令舱,溅落在太平洋上。

按上述方案,整个飞行过程有88个步骤,特别是在远离地球38万公里的月球轨道上交会对接,需要飞船和运载火箭有极精细的控制设备,同时要求各部件高度可靠。为完成登月和安全返回,要为三名宇航员提供教长时间的适合的生活环境和工作条件;要有精确可靠的通信联系和跟踪控制设备。此外,整个设计要便于进行月球探险和进行各种科学实验。根据这些要求,登月飞船要有防高温、防辐射而又坚固轻巧的外壳,它还要携带高度精确可靠的推力系统、控制和导航系统、稳定系统、通信和跟踪系统、电源系统、生命保障系统以及各种科学实验用的仪器设备,重量高达40多吨。为此,美国专门设计了阿波罗飞船和“土星-V”运载火箭。

为了查明月球的实际情况,以研究人类究竟能否在月球上安全着陆,以及在何时和月面上何处着陆为宜,美国先后发射了“徘徊者”系列探测器(共九个),“勘测者”系列探测器(七个)和月球轨道环行器(五个);为了了解人在空间环境中能否长期生活,在失重条件下能否工作,能否走出船外,在宇宙中进行活动,并进行飞船的发射、操作、交会、对接、溅落等技术实习,美国还实施了载人宇宙飞行的水星计划(二十五次飞行)和双子星计划(二次不载人飞行和十次载人飞行),为“阿波罗”飞行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资料。

“阿波罗计划”包括17次飞行,其中以“阿波罗-11”将宇航员首次送上月球最引人注目。1969年7月16日,“阿波罗-11”按预定时间在佛罗里达州的肯尼迪航天中心发射,7月21日阿姆斯特朗(N.A.Armstrong)和奥尔德林(E.E.Aldrin)登上月球(柯林斯(M.Collins)在绕月球飞行)。7月22日脱离月球轨道,1969年7月25日,指令舱安全溅落在太平洋上。“阿波罗计划”原订19次飞行,但在美国国内认为该计划耗资过大的舆论压力下,最后以阿波罗-17安全返回而于1972年12月宣告结束。

“阿波罗计划”先后共动员了120所大学,2万家企业,400万人参加,耗资达240亿美元。除二次大战中的V-2和曼哈顿计划(它们的规模小得多),科学技术史上还很少有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动员如此巨大的人力,解决这么多而困难的技术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阿波罗计划”的成功还由于管理能力上的巨大飞跃,有人把它叫做“管理上的革命”——将政府、工业部门和大学结合成一体;发明了新的系统和新的质量控制技术,采用电子计算机,同时指挥着五十万人的活动。显然,“阿波罗计划”的成功归功于发挥实践的主体性。空间技术是一门高度综合的技术,它刺激并依赖于一大批科学技术的发展,如电子科学技术、电子计算机科学技术、自动控制技术、遥控遥测遥感技术、材料科学技术、力学(空气动力学、固体力学、飞行力学)、发动机科学技术、能源科学技术以及可靠性工程技术等等。离开了实践的主体性,就没有空间技术的发展。二十世纪以来,特别是二次大战以来,火箭技术发展极为迅速,1957年终于将第一颗人造卫星送入地球轨道,开始了“空间时代”。现在,数以千计具有重大科学、技术、经济、军事价值的卫星在环绕地球运转,人类已经登上了月球,飞往水星、金星、火星、木星、土星……的宇宙探测器不断送回的资料,使我们对这些行星的认识大大改变,而有的探测器则带着有关我们人类的各种信息,正在离开太阳系,进入茫茫的宇宙,去寻找天外的知音。今天的现实早已超过古人的幻想,可是空间科学技术正方兴未艾,仍在急速地大踏步前进。这一切说明必须发挥实践的主体性。

我国“三北”防护林带的营造,也是发挥实践的主体性,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是改善生态环境、绿化祖国的一项空前创举。

玻恩指出:“我的哲学信念是,所有物理学的进步都出自于对事实的合理解释而不是推测。”(马克斯·玻恩:《我的一生——马克斯·玻恩自述》,上海: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版,第402页)玻恩指出,在科学上必须发挥实践的主体性,而且实践的主体性不能离开实践的客观性。

海森伯指出:“在原子物理学中,我们的研究工作的实际状况通常是这样的:我们希望了解某种现象,我们希望认识这些现象是如何从一些普遍的自然规律中推导出来的。由此可见,参与现象的一部分物质或辐射是理论处理中的当然的‘对象’,并且在这方面,它们应当和用来研究现象的工具分离开来。这又使得原子事件描述中的主观因素突出出来,因为测量仪器是由观测者创造出来的,而我们必须记得,我们所观测的不是自然本身,而是由我们用来探索问题的方法所揭示的自然。在物理学中,我们的科学工作在于用我们所掌握的语言来提出有关自然的问题,并且试图从我们随意部署的实验得到答案。正如玻尔所表明的,这样,量子论就使我们想起一个古老的格言:当寻找生活中的和谐时,人们决不应当忘记,在生活的戏剧中,我们自己既是演员,又是观众。可以理解,在我们与自然的科学关系中,当我们必须处理只有用最精巧的工具才能深入进去的那部分自然时,我们本身的活动就变得很重要了。”(W·海森伯:《物理学和哲学——现代科学中的革命》,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23-24页)在科学研究中,实践的主体性起着非常大的作用。因此,从事科学研究,必须发挥实践的主体性。

第二节  充分发挥实践的主体性 

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和其他现代科学技术,一方面使人们在实践领域的层次上空前地加深了,另一方面也说明必须充分发挥实践的主体性。这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表现在对复合系统、复杂系统的处理和控制以解决多层次实践的问题上。人们在处理和控制这些系统的实践问题时,可以充分发挥实践的主体性,运用系统方法、信息方法、反馈方法、功能模拟方法和其他技术方法与现代手段,认识和处理实践的网络系统中不同系统、不同系统之间以及网络系统整体等不同层次的实践问题。

第二,对于原先不易或不能直接改造的一些大系统、巨系统(如生态系统)、非适应系统、不可控系统等等,人们充分发挥实践的主体性,综合运用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和相关的现代科学技术,在实践过程中将这些系统经过辩证的转化,可以使其局部地、近期地能够被直接改造,在这个过程中积以时日,发展成果,就可以变原先不易或不能直接被改造的系统为可以直接改造的系统了。例如,对大范围的生态系统,本来人们在实践过程中很难一时加以控制和优化,但是,人们充分发挥实践的主体性,综合运用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的理论和方法,将作为大系统或巨系统的生态系统经过分解,把它们分割成植被系统、生产系统、生活系统等等,就可以分别地或配套地对生态系统中经分解后可以控制的系统加以科学的控制,以便逐步地扩大控制的范围,加深控制的深度,并且使整个生态系统网络能够逐步地为人们认识、控制和优化。

第三,表现在对复杂巨系统特别是社会系统的处理问题上。复杂巨系统不仅规模庞大,因素众多,层次深刻,关系复杂,而且它们的规律和行为也相当复杂。社会系统是最复杂的复杂巨系统,它不仅具有一般复杂巨系统如上的共同特点,而且还具有其自身的一些特点,这就是:它们的组成要素是人,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又是有意识、有主体性的。因此,在处理社会系统的实践问题时,就需要充分发挥实践的主体性,有更深层次的理论和方法。过去,人们处理简单巨系统、复杂巨系统时,一般用的是自然科学、技术科学,而处理社会系统时则用社会科学(当然,那时也有一定范围、表浅层次的自然科学、技术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交叉)。二十世纪中叶以来,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交叉科学相继诞生和蓬勃发展,就为人们充分发挥实践的主体性,处理社会系统和社会系统与简单巨系统、复杂巨系统的交叉的这类深层次实践问题,提供了可以探索、采用的具体的理论和方法。人们可以充分发挥实践的主体性,把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及其发展了的理论形态的理论和方法。引进到对社会系统和社会系统与简单巨系统、复杂巨系统彼此交叉的实践过程中来。前者如对经济系统、政治系统、军事系统、科技系统、教育系统、人口系统、管理系统的实践过程的处置,后者如对生态系统、环境系统等的处置。尽管目前对这类系统的处理,就充分发挥实践的主体性,运用上述理论和方法来说,还处于探索的阶段,但是,较之以往分别运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去处理某些社会系统的实践问题来,充分发挥实践的主体性,综合运用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及其发展了的理论形态的理论和方法,已能在一定范围内、相当深度上使社会系统按着优化的机制运行,并且取得优化的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更何况,随着实践的主体性的充分发挥,社会实践的发展,必然要求有更科学、更深刻的理论和方法与之相适应,相信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指导下,经过科学工作者与哲学工作者、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的协作努力,可以在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及其发展了的理论形态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实践的主体性,综合创造出新的更符合社会系统深层次实践需要的理论和方法。

第四,人们在科学研究、科学实验活动的过程中,可以充分发挥实践的主体性,运用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及其发展了的理论形态和相关的现代科学技术,进入到科学实践的某些新的实践层次。如科学工作者充分发挥实践的主体性对人体系统的实验和研究,对神经网络系统,大脑的结构、机制和功能,身心系统,经络系统等等的实验和研究,就使得人们社会实践的层次空前地加深了。我国生物物理学家、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所祝总骧先生充分发挥实践的主体性,综合运用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中医理论、生物物理理论和其他现代科学技术,从人体是系统整体以及系统内部各个子系统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等事实出发,经过与合作者们长期的创造性的艰苦研究,终于在人体系统的研究上取得了重大的成果,证实了经络系统是人体普遍存在的独立现象,为解开经络之谜、发展中医学说和生物物理理论,扩大中国文化对世界文化的影响,作出了宝贵的贡献(庞佑中:《祝总骧研究证实经络系统是人体普遍存在的独立现象》,《光明日报》1986年7月12日)。

第三节  正当而合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 

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人们,实践过程是实践主体运用实践手段和工具作用于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过程。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说明实践过程必须是实践主体充分合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运用实践手段和工具作用于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过程。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把这种实践过程当作动态系统来考察,就更能体现、丰富和深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实践过的上述思想。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实践过程是一类系统。在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看来,实践主体、实践的手段和工具以及被实践主体作用着的那一部分客观世界组成一个实践过程的系统。在这个实践过程的系统中,实践主体与客观世界相互对立,实践主体发挥实践的主体性,运用实践的手段和工具等中介环节,在实践过程中改造客观世界、认识客观世界。人们在这种实践过程中发挥实践的主体性,获得的认识是否正确,又要受实践结果的检验,经过检验的真理性的认识能成为人类的知识而被保存起来,并在新的实践过程中作为认识世界的重要知识,作为充分合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的重要知识。这种实践过程的动态的辩证发展,既能使人们在实践系统的运行过程中,不断地获得改造客观世界的最佳效果或次佳效果,又能使人们不断地拓宽、加深对客观物质世界和实践主体自身的认识。因此,这种实践过程的动态的辩证发展说明必须正当而合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

第二,实践过程是复杂的系统。人们发挥实践的主体性,运用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来考察实践系统时,更应如实地把实践过程的系统当作由很多子系统组成的复杂的系统来看待。我们知道,实践过程的系统中的实践主体、实践的手段和工具以及被改造着的那一部分客观世界,都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动态发展的子系统。作为实践主体的人,就有生理的、心理的、精神的、社会的等等因素,使得实践主体在实践系统的动态发展过程中起着主导的作用,而且,现代科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愈益显示出实践主体这一子系统的丰富内容和重要作用。因此,作为实践主体的人必须正当而合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就实践的手段和工具这一子系统来看,它本身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随着人类社会实践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这一复杂系统的内容、作用也日益复杂起来。因此,必须正当而合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从而为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日益丰富、更为有效的手段和工具。至于被改造着的那一部分客观物质世界,随着人们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发展,其范围、层次、规律正在日益拓宽、加深并显现出复杂性,因此,也必须正当而合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总之,实践过程的系统的这三个子系统本身都在动态过程中显现出交互作用的复杂性,表现为综合的、复杂的、动态的系统,说明必须正当而合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人们对这种复杂的实践过程系统的考察,比起系统科学产生以前对实践过程的了解来,就会获得更为深入的认识,更加说明必须正当而合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

第三,实践过程是动态系统。实践过程系统的动态性,不仅是指前述的实践过程的动态性,而且是指任何一个实践过程都是人类实践总系统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一个方面、一个部分。因此,应当如实地看到,任何实践都是人们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的实践,这就应该联系历史条件,正当而合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来考察实践过程的系统。这样,从微观和宏观的结合上,运用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正当而合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来考察实践过程的系统,就可以得出促进实践过程的系统最佳化运行和实现最佳化目标的多方面的认识论的和方法论的结论。

奥本海默指出:“我们认为这一点是正当而合理的,即社会对于科学的赞助大部分是基于知识所产生的不断增加的力量。如果说我们担忧这样产生和获得的力量是否能被明智地、具有人性之爱地运用,那么这正是一种我们与几乎每个人所共有的担忧。但是我们也同样知道,这种深奥而新颖的知识,这种业已改变了世界的面目,业已改变了、并且必将不断地更为深入地改变人类的世界观的知识,并非来自于一种出于实用目的的探索,或是一种运用知识所产生的力量的兴趣。对于我们中的大多数人而言,在大多数我们不为腐败所扰的时刻,是自然界的美,是自然秩序中奇异的、令人不得不信服的和谐,在支撑着,激励着,并指引着我们。这也正是科学中应有的情形。并且如果社会所提供和实施其赞助的方式,能使得这些激励科学家的动机更迫切并且更持久,那么只要人类存在,新知识就决不会停止其增长。”(罗伯特·奥本海默:《真知灼见——罗伯特·奥本海默自述》,上海: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版,第22页)必须使实践的主体性正当而合理地发挥。科学不仅要追求真,同时也要正当而合理。

奥本海默又指出:“我们懂得,我们的工作作为工具和作为目的都是正当的。一个伟大的发现是一种美好的东西;而我们的信念(有约束力的、朴素的信念)是知识,是好的,并且其本身就是好的。伟大的发现也是一种工具;它对于我们的后代是一种工具,他们将用它去探索其他领域和更深的层次;它对于技术、对于实用工艺、对于人类事务都是一种工具。作为科学家的我们、作为人类的我们也同样如此。我们同时既是工具又是目的,既是发现者又是教育者,既是演员又是观众。我们认识到,正如我们希望他人所认识的,在这儿存在一种和谐,一种存在于科学意义上的知识、我们旨在揭示的专业化的和普遍的知识,和人类共同体之间的和谐。我们,和其他人一样,是那种给人们的生活和世界中广大无边的黑暗带来一线光亮的人。对于我们,和对其他所有人一样,变化和永恒,专门化和统一,工具和最终目的,共同体和独自一个人,都是彼此互补的,都既为我们的结合与自由所需要,又限定着我们的结合与自由。”(罗伯特·奥本海默:《真知灼见——罗伯特·奥本海默自述》,上海: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版,第22-23页)科学家要正当而合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要肩负起造福人类的社会责任。

奥本海默指出:“我曾从我们时代的一些伟大人物处听说,当他们作出某个惊人发现时,他们知道这是真的,因为他们感到了害怕。舍此就没有什么东西可说了,它有着如此众多不同的产生方式:一个新仪器可能导致一项发现,一次新的意外,一场新的争论,一样新找到的物品,一次次比以往稍许认真的测量,一种新鲜的看待事物的方式等等。当然,所有这些确也增进了我们的知识,并从而增加了当我们去运用这些知识时的责任。”(罗伯特·奥本海默:《真知灼见——罗伯特·奥本海默自述》,上海: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版,第93页)不仅科学家要正当而合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要肩负起造福人类的社会责任,而且所有的人都要正当而合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都要肩负起造福人类的社会责任。

奥本海默指出:“我们不应当如卢梭所试图的那样,安慰自己说这都是别人的责任和错误,而我们天生是善良的;我们也不应让加尔文说服我们,不管自己明显的责任,认为我们没有能力——无论多小或多么有限——去处理在自身中发现的邪恶。在这种对于我们自己,我们的职业,我们的国家——我们所通常挚爱的国家——以及我们的文明本身的了解中,有些东西对我们至为紧要:自我认识,勇气,幽默,以及某种友爱。这些是我们的传统所给予我们的伟大礼物,使我们得以作好准备在明天怎样生活。”(罗伯特·奥本海默:《真知灼见——罗伯特·奥本海默自述》,上海: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版,第150页)人人在发挥实践的主体性的时候,都必须承担起为人类造福的社会责任。在这个意义上的实践的主体性,才是正当而合理的。

玻恩指出:“我曾相信,科学不仅是获得自然知识、取得更好物质生活的手段,而且是一条通往智慧、辨别理智和荒谬之路;由于大多数的邪恶行为都是建立在荒谬和无理性的思想基础上的,所以我曾经认为一个真正的科学家是不能干出卑鄙的勾当的。我所钦佩并挚爱的科学家,如法朗克、爱因斯坦、卢瑟福、普朗克和冯·劳厄等人似乎坚定了我的这一信念。但是林德曼却做出了卑鄙的勾当,也为他这类人开了地狱之门,这类人敏锐、聪明、但并不渊博,也无智慧,后来成为科学界的首领,并将科学用于政治和战争。”(马克斯·玻恩:《我的一生——马克斯·玻恩自述》,上海: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版,第367页)玻恩又指出:“我反对原子武器,指责那些制造原子武器的人。”(马克斯·玻恩:《我的一生——马克斯·玻恩自述》,上海: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版,第322页)玻恩指出,只有正当而合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才能使科学造福于人类。

爱因斯坦指出:“在学校里和生活中,工作最重要的动机是工作中的乐趣,工作所得到的成果的乐趣,以及对该成果的社会价值的认识。在年轻人的这些心理力量的觉醒和强化之中,我看到了学校被赋予的最重要的任务。只有这样的心理基础才能导致一种快乐的愿望,去追求人类最高财富,即知识和艺术家般的技艺。”(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爱因斯坦晚年文集》,海口:海南出版社2000年版,第35页)在工作中,不仅要追求成果的乐趣,而且要追求成果的社会价值。只有这样,才能在工作中正当而合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

玻尔指出:“事实上,科学和技术在现时代的急剧进步,带来了提高人类福利的无比希望,而同时也带来了对全人类安全的严重威胁;这种进步对我们的整个文明提出了迫切的挑战。当然,知识和潜力的每一次增加,曾经总是意味着更大的责任,但是,在目前的时刻,当一切人们的命运已经不可分割地联系起来时,以了解人类共同地位之每一方面为基础的相互信赖的合作,就比在人类历史中的任何较早时期都更加必要了。”(N·玻尔:《尼尔斯·玻尔哲学文选》,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248页)科学技术的应用具有两面性:可以造福于人类;也可以造祸于人类。因而正当而合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选择造福于人类的实践的主体性,避免造祸于人类的实践的主体性,这一点显得非常重要。

玻尔指出:“我们现在正面临着对于我们整个文明的最严重的挑战;我们必须阻止人类已经掌握了的可怕力量的灾难性的应用,而将巨大的进步转到促进全人类的福利方面来。” (N·玻尔:《尼尔斯·玻尔哲学文选》,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23页)只有选择正当而合理的实践的主体性,避免不正当不合理的实践的主体性,才能维护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美国著名的科学家维纳(1894-1964年)指出:“新工业革命是一把双刃刀,它可以用来为人类造福,但是,仅当人类生存的时间足够长时,我们才有可能进入这个为人类造福的时期。新工业革命也可以毁灭人类,如果我们不去理智地利用它,它就有可能很快地发展到这个地步的。”(N·维纳:《人有人的用处——控制论和社会》,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132页)新技术可以减少人的脑力劳动时间和体力劳动时间,可以丰富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可以为人类造福;新技术也可以给人类带来许多危险,给社会带来许多威胁。关键在于正确对待和正确运用新技术。

在现代条件下,人类的现在和未来,更加取决于人自己的实践的主体性。人必须对自身的实践的主体性具有责任感。人们必须对人类的生存条件和发展条件进行严肃的思考。正是为了更有效地改造世界,人们必须不断地进行自我改造,不断地完善和提高自己的实践的主体性。同时,也正是在实践活动的推动下,人们才能不断地进行自我改造、自我提高、自我发展、自我超越和自我实现,人们才能不断地完善和提高自己的实践的主体性。

第四节  实践的主体性的复杂性 

随着社会实践的前进和现代科学特别是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的发展,人们的实践内容更加复杂化了。因此,正当而合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就比较容易看出的方面来考察,至少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实践领域的复杂性。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和其他现代科学技术,可以帮助人们正当而合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处理更加复杂化的实践系统。因为在这种条件下,要处理的实践系统不仅有人工系统、复合系统、复杂系统,而且有大系统、智能控制系统和社会系统(最复杂的复杂巨系统)等等实践的领域。处理这些实践系统,涉及到的关系异常复杂,而且这些关系和整个系统是动态变化的,还常常伴有大量的随机因素的正负干扰,更何况,社会系统中还应特别考虑人的实践的主体性的作用,这就需要根据实践系统内外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控制实践系统的内外关系,以期在动态发展过程中正当而合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使整个系统能符合最优化的要求或者达到满意的结果。

面对复杂的实践系统,人们可以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指导之下,正当而合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综合运用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现代科学技术,加以正确的分类处置:(1)优化既存系统。人们对已经存在和发展着的实践过程的系统,可以根据系统内外情况的变化和种种随机因素的正负干扰,按照确定的要求,正当而合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采取相应的对策,使得实践过程的系统能够优化地运行,并且逼近优化的目标。(2)创造新的系统。人们正当而合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运用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的理论和方法,可以规划、设计、组织与创造出可能的新系统,以实现人们改造世界的既定要求。(3)处理复杂巨系统。复杂巨系统不仅规模庞大,因素众多,层次深刻,关系复杂,而且它的行为和规律也相当复杂。社会系统是最复杂的复杂巨系统。这类系统不仅具有一般复杂巨系统的如上特点,而且由于这类系统的组成要素是人,而人是有社会性的,是有意识和实践的主体性的,因而这类系统的行为和规律就特别复杂,处理这类系统也就特别困难。目前,就世界范围来说,对这类系统的处理仍处于探索的阶段。但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指导下,人们正当而合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综合运用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及其发展了的理论和方法,可以有助于使这类系统尽可能优化地运行,并且取得优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4)作为实践过程系统中的主导系统——实践主体即人来说,他们不仅可以正当而合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直接改造既存的系统,创造出新的系统,而且可以正当而合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把这些处理实践系统的方法综合地加以应用,使那些本来很难直接被改造的系统经过转化,变成部分地可以被直接改造的系统。因此,正当而合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第二,对实践系统处理过程的复杂性。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的理论和方法,要求人们在处理复杂的实践系统时,并不是先盲目地干起来再说,而是要正当而合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根据各方面的情况和要求,按照特定的中心任务的要求,规划、设计出各种方案,然后正当而合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综合运用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的理论和方法以及其他有关的现代科学技术和各种相关的理论与知识,按照客观的、全面的、动态的、本质联系的要求,对各种备用方案进行可行性的比较、论证,从中选择一至两个或者多个方案在小范围内付诸实践。在实践过程中,通过不断的信息前馈——反馈的耦合和比较研究,并且根据系统内外情况的变化和随机因素的干扰,及时正当而合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采取相应的对策,使实践的方案比较集中在更符合于最佳化目标的一个方案上。在这样的方案付诸实施的过程中,还应正当而合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进行实时的信息反馈(包括前馈)和实时调控。对复杂巨系统的运行过程更应正当而合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精心组织实施,应充分重视理论、科学的预见性,过程发展的动态性,反馈、决策的实时性,组织实施的协同性,既不能认为可以一劳永逸,也不能凭经验主义办事。因此,正当而合理的发挥实践的主体性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第三,对实践系统处理手段的复杂性。人们在正当而合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处理人工系统、复合系统、复杂系统、大系统、社会系统等等实践过程时,已不再只是传统意义上的依靠人脑和人手以及简单的生产工具和大机器等等手段去处理实践过程了,而是正当而合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综合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的理论和方法以及相关的现代科学技术来进行处理了。因此,正当而合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玻恩指出:“我相信那些如绝对确实、绝对准确、终极真理等等的概念,都是想象出来的虚构的东西。而在任何科学领域都是通不过的,另一方面,任何几乎判定是对或错,可从它所依据的理论的立足点来断定。我觉得这种‘思想上的解放’正是现代科学给予我们的最大恩惠。因为,相信一个单一真理,并相信自己是这个真理的占有者,是世界上一切罪恶的根由。”(马克斯·玻恩:《我的一生——马克斯·玻恩自述》,上海: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版,第418-419页)科学活动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从事科学研究是一个不断深化的发展过程。因此,在科学中,发挥实践的主体性具有复杂性。

爱因斯坦指出:“深入的研究和敏捷的科学工作对人类常常具有悲剧性的含义。一方面,它产生了使人从精疲力竭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的发明;但另一方面,它给人的生活引入严重的不安,使人成为其技术环境的奴隶,所有这些中最为灾难性地是——发明了人类自我大规模毁灭的手段。这实在是难以忍受的悲剧!”(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爱因斯坦晚年文集》,海口:海南出版社2000年版,第147页)在科学的应用上,有两种实践的主体性:一种是积极的实践的主体性;另一种是消极的实践的主体性。从科学的应用上看,科学具有两重性:可以造福于人类,也可以毁灭人类,关键在于发挥什么样的实践的主体性。因此,发挥积极的实践的主体性,可以造福于人类;发挥消极的实践的主体性,可以毁灭人类。

1955年,玻尔指出:“在科学史上,在知识的进步以及在我们自己就是其中一部分的那个自然界的掌握方面,本世纪内对于原子世界探索是没有先例的。然而,知识及能力的每一增长相联系着,有一种更大的责任;各种协约的履行及原子时代新危险的清除则使我们的整个文化面临着一种严重的挑战;这种挑战,只能用建筑在人类共处关系之相互理解上的全体人民的合作来应付。在这种形势下,重要的在于意识到,多少年来,科学在阐明我们的知识基础的努力中曾经团结了人类;科学是无国界的,它的成就是人类的公共财富。”(N·玻尔:《尼尔斯·玻尔哲学文选》,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99页)科学技术是进步的。科学技术的成就是人类的公共财富。对科学技术的应用,应该慎重。

第五节  实践的主体性的艰难性 

科学家的行动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但是他们往往不畏艰难,勇于克服困难。奥本海默指出:“科学家和艺术家都总是生活在神秘事业的边缘,为神秘性所包围;作为他们创造性的量度,他们都总是必须致力于协调新的知识与已熟知的知识,致力于平衡新奇性和综合性,致力于在总体的混沌中达致局部的有序。他们能够在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中自助,助人,互助。他们能够使艺术和科学的村庄之间彼此相连、并与更大的世界相连的那些小径,作为根根宝贵的、多重的、各种各样的纽带连接出一个真正的世界范围的共同体。”(罗伯特·奥本海默:《真知灼见——罗伯特·奥本海默自述》,上海: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版,第82-83页)

发挥实践的主体性不是一个轻松的过程,而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奥本海默指出:“这不可能是一种轻松的生活。我们将会有一段艰难的岁月以保持我们的思想不仅开放而且有深度,保持我们对美的感觉和创造美的能力,及其在遥远的、陌生的和不熟识的地方等特殊场合发现美的能力。我们将会有一段艰难的岁月,我们全体,为了保存我们村庄中的这些花园,为了保持这些多种多样、错综复杂和偶然的路径的畅通,为了使它们在一个伟大的、开放的、动荡的世界上得以欣欣向荣;而这一点,如我所认为的,是人类生活的条件。在这个条件下,我们能彼此相助,因为我们能彼此相爱。”(罗伯特·奥本海默:《真知灼见——罗伯特·奥本海默自述》,上海: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版,第83页)发挥实践的主体性具有艰难性。

玻恩指出:“如果现在(1961年)举世公认我是第一流物理学家的话,那完全是因为我交了好运气,我出生在这样一个历史时期:有许多最基本的成果明摆在那里,等着人们去做,也因为我勤奋地去从事了这些工作,还因为我的年岁够大了。” (马克斯·玻恩:《我的一生——马克斯·玻恩自述》,上海: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版,第328页)发挥实践的主体性,不仅需要具备客观条件,而且需要具备主观条件,因此,发挥实践的主体性具有艰难性。

爱因斯坦指出:“科学只能断定是什么,而不能断定应该是什么,各种各样的判断在其领域之内仍然是必然的。”(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爱因斯坦晚年文集》,海口:海南出版社2000年版,第27页)在科学领域,不仅存在真理原则,而且存在价值原则。发挥实践的主体性时,既要考虑到真理原则,又要考虑到价值原则。

第六节  实践的主体性与客观性 

自然科学家认识到,实践的主体性不但不排斥实践的客观性,而且是与实践的客观性内在统一、不可分离的。奥本海默指出:“爱因斯坦曾经有言:物理学理论并非为自然界的事实所决定,而是人类心灵的自由创造。这就提出了科学的内容在多大程度上是必然的——它在多大程度上是我们可以自由地不去发现的东西——它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是别的东西?当然,这与我们可以如何使用‘客观性’和‘真’这些词有关。当我们得出某种东西时,我们究竟是‘发明’了它?还是‘发现’了它?”(罗伯特·奥本海默:《真知灼见——罗伯特·奥本海默自述》,上海: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版,第67页)奥本海默看到了实践的主体性与实践的客观性的相关性,并进而指出:“当然,问题在于人们推测的究竟是什么?无疑,在我们的传统和我们的实践中,并且就个人而言在更为有限的范围内,我们可以自由地决定去从哪儿观察自然,如何去考察自然,向它提些什么问题,运用什么工具,带着何种目的,等等。但是我们却没有哪怕是最少的一丁点儿自由去决定我们会得出些什么。人们无疑必定是自由地去发明质量的概念,如牛顿之所为,并如它以后的被推敲和重新定义;但在这么做时,我们并不能自由地去找出光量子或是中微子的除了零以外的质量。我们在事情之初是自由的,我们对于如何着手于它是自由的;然而其后,关于世界本性的基石,就以必然性的答案限定着这种自由。这就是为什么‘客观的’一词的本体论诠释看起来是无价值的原因,就是为什么我们用这一词语来描述这么一种方式的清晰性、无含混性、有效性的原因,在这种方式中,我们能彼此告知我们所作出的发现。”(罗伯特·奥本海默:《真知灼见——罗伯特·奥本海默自述》,上海: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版,第67-68页)奥本海默认识到,实践的主体性并不排斥实践的客观性,主张实践的主体性与实践的客观性相统一。

爱因斯坦指出:“科学的思维方式有一个更深层次的特点。即用以建立这个连贯一致的体系的概念不带有感情的色彩。对科学家而言,只有‘存在’,没有什么愿望,没有什么价值,没有善,没有恶,也没有目的。只要我们停留在科学本身的领域之内,我们就不会遇到‘你不应撒谎’之类的句子。对于探索真理的科学家,这便有点类似于清教徒的限制:他必须远离任何出于意愿或情感的事物。”(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爱因斯坦晚年文集》,海口:海南出版社2000年版,第109页)在科学中,科学家只有追求真理性和客观性,才能发现真理和获得真理。在科学中,背离客观性,必将走向唯心主义。

尽管自然科学家的实践的主体性思想在理论内容上,并未超出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实践的主体性的总的观点,但是,自然科学家的实践的主体性思想却在实践的广度、深度、动态性和复杂性程度等等方面,丰富、深化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实践的主体性的观点的内容。

总之,自然科学家的实践的主体性思想绵延不绝,而且是比较深刻的。研究自然科学家的实践的主体性思想,不仅是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建设的需要,而且也是人类数千年来必然提出的课题。本章只是这种研究的初步尝试,更深入的研究有待于广大哲学同仁的共同努力。

第四章  实践的主体性原理 

辩证唯物主义是唯物主义发展的最高形式。辩证唯物主义的一些基本原理,也是实践的主体性的基本原理。而且实践的主体性也有自己一些基本原理。认识和实践是不断地发展着的,实践的主体性原理,也将随着认识和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地充实、发展和调整着。

第一节  实践的主体与客体 

人是一种实践的存在。在实践活动中,人把自身之外的一切存在,都变成了自己活动的对象,变成自己的客体,与此同时,也就使自己成为主体性的存在。实践是多种要素、多种环节相互作用的复杂系统。实践系统包含着多种要素,其中主体和客体是两个最基本的要素,也可以看作两个相互规定和制约的子系统,这两个子系统又各有其复杂的内部结构,并自成系统。

一、实践的主体 

实践的主体是实践系统中最具有自主性和能动性的因素,是指具有主体需要和主体能力的人,担负着提出实践目的,操纵实践工具,改造实践客体,驾驭和控制实践系统,完成实践活动的多种功能。

实践的主体首先具有能力结构。在主体的能力结构中,存在着三种基本要素:

第一,“人本身的自然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86页),是实践主体能力结构中的物质基础。人本身的自然力是实践的主体的自然机体中潜在的特殊能力。它是人的体力和智力的统一。人本身具有与自然物相适应的自然力,因而可以与其进行直接的物质交换,能以一种现实的、感性的力量,同自己的对象发生相互作用。当然,人作为实践主体的物质性,不同于一般自然物的物质性。人的物质力量是精神支配下的物质力量,因而人不仅能积极地适应自然界,还可以能动地改造自然界,创造出自然界本身不可能自动生成的客观对象。

对“人本身的自然力”,应该辩证地看待。一百多年前,恩格斯就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毁灭了森林,但是他们做梦也想不到,这些地方今天竟因此而成为不毛之地,因为他们使这些地方失去了森林,也就失去了水分的积聚中心和贮藏库。阿尔卑斯山的意大利人,当他们在山南坡把在山北坡得到精心保护的那同一种枞树林砍光用尽时,没有预料到,这样一来,他们就把本地区的高山畜牧业的根基毁掉了;他们更没有预料到,他们这样做,竟使山泉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内枯竭了,同时在雨季又使更加凶猛的洪水倾泻到平原上。在欧洲传播栽种马铃薯的人,并不知道他们随同这种含粉的块茎一起把瘰疬症也传播进来了。因此我们每走一步都要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决不是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我们对自然界的全部统治力量,就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生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83-384页)

人们错误地使用自身的自然力,毁林毁草,开荒种粮,破坏了生态平衡,破坏了农、林、牧之间的互相依存、互相促进的关系,而受到自然界的惩罚。如美国中西部在20世纪30年代出现的黑风暴,前苏联西伯利亚20世纪60年代发生的尘暴灾害等等。人们正确地使用自身的自然力,植树造林,恢复生态平衡,保护生态环境,自然界就会造福人们。

第二,进入主体实践活动领域,为主体所实际掌握、运用的知识和经验,是实践主体能力结构中的智力技能因素。在实践活动中,作为主体能力的知识要素,主要是指为实践主体所消化、吸收的知识和经验,它主要是作为主体改造客体的目的和方法而发生作用的。主体只有掌握了关于实践对象、实践手段及实践主体自身的有关知识,才能根据主体的需要、客体的本性及实践手段所提供的可能性,恰当地提出实践目的,并设计实现这一目的的具体途径、方法和步骤。主体对有关实践活动的知识掌握得越深刻和越全面,他从事实践活动的自觉性也就越高。

实践过程中出现的许多问题,都是实践的主体自己造成的。世界上许多国家,在不同程度上出现了水土流失、资源损失、环境污染、气候失调等问题,几乎都与实践的主体的知识和经验有关。由于实践的主体不能科学地对待人口问题,导致人口增长过快。为了增加粮食,人们就不惜毁林开荒,毁草开荒。而滥伐树林和破坏草原的结果,必然会引起水土流失、沙漠扩大,以至使气候失调。为了发展工矿生产,必然会带来废气、废水和废渣。如果人们对废气、废水和废渣,不能科学地加以处理,就会造成环境的严重污染。这样就不可避免地要破坏生态环境,引起生态平衡的失调。人们愈不能科学地对待人口问题,生态环境的破坏就愈加严重;同时,遭到严重破坏的生态环境,又反过来对人们的生存和发展发生严重的影响。

第三,主体的情感和意志,是实践主体能力结构中的精神动力因素,它对主体实践活动的发动与停止,对主体实践能力的发挥,起着重要的控制和调节作用。实践的主体是知、情、意相统一的整体。实践主体能力的发挥,不仅取决于知识的主导作用,而且总是伴随着主体对客体的情感体验和意志努力。马克思指出:“人作为对象性的、感性的存在物,是一个受动的存在物;因为它感到自己是受动的,所以是一个有激情的存在物。激情、热情是人强烈追求自己的对象的本质力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69页)

实践的主体不仅以个人主体的方式存在和活动,还以集团主体、社会主体以至人类主体的形式而存在,并在不同的组织范围中,以不同的活动方式而发挥着自己的作用。

列宁指出:“个人的社会活动,即社会事实。”(《列宁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67页)个人有其相对独立的实践范围和形式,在这个意义上,个人成为独立的主体,即个人主体。集团主体是指以一定的集体、团体、群体形式进行实践活动时所形成的主体。社会主体是指一定地域的人所组成的社会整体。在阶级对抗的时代,尽管社会中存在着利益不同的阶级,但只要这个社会内部对抗还没有发展到外部冲突,它就要在一定的意义和程度上,使自己以整体形式从事某些实践活动。人类主体是指发展着的人类整体。迄今为止,自觉的人类主体还没有完全形成,这一方面有自然的原因(如地理的原因使不同民族之间产生了一定的隔离性),更重要的还有社会原因。在国际上还存在阶级对立的条件下,人类只能在某些有限的方面,在一定的条件下,共同以人类主体的身份,从事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只有将来消灭了阶级,自由自觉的人类主体才能真正形成。

在实践活动中,具体的主体不但同一定的客体发生着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而且主体和主体之间,必须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它们之间也发生着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具体的实践主体,一方面受到整个人类社会历史和其他主体的制约和影响,另一方面又以其能动的活动,在不同的方面和程度上影响社会历史。因此,在实践活动中,不但主体和客体之间发生着相互作用,而且在主体内部也发生着不同主体之间的社会交往和社会互动过程。

二、实践的客体 

实践的客体是实践的主体活动的对象,是进入主体对象性活动的领域,同主体的实践活动发生功能性联系,成为主体实践活动所现实指向的客观事物。

实践的客体具有客观性。客体是一种不以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这是客体自身的客观性方面。不但客观事物在成为客体之前,就具有客观性特征,而且进入主体和客体的关系结构以后,这种客观性特征也仍然保持着。

实践的客体还具有对象性。客体不是与客观事物相等同的概念,客观事物只有在主体的对象性活动中,作为主体活动所指向并与主体相对立的东西时,才成为客体。哪些客观事物能够成为实践的客体,不仅取决于这些客观事物的自在本性,同时也取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发展程度和水平。换句话说,哪些客观事物能够成为实践的客体,既取决于客观事物具有哪些可被人类利用的性质,又取决于实践水平能否利用客观事物的这些性质。

马克思指出:“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产生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本质力量的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7页)。客体的存在和发展,不仅仅表示客体本身发生了特定的变化,而且这种变化本身,就是主体本质力量的确证。就是说,通过客体的变化发展,可以透视主体能力及需要的变化发展。客体不断扩大的过程,同时也就是实践以及人的本质力量的发展过程。

实践的客体还具有社会历史性。客体是由人的实践活动历史地规定着的,也就是说,客观事物不是一下子和从一切方面整个地成为人的活动的客体的。不但就整个自然界来说,客观事物被纳入到主体的对象性活动中,要有一个过程,即使是已经进入主体和客体关系结构的客观事物,人们也只有通过实践的不断发展,才能不断发现客观事物的新的属性和结构,从而以新的方式改造和利用它们,用以满足人的不断发展的需要。

实践的客体与主体的需要结构和能力水平,处于相互对应和相互关连的对象性关系之中。实践的客体可以分成自然形式的客体、社会形式的客体和精神形式的客体三种基本类型。

自然形式的客体是客体的最基本形式。在人类最初的、最基本的实践中,客体是自然。这种客体既包括刚刚同人的对象性活动发生关系的自然物,也包括人们用某种方式改造或制造出来的人造自然物。人造自然物既是主体实践活动的结果,同时又是主体实践进一步改造的对象

社会形式的客体首先是指已经对象化了的现实的社会结构,如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等等,同时也包括体现在物上的社会关系。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必须同时把在自己的活动中形成的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作为认识和改造的对象,这时社会关系就成了社会形式的客体。

精神形式的客体是指人类精神生产的结果以物的形式存在,并成为人们实践活动的对象,如以书籍为物质载体的各种理论、学说等等。精神形式的客体都有自己“物化”的形式,但人们所注重的不是它们的物质形式,而是这些物质形式所体现或携带的精神内容。精神形式的客体是人类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创造出来的,它们同时也是人们继续进行实践和认识的对象。

马克思指出:“只有当物按人的方式同人发生关系时,我才能在实践上按人的方式同物发生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4页)只有进入人的实践活动的领域,与实践的主体发生相互作用的、成为实践活动的现实对象的那部分外部世界,才是现实的实践的客体;人只有在同这种现实的实践的客体的相互作用中,才能实现其实践的主体的地位。未进入实践活动的外部事物,对实践没有现实的意义,因此,它还不是现实的实践的客体。

三、实践的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 

实践的主体和实践的客体是实践活动的两极。仅仅有实践的主体和实践的客体,还不能形成现实的实践活动。要形成现实的实践活动,需要实践的中介。实践的中介主要是指实践的工具与手段,也包括运用和操作这些工具的程序和方法,是主体利用、改造和掌握客体的借用力量,也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相互作用的条件和桥梁。

与人的内在能力结构相适应,实践的中介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作为人的肢体延长、体能放大的工具系统。从手工工具、畜力使用,到近代以至现代的机器系统和动力能源系统,都属于这类实践的中介。这类实践的中介的共同特点是强化了人的某一方面的体力,放大人实际作用于客体的某一方面的功能,从而作为主体和客体之间相互作用的中介和导体而发挥作用。另一类是作为人的感官与大脑的延伸、智力放大的工具系统。从传统的望远镜、显微镜到现代各种自动探测器、遥感装置,从机械计算器到电子计算机系统等等,都属于这类实践的中介。它们是人的感官和大脑的放大。它们的制造和使用,突破了人的感官和大脑的自然界限,极大地提高了主体接收、处理和加工信息的能力。实践的中介的发展和运用,从一个侧面记载和标示着一定时代的实践方式和实践水平。

实践的主体、实践的客体、实践的中介在实践活动中的地位,不是并列和等价的。实践的主体在其中起着主导的和积极的作用。实践活动在实践的主体的有目的活动的驱动下,通过目的、手段和结果的反馈调控,成为一个自组织、自调节、自控制、自发展的动态有机系统,执行着满足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各种需要的基本功能。在实践活动中,实践的客体是制约性因素,实践的中介则是把实践的主体与实践的客体连接起来,使二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得以实现的条件和桥梁。

实践的主体与实践的客体的相互制约以及实践的客体的生成和发展的实践的主体的驱动,决定了实践的主体与实践的客体的关系,既不是实践的主体单向地把握和规范实践的客体,也不是实践的客体单向地影响和制约实践的主体,而是实践的主体与实践的客体的相互作用。

实践的主体和实践的客体的相互作用,能够使人类走向文明,也能够使人类走向尽头。从实践的主体和实践的客体的相互作用的特点和实质看,这种相互作用,既不同于一般物质实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也不同于一般的精神和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而是把这两种相互作用都包含于自身。具体地说,实践的主体和实践的客体的相互作用,具有物质性的特点,但又不能把这种相互作用的本质,归结为一般的物质性,除人以外一切物与物之间的相互作用,都是无意识的、盲目的,都不可能以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的形式出现。而在实践的主体与实践的客体的相互作用中,出现了一般物质相互作用所没有的崭新的关系,这就是目的与手段、创造者与被创造者、能动者与受动者之间关系。

在实践中,要正确地改造事物,必须从事物自身的性质和规律出发。改造对象的实质是变革其性质和形式,而这种变革除要根据实践的主体的需要和能力进行外,还应根据实践的客体自身的性质和规律来进行。在实践活动中,实践的主体作用于实践的客体,实践的客体也作用于实践的主体。实践的主体与实践的客体二者是相互作用的。这样,实践的主体在实践的主体与实践的客体的相互作用中的主导地位和中心地位就被确定下来。在特定的条件下,人们进行这样而非那样的实践活动,不同的人在实践活动中,受到实践的客体条件制约程度的差异,不同的实践的主体在实践活动中的效果不一样,甚至截然相反,其原因只能从实践的主体与实践的客体的相互作用方面来寻找。

在实践过程中,实践的主体一方面受到实践的客体的限定和制约,另一方面,又能不断地发展自己的能力和需求,以自觉能动的活动不断打破实践的客体的限定,超越现实的实践的客体。实践的主体和实践的客体之间的这种限定和超越或限定中的超越关系,就是实践的主体和实践的客体相互作用的实质。

实践的客体条件究竟对人的实践活动,是起消极的制约作用,还是起积极的制约作用,不取决于它本身,而取决于实践的主体的能力。同样的条件,对不同能力的实践的主体的实践活动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一定的条件对某些实践的主体来说,是其能动作用发挥的障碍,而对另一些实践的主体来说,则可能是可资利用的因素,是其能动作用借以发挥的基础和手段。

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实践的主体的能力的实现,是通过对实践的客体的把握和规范实现的,因而是对实践的客体的超越。同时,这种超越又要受到实践的客体的制约。制约和超越在实践的主体与实践的客体的相互作用中,是一对始终存在的矛盾。

实践的主体和实践的客体的相互作用,能够为人类营造绿荫,使人类享受温馨;也能够使人类的资源得不到珍惜,使人类的环境不到保护。从实践的主体和实践的客体的相互作用的内容和结果看,这种相互作用是通过主体对象化和客体非对象化的双向运动而实现的。主体对象化是指人通过实践使自己的本质力量转化为对象物。马克思指出:“在生产中,人客体化,在消费中,物主体化”(《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6页)。生产活动是劳动者运用自身的力量并运用工具改造天然物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对象按照主体的要求和需要发生了结构和形式上的变化,产生了自然界原来所没有的种种对象物。这种对象物是人与外在世界的相互作用中创造出来的,是人的体力和智力的物化体现,也就是主体的本质力量通过活动转化为静止的物质的存在形式,即积淀、凝聚和物化在客体中。因此,主体的对象化也就是主体通过对象性活动向客体的渗透和转化,即主体客体化。实际上,不仅生产是如此,人类一切实践活动的结果都是对象化的结果。

在主体对象化的同时,还发生着客体非对象化的运动。客体非对象化是指客体从客观对象的存在形式转化为主体生命结构的因素或主体本质力量的因素,客体失去对象化的形式,变成主体的一部分。在生产活动中,主体一方面通过物质和能量的输出,改变着客体,同时主体也需要把一部分对象作为直接的生活资料加以消费,或者把物质工具作为自己身体器官的延长,包括在主体的生命活动之中。这些都是客体向主体的渗透和转化,即客体主体化。实际上,人通过改造对象的活动消化精神产品,使之转化为主体意识的一部分,也是客体非对象化,即客体主体化的表现。

主体对象化,或者说主体客体化造成人的活动成果的体外积累,形成了人类积累、交换、传递、继承和发展自己本质力量的特殊方式——社会遗传方式,从而使人类的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不会因个体的消失而消失。而人通过客体非对象化这种形式,占有、吸收对象(包括前人的活动成果),则不断丰富人的本质力量,从而提高着主体能力,使主体能以新的更高的水平,去改造客体。这样,人类在世代延续的实践活动中,才避免了每一代人在同一实践起点上从事重复的实践活动,而能够使后代人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获得比前人更高的实践起点,从而使人类的实践既具有社会性,又具有历史性。因而,实践的主体和实践的客体的相互作用,总是连续不断地在新的基础上发展下去。

主体对象化和客体非对象化,或者说,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双向运动,是人类实践活动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主体在实践活动中,运用物质力量作用于物质客体,改造客体,使主体本质力量对象化;同时,客体属性、规律也作用于主体,内化为主体机体和主体本质力量,使主体得到改造、充实和发展。前者是主体客体化,后者是客体主体化,二者互为前提条件,互为媒介,统一于具体的实践活动中。在实践活动中,没有主体客体化,就没有客体主体化;没有客体主体化,也不可能有主体客体化。主体的客体化过程,同时进行着客体主体化过程。主体客体化的程度,制约着客体主体化的程度;反之亦然。但主体客体化与客体主体化并非都是同步的。主体客体化,主体本质力量对象化,是生产人化自然,是将自然物加工改造成为劳动的对象化的过程。对于天然客体来说,它们不是人化自然,不是主体本质力量对象化;主体与天然客体相互作用,使之内化为主体机体和能力,却是客体主体化过程。在这里,只有客体主体化,而没有主体客体化(并非没有主体对客体的作用)。人们通过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不断地解决着现实世界的矛盾。客体主体化和主体客体化是客体对主体的制约性和主体对客体的超越性的生动表现,也是人类实践活动的本质内容。

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实践的客体条件对实践的主体的制约性的意义,是由实践的主体能力来确定的。人的实践活动能否成功,并不在于能否摆脱实践的客体规定性的制约,而在于是否有能力利用实践的客体规定性的制约,能否超越它。因此,要在实践中取得成功,关键在于锻炼、提高和充分发挥实践的主体的能力。

第二节  实践的主体性的特征 

马克思主义哲学批判地吸收历史上关于实践的合理思想,抛弃和克服了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各自的片面性,强调在人与环境、主体与实践、主观与客观、能动性与物质性、个体性与社会性、主体性与客观性的辩证统一中理解实践,建立了科学的实践范畴和实践观。

实践的主体是实践系统中最具有自主性和能动性的因素,它指具有主体需要和主体能力的人,担负着提出实践目的,操纵实践工具,改造实践客体,驾驭和控制实践系统完成实践活动的多种功能。实践主体不仅以个人主体的方式存在和活动,还以集团主体、社会主体以至人类主体的形式而存在,并在不同的组织范围中以不同的活动方式而发挥着自己的作用。实践的主体具有主体性。

一、实践的主体性的内涵 

实践具有主体性。所谓实践的主体性是指任何实践都打上实践主体的烙印。由于任何实践活动都具有主体性,因此马克思主义立足于人的实践性来诠释主体性。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4页)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既批评了旧唯物主义对现实事物仅仅从客体方面作直观的理解,忽视了人的实践的主体性,又批判了唯心主义对主体性作抽象的理解和发挥,离开了客观性原则,主张对现实事物不仅要从客体方面,而且要从主体方面,从实践方面来理解,即从实践的主体性方面来理解。

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1页)。人类仅仅从人类的角度考察问题。人类在考察实践的主体性时,应从人类的整体的现实的利益出发。这样,才能使人类的实践的主体性为人类而存在。

任何实践活动,从根本上说,都打上实践主体的烙印。人在实践中不断地展现自己的自主性、选择性、差异性、创造性,不断地展现自己的自为、自由的主体性特性。

实践是人们有意识地有目的地即能动地改造和探索现实世界的感性物质活动。实践的意识性说明实践主体是自己活动的发动者、决策者,体现实践主体的自主性、选择性、差异性、创造性;实践的目的性,说明实践主体的活动,不是适应世界,而是要在世界中实现自己的目的,变“自在之物”为“为我之物”,体现实践主体的自为性;实践的意识性和目的性,使实践主体在实践活动中不断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飞跃,体现实践主体的自由性。因此,看不到实践的主体性,即任何实践都打上实践主体的烙印,是错误的。

二、实践的主体性的特征 

实践的主体性具有多方面的特征,其中最基本的是以下三种特征:目的性、创造性和调控性。

第一,实践的主体性具有目的性。

实践目的是人基于自己的需要和可能为自己设定的实践目标,是实践结果在观念上的提前反映。目的一经确立,就成为实践的动机,规定了实践的方向。有了目的,人才能制定相应的计划,计划就是在思想中对一定的实践要素、实践步骤和方案的有序排列,是预先在思想中对实践过程的排练。目的性是实践的主体性具有的最基本的特征之一。

马克思指出:“蜘蛛的活动与织工的活动相似,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人间的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他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这个目的是他所知道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的,他必须使他的意志服从这个目的。但是这种服从不是孤立的行为。除了从事劳动的那些器官紧张之外,在整个劳动时间内还需要有作为注意力表现出来的有目的的意志,而且,劳动的内容及其方式和方法越是不能吸引劳动者,劳动者越是不能把劳动当作他自己体力和智力的活动来享受,就越需要这种意志。”(《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02页)

马克思又指出:“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02页)在一个新事物创造出来以前,人就可以预先具有这个新事物的观念,并且正是在这个观念的支配和指导下去创造这个新事物的。这就是实践的目的性所在。

自然界的一切变化都是无目的的,无意图的,而人的实践具有目的性、意图性。人们在从事物质生产劳动的过程中,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人们还把自己的目的意图在被加工改造的自然物中实现出来,这个目的意图是人们在行动之前就已经知道的,这个目的意图作为规律是决定着他的实践的方式和方法的,而人们在整个实践过程中,必须使自己的意志服从这个目的意图。不仅生产实践具有一定的目的性,而且阶级斗争、科学实验等实践活动都具有一定的目的性。

人的实践何以具有目的性?人何以能够在一个事物被创造出来以前,就具有这个事物的观念?原因就在于人具有理性思维的抽象能力和推理能力,因而可以超出直接的感性经验的范围,超出现存事物的思想范围。

主要地正是因为有了实践的目的性,才使实践的主体不是跟在实践的实际过程后面,机械地描述现实,而是主动地有创造性地反映和改造现实,才使实践具有主体性。

目的意味着人对客观条件和环境的不满足,是对现存状态的观念超越和在观念中的改造。人作为实践主体,为实现自身的需要,主动同外部世界发生关系,通过制造和使用工具,使外部世界按人的需要发生变化,从而为人所掌握和占有,进而实现人的目的。

可见,实践是人的有目的的活动,包含人的主观因素,受人理性、意志的支配,体现着对理想世界的追求。正因为有了目的性,人的实践才是自觉的能动的活动。这也是人的活动区别于其他一切动物的活动的重要特点。

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自然界的发展是有所不同的。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不是自发地实现的,而是在人的有目的、有意识的实践活动中形成和实现的。离开了人的有目的、有意识的实践活动,就不会有人类社会的历史,更不会有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规律。恩格斯指出:“社会发展史却有一点是和自然发展史根本不相同的。在自然界中(如果我们把人对自然界的反作用撇开不谈)全是没有意识的、盲目的动力,这些动力彼此发生作用,而一般规律就表现在这些动力的相互作用中。在所发生的任何事情中,无论在外表上看得出的无数表面的偶然性中,或者在可以证实这些偶然性内部的规律性的最终结果中,都没有任何事情是作为预期的自觉的目的发生的。相反,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7页)

不仅个人的实践活动具有目的性,而且人们还可以根据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势,自觉地调整自己的实践活动以及彼此之间的关系,从而使整个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也表现出某种目的性。

人类社会的发展是目的性和规律性的有机统一。恩格斯指出:“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因为任何一个人的愿望都会受到任何另一个人的妨碍,而最后出现的结果就是谁都没有希望过的事情。所以到目前为止的历史总是像一种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而且实质上也是服从于同一运动规律的。但是,各个人的意志——其中的每一个都希望得到他的体质和外部的、归根到底是经济的情况(或是他个人的,或是一般社会性的)使他向往的东西——虽然都达不到自己的愿望,而是融合为一个总的平均数,一个总的合力,然而从这一事实中决不应作出结论说,这些意志等于零。相反地,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97页)

这就是说,个人的实践活动是有目的的、有意识的,而这些目的却是相互冲突的。正是在这些目的的相互冲突中,整个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才呈现出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性。因而,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是目的性和规律性的有机统一,不仅在于个人的实践活动的目的性与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的规律性的统一,而且在于人们的实践活动本身就体现了这种目的性和规律性的内在统一。人们总是根据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的规律性,有目的地主动地调整自身的实践活动以及彼此间的关系。

每一代人的实践的主体性,都应该在前人的实践的主体性的基础上,作出最佳的目的选择。这样,整个人类的实践的主体性才会日益进步。

第二,实践的主体性具有创造性。

实践是人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性活动,是人所特有的自觉的和感性的对象性活动。人类的实践活动既是一个客观的物质活动过程,也是一个有人的意志参与其中的、有意识、有目的的创造过程。实践的主体性具有创造性。

实践在本质上是创造性的活动。政治革命、社会革命、社会改革、各种战争等实践是创造性的活动。生产劳动、经济建设等实践也是创造性的活动。马克思指出:“劳动是积极的、创造性的活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16页)人是改造客观世界的主体,客观世界是人改造的对象。客观世界往往不能满足人的需要,人必须对其加以改造。所谓改造,就是通过手段去改变客观世界的某些性质和形态,使其符合人的需要。因而改造是一种有目的的创造性的活动。在改造对象的结果没有产生出来之前,这种结果就先在人的头脑中以观念的形态存在着。在改造对象的过程中,人也必须发挥实践的创造性。

    马克思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一切已死的先辈们的传统,像梦魔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85页)一方面,人是社会历史的“剧作者”,人类的社会历史就是在人类世世代代的连续不断的、有意识、有目的的实践活动中创造的,是人的主体创造意识对象化的过程;另一方面,人同时又是社会历史的“剧中人”,他们的活动又受到自己所创造的剧本的制约。这就是说,处于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人的创造活动,又受到前人所创造的既定社会历史条件以及自身所碰到的既定社会环境条件的制约,人并不能随心所欲地进行创造活动,而必须根据社会历史本身的规律进行创造。

劳动实践对于人的创造,正是对于人区别于动物的那些特殊本质和功能的创造。动物只是通过自身的机能性活动来消极地适应环境,人则不仅要适应和利用环境,而且要积极地认识和观念地建构世界,能动地改变和创造世界,自觉地发展和完善自身。

实践是人类为自己的生存、活动和发展而进行的能动地改造世界的一切社会性物质活动。人作为一种实践的存在,本质上是一种创造性存在,因而是一种实践的主体性存在。实践的特性从一定侧面集中体现着人的创造性,体现着实践的主体性具有创造性。

实践是人在自觉目的指导下有计划地展开的能动的创造性活动过程,是人的创造性的实现和确证过程,是人的实践的主体性的实现和确证过程。

实践是人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它以主体和客体的分化和对峙为条件,是主体实际地利用、改造和创造客体的活动。

实践的主体性何以具有创造性?人在实践中的创造性,根源于人所特有的智慧和理性。正是凭借这种智慧和理性,人能够正确地认识客观对象的本质和规律,掌握外部世界的尺度,又能正确认识自己的主体需要和主体能力,掌握内在世界的尺度,并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活动的目的和方案,然后将其付诸实施,展开为有组织、有计划的对象性行动,造成客体的合目的性改变,使观念的东西转化为实在的东西。人作为主体所特有的自主性、目的性、计划性、创造性,由此得到现实的实现。

人在实践中的创造性,主要表现在通过不同形式和功能的活动而寻求主体与客体,人与世界关系的和谐与统一。这可以分出不同的层次:对于现成的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顺应和利用;对于不合自身需要的现实世界的实际改造与重建;对于历史上和现实中尚未产生和存在过的理想客体的观念建构和实际创造。

追求和创造理想世界,是人的最高功能特性,实践则是人的创造本性的集中表现和根本实现途径。实践的主体对外部世界的反映不是机械的照相式的,而是一种带有创造性的反映。这不仅是说,实践的主体不但能够反映事物的外部现象,而且能够由感性认识能动地上升到理性认识,通过抽象思维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制作,把握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性,更还意味着实践的主体可以利用想象和联想创造性地剪切和组合各种思想材料,创造出各种观念形象,还可以超出现存的状态,观念地再现事物的演化过程,思接千年,视通万里,追溯过去,预见未来。正是借助于实践的主体的这种创造性,人类才发明制造出了自然界永远也不会产生的各种器物,各种制度,各种文明成果。可见,实践的主体性具有创造性。

既然人的实践的主体性的最终实现,表现在人的创造性活动之中,那么就应该积极地创造条件,给人们以发挥自己的创造性的机会,让人们的实践的主体性在各种现实的实践活动中充分地表现出来。

第三,实践的主体性具有调控性。

在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实践的主体总是带着一定的实践的意图去从事实践活动的。实践的意图能够激起主体活动的热情、干劲、信心和毅力,能够使主体制定出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计划和方法,从而调控实践活动过程,并通过实践把观念的东西变成现实的东西,使客观世界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以适应人类的需要。

实践的主体的调控性既体现在改造世界的实践过程中,也体现在对人体生理机能活动的调控上。实践的主体性一方面依赖于实践的主体的生理过程,另一方面又积极地调控实践的主体的生理过程。

以上分别讲了实践的主体性的三种主要特征。对实践的主体性的三种主要特征分别加以研究是可以的,而实际上它们是内在地交织和渗透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综合发挥作用的。所有这些特征都表明,任何实践都打上实践主体的烙印。实践的主体性的物化形态,是检验实践的主体性的正误和大小的标准,是反映实践的主体性的水平的镜子。

第三节  实践的社会历史性的特征 

人类实践不仅是主体有目的地改造物质客体的感性活动,而且也是改造和调整主体间物质社会关系的活动。任何实践都是在社会活动中展开的,都具有社会性。因此,实践决不是孤立的鲁滨逊对于无声自然客体改造的片面过程。实践总是社会的实践。孤立的一个人进行的实践是不可想象的。任何个人都是社会的人,任何个人的实践都具有社会性。

马克思指出:“我们越往前追溯历史,个人,从而也是进行生产的个人,就越表现为不独立,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最初还是十分自然地在家庭和扩大成为氏族的家庭中;后来是在由氏族间的冲突和融合而产生的各种形式的公社中。只有到十八世纪,在‘市民社会’中,社会联系的各种形式,对个人说来,才只是表现为达到他私人目的的手段,才表现为外在的必然性。但是,产生这种孤立个人的观点的时代,正是具有迄今为止最发达的社会关系(从这种观点看来是一般关系)的时代。人是最名副其实的政治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孤立的一个人在社会之外进行生产——这是罕见的事,在已经内在地具有社会力量的文明人偶然落到荒野时,可能会发生这种事情——就象许多个人不在一起生活和彼此交谈而竟有语言发展一样,是不可思议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1页)

现实的人是有意识地从事实践的社会的人。马克思指出:“因此,说到生产,总是指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上的生产——社会个人的生产。因而,好象只要一说到生产,我们或者就要把历史发展过程在它的各个阶段上一一加以研究,或者一开始就要声明,我们指的是某个一定的历史时代,例如,是现代资产阶级生产——这种生产事实上是我们研究的本题。”(《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2页)

人类的存在和发展不同于自然物质运动的特点之一,在于它的社会历史性。个人是社会历史的细胞,也是从事实践活动的基本单位,但是实践活动却不是孤立个体的纯粹生物性行为,而是一种社会历史性行为,是一定社会历史关系中的人凭借和运用社会历史性的物质手段而从事的社会历史性活动,正是在这种社会历史关系和社会历史组织之中,个体之间才能通过分工和协作而形成超出加和关系的新型社会历史力量,结为社会历史总体而与自然力量相对抗。实践的社会历史性是就活动的能力与条件而言的,并不意味着只有群体的联合历史行动才是实践。

马克思指出:“甚至当我从事科学之类的活动,即从事一种我只是在很少情况下才能同别人直接交往的活动的时候,我也是社会的,因为我是作为人活动的。不仅我的活动所需的材料,甚至思想家用来进行活动的语言本身,都是作为社会的产品给予我的,而且我本身的存在就是社会的活动;因此,我从自身所做出的东西,是我从自身为社会做出的,并且意识到我自己是社会的存在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2页)人的任何实践活动都具有社会历史性。如马克思所说,即使个人的实践活动也具有社会历史性。

实践的社会历史性具有多方面的特征,其中最基本的是以下三种特征:超越性、开放性和不完善性。本节拟对实践的社会历史性的这三种主要特征作初步揭示。

一、实践具有超越性 

人的实践活动是一个不断展开、不断超越的过程,是一个不断超越给定的存在的自在性、异己性,不断扬弃异化和物化的过程。人的实践活动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改变。

马克思指出:“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人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就是说是这样一种存在物,它把类看作自己的本质,或者说把自身看作类存在物。诚然,动物也生产。它为自己营造巢穴或住所,如蜜蜂、海狸、蚂蚁等。但是,动物只生产它自己或它的幼仔所直接需要的东西;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影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影响才进行真正的生产;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再生产整个自然界;动物的产品直接属于它的肉体,而人则自由地面对自己的产品。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6-47页)马克思依据现代工业文明条件下人的发展状况,从人的实践活动本身来确定人的本质和社会历史的内涵,把实践的超越性视作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

人的实践活动何以具有超越性?原因在于人的实践活动是合目的性和创造性的活动。由于人的实践活动具有合目的性和创造性,因而人的实践活动是自我否定的、自我超越的。

马克思指出:实践“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正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它哪怕只中断一年,费尔巴哈就会看到,不仅在自然界将发生巨大的变化,而且整个人类世界以及他自己的直观能力,甚至他本身的存在也会很快就没有了。”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7页)具有超越性的实践活动是人存在的现实基础,是人类社会历史的现实基础,是人生活于其中的世界的现实基础。

衣俊卿指出:“在这种意义上,阿多尔诺关于哲学的‘反体系’和‘拒斥综合’特征的断言是深刻的。从本质上讲,哲学是关于人的存在的自觉的批判性和超越性的文化精神,它的宗旨不是一种给定的理论形态或理想的社会状态,而是人的存在的展开、价值的丰富、人的全面发展。因此,哲学从根本上说是人的生命活动本身,是批判的、反思的、分析的、反省的、检讨的、自我批判的理性活动。在这种意义上,马克思关于实践哲学的构想对人的实践的超越本性和哲学的这种定位有十分自觉的认识,他从不刻意建构体系,而是把哲学的历史使命定位于‘对现存的一切进行无情的批判’,即对一切束缚和妨碍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的自然的和异化的力量和存在都要展开超越性的分析和批判;要实现‘哲学的世界化’和‘世界的哲学化’,并通过‘消灭哲学’而‘实现哲学’。”(衣俊卿、丁立群、李小娟、王晓东:《20世纪的新马克思主义》,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649-650页)由于人的实践活动具有超越性,人的实践活动具有社会历史性,因此,真正的哲学必然以人的实践活动的超越性、社会历史性为现实基础,必然是人的存在的现实文化精神的自由自觉的表达。

二、实践具有开放性 

人的实践活动是一个不断超越、不断发展、不断创造新的价值的开放过程。人的实践活动处于不断演进发展的社会历史过程之中。无论是实践的对象范围、规模和方式都是社会历史的产物。每一代人都不可选择地生活在先辈的实践为其所创设的一定社会历史环境之中并重复着先辈们的实践活动,同时又通过改变和发展了的实践方式而开放性地创造出新的社会历史条件,并由此而形成了人类所特有的开放性的社会性遗传方式。人类在实践活动中不断得以表现和实现、巩固和强化的开放性的创造性,推动了社会历史的进步和发展,促进了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因此,人的实践活动又必然是开放性的。

人的实践活动是一个开放的不断生成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人不仅要不断地扬弃和超越社会历史的给定性,而且要不断地扬弃和超越人的活动的异化和人造物的异化。因此,人的实践活动所具有的开放性是实践的社会历史性的永恒的、不可或缺的特征。

正因为如此,人的实践活动的社会历史性,必然以人的实践活动的开放性为基础,必然展示为人的实践活动的开放性。而人的实践活动的开放性,必然表现为人的存在本身的强大的生命力。

三、实践具有不完善性 

人的实践活动是一个永远不会一劳永逸地、一次性达到完善完满境地的过程。人的生成依赖于人的创造性的实践活动来实现,而人的实践活动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具有创造性。

人的实践活动的不完善性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的实践活动的局限性和不完全性的属性。对此,可以从以下三方面来理解:第一,相对于整个客观世界来说,任何实践活动都只是对无限宇宙的某一领域的某一过程或方面的改造和探索,而不是对无限宇宙的全体的改造和探索,因而任何实践活动都是具体的和有限的,具有不完善性。承认实践活动有待于扩展,也就必然承认实践活动的不完善性。第二,相对于特定事物或现象来说,任何实践活动都只是对对象的一定方面的一定程度和一定层次的改造和探索,其实践活动的深度总是有限的,具有不完善性。承认实践活动有待于深化,也就必然承认实践活动的不完善性。第三,相对于人类的实践活动能力的本性来说,虽然能够改造和探索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但每次的实现却是有条件的、不完善的。显然,实践的不完善性是与实践的具体性、条件性相联系而言的。

实践的社会历史性包含十分丰富的内容,需要我们从不同的层面和不同的角度去加以理解。实际上,人的实践活动的超越性、开放性、不完善性已经清楚地表明,在较大社会历史

尺度上保持生命力,并不断获得新的创新的思想或理论,决不会是具体的、给定的理论体系和结论,而只能是深刻的方法和文化精神。

卢卡奇指出:“让我们姑且假定,最近的研究已经一劳永逸地证明了马克思的每一个个别的命题都是错误的,即使这样,每一个严肃‘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将仍然可以毫不保留地接受所有这些现代结论,并由此不考虑马克思的任何一个单个的命题——然而,却一刻也未逼迫他们放弃其马克思主义的正统性。所以,正统的马克思主义并不意味着不加批判的接受马克思的一些研究成果。它不是对这个或那个命题的‘信奉’也不是对‘圣书’的解释。与此相反,正统的马克思主义指的只是方法。它科学地坚信,辩证唯物主义是通向真理的道路,只要沿着其奠基人所开创的路线前进,马克思主义的方法就能得到发展、扩大和加深。此外,它还坚信对于马克思主义的任何超越和‘改良’的企图已经而且必将造成简单化、浅薄和折衷主义。”(乔治·卢卡奇:《历史和阶级意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研究》,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年版,第2页)在这里,卢卡奇道出了思想或理论发展的社会历史性。当然,马克思主义的最深层内涵,不仅仅是一种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更重要的是一种深刻的文化精神。

以上分别讲了实践的社会历史性的三种主要特征。对实践的三种主要特征分别加以研究是可以的,而实际上它们是内在地交织和渗透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综合发挥作用的。所有这些特征都表明实践活动具有社会历史性。

第四节  实践的主动性与受动性

一、实践的主动性 

实践具有主动性。这里所说的实践的主动性,就是实践的主体性的一种表现、一个方面。马克思指出:“任何一个存在物只有当它用自己的双脚站立的时候,才认为自己的独立的,而且只有当它依靠自己而存在的时候,它才是用自己的双脚站立的。靠别人恩典为生的人,把自己看成一个从属的存在物。但是,如果我不仅靠别人维持我的生活,而且别人还创造了我的生活,别人还是我的生活的泉源,那么,我就完全靠别人的恩典为生;如果我的生活不是我自己的创造,那么,我的生活就必定在我之外有这样一个根源。所以,创造是一个很难从人民意识中排除的观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9页)社会实践的发展,需要这种以自己的双脚站立的具有主动性的个体。一个具有实践的主动性的人所组成的民族,要比一个缺乏实践的主动性的人所组成的民族强大得多。

人们在生理需要和社会需要、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方面的满足,是产生实践的主体性的基础。人们能否成为自己实践活动的主宰,则是产生实践的主体性的关键因素。如果人在实践活动中仅仅受到限制,那么人在实践活动中就不会产生主动性。而没有主动性,受动性也就无从谈起。

既然实践活动的主动性,取决于人能否在实践活动中成为自己实践活动的主宰,那么为了发挥人的主动性的作用,就要保证人们在实践活动中的主动权利和主人翁地位。

二、实践的受动性 

实践具有受动性。实践的受动性是指在实践中实践受到种种限制。实践既要受到主体认识能力、经验、水平、精力、活动的时间和空间以至于阶级的限制,又要受到事物暴露程度、客观对象发展不充分、科学水平、社会政治制度以及其他条件等的限制。主体在实践中所受到的这种种限制,就是主体的实践的受动性。

毛泽东在谈到战争的问题时,深刻地阐明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对这一问题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他指出:“战争的胜负,主要地取决于作战双方的军事、政治、经济、自然诸条件,这是没有问题的。然而不仅仅如此,还决定于作战双方主观指导的能力。军事家不能超过物质条件许可的范围外企图战争的胜利。然而军事家可以而且必须在物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争取战争的胜利。军事家活动的舞台建筑在客观物质条件的上面,然而军事家凭着这个舞台,却可以导演出许多有声有色威武雄壮的活剧来。”(《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82页)

在实践中,主体既有主动性,又有受动性;既受一定条件的限制,又是对这种限制的超越。实践过程就是主动性和受动性既对立又统一的过程。在实践中,不能只有主动性,没有受动性,也不能只有受动性,没有主动性,而是主动性和受动性同时存在。因此,人们既要重视实践的主动性,又要重视实践的受动性,正确地处理好实践的主动性和实践的受动性的辩证关系。

第五节  实践的客观性与能动性

一、实践的客观性 

人的活动区别于动物本能的重要原因在于有理性、精神、意识的参与和支配。但是,实践又不能归结为或等同于理性、精神、意识,而是一种在理性、精神、意识支配下的能动地改造和探索现实世界的感性物质活动。

实践不是像某些唯心主义所说的是一种精神的、意识的活动,而是实实在在的现实的物质性活动。为什么说实践是客观的活动呢?首先,构成实践活动的要素是客观的。具体地说,实践的主体(人)是客观的,实践的对象(客观物质世界)是客观的,实践的手段(工具、机器等)是客观的。其次,实践的结果是客观的。实践的结果是独立于人们的意识而客观存在的。最后,实践的过程也是客观的。实践的过程是变革现实的物质性活动。整个过程的水平、广度、深度和发展状况,都受着客观物质条件的制约和客观规律的支配。所以说,实践是客观的活动。

人是自然物质运动长期进化发展的最高产物,是万物之灵。但人仍然是一种现实的物质存在,必须与现实物质世界保持不间断的物质、能量和信息变换。实践就是人们自觉地处理与外部世界关系的最基本方式。它不同于有抽象性和普遍性的理论和观点,也不同于在人脑内部进行的意识思维活动,是同主观的意识活动相区别的客观物质活动,是一种超越主观领域,指向外部世界,并使客观物质世界发生实际改变的现实的物质性活动,具有直接的现实性和客观实在性。列宁指出:“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因为它不仅具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还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列宁全集》第5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83页)

人通过实践这种客观现实的感性的活动而作用于客观外部感性世界,才使自身作为感性实体来同感性对象发生关系,以符合对象性质的感性形式来引起感性对象的合目的性改变,使人的理论、认识得到实现和应用,转化为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存在。实践是一种感性的活动,是不同于人们的思维和认识的客观活动。实践不是一种内在的主观的活动,而是一种外在的实实在在的客观活动。人们的实践是不依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活动。人们的实践,必须遵循一定的客观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情,不能违背客观规律。否则,要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

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实践理解为一种感性的现实的活动,就不仅同把实践理解为抽象的精神活动的唯心主义者划清了界线,也克服了旧唯物主义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客观的活动的根本缺陷,从根本上说明了人类社会存在作为物质运动最高形式所具有的客观现实性,从而坚持了辩证唯物主义原则。可见,实践是人类有目的地、能动地改造和探索现实世界的一切社会性的在意识之外,不依赖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物质活动。

二、实践的能动性

实践是变革客观世界的活动,具有能动性。这里所说的实践的能动性,就是实践的主体性的一种表现、一个方面。实践的能动性就是实践的自觉努力性、积极活动性,是实践对于客观世界的反作用。毛泽东指出:“一切事情是要人做的,持久战和最后胜利没有人做就不会出现。做就必须先有人根据客观事实,引出思想、道理、意见,提出计划、方针、政策、战略、战术,方能做得好。思想等等是主观的东西,做或行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都是人类特殊的能动性。这种能动性,我们名之曰‘自觉的能动性’,是人之所以区别于物的特点。一切根据和符合于客观事实的思想是正确的思想,一切根据于正确思想的做或行动是正确的行动。我们必须发扬这样的思想和行动,必须发扬这种自觉的能动性。”(《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477页)

在实践中,人的意识不仅采取感觉、知觉、表象等感性认识的形式,反映事物的外部现象,而且能够运用概念、判断、推理等理性认识的形式,在思维中再现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它不仅能够‘复制’当前的对象,而且能够追溯过去,推测未来,深刻地揭示自然和社会的奥秘,能动地改造世界。毛泽东指出:“自觉的能动性是人类的特点。人类在战争中强烈地表现出这样的特点。战争的胜负,固然决定于双方军事、政治、经济、地理、战争性质、国际援助诸条件,然而不仅仅决定于这些;仅有这些,还只是有了胜负的可能性,它本身没有分胜负。要分胜负,还须加上主观的努力,这就是指导战争和实行战争,这就是战争中的自觉的能动性。”(《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478页)

人在实践中不仅能够促进客观世界的变化过程,而且能够创造出没有人的实践参与就不可能创造的东西。毛泽东指出:“指导战争的人们不能超越客观条件许可的限度期求战争的胜利,然而可以而且必须在客观条件的限度之内,能动地争取战争的胜利。战争指挥员活动的舞台,必须建筑在客观条件的许可之上,然而他们凭借这个舞台,却可以导演出很多有声有色、威武雄壮的戏剧来。”(《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478页)一方面,人们要尊重物质世界及其运动规律的客观性,做事情的时候,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另一方面,人们又要十分重视发挥实践的能动性,在客观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充分而正确地发挥实践的能动性,力争把做的事情办好。

人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客观世界。可是客观世界往往不能适应人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为了使客观世界能够适应人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人们必须发挥实践的能动性,改造客观世界。列宁指出:“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界。”(《列宁全集》第5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83页)

实践的主体性是一种能动性。马克思指出:“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人的能动的类生活。通过这种生产,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因此,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人不仅象在意识中那样理智地复现自己,而且能动地、现实地复现自己,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97页)

马克思在谈到劳动实践的能动性时,指出:“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人自身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为了在对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上占有自然物质,人就使他身上的自然力——臂和腿、头和手运动起来。当他通过这种运动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他使自身的自然中沉睡着的潜力发挥出来,并且使这种力的活动受他自己控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01-202页)在劳动实践过程中,为了在对自己有用的形式上占有自然物质,人就使自己身上的自然力运动起来。同时,人还使自己的感觉器官和思维运动起来,把自己的能动性对象化到对象中去,创造出一个对象性的世界。

无论是生产实践的主体性,还是阶级斗争实践的主体性,无论是科学实验的主体性,还是其他形式的实践的主体性,都是一种能动性。实践是对象性的活动。在实践中,主体首先设定一个目的对象,并在实践过程中,使目的对象对象化即客体化。最后,在实践的结果中,创造出一个对象性的世界。实践的对象性活动,实际上是一种能动的活动。

实践的过程是能动地对象化过程。人们的实践过程是为了满足某种需要,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只有选择最佳的实践目标,才能使实践过程日趋进步。每一代人只有进行日趋进步的实践过程,才能使整个人类社会日益进步。这样,才能实现实践的能动性与社会的互动:实践的能动性的充分发挥,有利于社会的进步;社会的进步促进实践的能动性的充分发挥。

实践的能动性有其发展的过程。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实践的能动性的发挥程度是不同的。在原始社会里,实践的能动性的范围很窄,水平很低,实践的能动性的发挥程度是比较低的。在阶级社会里,由于剥削阶级的压迫、剥削,劳动人民的实践的能动性的发挥,受到严重地压抑。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劳动人民成了国家的主人,劳动人民的实践的能动性,得到了更好地发挥。

事在人为,人定胜天。世界上的事情。都需要人去做。人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要发挥实践的能动性。人的实践的能动性的发挥的程度,直接决定着人的实践活动的成效大小。社会主义是亿万人民群众的事业。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的自觉努力性、积极活动性,发挥各层次、各类型人的实践的能动性,是实现我们宏伟目标的基本保证。

在客观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发挥实践的能动性,对于任何事情的成功,有着极大的作用。发挥实践的能动性,必须依赖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物质手段。“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现实的原材料,实践的能动性无论怎样发挥,也创造不出任何物质的东西来。有了可供改造的物质资料,还必须依据一定的物质条件,利用一定的物质技术手段如工具、机器等等,才能在实践中把观念的东西转化为物质的东西。

发挥实践的能动性,必须以遵从物质运动的客观规律为基础和前提。人的实践活动的能动性,从根本上说,就是人运用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去改造客观世界。对客观规律的认识越深刻,掌握得越好,就越能发挥实践的能动性。规律是客观的,对人的实践活动具有强制性。人们脱离了客观规律和现实条件,就不仅不能正确地发挥实践的能动性,而且注定要遭到客观规律的惩罚。毛泽东指出:“人们要想得到工作的胜利即得到预想的结果,一定要使自己的思想合于客观外界的规律性,如果不合,就会在实践中失败。人们经过失败之后,也就从失败取得教训,改正自己的思想使之适合于外界的规律性,人们就能变失败为胜利,所谓‘失败者成功之母’,‘吃一堑长一智’,就是这个道理。”(《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84页)因此,必须把发挥实践的能动性和尊重客观规律结合起来,把高度的实践热情和踏实的科学态度结合起来。

在实践的能动性的问题上,马克思主义哲学同机械唯物主义、唯心主义有着原则的区别。机械唯物主义不了解人对客观世界的改造作用,抹煞了实践的能动性。唯心主义则把实践的能动性加以无限夸大,认为人的实践活动可以不受客观规律和物质条件的制约,这就把实践的能动性变成了实践的随意性。马克思主义哲学既克服了机械唯物主义抹煞人的实践的能动性的缺点,也批判了唯心主义的实践的随意性,把发挥实践的能动性和尊重客观规律有机地结合了起来,从而坚持了辩证唯物主义原则。

三、实践的客观性与能动性 

人的实践活动既具有合规律性的性质,又具有合目的性的性质。人的实践既具有客观性,又具有能动性。实践的客观性和实践的能动性,是辩证地统一在一起的。一方面,实践的客体对实践的主体具有客观制约性。另一方面,实践的主体对实践的客体又具有能动改造性。在实践活动中,一方面,实践的主体要受到自然、社会和实践的主体自身的制约,另一方面,实践的主体又是自然、社会和实践的主体自身的改造者。人类的实践活动是实践的客观性和实践的能动性的统一。

第六节  实践的主观性 

人在实践中能够认识客观规律,并根据客观规律自觉地改造世界,推动事物的发展。人之所以能够如此,原因在于人具有主体性,具有实践的主体性。

    实践的主体性不是实践的主观性。实践的主观性是指在实践中,不从实际出发,不从现实出发,而从主观愿望或某种偏见出发,不知道用唯物主义的观点去看问题。实践的主观性是在实践中的唯心主义的思想和作风。实践的主观性有时表现为教条主义,有时表现为经验主义。教条主义是在实践中不从实际出发,而从书本知识出发,把马克思主义当成教条,不顾具体情况,到处生搬硬套。毛泽东指出:“马克思主义一定要向前发展,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不能停滞不前。停止了,老是那么一套,它就没有生命了。但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是不能违背的,违背了就要犯错误。用形而上学的观点来看待马克思主义,把它看成僵死的东西,这是教条主义。”(《毛泽东选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417页)毛泽东指出:“有书本知识的人向实际方面发展,然后才可以不停止在书本上,才可以不犯教条主义的错误。”(《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18页)经验主义是在实践中轻视理论的作用,把局部经验当作普遍真理,到处搬用。毛泽东指出:“有工作经验的人,要向理论方面学习,要认真读书,然后才可以使经验带上条理性、综合性,上升成为理论,然后才可以不把局部经验误认为即是普遍真理,才可不犯经验主义的错误。”(《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18-819页)无论是教条主义还是经验主义,它们在实践中都是从主观愿望或某种偏见出发,都违背了从客观实际出发这一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因而必然是唯心主义和形而是学的思想和作风。

实践的主观性的特点是在实践中主观和客观相脱节、相分离。实践的主观性在实际工作中,往往表现为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实践的主观性是反科学的思想和作风。它是党内“左”、右倾机会主义错误的思想基础,也是人们在实践中犯错误的一个重要原因。实践的主观性对革命事业和建设事业有极大的危害性。

第七节  实践的相对性 

实践是人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性活动,是人所特有的自觉的和感性的对象性活动。任何实践活动都具有相对性。实践所具有的相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从实践的时间上看,任何具体的实践都是在一定的时间中进行的,都要受特定的时间条件的限制和制约。因而,都带有一定的局限性。然而,历史无止境地向前发展,又不断地突破实践的时间条件的这种局限性。

第二,从实践的空间上看,任何具体的实践都是在一定的空间中进行的,都要受特定的空间条件的限制和制约。因而,都带有一定的局限性。然而,历史无止境地向前发展,又不断地突破实践的空间条件的这种局限性。

第三、从实践的形式上看,任何具体的实践都是诸多相互联系着的实践形式中的一种实践形式。这些实践形式既是彼此相互联系的,又是各自相对独立的。每个人只能参加或主要参加某一种实践活动,从某一特定角度来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每种具体的实践形式,不可能包容所有实践形式的丰富性和广泛性、深化性和深刻性。或者说,相对于实践活动的总体,每种具体的实践形式,都带有一定的局限性。

第四、从实践的规模上看,任何具体的实践都是整个人类的实践活动中的局部实践。整个人类的实践的规模,总是不断扩大的。今天,一些规模宏大的实践,早已超越了狭窄的地区界限,成为全国性或世界性的实践活动。大规模的、整体的实践,是由许多小规模的、局部的实践活动组成的。相对于大规模的、整体的实践而言,小规模的、局部的实践具有很大的依赖性,而且随着实践活动的发展,这种依赖性将会越来越大,以至于离开了整体实践,局部的实践就很难进行。

第五、从实践的发展过程来看,任何具体的实践都是整个人类实践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人类的实践活动是不断发展的。这种发展不仅表现于实践形式,而且表现于实践内容。在实践中,许多前所未曾接触过的东西,逐渐地转变为人们的重要实践对象,科学的触觉也在不断地深入到许多未知的领域。

具体的实践活动在时间上、空间上、形式上、规模上和发展过程上,所表现出来的相对性,有着内在的根源,这个根源就是实践的条件的有限性。实践活动是有目的的人运用一定的手段改造世界的物质活动。实践的客体、实践的主体以及实践的主体作用于实践的客体的手段是实践的基本要素。实践的基本要素都是有条件的。从实践的客体来看,物质世界进入人的实践领域和认识领域而成为客体的事物,是有条件的事物。从实践的主体看,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是一定条件下的人。人们在从事实践活动时,要受到自然条件、社会条件和主体自身条件的限制和制约。从实践的主体作用于实践的客体的手段看,实践的手段是在一定的条件下产生、运用和发展的,受具体的历史条件的制约。因而,具体的实践活动的条件和水平都具有相对性。

第五章  实践的主体性的微观机制 

生理基础、文化基础、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逐步形成和发展了驱动人从事实践活动的内在根据。这样人就拥有了从事对象性活动的本质力量。一旦生理基础、文化基础、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诸要素,都围绕着发挥实践的主体性功能这一目标而整合起来,那么就能形成一个能够自我驱动、自我施控并有能力自我实现的实践的主体性系统,并在实践的主体性的对象性活动中发挥出实践的主体性的功能特性。本章仅就实践的主体自身的特性、状态在实践中的作用,亦可称之为实践的主体性的微观机制,作初步揭示。

第一节  生理基础与实践 

实践的主体性有其发生和发展的必然过程。实践的主体性的发生和发展的过程,也体现在生理基础方面。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当然,我们在这里既不能深入研究人们自身的生理特性,也不能深入研究人们所处的各种自然条件——地质条件、山岳水文地理条件、气候条件以及其他条件。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7页)

实践的主体性的发生和发展,不能与人的自然结构分开。人首先是有生理基础、有肉体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人的生理基础和肉体生命与其他生物不同,有其特殊性。这种特殊性表现在人有通过进化而来的高度复杂的生理基础。正是人的高度复杂的生理基础,才使得实践的主体性的发生和发展成为可能和必需。达而文指出:“人这样地兴起而攀登了生物阶梯的顶层,固然并不是由于他自己有意识的努力,但若他为此而感到几分自豪,也是可以理解而受到原谅的;这样的兴起,而不是一开始就现成地被安放在地面上这一事实会给他希望:他还可以提高,提向遥远未来中的一个更大的幸运。但我们在这里所关心的,不是希望与恐惧之类,而只是真理,我们的理性能容许我们发见多少,我们就关心多少,而我也尽力地加以证明了。不过我以为我们总得承认,人,尽管有他的一切华贵的品质,有他高度的同情心,能怜悯到最下贱的人,有他的慈爱、惠泽所及,不仅是其它的人,而且是最卑微的有生之物,有他的上帝一般的智慧,能探索奥秘,而窥测到太阳系的运行和组织——有他这一切一切的崇高的本领,然而,在他的躯干上面仍然保留着他出身于寒微的永不磨灭的烙印。”(达尔文:《人类的由来》,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939-940页)人类本身是一种生物。实践的主体性的发生和发展有生理基础,是以生理基础为前提,同样也要受到生理基础的限制。

“人本身的自然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86页),是潜在于人的肌体及各种器官之中。人的各种器官,特别是思维器官、感受器官和劳动器官,是人的实践主体性的生成和发展的物质载体。

人有感受器官。人的感受器官是信息的接收器官。不同的感受器官,由于不同分工,接收的信息也是不同的。例如,视觉可以接收形状和颜色的信息,听觉可以接收声音的信息。嗅觉可以接收气味的信息,等等。人的感受器官,要把接收到的信息,传到大脑,还必须把各种信息,不管是光子、分子、声波、压力、温度等等形式,都一律编译成生物电流的脉冲信号,通过神经纤维传给大脑。例如,视觉感受器接受光的刺激时,视网膜吸收到光子后,能使很多钙离子流入光感受器的细胞质内,钙离子又能阻止很多钠的正离子流入光感受器。由于量子增益产生光电转换,从而产生电脉冲信号。又例如,听觉感受器感受到的声音,经过中耳听骨链,变换成内耳蜗内的液体声波,激发有关听神经,听神经就把声音编译成电脉冲信号。这些电脉冲信号,携带着一定信息,沿着神经纤维通路传递到大脑。因而,人的感受器官,是人从事实践活动的重要的生理基础。人的感受器官的存在不是孤立的,而是完整的人体系统上的有机的组成部分。

人脑能够进行思维活动,这是人从事实践活动的最重要的生理基础。人脑是思维的器官,是自然界漫长的历史发展中的最高产物。现代科学证明,人脑是由自然界的普通的化学元素构成的。人脑同时又是一种结构最复杂、发育最完善的特殊物质体。这种特殊物质体具有思维的机能,是意识的物质承担者。思维、意识是人脑的机能和特性,是人脑和客观外界联系的产物。这种机能和特性是在人的实践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人脑可以分为大脑、间脑、小脑和脑干四个部分。其中大脑是脑中最大也是最重要的部分。大脑的顶部覆盖着大脑皮质。大脑皮质是大脑中最主要的部分。由于大脑皮质的面积大大超过大脑的表面,因而陷曲为很深的皱褶,称为沟回。大脑皮质是神经活动的高级中枢,为机体调节和控制全身一切生理机能以及对外界环境产生反应的最重要的器官。十八世纪瑞士生理学家哈勒,证明神经运载感觉。十九世纪初奥地利医生加尔认为,大脑皮质的不同部分主管集合由身体不同部分传来的感觉,同时,把有关反应活动的信息传出到身体的特定部位。因而,意识活动与皮质相关。

在人的大脑皮质中,与视觉、听觉、语言和思维有关的皮质区域特别发达和完善,大约有150亿个神经细胞。每一个神经细胞又都同其它的神经细胞相联结,形成一个具有无数个相互联系的、十分复杂的神经网络,分别执行着不同的职能。这个神经网络具有非常复杂的“等级式”的结构。最简单的分析、综合与调节行为的职能,是由中枢神经系统的低级部分——脊髓、延髓、中脑和间脑执行的。最复杂的职能,是由大脑皮层两半球来执行的。

大脑实际上分为两个半球。大脑两个半球是由被称为胼胝体的连接起来。大脑两半球通过走行于胼胝体的神经纤维统一起来,而使大脑两半球的活动相互协调。1861年,法国外科医生布洛卡对人脑进行研究证实,患“失语症”的病人通常在左侧大脑皮质的一个特定区域具有器质性损伤。现代脑科学的进一步研究表明,人的大脑左右两半球各有不同的职能。左半球是语言中枢,主管语言和抽象思维等活动;右半球则主管音乐、绘画等形象思维材料的综合活动;二者互相配合,相辅相成。两个脑半球之间,有两亿条排列得很规则的神经纤维,每秒钟之内,可以在两半球之间往返传输四十亿个神经冲动,共同完成思维活动。因而,人们很难觉察出两半球的分工。没有左半球语言中枢的配合,右半球也可以进行相当独立的学习、记忆和思维活动。这种思维只可能是在形象材料上进行的。尽管两半球反映事物的方式不同,但由于联络纤维的作用,它们能相互协调、相互配合。

由外界因素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而引起的各种刺激,沿着神经纤维传达到大脑皮层专司不同职能的各个区域,在这个基础上形成了复杂的意识过程。整个大脑就是进行复杂的意识活动的中枢。现代科学已从各个方面深入地研究了人脑的内部结构及其特点,进一步证实了人脑是意识的器官,意识是人脑的功能,离开人脑就没有意识。

    科学家经过长期的研究后,发现世界上一些脑髓动物也有一定的思维能力,但是比起人类来,却十分肤浅。英国生物学家珍妮·古多尔在非洲丛林中,对生活在原始环境中的黑猩猩进行了10余年的追踪研究后,总结道:“脑髓的进化以及其它种种因素,使得人类能够使用和制造工具,从事逻辑思维,进行意识交流,并产生了语言;正是由于这些,作为生物物种之一的人类,获得了非凡的成功。人类和黑猩猩脑髓构造上的相似,是说明两者生物学上近似的一个最令人惊奇的例证。黑猩猩具有简单思维的能力,在一切现存的哺乳动物中,和人最为接近。现代黑猩猩的脑髓,和那些进化为人类的原始猿类的脑髓,是没有多大区别的。”(珍妮·古多尔:《黑猩猩在召唤》,北京:科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277页)迄今为止,除人之外的任何一种脑髓动物,都无法证明它们的思维运动能够转化为对客观世界的有效控制。

恩格斯指出:“首先是劳动,然后是语言和劳动一起,成了两个最主要的推动力,在它们的影响下,猿脑就逐渐地过渡到人脑;后者和前者虽然十分相似,但是要大得多和完善得多。随着脑的进一步的发育,同脑最密切的工具,即感觉器官,也同步发育起来。正如语言的逐渐发展必然伴随有听觉器官的相应的完善化一样,脑的发育也总是伴随有所有感觉器官的完善化。鹰比人看得远得多,但是人的眼睛识别东西远胜于鹰。狗比人具有锐敏得多的嗅觉,但是它连被人当作各种物的特定标志的不同气味的百分之一也辨别不出来。至于触觉,即在猿类中刚刚显示出最粗糙的萌芽的触觉,只是由于劳动才随着人手本身而一同形成。——脑和为它服务的感官、越来越清楚的意识以及抽象能力和推进能力的发展,又反作用于劳动和语言,为这二者的进一步发育不断提供新的推动力。这种进一步的发育,并不是在人同猿最终分离时就停止了,而是在此以后大体上仍然大踏步地前进着,虽然在不同的民族和不同的时代就程度和方向来说是不同的,有时甚至由于局部的和暂时的退步而中断;由于随着完全形成的人的出现又增添了新的因素——社会,这种发展一方面便获得了强有力的推动力,另一方面又获得了更加确定的方向。”(《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77-378页)恩格斯是这样地理解脑髓与劳动、语言等之间的关系的。

大脑具有极为丰富而精细结构的神经细胞和神经纤维。大脑与外部世界形成反射活动,具有接受信息、储备信息、加工处理信息和输出信息的功能或机能。大脑的这种机能在智力的表现上,就是学习、记忆、选择、联想、抽象、分析、概括等等能力,因而能认识客观世界,从事实践活动。大脑的这些机能是人的认识活动、实践活动的生理基础。脑的存在不是孤立的,而是完整的人体系统上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

人脑是意识、思维的器官,但不是意识的源泉,仅仅是“加工厂”。仅仅有人脑还不能产生意识,就像仅仅有加工厂但没有被加工的原材料,就不会生产出成品一样。人只有在社会实践中同客观外界发生联系,取得“原材料”,才会产生意识。客观世界的各种现象、信息,是大脑得以思维的物质材料。思想观点是大脑把外界通过感官输入的大量信息,经过加工处理后得出的产物。

从意识的生理基础方面看,意识是人脑的机能和特性。从意识的内容方面看,意识是客观存在的反映。这两个方面是缺一不可的。科学实践证明,脑的机能不健全是无法进行正常的思维活动的,是无法从事实践活动的。同样,不与外界接触,大脑的这个机能也不能发挥作用。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发明了“人造脑”、“电脑”、“人工智能”等,能够模拟人的某些思维活动,代替人的某些脑力劳动。但是电脑毕竟不能等同于人脑,就像人不能等同于机器一样。由于脑科学相对于其他科学来说,进展很慢,至今对大脑的感觉活动和理性活动的机制并不很清楚,这对于人类认识自己来说,对于人类实践活动来说,还是相当艰巨的任务。

人类进化而来的高级的、复杂的、发达的生理基础,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基本前提,是实践的主体性的基本前提。人类的生理基础为人类种群在地球上获得主宰地位提供了前提条件,使人类的社会历史活动和人类的现实社会实践活动成为可能。

第二节  文化基础与实践

一、文化的内涵 

文化是指人类在其生存和发展的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它反映人类在一定社会历史阶段上控制自然界和社会自发力量、改造人类自身所达到的程度。文化有时是在狭义上使用的。狭义的文化是指精神文化,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

文化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每一社会都有与其相适应的文化。文化以社会物质生产为基础,并随着社会物质生产的存在而存在,发展而发展。而物质资料生产方式的变化,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是文化发展的动力。

每一种社会形态的文化,都应当区分为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物质文化体现在科学技术装备、交通联络工具、建筑物等物质财富上面,它表现出社会生产力的性质和水平,表现出劳动者的劳动经验和劳动技能。精神文化体现在人类知识的发展水平,科学知识在社会上的普及程度,科学、教育、艺术的成就等方面,它表现出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深度和广度。社会生产中科学技术的水平,物质资料生产者的素质,居民中的教育、文艺状况,是衡量文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作为社会的意识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反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给予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以巨大的影响。在阶级社会中,作为社会的意识形态的文化,具有阶级性。各个阶级都利用文化工具来达到自己阶级的目的。因此,应当区分开统治阶级的文化和被统治阶级的文化。列宁指出:“每个民族文化,都有一些民主主义的和社会主义的即使是不发达的文化成分,因为每个民族都有被剥削劳动群众,他们的生活条件必然会产生民主主义的和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但是每个民族也都有资产阶级的文化(大多数还是黑帮的和教权派的),而且这不仅表现为一些‘成分’,而表现为占统治地位的文化。因此,笼统说的‘民族文化’就是地主、神父、资产阶级的文化。”(《列宁全集》第2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25-126页)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每一种民族文化中都包含两种文化,一种是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的文化,另一种是民主主义的和社会主义的文化的成分。列宁指出:“我们提出‘民主主义的和全世界工人运动的各民族共同的文化’这个口号,只是从每一个民族的文化中抽出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成分,我们抽出这些成分只是并且绝对是为了对抗每个民族的资产阶级文化、资产阶级民族主义。”(《列宁全集》第2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26页)无产阶级应当继承和发扬民主主义的和社会主义的文化的成分。

文化的发展具有历史的连续性,新文化不可能脱离旧文化而产生。社会物质生产发展的历史的连续性是文化发展的历史的连续性的基础。随着民族的产生和发展,文化有了民族性,形成了文化的民族形式、民族传统和特色。民族语言、民族性格、民族习惯以及生活方式等等,都是民族文化的形式。各民族的文化都是其独特性。

劳动人民是文化的主要创造者。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文化是批判地继承了各族人民创造的优秀文化遗产和总结新的实践经验而创造出来的。马克思主义集人类文化的发展成果,创造了当代文化发展的最高成就。

“文化”、“文明”两词,有时可以通用,如物质文化亦可称为物质文明,精神文化亦可称为精神文明。

二、文化基础与实践 

人是文化的动物。人的实践的主体性具有文化基础。人只有通过文化化过程,接受和掌握文化,才能成为人。离开了文化,即使人具有人的生理基础,也只能成为动物,而无法成为实践的主体。

文化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结果,因而是人的客观性存在。同时,文化又转化为人的实践的力量,改造着自然界、社会和人自身。文化在这一过程中,得到传播、传递、交换、积累、继承和发展。而文化的传播、传递、交换、积累、继承和发展,实现着人类自己的本质力量。

由于文化凝结着人类的智慧、力量和价值观念,因而人的实践活动不能脱离文化基础。人们接受文化的影响和熏陶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概括地说,有两种基本方式。一种是不自觉的方式。另一种是自觉的方式。在文化氛围中,人们不自觉地、潜移默化地接受了文化中的思维模式、行为方式、风俗习惯、价值观念、知识经验等等,这是不自觉的方式。自觉的方式是人们自觉地掌握人类文化的各种成果。

人们要获得实践的主体性,必须学习和掌握前人的文化成果。一个人只有以前人的文化成果为起点,才能获得比前人更多的实践的主体性。正是由于在实践中,不断地学习和掌握前人的文化成果,人类才一代比一代具有更多的实践的主体性,人类社会才不断地进步。

人们学习和掌握前人的文化成果,既获得了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又获得了关于人类自身的知识。在实践中,人们运用前人的文化成果,既能改变客观世界,也能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正是在文化基础以及其他因素的驱使和推动下,人类才能获得愈来愈多的实践的主体性和用来确证人的实践的主体性的各种本质力量。

文化的生成和发展是实践的结果。无论是物质文化,还是精神文化,都是人类本质力量对象化的结果。无论是物质文化,还是精神文化,都是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上的,都是与人的实践活动能力的高低、与实践的广度和深度紧密相关的。

第三节  理性因素与实践

一、逻辑与实践 

人通过活动建立起逻辑,把主客体分开,使主体能够从事实践活动。逻辑与实践的关系十分紧密,水乳交融。一方面,逻辑思维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另一方面,逻辑思维又对实践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1、逻辑的内涵 

逻辑是英语logic的音译。导源于希腊文。本义是思维、思考、理性、说谈等,指人的辩论和说服的能力。随着人类实践和认识能力的发展,逻辑的内涵也在发生变化。现在“逻辑”一词,通常有三种内涵:

第一,指逻辑学。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形式和规律的科学。逻辑学探索概念、判断、推理及其相互联系的规律,以帮助人们正确地思维,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随着社会的发展,逻辑学的作用将不断增强。

逻辑学包括形式逻辑、辩证逻辑和数理逻辑。形式逻辑是从实际思维中抽出思维形式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它撇开思维的具体内容,从思维的既成形式结构方面研究概念、判断和推理及它们正确联系的规律和规则。形式逻辑重点研究思维形式的正确性,是为了使人们自觉地掌握思维形式的规律,从而使思维能正确地反映客观现实的内容。人们要正确地使用概念、判断和推理,保证思想的确定性、一贯性和无矛盾性,就必须遵循形式逻辑的有关规律和规则,其中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形式逻辑的规律和规则,反映了人们共同的最一般的思维方式。

辩证逻辑是研究辩证思维及其规律的逻辑科学,是一门与认识论和辩证法相统一的逻辑科学。列宁在谈到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时,指出:“辩证逻辑则要求我们更进一步。要真正地认识事物,就必须把握住、研究清楚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和‘中介’。我们永远也不会完全做到这一点,但是,全面性这一要求可以使我们防止犯错误和防止僵化。这是第一。第二,辩证逻辑要求从事物的发展、‘自己运动’(像黑格尔有时所说的)、变化中来考察事物。就玻璃杯来说,这一点不能一下子就很清楚地看出来,但是玻璃杯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特别是玻璃杯的用途,它的使用,它同周围世界的联系,都是在变化着的。第三,必须把人的全部实践——作为真理的标准,也作为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的联系的实际确定者——包括到事物的完整的‘定义’中去。第四,辩证逻辑教导说,‘没有抽象的真理,真理总是具体的’——已故的普列汉诺夫常常喜欢按照黑格尔的说法这样说。”(《列宁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19页)列宁明确地指出了辩证逻辑的要求。

    恩格斯在谈到辩证逻辑和形式逻辑的区别时,指出:“辩证逻辑和旧的单纯形式的逻辑相反,不像后者那样只满足于把思维运动的各种形式,即各种不同的判断形式和推理形式列举出来并且毫无联系地并列起来。相反地,辩证逻辑由此及彼地推导出这些形式,不把它们并列起来,而使它们互相从属,从低级形式发展出高级形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2-333页)

辩证逻辑和形式逻辑都是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逻辑科学,二者都是作为思维方法、作为保证正确思维的条件而起作用的。但二者是有区别的。形式逻辑是从纯形式的角度来考察人们的思维,重点放在形式化语言的形成规则和变形规律上。辩证逻辑是要求从形式与内容的统一的角度来考察人们的思维,要求对整个认识的历史进程进行综合,进而揭示各种思维形式之间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揭示人类思维把握具体真理的逻辑进程,是与认识论和辩证法相统一的逻辑科学。

数理逻辑是用数学方法研究推理、证明等问题的逻辑科学。其主要内容是命题演算、谓词演算和算法理论等。数理逻辑也称符号逻辑。它运用符号把概念、命题表示为公式,把命题间的推理关系表示为公式间的关系,并使推理尽可能转化为公式的推演。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结合数学基础问题的研究,形成了递归论、证明论、模型论和集合论等新的逻辑系统和分支。数理逻辑的成果在现代科学技术上,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数理逻辑作为基础理论的逻辑科学,被广泛应用于人工智能、自动控制和计算机科学等领域。

第二,指客观的规律性。事物的发展具有客观的规律性。逻辑有时指事物发展的客观的规律性。例如,人们常说的“客观的逻辑”、“事物的逻辑”、“革命的逻辑”、“生活的逻辑”,等等,就是指逻辑的这种内涵。

第三,指思维的规律。人们的思维要合乎规律,即合乎逻辑。人们通常说讲话、写文章要合乎逻辑,要逻辑性强,就是指讲话、写文章,要合乎思维的规律。

逻辑思维是人类所特有的理性因素。正确的逻辑思维,有助于人们深刻地认识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有目的地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

2、逻辑与实践 

唯心主义认为,逻辑规律是先验的或者是人们任意约定的。辩证唯物主义认为,思维规律虽然只是思维本身的规律,而不是客观事物的规律,但是,思维规律是有客观基础的,它们是客观事物的联系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

列宁指出:“黑格尔的确证明了: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不是空洞的外壳,而是客观世界的反映。确切些说,不是证明了,而是天才地猜测到了。”(《列宁全集》第5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51页)

逻辑思维是人类思维发展的高级阶段,是人们借助于概念、判断、推理及其他逻辑方法,合乎逻辑地反映客观现实的过程。逻辑思维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间接地、概括地反映。概念是逻辑思维的基本单位或基本形式;判断和推理是概念的进一步展开与发展。逻辑思维是用科学的抽象的概念揭示事物的本质,表达人们对客观现实的认识的结果。概念不仅表现为认识现实的结果,而且还表现为思维的工具。

在逻辑思维中,人们借助于概念的相互联系和相互转化,构成概念系统,来反映客观世界的必然联系及其本质。列宁指出:“逻辑规律是客观事物在人的主观意识中的反映。”(《列宁全集》第5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54页)

列宁指出:“客观主义:思维的范畴不是人的工具,而是自然的和人的规律性的表述”(《列宁全集》第5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75页)。逻辑思维是在人类长期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人们在实践中,只有正确地分析事物,透过现象,把握住事物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才能获得实践的成功。正是在实践中,人的逻辑思维才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列宁指出:“逻辑和认识论应当从‘全部自然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发展’中引申出来。”(《列宁全集》第5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73页)

列宁指出:“对黑格尔来说,行动、实践是逻辑的‘推理’,逻辑的式。这是对的!当然,这并不是说逻辑的式把人的实践作为它自己的异在(=绝对唯心主义),而是相反,人的实践经过亿万次的重复,在人的意识中以逻辑的式固定下来。这些式正是(而且只是)由于亿万次的重复才有着先入之见的巩固性和公理的性质。”(《列宁全集》第5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86页)

人在实践中形成某种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表现为行动的推理、实践的逻辑。逻辑思维反映着客观事物本身固有的逻辑。逻辑思维的这种反映,不是简单的‘直观’,而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人的认识经过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再到实践的不断重复过程的提高,才把客观世界的逻辑、实践的逻辑,转化为思维的逻辑,形成逻辑的式。

逻辑思维是以实践为基础的。逻辑思维的前提以及它所应用的公理、定理和原理都是从实践中总结出来,并为实践所确证的。逻辑思维所使用的规律、规则和方法,也是人类在长期的反复的实践中提炼出来的。人类逻辑思维本身就是实践的产物,并为实践反复证明是完全符合实际的。

逻辑思维的结论是否正确,最终要由实践检验。虽然说根据正确的前提和正确的推理方法得出的结论,应该是正确的,但由于人们实践水平的限制,往往不能保证推理的前提和推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完全是正确的。因此,逻辑推理的结论就不一定正确。即使是正确的逻辑思维的结论,也要回到实践中去,作进一步的验证,才能最终判断其是否正确。

逻辑思维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人的实践经过亿万次的重复,在人的意识中以逻辑的式固定下来。这些式正是(而且只是)由于亿万次的重复才有着先入之见的巩固性和公理的性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实践,只能产生相应的逻辑思维。逻辑思维的演变,是由实践决定的。逻辑思维是人类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的。

逻辑思维是能动地反映客观现实世界的过程。它不仅能动地反映客观现实世界,而且能动地反作用于客观现实世界。逻辑思维是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的过程。逻辑思维不仅是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产生的和发展的,而且对社会实践具有能动的反作用。逻辑思维对社会实践的能动反作用,主要表现在:第一,逻辑思维给实践提供指导。每当提出一项计划、方案和设计后,人们常常不是立即付诸实践,而是先进行逻辑思维,进行可行性分析。如果在逻辑思维中不能成立,那就要重新修改计划、方案和设计。逻辑思维在一定范围内对某种计划、方案和设计是否正确可行,起着判定作用。第二,逻辑思维使实践经验由特殊性提高到普遍性。实践经验总是具体的、特殊的,必须借助于逻辑思维,才能把实践经验由具体的提高到抽象的,由特殊的提高到普遍的。因此,逻辑思维对实践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逻辑思维不仅反映事物的外部联系,而且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逻辑思维形成后,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它对人们的实践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知识与实践

1、知识的内涵 

知识是人们在改造世界的社会实践中所获得的认识。科学理论是知识的比较完备的形态。知识的体系就是科学。从本质上说,知识属于认识范畴。

毛泽东指出:“什么是知识?自从有阶级的社会存在以来,世界上的知识只有两门,一门叫做生产斗争知识,一门叫做阶级斗争知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就是这两门知识的结晶,哲学则是关于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括和总结。此外还有什么知识呢?没有了。”(《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15-816页)人类的知识有两大门,一门是关于自然的知识,它是生产实践和科学实验经验的总结;另一门是关于社会的知识,它是社会实践活动(在阶级社会中主要是阶级斗争的实践)经验的总结。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就是这两大门类知识的结晶。哲学则是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括和总结。随着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的相互关系越来越密切,出现了二者互相结合、互相渗透的趋势。

马克思指出:“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人的科学,正象关于人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这将是一门科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8页)马克思预言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将是一门科学”。马克思的这一预言,正在逐步实现。

人的知识来源于实践,是后天才有的。唯心主义认为,人的知识是先天就有的,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一个人的知识,不外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两个部分。间接经验,归根到底也是发源于直接经验。17世纪的英国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指出:“我们向老年人而不向青年人求教有关人类事物的更多的知识和较成熟的判断,因为老年人经验丰富,所见所闻所思想的事物都是多而且博,这是很对的;同样,我们也有理由希望从我们的这个年代——只要它知道自己的力量并愿奋发表现出来——得到远多于从古代所能得到的东西,因为它正是这个世界的较高年龄,其中已堆积和贮藏着许多实验和观察。”(培根:《新工具》,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1-62页)

弗兰西斯·培根指出:“我们既经这样树立了知识的目标,我们就要前进到各项条规,而这又要以最直捷最明显的次序来进行。先要说明,我对于解释自然的指导含有两个类别的分部:一部是指导人们怎样从经验来抽出和形成原理;另一部是指导人们怎样从原理又来演出和推出新的实验。前者又要分为三种服役:一是服役于感官,二是服役于记忆,三是服役于心或理性。”(培根:《新工具》,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17页)

一切比较完全的知识,都是由两个阶段构成的,即感性知识和理性知识。感性知识是理性知识的基础,理性知识是感性知识的发展。二者是相互联系的,在实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否定知识来源于感性经验,这就否定了认识论的唯物论;否定感性知识必须向理性知识发展,这就否定认识论的辩证法。因而,唯心主义所说的先天知识是根本不存在的。旧唯物主义把知识理解为个人认识上的努力和个人经验的结果。马克思主义哲学则从实践的社会性,来了解知识的本质,把知识看成是人类在改造世界的社会实践中所获得的认识和积累起来的经验的概括和总结。

毛泽东指出:“什么是比较完全的知识呢?一切比较完全的知识都是由两个阶段构成的:第一阶段是感性知识,第二阶段是理性知识,理性知识是感性知识的高级发展阶段。学生们的书本知识是什么知识呢?假定他们的知识都是真理,也是他们的前人总结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的经验写成的理论,不是他们自己亲身得来的知识。他们接受这种知识是完全必要的,但是必须知道,就一定的情况说来,这种知识对于他们还是片面性的,这种知识是人家证明了,而在他们则还没有证明的。最重要的,是善于将这些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际中去。” (《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16页)

2、知识是实践的武器 

科学知识又转过来指导实践。不掌握科学知识,不以科学知识为指导,就达不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目的。列宁在《青年团的任务》中,指出:“旧学校是死读书的学校,它迫使人们学一大堆无用的、累赘的、死的知识,这种知识塞满了青年一代的头脑,把他们变成一个模子倒出来的官吏。但是,如果你们试图从这里得出结论说,不掌握人类积累起来的知识就能成为共产主义者,那你们就犯了极大的错误。如果以为不必领会共产主义本身借以产生的全部知识,只要领会共产主义的口号,领会共产主义科学的结论就足够了,那是错误的。共产主义是从人类知识的总和中产生出来的,马克思主义就是这方面的典范。”(《列宁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4页)

列宁又指出:“当我们听到有些青年以及某些维护新教育制度的人常常非难旧学校,说它是死记硬背的学校时,我们就告诉他们,我们应当吸取旧学校中的好东西。我们不应当吸取旧学校的这样一种做法,即用无边无际的、九分无用一分歪曲了的知识来充塞青年的头脑,但是这并不等于说,我们可以只学共产主义的结论,只背共产主义的口号。这样是建立不了共产主义的。只有了解人类创造的一切财富以丰富自己的头脑,才能成为共产主义者。” 《列宁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5页)

科学知识对实践有着重大的指导作用。要重视科学知识,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学好科学知识,更有效地为革命和建设事业服务。列宁指出:“我们不需要死记硬背,但是我们需要用对基本事实的了解来发展和增进每个学习者的思考力,因为不把学到的全部知识融会贯通,共产主义就会变成空中楼阁,就会成为一块空招牌,共产主义者也只会是一些吹牛家。你们不仅应该掌握知识,而且应该用批判的态度来掌握这些知识,不是用一堆无用的垃圾来充塞自己的头脑,而是用对一切事实的了解来丰富自己的头脑,没有这种了解就不可能成为一个现代有学识的人。如果一个共产主义者不下一番极认真、极艰苦而巨大的功夫,不弄清他必须用批判的态度来对待的事实,便想根据自己学到的共产主义的现成结论来炫耀一番,这样的共产主义者是很可悲的。这种不求甚解的态度是极端有害的。要是知道自己懂得太少,那就要设法使自己懂得多一些,但是如果有人说自己是共产主义者,同时又认为自己根本不需要任何扎实的知识,那他就根本不能成为共产主义者。”(《列宁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5-286页)

知识是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的。任何知识,只有经过实践检验,证明其科学地反映了客观事物,才是正确可靠的知识。

弗兰西斯·培根指出:“大凡走路,如果目标本身没有摆正,要想取一条正确的途径是不可能的。科学的真正的、合法的目标说来不外是这样:把新的发现和新的力量惠赠给人类生活。”(培根:《新工具》,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58页)知识是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武器。列宁指出:“每个青年必须懂得,只有受了现代教育,他才能建立共产主义社会,如果不受这种教育,共产主义仍然不过是一种愿望而已。”(《列宁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7页)

知识是人类文明的基本要素,是人类控制自然和争取自身解放的武器。弗兰西斯·培根指出:“人类在一堕落时就同时失去他们的天真状态和对于自然万物的统治权。但是这两宗损失就是在此生中也是能够得到某种部分的补救的:前者要靠宗教和信仰,后者则靠技术和科学。”(培根:《新工具》,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291页)

知识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一个社会发展程度的基本标志。知识本身没有阶级性。然而在阶级社会中,不同的阶级对于知识具有不同的价值观念。他们总是根据自身的利益和需要,赋予它不同的意义。正因为如此,知识在不同的历史时代,具有不同的价值,而知识分子在不同的历史时代,也随之具有不同的历史命运。

在封建社会,知识是封建权利的奴仆。它的价值是由权利决定的。在资产阶级革命和资本主义发展的过程中,知识的地位和作用发生了重大变化。知识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地同社会生产和财富密切结合在一起。知识成了资产阶级的摇钱树,知识分子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开路先锋。但是,资本主义社会并不是知识和知识分子的天堂。在资本统治万物,利润就是一切的社会里,知识的价值是由利润决定的。一旦它不能给资本家带来利润,资本家就毫不吝惜地把它扔到一边。

只有社会主义,才能为知识的发展和应用提供最广阔的天地。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知识成为全体人民的财富。知识的价值,是由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对物质文化的需要决定的。从根本上说,社会主义对知识的需要,对知识的尊重,超过历史上任何一个时代。列宁指出:当我们谈到无产阶级文化的时候,就必须注意这一点。应当明确地认识到,只有确切地了解人类全部发展过程所创造的文化,只有对这种文化加以改造,才能建设无产阶级的文化,没有这样的认识,我们就不能完成这项任务。无产阶级文化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那些自命为无产阶级文化专家的人杜撰出来的。如果硬说是这样,那完全是一派胡言。无产阶级文化应当是人类在资本主义社会、地主社会和官僚社会压迫下创造出来的全部知识合乎规律的发展。”(《列宁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5页)

三、方法与实践

1、方法的内涵 

方法是人们实现目的的手段和方式,是主体认识客体和改造客体的工具。黑格尔指出:“在探索的认识中,方法也同样被列为工具,是站在主观方面的手段,主观方面通过它而与客体相关。主体在这种推论中是一端,客体则是另一端,前者通过它的方法而与后者联在一起,在那里它只是自为的,并不曾与自身联合。两端仍然是差异的,因为主体、方法和客体没有建立为一个同一的概念;因此,推论总还是形式的;主体在前提中把形式建立为在它那一方面的方法,前提则是一个直接的规定,并且为此而包含着形式规定,如我们曾看到过的定义、分类等作为主观中现成的事实。”(黑格尔:《逻辑学》下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532-533页)黑格尔这里所说的方法,是指概念的自在和自为的规定性,是一种撇开了概念的具体内容的逻辑推理方法,是联系主体和客体的手段和中介。

黑格尔又指出:“绝对的方法不是象外在反思那样对待自身,而是从它的对象本身去采取规定的东西,因为这个方法本身就是对象的内在原则和灵魂。”(黑格尔:《逻辑学》下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536-537页)黑格尔的这个思想是很深刻的。方法是人们依据于对客体的发展规律的认识而为自己规定的认识手段和实践方式,是对客观规律的主观运用。因而,科学的方法,不仅取决于客体的状况,而且取决于主体的状况。对同一客体,不同的主体可能采取不同的方法加以认识和改造。方法具有主体性。在选择方法时,把客体的具体的情况和主体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使方法的选择和运用,既符合客体的具体特点,又符合主体的具体特点。

2、方法与实践 

方法是人们认识、改造世界所应用的方式和手段。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必然要进行一系列的思维活动和实践活动。这些活动所应用的各种方式和手段,统称为方法。方法的使命,是引导人们的思维沿着科学的途径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方法是一种带有制约性和限制性的规定。它要求人们怎样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用什么方式和手段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才能取得最佳的效果,达到最终的目的。方法是实践得以顺利进行的手段。

人类的实践活动方式具有层次性。方法与人类的实践活动方式密切相关。因而,方法也具有层次性。第一层次的方法是哲学方法。它具有普遍性和广泛性,适用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的各个领域。第二层次的方法是科学研究中的一般方法。它是从各门具体科学中概括出的一般方法。第三层次的方法是各门具体科学中的具体方法。它仅仅适用于本门具体科学的领域。

做事情,需要全盘的计划和策略,同时需要一定的方法。只有借助一定的方法,才能使事情顺利进行。做工作,需要工作计划,同时也需要一定的方法。只有借助一定的方法,才能把工作做好。干事业,需要引导事业前进的方针,同时也需要一定的方法。只有借助一定的方法,才能引导事业前进。

世界观是人们对于整个世界以及人和世界的关系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世界观是人们行动的重要依据。世界观最终决定着人们对方法的选择。只有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才能选择科学的方法,避免走向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

科学的方法来自实践,又对实践活动起重要作用。只有体现客观世界的发展规律的方法,才是科学的、行之有效的方法,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唯心主义认为,方法是人的主观意志的自由创造。这种观点是错误的。科学的方法,不是人的主观意志的自由创造,而是来自实践,是在实践基础上对事物发展的最一般的客观规律的正确概括与总结。列宁指出:“思维的范畴不是人的工具,而是自然的和人的规律性的表述”(《列宁全集》第5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75页)。

毛泽东曾把工作比喻成过河,把方法比喻成桥、船,不解决桥、船,就无法完成过河的任务。人们在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从来就存在着科学与非科学两种根本对立的方法。辩证唯物主义是唯一科学的方法。掌握辩证唯物主义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做好工作的重要条件和强大思想武器。

辩证唯物主义主张,在从事实践时,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坚持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方法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辩证唯物主义方法既适用于自然科学的研究,也适用于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的研究,对实践具有普遍的指导作用。

只有正确的方法的指导,才能洞察实践活动的远大前途,才能分析复杂事物的发展进程,才能抓住工作的重要关节,才能处理好各方面的事情。因此,科学的方法对于实践活动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辩证唯物主义方法和具体科学的方法是不同的方法。辩证唯物主义方法对具体科学的方法具有指导作用,但是辩证唯物主义方法不能代替具体科学的方法。具体科学的方法也不能没有辩证唯物主义方法的指导,也不能取代辩证唯物主义方法。

世界观的形成是主体选择和运用一定的方法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结果。方法的选择上和运用上的差异,是造成人们形成不同的世界观的基本条件之一。科学的方法的选择和运用,是形成正确的世界观的重要条件之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关于正确认识世界和正确改造世界的最普遍的方法的学问。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人们形成正确的世界观,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正确地改造世界,非常重要。

恩格斯指出;“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406页)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思维方法,具体地分析具体的事物,就是辩证唯物主义的活的灵魂。

人们为了正确地实践,必须自觉地运用辩证唯物主义方法。毛泽东指出:“我们的眼力不够,应该借助于望远镜和显微镜。马克思主义的方法就是政治上军事上的望远镜和显微镜。”(《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12页)

辩证唯物主义方法之所以正确,之所对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就在于它的本质是批判的和革命的。马克思指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2页)辩证唯物主义方法的运用,为人们全方位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了深刻而广泛的视角,从而必然开拓人们的视域,深化和丰富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在人们面前展现出广阔的世界远景。

第四节  非理性因素与实践

一、需要与实践 

需要是一种客观存在。需要有生理需要、心理需要、物质需要、精神需要。作为社会历史过程主体的人们,为了满足自身和社会多层次的、无限多样的需要,总是不断地改造自然界、改造社会和人自身,进行创造世界的实践活动。需要是人脑对生理需求和社会需求、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的反映。人们是否对自己所从事的实践活动抱有热情和积极性,与人们能否在实践活动中达到需要的满足和需要的实现直接相关。发动人们去从事实践活动的第一动力是满足人们的基本需要。人的基本需要,首先是指创造和享有衣、食、住、行等物质需要,这是人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前提,是人从事实践活动的物质基础。在此基础上,人的需要还包括创造和享有精神财富以及维护人的尊严、享受做人应有的权利等精神需要。

马克思指出:“消费创造出新的生产的需要,也就是创造出生产的观念上的内在动机,后者是生产的前提。消费创造出生产的动力;它也创造出在生产中作为决定目的东西而发生作用的对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页)客观的物质需要是“创造出生产的观念上的内在动机”。

马克思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82页)利益就是指各种需要能否满足以及满足的程度。人们在多大程度上看到自己的需要的存在和发展,并有可能进一步去实现它,人们就在多大程度上产生实践活动的热情和倾向性。

需要在实践中具有多方面的作用,其中最基本的是以下三种作用:需要是实践开始的驱动力,是推动人积极地实践的内在动机,是通向实践目标的决定环节。下面拟对需要的这三种作用作初步揭示。

1、需要是实践开始的驱动力

人为了获得生存和发展,必须求助于一定的事物,因而形成一定的需求。这些需求反映在人的头脑中,就形成人的需要。需要被认为是人的一种内部状态,或者说是一种倾向,它反映了人对其内在环境和外部条件的较为稳定的要求。

前苏联心理学家波果斯洛夫斯基等指出:“需要——这是被人感受到的一定的生活和发展条件的必要性。需要反映有机体内部环境或外部生活条件的稳定的要求。……需要是人的思想活动的基本动力。”(波果斯洛夫斯基等主编:《普通心理学》,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79年版,第69页)

人是有目的的、有意识的、有积极性的、有主动性的高级社会动物。人的一切社会实践活动都受其思想动机的支配。人的需要触发了人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思想动机,从而启动了人的社会实践活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需要是促使人进行社会实践活动,首先是生产劳动活动的驱动力,即激励启动因素。

    人们为了解决衣食住行等生活必需品,就必须从事生产劳动。人们的生活需要便成为人类社会生产活动开始的驱动力。人类在解决衣食住行等最低生活需要的基础上,还要追求新的、更高的需要。新的、更高的需要,又促使人类进行新的、更高的社会实践活动。譬如,从事新的、更高的生产劳动活动、政治实践活动、军事实践活动、文化实践活动,等等。在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中,需要是激励动因。

马克思指出:需要是“生产的观念上的内在动机,……是生产的前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页)马克思又指出:“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页)人的衣食住行需要是人的最基本的生活需要,是直接推动人们从事生产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的第一位的驱动力。人的生活消费需要是生产的观念上的内在动机,引起了人们的生产活动。

既然实践活动的倾向性取决于人的基本需要的满足,那么为了焕发人们的实践的热情和积极性,就要把人的实践活动和人自身的生理需要和社会需要、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紧密地联系起来。

可见,需要是人的实践活动和心理活动开始的驱动力,它在人的实践活动和心理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需要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动力要素,不同的需要直接决定人的实践活动的动力方向的不同和动力强度的不同。

2、需要是推动人积极地实践的内在动机 

人的各种需要推动着人们在各个方面积极地实践着。人类最初的需要是本能的需要,是生存的需要。在满足本能的需要和生存的需要之后,人类还要产生发展的需要。无论是满足本能的需要、生存的需要,还是满足发展的需要,都推动着人类积极地实践着。实践反过来又产生新的需要。满足需要的条件、手段、水平、程度,都受实践水平的限制和制约。需要是人积极地从事实践活动的源泉。需要和人的实践活动过程紧密相联。需要越强烈,由此引起的实践活动过程也就越积极。没有需要,也就没有人的一切实践活动。

需要永远是推动人积极地实践的内在动机,它不会因暂时的满足而终止。一些需要满足以后,又会产生新的需要。新的需要又推动着人们去从事新的实践活动。在实践活动中,需要不断地得到满足,又不断地产生新的需要,使实践活动不断地向前发展。例如,学习科学文化的需要,欣赏艺术的需要,每一次需要满足以后,又会产生新的、更高的需要。

人的需要是人积极地从事实践活动的内在动机,同时,人的需要又必须通过劳动,通过生产,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来创造,来实现。随着社会的发展,人越来越依靠人造物,来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不仅仅依靠天然物,来满足自己的需要。人创造越来越多的人造物,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在这个意义上讲,人的实践活动又构成了人的需要产生的源泉。没有人的实践活动,也就没有人的需要。

马克思指出:“在文化初期,已经取得的劳动生产力很低,但是需要也很低,需要是同满足需要的手段一同发展的,并且是依靠这些手段发展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59页)人只有在创造需要的对象的过程中,才能形成自己新的需要。社会实践活动本身就创造、形成新的需要。

这就是说,需要和实践的关系是一种辩证关系。一方面,人的需要通过社会实践来满足。另一方面,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在不断地满足人们的需要的同时,又会激发人们的新的需要。人们的新的需要又会激发人们的新的实践活动,来满足自己的新的需要。

马克思指出:“生产不仅为主体生产对象,而且也为对象生产主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页)生产主体的重要方面是生产新的需要。新的需要是在实践活动过程中形成的。马克思指出:“由于生产通过它起初当作对象生产出来的产品在消费者身上引起需要。因而,它生产出消费的对象,消费的方式,消费的动力。同样,消费生产出生产者的素质,因为它在生产者身上引起追求一定目的的需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页)

可见,人的实践活动过程的积极性,根源在于其需要。人的需要是主体实践活动的起点。

3、需要是通向实践目标的决定环节 

人是实践活动的主体,人们的一切实践活动都要经过人的意识。也就是说,人的一切实践活动必须采取思想动机的形式。思想动机是一种生理的、心理的、理性的和非理性的现象。所谓思想动机是指人的某种需求(生理需求和社会需求、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反映在人的头脑中,激发人的实践活动,调节和控制着人的实践活动,去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念头、想法和意向。思想动机是推动人们进行实践活动的内在动力,是激励人从事实践活动以达到一定的目的的内在原因。在思想动机中,需要动机是人们实践活动的基本动因。

人们为了满足需要,必须对实践目标进行观察和思考。需要调节和控制着实践活动的目标。

需要对从事实践活动的人的情感和情绪影响很大。人对实践活动产生情感和情绪,是以实践活动能否满足人的需要为中介的。凡是能够满足人的需要的实践活动,则产生肯定的情感和情绪,否则产生否定的情感和情绪。情感和情绪就是人对实践活动与人的需要之间关系的反映。

需要推动着从事实践活动的人的意志的发展。人为了满足需要,从事一定的实践活动,要用一定的意志努力,去克服实践活动中的困难。人在克服实践活动中的困难的过程中,锻炼了意志。

人的需要具有积极主动的性质,具有主体性。恩格斯指出:“推动人去从事活动的一切,都要通过人的头脑,甚至吃喝也是由于通过头脑感觉到饥渴而开始,并且同样由于通过头脑感觉到饱足而停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2页)实际上,人的需要是一种有目的的、有意识的、能动的人脑对生理需求和社会需求、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的反映。

人的需要是通过主体来实现的,是通过主体的有目的的、有意识的、能动的实践活动来实现的,是同人的主体性紧密相联的。人的需要始终处在不断地实践——需要——再实践——再需要的无限循环的过程中。在这一过程中,人们不断地创造出新的需要,而且创造出新的满足需要的实践活动形式。

动物的需要只是对它所依赖的环境,作出有选择的本能的反应。而人的需要则是对他所依赖的环境,进行有目的地、有意识地、能动地反映。人的需要正是在这种反映的基础上,进行有目的地、有意识地、能动地实践活动,来得到满足的。

人的需要得到满足以后,人们会对自己的需要有深刻的认识,同时又会产生新的需要,进一步推动人们为满足新的需要而进行新的实践活动。这就是说,人的需要不仅推动着人们深刻地认识世界,而且推动着人们能动地改造世界。人的需要具有动物的需要所不能比拟的主体性。

只有在实践活动的现实过程和结果中,主体追求需要的实现的热情,才能释放出来,主体追求需要的自主性,才能表现出来。所以,需要最终将转化为一种能动的现实的创造力。可见,需要是实践活动的动力。在实践活动中,需要永远表现出积极的性质。人的积极性的其它方面(如动机、理想和信念等),都是需要的变形。人的需要是通向实践目标的决定环节。

由上可见,主体的需要在主体的实践活动中,可以产生不可忽视的、乃至重大的影响和作用。当然,对需要是实践开始的驱动力,是推动人积极地实践的内在动机,是通向实践目标的决定环节分别加以研究是可以的,而实际上这些基本作用是内在地交织和渗透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综合发挥作用的。而且任何需要在实践中的作用都具有社会历史性,都与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相联系。而社会历史条件本身则是由以往的社会实践活动创造出来的。社会实践活动不断地满足人的需要,又不断地产生新的需要,新的需要又推动着社会实践活动的进步,如此地循环往复,人的需要在实践中的作用就经历了从茹毛饮血到对现代化社会生活条件的追求这样一个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过程。

二、愿望与实践 

愿望是对客观需要的意识。愿望是希望将来能达到某种目的想法(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426页)。人的实践活动离不开人的愿望。愿望在实践中具有多方面的作用,其中最基本的是以下三种作用:愿望是实践活动的内在动因,愿望决定着实践活动的对象,愿望调节着实践活动的能力。下面拟对愿望的这三种作用作初步揭示。

1、愿望是实践活动的内在动因 

人的实践活动起源于人的愿望。人的实践活动的历史,是人为了满足愿望而不断奋斗的历史。

恩格斯指出:“如果说动物对周围环境发生持久的影响,那么,这是无意的,而且对于这些动物本身来说是某种偶然的事情。而人离开动物越远,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就越带有经过事先思考的、有计划的、以事先知道的一定目标为取向的行为的特征。动物在消灭某一地带的植物时,并不明白它们是在干什么。人消灭植物,是为了腾出土地播种五谷,或者种植树木和葡萄,他们知道这样可以得到多倍的收获。”(《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82页)愿望是推动人的实践活动不断发展的内在驱动力量。在愿望的驱动下,主体确定实践活动的目标,然后改造世界,使主体的愿望得到满足。

人的愿望是无限的,是永远不能获得终极满足的。一个愿望得到满足后,又会产生新的愿望。新的愿望又驱动着人从事新的实践活动。而且愿望会使人的实践活动的层面和水平不断地拓展。这个过程推动着人类社会的进步。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引用了《工联和罢工》(1860年伦敦版)一书作者登宁的一段话,生动地揭露了资本家的愿望,分析了资本家的愿望与冒险活动的关系,认为资本家有多大利润,就敢冒多大风险:“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象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如果动乱和纷争能带来利润,它就会鼓励动乱和纷争。走私和贩卖奴隶就是证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29页)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对资产阶级的愿望从物质根源上作了批判的分析。

2、愿望决定着实践活动的对象 

人总是处于大量的实践活动的选择之中,因为人在特定时刻的实践活动能力十分有限,只能选择其中一小部分实践活动。这就涉及到主体实践活动的选择的优先性问题。当然,主题实践活动的选择不可能超出主体自身的实践活动的能力的范围。但主体优先选择什么样的实践活动,这是与特定的愿望密切相关的。

任何人都会选择自己最迫切的实践活动,愿望是主体进行选择内在根据。没有愿望,主体的实践活动就失去了积极性。没有愿望,主体的实践活动也就失去了选择的源泉。不选择符合主体愿望的实践活动,就会缺乏实践活动的动力。

实践活动的对象是怎样进行选择的呢?主体是通过评价活动来选择实践活动的对象的。评价活动的实质在于主体对实践活动的对象与主体的愿望之间的价值关系给予能动的反映。一旦主体发现某一实践活动能够极大地满足主体的愿望,主体就会对这种实践活动产生极大的兴趣,促使主体对这一实践活动产生稳定、集中的注意力,进而付诸行动,从事这一实践活动。

愿望的特点就是专注一境。愿望把人们的心专注在一种实践活动的境界上,这个过程就是止。愿望不时地调节着、决定着这一止的过程。愿望使人们止在一个实践活动的境界上,久而久之,就会使人们的事业有所成就。

愿望使一个人能够长期专注于一种实践活动。一个人长期专注于一种实践活动之后,就可以引发神通。神通是在长期专注的基础上产生的。一切事业都是在神通的基础上生起的。由愿望伴随的专注产生了神通,神通伴随着智慧成就了事业。

3、愿望调节着实践活动的能力 

人的实践活动的进步取决于人的愿望的不断调节。要从事实践活动,就必须有强烈的愿望的调节。从某种程度上讲,主体愿望的强烈程度决定着主体实践活动的能力。许多人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艰难地从事着实践活动。许多人坚韧不拔地从事着实践活动,目的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

愿望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生理上的愿望,二是心理上的愿望。人对这两方面的愿望当然是很多的。人生一世,必须有吃的、穿的、住的这些物质生活资料,这是基本愿望。多数的人的一生,都是在追求基本愿望中度过。

但是人的愿望是没有止境的,当吃穿住都有了之后,就希望吃得再好一点,穿得再好一点,住得更舒适一点。有的人吃穿住已经得到了保障,还要跟别人攀比,讲排场。人的愿望,像滚雪球一样,会越来越大。

不过,每一个人的愿望也不是一样的,是有所偏重的。愿望是因人而异的。人的愿望的差异,是不是天生的呢?不是的。每一个人的愿望的偏重面都是后天培养出来的。偏重于那一方面的追求,那一方面的愿望就会越来越大。如果不去培养它,它就会渐渐地小了。

显然,愿望在人的一生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人生的幸福,通常是以愿望为基础的。当一个人的愿望满足了,就觉得幸福,就觉得快乐;相反,愿望得不到满足,就觉得痛苦了。为了使人生幸福,应该正确地对待愿望,应该让愿望正确地调节人的实践活动的能力。

愿望调节着实践活动的精进能力。什么叫精进能力呢?精进能力就是一种努力能力,就是一种奋斗能力。任何一个人生存在这个世界上,都希望事业有所成就,这就需要精进能力,需要努力,需要奋斗。一个人的成就,往往是经过百折不挠,不懈努力,勇猛精进换来的。人们要成就一番事业,都要付出很大的代价,都需要努力,需要奋斗。

那么,是不是说所有的努力都叫做精进能力呢?不是的。精进能力有特定的内涵,指奋发向上、不断进取的行为能力,也是指一种改善自我的行为能力。所以人们实践活动的精进能力,需要愿望去调节。

由上可见,主体的愿望在主体的实践活动中,可以产生不可忽视的、乃至重大的影响和作用。当然,对愿望是实践活动的内在动因,愿望决定着实践活动的对象,愿望调节着实践活动的能力分别加以研究是可以的,而实际上这些基本作用是内在地交织和渗透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综合发挥作用的。而且任何愿望在实践中的作用都具有社会历史性,都与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相联系。而社会历史条件本身则是由以往的社会实践活动创造出来的。社会实践活动不断地满足人的愿望,又不断地产生新的愿望,新的愿望又推动着社会实践活动的进步,如此地循环往复,人的愿望在实践中的作用就经历了一个由低级向高级、由低层次向高层次的发展过程。值得强调的是:主体愿望的变化与其所处的外部社会文化环境的变化并非绝对同步的。主体愿望具有自身的相对独立性。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单独拓展对主体愿望在实践中的作用的研究,具有很大的必要性。本文只是这种研究的初步尝试,更深入的研究有待广大哲学同仁的共同努力。

三、利益与实践 

利益是客观需要的自觉化。人的实践过程是一个不可能没有人的主体性因素参与的过程。如果不研究实践的主体性问题,就很难使实践论摆脱机械论、被动论的影响。而要研究实践的主体性问题,不研究利益在人的实践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就很难深入下去。利益是一定的客观需要对象在满足主体需要时,在需要主体之间进行分配时所形成的一定性质的社会关系的形式。利益在实践中具有多方面的作用,其中最基本的是以下三种作用:利益是实践活动的内在动力,对实践活动具有导向性,决定着实践对象的选择。下面拟对利益的这三种作用作初步揭示。

1、利益是实践活动的内在动力 

动力是指其本身可以做功,即本身具有内在的自我发动、自我做功的能力,其功力可以推动它物运动的力量,如水力、风力、电力、畜力等。动力这个词比喻推动事、物前进和发展的力量。

利益是激励人们为满足自身生存、生活和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的改造客观世界的、有意识、有目的的实践活动的客观动力。马克思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82页)

人们从事劳动的最根本的内在动力就是获取利益。在整个实践活动过程中,人们争取的一切,都与利益有关。追求利益是人们实践活动的最根本的目的。人类实践活动的最根本的目标就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人的利益。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霍尔巴赫指出:“利益就是人的行动的唯一动力。”(霍尔巴赫:《自然的体系》上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260页)

利益是促发人的行为动机,引起人们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在动力。列宁指出:“不能直接凭热情,而要借助于伟大革命所产生的热情,靠个人利益,靠同个人利益的结合,靠经济核算,在这个小农国家里先建立起牢固的桥梁,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走向社会主义;否则你们就不能到达共产主义,否则你们就不能把千百万人引导到共产主义。现实生活就是这样告诉我们的。革命发展的客观进程就是这样告诉我们的。”(《列宁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70页)利益引起人们进行社会实践活动,首先是社会生产活动的思想动机,从而引起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首先是社会生产活动。列宁又指出:“同个人利益结合,能够提高生产;我们首先需要和绝对需要的是增加生产。”(《列宁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70页)

在任何社会,利益都是人类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思想动机背后的具体动因。但在不同的社会,利益是实践活动的内在动力的表现形式,是不同的。

在原始社会,原始人的集体利益是实践活动的内在动力。在私有制社会中,利益集中表现为私人利益。私人利益成为社会统治阶级从事实践活动的内在动力。恩格斯指出:“生产只要不以被压迫者的最贫乏的生活需要为限,统治阶级的利益就会成为生产的推动因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85页)

    在奴隶社会,最大限度地追求奴隶的剩余劳动,是奴隶社会奴隶主从事实践活动的内在动力。在资本主义社会,最大限度地追求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从事实践活动的内在动力。在私人利益作为驱使人们从事实践活动的社会中,劳动人民只是剥削阶级为达到自己的私人利益而被驱动的工具,劳动者的个人利益得不到应有的满足,劳动人民自觉的社会实践活动,受到很大的限制。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使劳动者直接为自身获取劳动成果而进行劳动,人民群众的利益真正成为劳动者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在动力,成为社会主义社会向前发展的决定因素。在社会主义社会,利益是实践活动的内在动力,再也不需要经过剥削阶级的私人利益的形式表现出来,而且能够比在私有制社会中的私人利益的形式,释放出更大的内在动力能量。

2、利益对实践活动具有导向性 

利益是人们所追求的需要目标、对象,对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导向性。任何社会实践活动,只有通过人的主体活动才能实现。任何利益都体现出某种主体性。“利益的主体性主要体现为人对利益的主观需要,这种需求表现为人对利益的生理要求、情欲要求、思想认识、主动追求;体现为人对利益的主动谋取、竞取、争夺,表现为人对利益的生产、获取、竞争;体现为人对利益进行有目的的分配活动,有意识的消费活动。利益的主体性还反映为利益的主体对利益客体的感觉有一定的主观差异性,即同样的利益客体,不同的主体感受是不一样的。”(王伟光:《利益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71页)利益具有引导人们从事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的作用。

我国古代著名史学家司马迁指出:“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利益对实践活动的主体的意向、行为具有一定的导向作用。

    列宁指出:“如果你们没有指出哪些阶级的利益,哪些在当前占主导地位的利益决定着各政党的本质和这些政党的政策的本质,那么事实上你们就没有运用马克思主义,事实上你们就抛弃了阶级斗争理论。”(《列宁全集》第1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75页)利益引导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一定的社会实践活动必然体现一定的利益关系。

利益对实践活动的导向就是利益本身对实践活动的主体的各种利益追求行为的规范与引导。利益对实践活动具有导向性,在社会实践活动的各个方面,都有充分的表现。

在社会生活中,利益对实践活动具有导向性,这是一种客观必然的现象。迄今为止的阶级社会中,总是划分为不同的阶级,并且形成不同的的阶层、集团、群体。不同的阶级以及不同的阶层、集团、群体,之所以产生和存在,是因为各自不同的利益。这样就使社会总是由不同的利益主体组成。这就使利益对实践活动具有导向性在客观上成为必然。

3、利益决定着实践对象的选择 

利益反映了人对需求对象的一种追求、兴趣和认识。实践对象的选择,渗透着利益的影响。“利益是需要主体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为中介,以社会实践为手段,以社会实践成果为基本内容,以主观欲求为形式,以自然生理需要为前提,使需要主体与需要客体之间的矛盾得到克服,使需要主体之间对需要客体获得某种程度的分配,从而使需要主体得到满意。换句话说,利益是对客观需求对象的更高的理性上的意向、追求和认识,是需要在经济关系上的体现,它反映了人与人之间对需求对象的一种经济分配关系。利益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关系。从本质上来说,利益是关系范畴。”(王伟光:《利益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74页)如果离开了利益,我们就很难揭示人的实践的选择性、目的性和创造性。

不同的主体,对实践对象具有不同的选择。就是同一主体,对实践对象也总是经常面临着各种不同的选择。无论是选择何种实践对象,都要受该阶级、该阶层、该集团、该个人的利益的决定。主体不论选择什么实践对象,如何选择,总是按最有价值亦即利益最大的方向进行选择,这就需要对主体的选择做出规范与引导。

    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而利益是社会生产不断地向前发展的内在动力。任何社会变革归根到底都必须重新调整人们的利益,以促进和推动社会生产的发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在阶级社会,利益首先表现为阶级利益。实践对象的选择,首先是以满足统治阶级的利益为目的的。

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确立以后,如何选择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践对象,如何正确地处理选择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践对象的矛盾和冲突,合理地协调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各个实践主体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利益在实践中的作用,加速社会主义改革和现代化建设,这些都是十分重要而迫切的现实理论问题。需要研究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充实和丰富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宝库。

四、情感与实践 

情感是人对客观事物、客观活动的一种态度,反映着客观事物、客观活动与人的愿望之间的关系。情感总是由一定的客观事物、客观活动引起的。离开了客观事物、客观活动,就不会产生情感。由于客观事物、客观活动与人的愿望之间的关系不同,人对客观事物、客观活动便有不同的态度,产生不同的内心变化和外部表现。符合人的愿望的事物、活动,引起人的积极的态度,使人产生肯定的情感,如愉悦、满意、喜欢等等。反之,不符合人的愿望的事物、活动,引起人的消极的态度,使人产生否定的情感,如厌恶、愤怒、憎恨等等。恩格斯指出:“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7页)。

情感在实践活动中具有多方面的作用,其中最基本的是以下三种作用:情感对实践活动起激发作用、选择作用、调节作用。下面拟对情感的这三种主要作用作初步揭示。

1、情感对实践活动起激发作用 

情感是人的实践活动的激发因素,在人的实践活动中起非常重要的作用。马克思指出:“人作为对象性的、感性的存在物,是一个受动的存在物;因为它感到自己是受动的,所以是一个有激情的存在物。激情、热情是人强烈追求自己的对象的本质力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69页)列宁指出:“没有‘人的感情’,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于真理的追求。”(《列宁全集》第2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17页)这里列宁明确地强调了情感的激发作用。黑格尔则认为,热情乃是人类活动的“原动力”。他指出:“假如主角方面没有利害关系,什么事情都不能成功;假如把这种对利害关系的关心称为热情——这指全部个性忽略了其他一切已有的或者可能的关心和追求,而把它的整个意志倾注于一个对象,集中它的一切欲望和力量于这个对象,——我们简直可以断然声称,假如没有热情,世界上一切伟大的事业都不会成功。”(黑格尔:《历史哲学》,北京:三联书店1956年版,第62页)情感是人的实践活动的激发力量。

皮亚杰和英海尔德也曾指出:“我们已屡见不鲜,情感构成行为模式的动力状态,而行为模式的认识方面则单独与结构有关。没有一个行为模式(即使是理智的),不含有情感因素作为动机;但是,反过来讲,如果没有构成行为模式的认识结构的知觉或理解参与,那就没有情感状态可言。因此,行为是一个整体,既不能单独用结构来说明它的动力,反之,也不能单独用动力来说明它的结构。情感与认识两者既不能分割,同时又不能互换。”(皮亚杰、英海尔德:《儿童心理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18页)

人的实践活动有既定的目标,情感激发人去达到实践活动的既定目标。巴甫洛夫指出:“科学是需要人的毕生精力的。假定你们能有两次生命,这对你们说来也还是不够的。科学是需要人的高度紧张性和很大的热情的。希望大家在工作和探讨中都能热情澎湃。”(《巴甫洛夫选集》,北京:科学出版社1955年版,第32页)情感对实践活动具有巨大的激发力。要从事艰巨的实践活动,必须有巨大的情感。只有对科学的极大的情感,才能不畏艰苦,勇攀高峰。

任何实践活动都需要人的情感的激发。情感是基于人的愿望产生的,但情感也会对人的愿望产生强烈的影响。任何实践活动都有既定的目标,情感激发着主体的愿望,使主体集中充足的力量去实现实践活动的目标。任何实践活动都不能没有人的情感的激发。

情感能激发起主体从事实践活动的冲动。梁漱溟指出:“从情感就可谈到冲动(impulse)。假若以情感从属于心,那冲动便从属于身。假若以知与行来分别,情感尚在从知到行的较前阶段,冲动既入于其较后阶段。冲动实为吾人行动所不可少的支持力;行动起来,勇于赴前,有时奋不顾身,不计得丧者在此焉。”(梁漱溟:《人心与人生》,上海:学林出版社1984年版,第152-153页)情感能激发出主体从事实践活动的巨大冲力,促成事业的成功。梁漱溟指出:“感情冲动属身之事,不论其见诸行为与否皆属于行。”(梁漱溟:《人心与人生》,上海:学林出版社1984年版,第111页)可见,情感冲动激发着主体的实践活动。

2、情感对实践活动起选择作用 

任何实践活动都具有一定的意义。情感对一定意义的实践活动产生选择作用。主体总是根据自己的情感,去选择实践活动。情感在人的实践活动的选择中,在选择既定目标的实践活动中,起着巨大的作用。

情感这种特殊的心理活动,是实践活动的组织者,对实践活动起选择作用。肯定的情感,如愉悦、满意、喜欢等等,对实践活动具有选择和组织作用;否定的情感,如厌恶、愤怒、憎恨等等,对实践活动具有干扰和破坏作用。

实践活动具有选择性,情感的状态是影响实践活动的选择性的因素之一。人们总是选择使自己愉悦、满意、喜欢的实践活动,而不选择使自己厌恶、愤怒、憎恨的实践活动。情感促成实践活动的选择。情感对实践活动的选择,实际上是组织实践活动的过程。人们选择使自己愉悦、满意、喜欢的实践活动去组织实施,而对其它厌恶、愤怒、憎恨的实践活动却很少组织实施。情感对于人选择实践活动的影响是十分明显的。

由于人们实践活动的水平的不同,人们在实践活动的选择上呈现出很大的差异。在这样的情况下,需要很好地定向实践活动的目标,进而对实践活动作出最佳的选择。因此,情感对实践活动起选择作用,也就是情感对实践活动起定向作用。情感通过对实践活动的定向,影响着对实践活动的选择。

3、情感对实践活动起调节作用 

情感具有调节人的实践活动的能力。肯定的情感,如愉悦、满意、喜欢等等,可以增强人的实践活动的能力;否定的情感,如厌恶、愤怒、憎恨等等,可以降低人的实践活动的能力。生理学家在人的上丘脑、边缘系统及相邻部位,发现了主导肯定的情感和否定的情感的神经中枢,它们被称为“愉快中枢”和“痛苦中枢”。这些情感调节机制的发现,为解释情感对实践活动起调节作用提供了依据。

人的实践活动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通过情感的调节,能使人很好地适应实践活动的环境,克服实践活动的困难。巴甫洛夫认为,情感是在大脑皮层上“动力定型的维持和破坏”。如果外界的刺激使人原有的一些动力定型得到维持和发展,人就会产生肯定的情感,如愉悦、满意、喜欢等等。反之,如果外界的刺激使人原有的一些动力定型得不到维持和发展,人就会产生否定的情感,如厌恶、愤怒、憎恨等等。巴甫洛夫说,一个集邮者得到珍贵的邮票,亲人的团聚,观点一致者谈话的情投意合等等所产生的欢乐,便是大脑皮层原有的动力定型得到维持的表现。

巴甫洛夫指出:“我们有理由设想:大脑两半球中的上述生理过程,相当于我们所主观地称呼的我们自己的情感,这具有着正的和负的一般形式,并依其各种组合和不同的紧张度而有着无数的色泽和变化。这儿有困难和容易,清爽和疲劳,喜悦和烦恼,快乐,胜利和绝望等等情感。我时常这样认为:在习惯的生活方式发生改变时,例如失业或亲爱的人死亡时,不用说还有当心理恐慌和信仰粉粹时,所经验到的沮丧的情感,其生理基础大半就是在于旧的动力定型受了改变、受了破坏,而新的定型又难于建立起来。”(巴甫洛夫:《条件反射演讲集——动物高级神经活动(行为)的二十五年客观研究》,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55年版,第383页)人的实践活动总是伴随着一定的情感的调节。

情感能调节人的实践活动的效率。肯定的情感,如愉悦、满意、喜欢等等,可以提高实践活动的效率;否定的情感,如厌恶、愤怒、憎恨等等,则会干扰、阻碍人的实践活动,甚至引发不良的实践活动。适度的情感会使人的身心处于最佳的实践活动状态,能促进主体积极地从事实践活动,从而增进实践活动的效率。

由上可见,主体的情感在主体的实践过程中,可以产生不可忽视的、乃至重大的影响和作用。当然,关于情感对实践活动起激发作用、选择作用、调节作用分别加以研究是可以的,而实际上这些基本作用是内在地交织和渗透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综合发挥作用的,而且这种整体作用的发挥离不开健全的理性指导。任何情感只有在健全的理性的指导下,才能发挥它在实践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五、意志与实践 

意志是指一个人决定达到某种目的,并根据目的来支配、调节自己的行动,克服各种困难,从而实现目的而产生的心理状态,往往由语言和行动表现出来。如意志坚强,意志坚定,意志顽强,意志不动摇,意志不屈不挠,意志薄弱。意志和实践关系密切。意志在实践中具有多方面的作用,其中最基本的是以下四种作用:意志使实践具有顺利性、坚忍性、稳定性、进取性。下面拟对意志的这四种作用作初步揭示。

1、意志使实践具有顺利性 

任何实践活动,要顺利地进行下去,需要意志的调节。离开意志的调节,任何实践活动都无法顺利地进行下去。可以说,意志是保证实践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意志规定了人类的实践活动的顺利性。

任何美好的实践活动,需要意志的努力,才能顺利实现。离开意志力的作用,再美好的实践活动也不可能实现。蒙哥马利指出:“如果没有意志,即使有能力也无济于事。”(伯纳德·劳·蒙哥马利:《领导艺术之路》,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2年版,第4页)

在实践活动过程中,意志往往能够有效地调动各种各样的主、客观因素,通过科学而迅速地整合,付诸实施,并且努力扫除前进中的障碍,进而使实践活动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

在人类的历史上,大凡在事业上有所成就的人,在他们各自的实践活动过程中,都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是顽强的意志,帮助他们克服了各自的各种各样的困难,使他们各自的实践活动顺利地进行下去,并最后取得成功。意志不顽强,怎能成功?高士其患甲型脑炎,留下严重后遗症,全身瘫痪,仍坚持创作,写出大量科普读物。为了发明灯泡,爱迪生曾经失败过几万次,仍坚持不懈。人们只有意志顽强,才能克服前进道路上的绊脚石,使实践活动顺利地进行下去,才能迎来成功的曙光。

事业要成功,不仅要有顽强的意志,而且要有正确的实践观。只有把实践作为造福人类,富强祖国、社会的事业,才是正确的实践观。钱学森冒着被监禁、坐牢的危险,毅然回国。华罗庚放着美国的“终身教授”不当,却要回到十分贫穷的祖国。彭加木在上海有很好的工作环境和舒适的小家庭,却甘当“铺路石子”,克服病痛,坚决奔赴边疆。顽强的意志和正确的实践观,像指南针似的,使人类和民族的精英们,在万里征途中不迷路,取得一个又一个的成功。

2、意志使实践具有坚忍性 

通向成功的道路,并非平坦的通途,而是崎岖的山间小道。列宁指出:“‘客观世界’‘走它自己的路’,人的实践面对这个客观世界,在‘实现’目的时会遇到‘困难’,甚至会碰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列宁全集》第5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84页)

任何实践活动,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在艰苦困难的情况下,实践活动者能够使实践活动坚持下去而不动摇,需要有坚忍不拔的意志。离开意志的调节,任何实践活动都无法坚忍地进行下去。所谓意志坚强就是指实践活动者面对各种各样的困难,自己能够意志不屈,并且设法使自己的事业取得最终胜利。意志规定了人类的实践活动的坚忍性。

实践活动就是要把潜在现实性的东西转化为直接现实性。坚忍的意志,才有助于实现这一转化。遇到困难,意志动摇,是无法实现这一转化的。

由于客观世界总是不能适应人的各种需要,于是人必然要以实践活动改造客观世界,力求将实然的客观世界变成应然的客观世界,使之满足人的各种需要。因此,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社会实践活动是不会到顶的,必将无限地延续下去。同时,人类的意志活动也必将无限地延续下去。

人类的实践活动,是一个纵横交错、世代相继的无限发展过程。人类的意志活动,也必将是一个纵横交错、世代相继的无限延续过程。因此,人类的意志活动必将伴随着人类的实践活动无限地延续下去。

人类的实践活动又是在完全有限地实践着的个人这实现的。而个人的实践活动,总是在主观上受到经验、水平、精力以至于阶级的局限,客观上受到事物暴露的程度、社会实践水平、科学水平、社会政治制度以及其他条件等的局限。因此,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过程是异常艰难的。人的意志努力也是异常艰难的。

人们在实践活动过程中,会受到盲目性的支配。人们一方面受到自然力的支配,另一方面会受到社会关系的支配。因此,人们在实践活动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人们事业的成就大小,是与人们克服困难的多少和大小成正比例的。只有顽强地克服困难,才能取得超人的成就。贝弗里奇指出:“几乎所有有成就的科学家都具有一种百折不回的精神,因为大凡有价值的成就,在面临反复挫折的时候,都需要毅力和勇气。达尔文的这种性格非常突出,据他儿子说,他的这种性格超出了一般的坚韧性,可被形容为顽强。巴斯德说:‘告诉你使我达到目标的奥秘吧。我唯一的力量就是我的坚持精神。’”(贝弗里奇:《科学研究的艺术》,北京: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144页)

3、意志使实践具有稳定性 

任何实践活动只有稳定地进行下去,才能取得终极胜利。意志坚强,才能使实践活动稳定地进行下去。意志动摇,任何实践活动都无法稳定地进行下去。意志规定了人类的实践活动的稳定性。

人类的实践活动要稳定地进行下去,实现一个又一个实践活动目标,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期间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要经受各种各样的艰难险阻和痛苦磨难。只有意志坚强,才能克服这各种各样的困难,使实践活动稳定地进行下去。对待实践活动中的困难的正确态度,不是回避困难,而是在任何时候,对任何实践活动中的困难,都要实事求是地承认、揭露、分析,并采取恰当的方法去解决,以推动实践活动稳定地发展。

意志使实践活动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因而能够使实践活动稳定地进行下去,达到预期的目标。因此,意志是实践活动的一种稳定的力量。意志这种稳定的力量是以发展为前提的。离开了发展,意志这种稳定的力量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主体的实践活动总是受到主客观条件的局限。各种主客观因素都会给主体的实践活动带来困难。主体的实践活动要稳定地进行下去,必须及时地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否则,主体的实践活动就不可能稳定地进行下去。主体要克服实践活动过程中的各种各样的困难,必须具有坚强的意志。没有坚强的意志,要克服这些困难,是根本做不到的。

19世纪初,匈牙利著名数学家诺什,在创立非欧几何学时,曾经遇到过许多困难。父亲对他的大胆探索表示坚决反对,自己多年用心血凝成的手稿也被他的老师丢失,当时的数学权威高斯对他采取拒绝态度,自己又染上疟疾和霍乱,后来又因车祸而得了脑震荡。正当他的身体处于半残废状态时,他的父亲又无情地将他赶出了家门。真可谓是祸不单行,命运对他就是这样苛刻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此时,他面临的各种困难可想而知。然而,他没有沮丧,没有放弃自己的事业,而是以顽强的意志坚持下去,最终成功地创立了非欧几何学,为人类社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4、意志使实践具有进取性 

任何实践活动,要生生不息地、不断进取地进行下去,需要意志的调节。无意志的调节,任何实践活动都无法生生不息地、不断进取地进行下去。意志使实践活动者能够不断地创造性地从事实践活动,不断地创造性地克服实践活动中的困难,使实践活动生生不息地、不断进取地进行下去。意志规定了人类的实践活动的进取性。

人类的实践活动是一个客观的社会历史过程。在这个客观的社会历史过程中,人们不断地确立一个又一个实践活动的目标,并且在意志的调节下,不断地变成现实。由此推动着人类社会不断地进步。

任何实践活动总是有一定的价值目标。这一价值总是超越实践活动的现状的。只有超越现状,才能创造新气象,达到实践活动的价值目标。意志使实践活动者不断地超越现状,设法创造实践活动的新气象。于是整个人类的实践活动总是要生生不息地、不断进取地进行下去。

意志总是千方百计地否定实践过程中的困难,总是设法扫除实践道路中的障碍。因而,意志是一种超越的力量,一种进取的力量。这种超越的力量、进取的力量,看起来像是一种否定的力量。罗洛·梅曾经引用过阿里蒂(Arieti)关于意志起源的看法,说明了这一点。他指出:“一切意志皆起源于我们能够说‘不’。这个‘不’,是对一个我们从未参与创造的世界的抗议,但它同时也是对我们竭力要重新创造和重新改变世界的一种肯定。在这个意义上,意志总是以反对某种东西开始的。”(罗洛·梅:《爱与意志》,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8年版,第316页)正因为意志是实践活动的一种否定的力量,一种超越的力量,一种进取的力量,才使人类的实践活动能够生生不息地进行下去,不断地创造新的奇迹。

黑格尔指出:“理智的工作仅在于认识这世界是如此,反之,意志的努力即在于使得这世界成为应如此。那直接的、当前给予的东西对于意志说来,不能当作一固定不移的存在,但又能当作一假象,当作一本身虚妄的东西。说到这里。就出现了使抽象的道德观点感到困惑的矛盾了。这个观点就其实际联系说来,就是康德的哲学甚至还是费希特的哲学所采取的观点。他们认为:善是应该得到实现的,我们必须努力以求善的实现,而意志只是自身实现着的善。但是,如果世界已是它应该那样,则意志的活动将会停止。因此意志自身就要求它的目的还没有得到实现。这样便已经正确地说出意志的有限性了。但我们却又不能老停留在这种有限性里,因为意志的过程本身即是通过意志活动将有限性和有限性所包含的矛盾予以扬弃的过程。要达到这种和解,即在于意志在它的结果里回归到认识所假定的前提,换言之,回归到理论的理念和实践的理念的统一。意志知道,目的是属于它自己的,而理智复确认这世界为现实的概念。这就是理性认识的正确态度。”(黑格尔:《小逻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420页)意志使实践活动生生不息地、不断进取地进行下去。

在生生不息、不断进取的实践活动过程中,每个人的意志活动,都对世界社会历史活动起着一定作用,总要在世界社会历史活动中留下某种痕迹,不过每个人的意志活动在世界社会历史活动中的作用是不一样的,有的影响较大,有的影响较小,有的起促进作用,有的则起阻碍作用,从而由无数相互交错的意志活动的力量形成一个总的合力。每个人的意志活动究竟起到什么样的作用,作用大小如何,取决于人们的意志活动是否符合世界社会历史发展规律以及意志活动的实现程度。一般说来,凡是站在世界社会历史进步势力一边、符合世界社会历史发展规律而活动的,他的意志活动就对世界社会历史发展起促进作用;反之,则起阻碍作用。

由上可见,主体的意志与主体的实践,关系非常密切。主体的意志在主体的实践活动中,可以产生不可忽视的、乃至重大的影响和作用。当然,对意志使实践具有顺利性、坚忍性、稳定性、进取性,分别加以研究是可以的,而实际上这些基本作用是内在地交织和渗透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综合发挥作用的。而且任何意志在实践中的作用,都具有社会历史性,都与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相联系。而社会历史条件本身则是由以往的社会实践活动创造出来的。于是,意志与实践水乳交融。

六、信念与实践 

信念的层次是不同的。最高层次的信念是理性化的。信念是人自己认为可以确实相信的主张、主义、看法、宗教,以此拿来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信念和实践关系密切。信念在实践中具有多方面的作用,其中最基本的是以下三种作用:信念是实践的动力、支柱、指南。下面拟对信念的这三种作用作初步揭示。

1、信念是实践的动力 

信念是推动实践活动前进和发展的力量,是实践活动的动力。在信念的推动下,人总是确立一个又一个实践活动的目标,然后满怀激情地使实践活动的目标得以实现。有了信念,人就有了实践的勇气和力量,就有了对伟大事业的追求。一种信念一旦形成,就会强烈地影响着主体的实践活动,成为主体的实践活动的动力。

信念为人的实践活动提供一个意义和价值的境界,使实践活动能够顺利地进行下去。人的实践活动,通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挫折。信念能为人的实践活动提供一个长期地坚持下去的意念,让人的实践活动,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和挫折,都能义无返顾地坚持下去,直到取得最后的胜利。

信念不仅为实践活动指明前进的方向,也为实践活动扫除前进道路上的障碍,进而把实践活动推进到一个非常广阔的领域,一个可持续发展下去的领域,使实践活动过程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

不同的信念和不同程度的信念,会对人的实践活动产生不同的影响。坚定的信念,会对人的实践活动产生一种持久不衰的内在动力,加快人们的实践活动的进程,使实践活动的目标早日实现。信念不坚定,往往使人们的实践活动浅尝辄止,达不到预期的目标。因此,信念不同和信念的程度不同,人们在实现实践活动的目标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内在动力,会有很大的差异。

在实践活动过程中,往往充满着各种各样的困难。信念可以使主体在面对实践活动中的困难的时候,勇猛精进,努力向上,从不懈怠。信念可以使主体自始至终地充满活力,勇猛地面对现实,实事求是地承认困难,科学地分析困难,并采取恰当的方法去克服困难,从而推动实践活动的发展。

2、信念是实践的支柱 

信念是支撑实践活动的力量,是实践活动的支柱。尽管每一历史阶段的具体实践都具有历史的局限性,但是信念能够支撑着人的实践活动无限地发展下去,不断地克服实践的历史的局限性。

由于信念为人的实践活动提供了一个意义和价值的境界,因而人在实践活动过程中,能够充满着活力,精神振奋,气概昂扬,意气风发,人感觉到自己的生活特别有意义和价值,自己的实践活动的境界很高。

唯有相信的东西,人们才能追求它。不相信的东西,人们很少追求它。人们通常是根据信念,来确立自己的行动的目标。信念是人们确立一个又一个实践活动的目标的支撑力量。唯有信念,才能使实践既明且定。

任何实践活动,是在完全有限地实践着的个人中实现的。而个人的实践活动,总是在主观上受到经验、水平、精力以至于阶段的局限,客观上受到事物暴露的程度、社会实践水平、科学水平、社会政治制度以及其他条件的局限,因此,必然会遇到困难、挫折和失败。只有坚定的信念,才能使实践活动支撑下去,取得最后的胜利。

卡西尔指出:“在任何方面任何时刻,原始人的生活都是受未知的危险的威胁的。因此,古老的格言我出于恐惧而敬天畏神(Primus in orbe deos fecit timor)包含了一种内在的心理学上的貌似真实性。但是看来即使在最早最低的文明阶段中,人就已经发现了一种新的力量,靠着这种力量他能够抵制和破坏对死亡的畏惧。他用以与死亡相对抗的东西就是他对生命的坚固性、生命的不可征服、不可毁灭的统一性的坚定信念。”(恩斯特·卡西尔:《人论》,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110页)正是坚定的信念,支撑着人类实践活动过程,推动着人类实践活动过程的进步和发展。

邓小平指出:“为什么我们过去能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奋斗出来,战胜千难万险使革命胜利呢?就是因为我们有理想,有马克思主义信念,有共产主义信念。”(《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10页)只有坚定的信念,实践活动事业才能取得成功。没有坚定的信念,社会革命和社会建设事业不可能取得成功。

3、信念是实践的指南 

信念是辨别实践活动正确发展方向的依据,是实践活动的指南。任何实践活动,只有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和发展,才能实现其目标。信念是推动人的实践活动沿着特定的目标方向正确前进和发展的因素。

信念确立后,主体会自觉地从事实践活动。有什么样的信念,主体就会自觉地确立什么样的实践活动的目标。一个人的信念,往往决定一个人的实践活动的终极目标。为了信念,主体会主动地调动一切有利的因素,自觉地克服一切不利的因素的干扰,积极地推进实践活动,努力实现实践活动的目的。因此,信念一旦确立后,主体的实践活动就具有了自觉性,就具有了指南。

信念是主体实践活动中一种稳定的因素。它对主体的实践活动起定向的作用。它直接影响主体的实践活动的方向。主体的实践活动,往往会受到各种不利的因素的干扰。坚定的信念,会使排除各种不利的因素的干扰,进而提高实践活动的效率。

中国抗日英雄杨靖宇具有坚定的信念。他发着高烧,冻烂了脸,受着关节炎的痛苦,在极其艰难困苦的条件下,同日寇拼搏着。没有粮食吃,就吃野草、树皮和衣服里的棉絮。以顽强的信念同日寇拼搏了5个昼夜,以身光荣殉国。日寇无法理解,杨靖宇为什么这样坚强?当剖开他的胃时,发现里面没有一粒粮食,全是野草、树皮和棉絮。是坚定的信念,使杨靖宇这样做的。

由上可见,主体的信念与主体的实践,关系非常密切。主体的信念在主体的实践活动中,可以产生不可忽视的、乃至重大的影响和作用。当然,对信念是实践的动力、支柱、指南,分别加以研究是可以的,而实际上这些基本作用是内在地交织和渗透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综合发挥作用的。而且任何信念在实践中的作用,都具有社会历史性,都与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相联系。而社会历史条件本身则是由以往的社会实践活动创造出来的。于是,信念与实践水乳交融。

第五节  小结 

实践不能没有作为对象的客体,也离不开主体自身,而主体自身的条件是进行实践的决定性环节。人们的实践都具有时代的局限性,实践主体所处不同的时代影响其实践的结果。实践主体自身由于其肉体与精神状态及其差异,由于实践主体的种种特性,影响其实践活动。实践主体是从事实践的决定性环节。

    马克思主义已经广泛涉及了生理基础、文化基础、理性因素与非理性因素等等主体的种种因素在实践活动中的影响和作用,为实践的主体性的微观机制的研究,提供了若干原则性的论述。

生理基础、文化基础、理性因素以及非理性因素,这些主体因素分别加以研究是可以的,而实际上这些主体因素是内在地交织和渗透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综合发挥作用的。

第六章  实践的主体性的宏观机制 

人的实践的主体性的生成和发展,不仅取决于人是否拥有从事对象性活动的本质力量,而且取决于社会历史条件,取决于社会历史条件提供给人的实践活动的时间和空间。因此,人的实践的主体性的生成和发展是具有社会历史性的。

人只有在改造外部世界的同时也改变着自身,人才能得到全面的发展。人只有通过自身的发展更有效地改造自然和社会,自然和社会才能得到全面的进步。人的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是在许多社会因素的相互作用中实现的。它不仅依赖于现有的社会生产力,而且受社会生产关系的制约。它不仅受经济基础的制约,而且受上层建筑的制约。从宏观上说,即从根本上说,人们怎样才能充分发挥实践的主体性?人们怎样才能为发挥实践的主体性创造条件?本章就此,亦可称之为实践的主体性的宏观机制,作初步揭示。

第一节  制度更新 

社会主义是先有思潮,后有运动。这个思潮发展到一定阶段,才有社会主义运动。近代社会主义思潮的演变,从莫尔的《乌托邦》到圣西门、傅立叶、欧文,差不多有三百年之久。这三百年之中,主要是一些空想家们个人构思,著书立说,制造舆论,广为宣传。一直到十九世纪二、三十年代才开始与社会实际相结合,形成社会主义运动。从社会主义思潮和运动中,人们始终在探索如何从宏观上,即从根本上充分发挥实践的主体性,如何从宏观上,即从根本上为发挥实践的主体性创造条件,亦可称之为实践的主体性的宏观机制问题。

社会主义的社会运动,最早就是三大空想家和其他一些空想家按照他们的空想方案搞的社会主义试验。他们幻想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就着手社会主义试验。马克思主义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里面开展社会主义运动,只能是争取人民群众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和资产阶级统治,只有在夺取政权之后才能开始建设社会主义。而空想社会主义者们不是这样。他们认为,可以搞阶级调和、搞社会改良,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就开始建立社会主义的据点,然后逐步由点成片,进而取代资本主义制度。三大空想家和其他一些空想家对实践的主体性的宏观机制的探索,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具有进步意义。

恩格斯指出:“德国的理论上的社会主义永远不会忘记,它是站在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这三个人的肩上的。虽然这三个人的学说含有十分虚幻和空想的性质,但他们终究是属于一切时代最伟大的智士之列的,他们天才地预示了我们现在已经科学地证明了其正确性的无数真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35-636页)尽管十九世纪初空想社会主义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但是他们对实践的主体性的宏观机制的探索,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和关于未来社会的许多积极结论,给人们留下了非常宝贵的理论遗产。

最早在资本主义社会搞社会主义试验的是圣西门(1760-1825年)、傅立叶(1772-1837 年)、欧文(1771-1858年),尤其是欧文,搞的更多。1824年,欧文到了美国,筹集了十五万美元,在印第安纳州的沃巴希河畔买了约有三万英亩的土地连同地面建筑物和工厂,在这里办了一个社会主义新村,叫做新和谐公社(New Harmony),有的人翻译为新大同村,搞社会主义试验。这是一个正规设计的村落,街道彼此垂直交错,中央有一个公共广场,周围有几座巨大的建筑物,以及许多住宅、工场和工厂。这块土地中的耕地约有三千英亩,有十九个农场,以及很漂亮的果园和葡萄园。欧文想在这里进行制度更新,建立一种没有剥削、没有压迫的全新的社会制度,集体占有生产资料,集体劳动,集体生活,受集体教育,培养出具有诚实、节制、勤奋、清洁等特性的新型的人。这个新大同村有将近一千人参加,种粮食、果树,实行免费医疗、免费教育,经费几乎都是欧文自己掏腰包。

    希尔奎特指出:“参加欧文事业的有费拉德尔菲亚的威廉·麦克卢尔一个非常有钱的科学家和慈善家。麦克卢尔先生是当时最杰出的地质学家,被称为‘美国地质学之父’;他也是费拉德尔菲亚自然科学院的主要创办人,任院长约二十五年之久。除了科学研究之外,麦克卢尔还对教育问题特别有兴趣。他是美国第一个介绍裴斯塔洛济(瑞士教育学家(1746-1827年)。——引者)学说的人,而且是最早提倡实业教育的人之一。麦克卢尔先生决定负责管理‘新谐和公社’的学校和学习机构,他带来了一大批著名的科学家和教育家。科学家中有当时最伟大的美国动物学家托马斯·塞;著名的鱼类学家和有才能的画家查尔斯·亚历山大·莱斯纽尔;后来任纳什维尔大学地质学教授的杰勒德·特鲁斯特博士。教育专家中有尼夫教授,他曾是裴斯塔洛济在瑞士办的学校里的同事;玛丽·弗罗塔戈特夫人和菲克巴耳·达律斯木,他们也是裴斯塔洛济学校的教员。”(希尔奎特:《美国社会主义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47-48页)

欧文在公社开幕典礼上宣称:“我到这里来,是要建立一种完全崭新的社会制度,要将愚昧、自私的制度变成文明和谐的社会制度。它要把各种人们熔于一炉,并且铲除产生人与人之间各种对抗的根源。”(洛克伍德:《新和谐运动》,埃普利顿1905年英文版,第83页)

    希尔奎特指出:“因此,难怪欧文认为公社的未来是光明的和有希望的了。他满怀信心地预言,他的主义的真理和共产主义的幸福不久将会在这个新移民区表现出来,‘从公社传到公社,从国家传到国家,从州传到州,最后遍及全球,对人们的子孙后代放出光芒,撒布芬香和富足、智慧和幸福’。当他把这个移民区改名时,他怀着特有的热忱和大度邀请‘各国勤奋的和好心肠的人’前来‘新谐和公社’。”(希尔奎特:《美国社会主义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48页)

实践证明,这种神奇的预言像五光十色的肥皂泡一样迅即消逝了。新大同村开办之初,大家满腔热忱,兴致勃勃,劳动勤奋,生活愉快。但是,这个新和谐公社只办了两年,就因不和谐而解体了。短短两年,管理体制改变了七次,主要是集中和分散的矛盾。开头分散一些,劳动纪律松弛,有人偷懒,于是大家要求欧文个人加强集权。经过整顿,工厂和农场确实出现了勤奋景象。有些个人主义思想严重的人,又要求把公社划分为若干独立小公社。新和谐公社分为四个小公社之后,又遇到投资和生产资料分配不均等问题,最后全部大权只好又由欧文本人和他指定的四个人员亲自掌握。在体制改革过程中暴露出有一些人,特权思想严重,不想参加集体劳动,总想脱产、搞特殊化。每次体制改革,都引起一部分不满的社员退出。同时,社员之间又因宗教信仰不同,争吵不休,民族偏见较深,隔阂增大,于是越加离心离德。加上生产增长慢,满足不了消费的需要,而公社又采取平均分配的办法,不顾及每个人能力的差别,结果人心日益涣散。到1827年,欧文只好把公社的土地以每英亩每年五角租金的条件,出租给各个小公社去耕种和经营。私营商店、酒店和工厂等等随即都在公社周围开设起来了。社员们纷纷退出公社。到1829年,新和谐公社就完全解体了,他几乎耗尽了欧文的全部资财。

欧文在资本主义社会进行社会主义试验的经历说明,从宏观上说,即从根本上说,只有制度更新和观念更新,人们才能充分发挥实践的主体性,人们才能为发挥实践的主体性创造条件。

恩格斯对欧文给与很高的评价:“在他看来,阻碍社会改革的首先有三大障碍:私有制、宗教和现在的婚姻形式。他知道,他向这些障碍进攻,等待他的将是什么:官场社会的普遍排斥,他的整个社会地位的丧失。但是,他却没有却步,他不顾一切地向这些障碍进攻,而他所预料的事情果然发生了。他被逐出了官场社会,报刊对他实行沉默抵制,他由于以全部财产在美州的共产主义试验失败而变得一贫如洗,于是他就直接转向工人阶级,在工人阶级中又进行了30年的活动。当时英国的有利于工人的一切社会运动、一切实际进步,都是同欧文的名字联在一起的。例如,经过他5年的努力,在1819年通过了限制工厂中妇女和儿童劳动的第一个法律。他支持了英国工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在这次大会上,全国各工会联合成一个总工会。同时,作为向完全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过渡的措施,一方面,他组织了合作社(消费合作社和生产合作社),这些合作社从这时起至少已经在实践上证明,无论商人或厂主都决不是不可缺少的人物;另一方面他组织了劳动市场,即借助以劳动小时为单位的劳动券来交换劳动产品的机构;这种机构必然要遭到失败,但是充分预示了晚得多的蒲鲁东的交换银行,而它和后者不同的是,它并没有被说成是医治一切社会弊病的万灵药方,而只是被描写为激进得多的社会改造的第一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31-732页)

欧文毕生为探索实践的主体性的宏观机制而作出的这些成就,是有积极意义的,为工人运动提供了有益的经验。然而,他毕竟没能正确地解决实践的主体性的宏观机制问题。他的空想社会主义毕竟不能为工人阶级的解放,指明正确的道路。在他活动的后期,科学社会主义已经诞生。马克思、恩格斯对他深怀敬意,在自己的很多著作中对他评价很高。1851年5月18日,在伦敦约翰街庆祝欧文八十寿辰时,三十三岁的马克思还曾出席亲聆欧文的讲演。可是,欧文始终没有接受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他的空想社会主义试验终究难免失败。

傅立叶对实践的主体性的宏观机制也进行了探索。1832年,傅立叶由他的朋友凑了一笔钱,在法国塞纳——瓦兹省的康迪地方进行了社会主义试验。傅立叶在资本主义社会搞的社会主义试验很快也失败了。

圣西门在临终之际,对自己的弟子们说:“你们要记住,为了完成一项伟大的事业,必须具有热情……我终生的全部劳动的目的,就是为一切社会成员创造最广泛的可能来发展他们的才能……在我即将离开人间的时刻,我只能对你们说:用你们的联合力量去完成最伟大的成就的时候来到了。梨子已经成熟,只等你们去摘。”(《圣西门选集》第3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250页)

圣西门一生花了很多时间,乞求资产阶级对社会制度进行改良,但资产阶级始终不听他的乞求。圣西门始终没有提出摆正制度和摆正观念的思想。圣西门的乞求,就像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1802-1885年)1831年发表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巴黎圣母院》中的那个乞丐王的乞求一样,苍白无力。

圣西门、傅立叶、欧文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对实践的主体性的宏观机制的探索和在资本主义社会搞的社会主义试验,为科学地揭示实践的主体性的宏观机制,提供了极为宝贵的材料。他们比较深刻地揭露了资本主义制度的某些矛盾和罪恶现象,揭示了制度更新的必要性。他们设想了未来“理想”的人类社会,预示了一些社会真理,揭示了制度摆正的必然性。但是,他们不了解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不了解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的本质,不了解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幻想用和平的方法改造社会。这种理论显然是不成熟的。

恩格斯指出:“不成熟的理论,是同不成熟的资本主义生产状况、不成熟的阶级状况相适应的。解决社会问题的办法还隐藏在不发达的经济关系中,所以只有从头脑中产生出来。社会所表现出来的只是弊病;消除这些弊病是思维着的理性的任务。于是,就需要发明一套新的更完善的社会制度,并且通过宣传,可能时通过典型示范,从外面强加于社会。这种新的社会制度是一开始就注定要成为空想的,它越是制定得详尽周密,就越是要陷入纯粹的幻想。”(《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24页)这就是空想社会主义者探索实践的主体性的宏观机制的历史局限性。

但是,空想社会主义者对实践的主体性的宏观机制的探索,也说明了:只有制度更新,才能确立有利于人们认识和实践的合理的主体性原则。这样,才能维护人类的整体的现实利益。

第二节  两个决裂 

马克思主义哲学把整个世界(包括自然界和社会)作为对象,建立起世界观,同时把世界观作为一种方法,指导认识,指导实践。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

马克思主义哲学仅仅是一种世界观,这种世界观同时也是方法论。艺术、文学、音乐、伦理、宗教都可以作哲学思考,但不能以此代替世界观和方法论,不能以此代替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并不赋予自己更多的内涵,马克思主义哲学绝不把自己当作包罗万象的。这样一来,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任何科学都是开放的,它不代替任何科学的研究,如经济学的研究。各门科学都不需要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它们越俎代庖,但都需要马克思主义哲学作指导。

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一切旧哲学的最主要、最显著的特点是什么呢?实践性。1845年春天,马克思写了《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一文。在这篇文章中,马克思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7页)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局限于解释世界,而是把“改变世界”、把社会实践作为自己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目的。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一切旧哲学的最主要、最显著的特点是实践性。

学习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后,我们应该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去探讨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研究历史,研究经济学,研究科学社会主义,研究实践的主体性的宏观机制,解决人的自由问题,解决人的解放问题,解决人的全面发展问题。

马克思认为,有两种历史:自然史和人类史。这两种历史可以分别研究,也可以联系起来研究。辩证法是把研究对象摆在发展过程之中研究,把任何事物看作过程,没有什么东西是绝对的。

马克思不是抽象地研究历史问题,而是从实际出发研究历史,研究社会。比如,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就从资本主义社会实际出发,加以研究。

自然、历史、人三者的关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历史时要摆正的问题。研究历史,要涉及到自然、历史、人三个方面。在自然、历史、人三个方面中,人是中心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研究历史时,把人摆在中心问题上。不仅仅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任何哲学都不是就自然而谈自然,就历史而谈历史。自然哲学也不是就自然而谈自然。自然哲学谈自然时,也是站在人的立场上谈自然。历史哲学也不是就历史而谈历史。历史哲学谈历史时,也是站在人的立场上谈历史。

要研究实践的主体性的宏观机制,就要研究人,研究现实中的人。研究人,仅仅就人谈人,是一个谜。要想了解人、人性、意识、人的实践的主体性,就要把人摆在自然、历史、人的世界中去研究。自然是历史的前提,自然史是人类史的前提。没有自然界的一定发展,不会有人类。在有了人类以后,自然的因素和历史的因素,从来就是相互渗透的,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使自然的因素和历史的因素割裂开来。人的生物学的东西,在历史中起很大的作用。历史越往前推,人的生物学的东西在历史中的作用就越大。

随着历史的发展,自然界在人面前会不断地退却,人会在各个方面驾驭自然界。从自然界主宰人,到人主宰自然界。天然自然界对人的生存和发展有适应的一面,也有不适应的一面。对天然自然界不适应人的生存和发展的一面,要改造。对自然界除了改造之外,还应该保护。适应自然、顺应自然、改造和保护自然,都是为了人的生存和发展。人对自然界既要依赖,又要超越。既要改造,又要保护。适应自然、顺应自然、改造自然和保护自然,都涉及到实践的主体性的宏观机制。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3页)马克思和恩格斯说的“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就是指实现制度的摆正。马克思和恩格斯说的“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就是指实现观念的摆正。

人们一方面必须同私有制实行最彻底的决裂,从私有制中解脱出来,建立公有制,另一方面,也必须同时同私有制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从私有制的观念中解脱出来,树立公有制的观念,实现观念的更新。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实践的主体性与社会的互动:实践的主体性的发挥,促进社会的进步;社会的进步又反过来促进实践的主体性的发挥。

马克思和恩格斯所主张的两个决裂,必须同时进行。只重视前一个决裂而忽视后一个决裂,是不够的。只重视后一个决裂而忽视前一个决裂,也是不够的。只有两个决裂同时摆正了,人们才能充发挥实践的主体性,才能为发挥实践的主体性创造良好的宏观条件。

第三节  观念更新 

现在“反思”这个词是一个比较流行的词。“反思”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在康德那里,反思是思考、思索的意思。黑格尔发展了康德的反思这个词。黑格尔认为,“反思”这个词有两重含义。一重含义是反映,即反射,像镜子那样的反射。也就是通常我们说的,主观和客观相一致、相符合。反思的另一重含义是思考,即思索,即我对当前的一个东西已经看到了,或者已经听到了,然后想一想这是怎么回事。

发展就是一个反思活动。对发展要反思,不能赶潮流,要探讨往后怎么走。在发展过程中,往往简单的东西在前面,复杂的东西在后面。因此,在发展过程中要反思。

辩证法永远是从过去、现在走向未来。通过反思,可以使我们正确地认识过去、现在、未来。因此,从过去到现在到未来的发展过程,是一个反思活动。

人的经济地位、政治地位以及社会地位,会影响实践的主体性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现实中的社会还不是共产主义社会,还没有实现两个决裂,还没有实现两个摆正。那么,这时的人们怎样才能充分发挥实践的主体性呢?关键在于观念更新。特别是要使人们的观念最大程度地更新。

私有制和私有制的观念,束缚着人们发挥实践的主体性。从宏观上说,即从根本上说,发挥实践的主体性,必须实现两个决裂和两个摆正。可是,今天的现实社会还存在着私有制和私有制的观念,人们还没有从私有制和私有制的观念中解脱出来,还没实现两个决裂和两个摆正。这并非说,在今天的现实社会中,人们就不能发挥实践的主体性了。事实上,人们仍然要发挥实践的主体性。值得强调的是,人们在发挥实践的主体性的时候,要更新观念,维护人类的整体的现实利益。

现在,人们尽管无法完全进行观念更新,但是人们必须进行观念更新。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人类的整体的现实利益。否则,无法维护人类的整体的现实利益。只有观念更新,使人在社会关系中得到提高,才能为充分有效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创造一个新环境,从而使人的实践的主体性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

只有观念更新,才能确立有利于人们认识和实践的合理的主体性原则。这样,才能维护人类的整体的现实利益。可以说,制度更新到何种程度,有利于人们认识和实践的合理的主体性原则,就确立到何种程度,人类的整体的现实利益,就维护到何种程度。观念更新到何种程度,有利于人们认识和实践的合理的主体性原则,也就确立到何种程度,人类的整体的现实利益,也就维护到何种程度。为此,就必须观念更新,并通过观念更新而确立有利于人们认识和实践的合理的主体性原则。这样,才能维护人类的整体的现实利益。

第七章  研究实践的主体性的意义 

实践的主体性的研究是一条奔腾不息的思想长河,也是一片风云激荡的智慧之海。在这里,东方与西方,世界与中国,历史与现实,交汇到一起。我们力图总结实践经验和认识经验,立足于当代,对研究实践的主体性的意义作出探索。研究实践的主体性,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现实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节  研究实践的主体性的理论意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划清了两种界限:一是唯物主义同唯心主义的界限,二是辩证唯物主义同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界限。忽视其中任何一种界限,都不能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髓。

在实践的主体性的问题上,存在着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也存在着辩证唯物主义和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对立。既要重视和强调人的积极的实践的主体性,反对人的消极的实践的主体性,也要重视和强调实践的主体性与实践的客体性的辩证统一。强调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应当充分发挥人的实践的主体性,强调辩证唯物主义基础上的实践的主体性。

承不承认辩证唯物主义基础上的实践的主体性,在理论上关系到能否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马克思主义哲学承认辩证唯物主义基础上的实践的主体性,就与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划清了界限,在哲学史上造成了一次伟大的革命。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剖析了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第一次科学地解释了辩证唯物主义基础上的实践的主体性。他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4页)

马克思指出,费尔巴哈和其他旧唯物主义者的主要缺点就是看不到辩证唯物主义基础上的实践的主体性。忽视辩证唯物主义基础上的实践的主体性,正是旧唯物主义陷入形而上学和唯心史观的基本原因。唯心主义的主要错误是否认辨证唯物主义基础上的实践的主体性。因而,辩证唯物主义基础上的实践的主体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是它区别于其他哲学的根本标志,是它得以确立的主要依据。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在剖析因果性时,同样科学地解释了辩证唯物主义基础上的实践的主体性。他指出:“我们在观察运动着的物质时,引人注目的首先是单个物体的单个运动间的相互联系,它们的相互制约。但是,我们不仅发现一个运动后面跟随着另一个运动,而且我们也发现,只要我们造成某个运动在自然界中发生时所必需的那些条件,我们就能引起这个运动,甚至我们还能引起自然界中根本不发生的运动(工业),至少不是以这种方式发生运动,并且我们能赋予这些运动以预先规定的方向和范围。因此,由于人的运动,就建立起因果观念即一个运动是另一个运动的原因这样一种观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8页)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又指出:“自然科学和哲学一样,直到今天还全然忽视人的活动对人的思维的影响;它们在一方面只知道自然界,在另一方面又只知道思想。但是,人的思维的最本质的和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而不仅仅是自然界本身;人在怎样的程度上学会改变自然界,人的智力就在怎样的程度上发展起来。因此,自然主义的历史观,如德雷帕和其他一些自然研究家或多或少持有的这种历史观是片面的,它认为只是自然界作用于人,只是自然条件到处决定人的历史发展,它忘记了人也反作用于自然界,改变自然界,为自己创造新的生存条件。日耳曼人移入时期的德意志的‘自然界’,现在剩下的已经微乎其微了。地球的表面、气候、植物界、动物界以及人本身都发生了无限的变化,并且这一切都是由于人的活动,而德意志的自然界在这一期间未经人的干预而发生的变化,简直微小得无法计算。”(《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9-330页)

这些是恩格斯关于辩证唯物主义基础上的实践的主体性的明确表述。恩格斯的这一思想,是在批判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各自的片面性的基础上形成的。恩格斯批判当时的自然科学家和18世纪的唯物主义“只知道自然界”,批判唯心主义“只知道思想”。在恩格斯看来,实践的主体性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基础上的。所以,他说:“人的思维的最本质的和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而不仅仅是自然界本身;人在怎样的程度上学会改变自然界,人的智力就在怎样的程度上发展起来。”以往的一切哲学派别,由于都不懂得辩证唯物主义基础上的实践的主体性,因而,他们要么抽象地发展了实践的主体性,要么“认为只是自然界作用于人,只是自然条件到处决定人的历史发展,它忘记了人也反作用于自然界,改变自然界,为自己创造新的生存条件。”即便是黑格尔,尽管他已阐述了主体“凭借主观的内在本性,(这本性现在被当作真实存在着的客观性)以规定并改造”(黑格尔:《小逻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411页)客观世界,但他所理解的实践乃是绝对理念“实现善的冲力,亦即意志或理念的实践活动。”(黑格尔:《小逻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411页)而不是客观存在的物质性活动。正因为如此,恩格斯才说:“自然科学和哲学一样,直到今天还全然忽视人的活动对人的思维的影响;它们在一方面只知道自然界,在另一方面又只知道思想。”

实践的主体性的研究不能走向唯心主义。如果把人的实践的主体性,夸大到一个不适当的位置,主张本原的、排斥客观性的实践的主体性,那就走向了唯心主义。马克思主义既强调人的实践的主体性,也强调客观世界的物质性。既反对机械唯物主义,也反对唯心主义。因此,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基础上的实践的主体性,在当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进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由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提出了辩证唯物主义基础上的实践的主体性,划清了与其他哲学的界限,因而使马克思主义哲学站在时代的最高峰。

第二节  研究实践的主体性的现实意义

一、人的全面发展的合理性 

如今人们致思哲学这样一个问题:哲学有何用?在我看来,哲学的功用就在于人们还需要求助于哲学。需要从哲学上讨论问题,就是哲学的功用。所谓合理性,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为达到一定目标应该如何去做事的一种行为方式。人的全面发展具有合理性。

1、求助于哲学 

人要作到全面发展,于是求助于神学、宗教。因此,神学、宗教有了存在的必要。可是神学、宗教最终无法解决人的全面发展。于是人求助于哲学去解决这一问题。

人是要死的。通常人们感觉不到这一点。只有到暮年的时候,只有到生命即将终结之时,人们才会感觉到这一点。只有感觉到这一点的时候,人们才认识到人的全面发展多么重要。

2、人是片面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关心的是人的全面发展。这是一个很高的境界。

在私有制中,人是片面的。正如马克思指出:“私有财产不过是下述情况的感性表现:人变成了对自己说来是对象性的,同时变成了异己的和非人的对象;他的生命表现就是他的生命的外化,他的现实化就是他失去现实性,就是异己的现实。同样,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也就是说,为了人并且通过人对人的本质和人的生命、对象性的人和人的产品的感性的占有,不应当仅仅被理解为直接的、片面的享受,不应当仅仅被理解为占有、拥有。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人同世界的任何一种人的关系——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思维、直观、感觉、愿望、活动、爱,——总之,他的个体的一切器官,正象在形式上直接是社会的器官的那些器官一样,通过自己的对象性关系,即通过自己同对象的关系而占有对象。对人的现实性的占有,它同对象的关系,是人的现实性的实现,是人的能动和人的受动,因为按人的含义来理解的受动,是人的一种自我享受。”(《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3—124页)

私有制使人是片面的。人要全面发展,应该从私有制中解放出来。因为“私有制使我们变得如此愚蠢而片面,以致一个对象,只有当它为我们拥有的时候,也就是说,当它对我们说来作为资本而存在,或者它被我们直接占有,被我们吃、喝、穿、住等等的时候,总之,在它被我们使用的时候,才是我们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4页)

扬弃私有制,才能使人不是片面的人,而是全面地发展的人。正如马克思指出:“因此,私有财产的扬弃,是人的一切感觉和特性的彻底解放;但这种扬弃之所以是这种解放,正是因为这些感觉和特性无论在主体上还是在客体上都变成人的。眼睛变成了人的眼睛,正象眼睛的对象变成了社会的、人的、由人并为了人创造出来的对象一样。因此,感觉通过自己的实践直接变成了理论家。感觉为了物而同物发生关系,但物本身却是对自身和对人的一种对象性的、人的关系;反过来也是这样。因此,需要和享受失去了自己的利己主义性质,而自然界失去了自己的纯粹的有用性,因为效用成了人的效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4—125页)

如果说,在私有制中,人是片面的,那么私有制的扬弃就是必然的。

3、人的全面发展 

人的全面发展具有可能性。人的才能和素质的全面形成和全面发展,是可能的。可是,在私有制中,每个人都有强加于自己的活动范围和活动性质,导致自己不能全面发展。正如马克思指出:“任何人都有自己一定的特殊的活动范围,这个范围是强加于他的,他不能超出这个范围:他是一个猎人、渔夫或牧人,或者是一个批判的批判者,只要他不想失去生活资料,他就始终应该是这样的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5页)

人的全面发展不仅是可能的,而且具有必然性。人的才能和素质的全面形成和全面发展,具有必然性。每个人都有自己广泛的活动范围,是人的才能和素质的全面形成和全面发展的基础。正如马克思指出:“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5页)

人的全面发展具有多方面的内涵。它包括人的生理、心理和文化基础的全面发展,人的理性因素的全面发展,人的非理性因素的全面发展,等等。正如林剑所说:“它包括人的身体的各种生理器官全面而又协调的发展;人的各种潜能的全方位挖掘;人的各种能力,包括人的感觉能力、实践能力、社会交往能力、思维能力、自我控制与调节能力、审美能力、艺术欣赏能力、理论创造与批判能力……的全面发展。全面发展的人还应是具有高度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的人,因为人的全面发展无疑包括着人的精神世界的发展,而人的思想觉悟与道德水平的发展,是人的精神世界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林剑:《人的自由的哲学思索》,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14页)

4、人的自由时间 

人是有生命的。人的生命是由时间组成的。人的自由时间愈多,人愈可能使自己得到全面发展。从这一角度看,人的全面发展,是以人对自由时间的占有为前提的。无自由时间,即无人的全面发展。

在私有制中,财富的尺度是劳动时间。因此,人不可能得到全面发展。正如马克思指出:“在必要劳动时间之外,为整个社会和社会的每个成员创造大量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即为个人发展充分的生产力,因而也为社会发展充分的生产力创造广阔余地),这样创造的非劳动时间,从资本的立场来看,和过去的一切阶段一样,表现为少数人的非劳动时间,自由时间。资本还添加了这样一点:它采用一切技艺和科学的手段,增加群众的剩余劳动时间,因为它的财富直接在于占有剩余劳动时间;因为它的直接目的是价值,而不是使用价值。”(《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21页)

这样看来,私有制不可能使人得到全面发展。正如马克思指出:“于是,资本就违背自己的意志,成了为社会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创造条件的工具,使整个社会的劳动时间缩减到不断下降的最低限度,从而为全体[社会成员]本身的发展腾出时间。但是,资本的不变趋势一方面是创造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另一方面是把这些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变为剩余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21页)

对人的全面发展来说,财富的尺度应该是自由时间。只有在自由时间里,人才能得到全面发展。自由时间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可能性。正如马克思指出的,对人的全面发展来说,“财富的尺度决不再是劳动时间,而是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22页)。

自由时间,应该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可能性。否则,自由时间只剩下了时间性,而缺少了自由性。科技革命和社会革命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了物质基础。马克思指出:“一旦直接形式的劳动不再是财富的巨大源泉,劳动时间就不再是,而且必然不再是财富的尺度,因而交换价值也不再是使用价值的尺度。群众的剩余劳动不再是发展一般财富的条件,同样,少数人的非劳动不再是发展人类头脑的一般能力的条件。于是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生产便会崩溃,直接的物质生产过程本身也就摆脱了贫困和对抗性的形式。个性得到自由发展,因此,并不是为了获得剩余劳动而缩减必要劳动时间,而是直接把社会必要劳动缩减到最低限度,那时,与此相适应,由于给所有的人腾出了时间和创造了手段,个人会在艺术、科学等等方面得到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18-219页)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进步,必将动摇人的片面发展的私有制社会,产生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

只有生产力高度发达,才能消灭阶级,才能彻底结束人剥削人和人压迫人的社会,才能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因此,人的全面发展的范围和程度,是同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进程相一致的。只有通过人的实践活动,人们才能不断地改变不利于人的实践的主体性的生成和发展的社会历史条件,使人成为全面发展的人。

5、制度与观念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3页)共产主义的实现,必须与私有制和私有观念,实行彻底的决裂。

人的全面发展,一方面要摆脱私有制的束缚,另一方面要摆脱私有观念的束缚。让旧制度与旧观念不再束缚人的全面发展。创建适合于人全面发展的新制度与新观念。

只有在一个好的制度下,每个人才能得到全面发展。在马克思看来,这个好的制度就是共产主义制度。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共产主义制度有一段经典的描述:“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人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而且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且知道自己就是这种解答。”(《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0页)马克思在这里用费尔巴哈的术语来表述自己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共产主义观点,这种观点提供了“历史之谜的解答”,换句话说,也就是从建立在私有制上的社会的客观矛盾的发展中得出共产主义必然性的结论。

因此,人的全面发展具有合理性。这种合理性的实现必然与共产主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二、实践的主体性与人的素质

研究实践的主体性与人的素质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不断地统一起来的微观机制,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极为重要。

1、实践的主体性与人的素质 

实践的主体性与人的素质是人类社会的两个永恒范畴,为一切社会所必需。同时,又对社会发生影响和作用。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提高人的素质,正确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对于进一步创造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具有重大意义。正确地处理二者的关系,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实践的主体性是指任何实践都打上实践主体的烙印。人的素质是指人认识客观事物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它集中表现在反映客观事物正确、深刻、完全的程度上和应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速度和质量上,往往通过观察、记忆、想象、思考、判断等表现出来。它是在掌握人类知识经验和从事实践活动中发展的,但又不等于知识和实践。它是先天素质、社会历史遗产和教育的影响以及个人努力等方面因素互相作用的产物。它主要包括观察能力、记忆能力、思维能力、想象能力和实践活动能力。

在当代,由于实践的科技化程度空前提高,实践的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的两重性也空前突出,因而如何正确地加强和发挥实践的主体性,进一步提高人的素质,以便进一步提升实践的正面效应,抑制和防止实践的负面效应,成了当代人们普遍关注的迫切问题。

实践的主体性与人的素质的关系主要表现为:

第一,实践的主体性一刻也不能离开人的素质。实践的主体性由人的先天素质和后天素质所决定。先天素质主要指人的遗传素质。实践的主体性主要是取决于后天素质,没有后天的学习和实践,实践的主体性就不能发展。

第二,实践的主体性发展和人的素质有关。人的素质的培养和提高,主要靠后天的锻炼和实践。人的素质高,实践的主体性就强。反之,就弱。

第三,实践的主体性受人的素质的影响。人的素质对于实践的主体性有着巨大影响。人的素质的进一步提高,能够进一步激发实践的主体性,为实践的主体性创造有利条件。实践的主体性的正确发挥必须依靠人的素质的提高,人的素质的提高必须面向实践的主体性的正确发挥。

研究实践的主体性与人的素质的这些关系,有助于充分而正确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进一步提高人的素质。

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事物的外部原因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原因。只有提高人的素质,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陈旧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在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正确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因此,提高人的素质对正确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至关重要。

在社会发展中,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都是构成社会发展的基本因素。物的因素是必备的条件,人的因素是决定的因素。实践的主体性与人的素质,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社会发展的速度和水平。只有正确地加强和发挥实践的主体性,进一步提高人的素质,才能使科技不断进步,经济不断发展,社会不断前进,才能使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协调发展,才能使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不断提高。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的目标是要把生产置于高度技术和科学管理的基础上,创造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最大限度地满足劳动者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并在创造现代物质文明的同时,创造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从而在各个方面为过渡到共产主义奠定基础。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实践的主体性与人的素质的研究,需要进一步加强。

在心理学上,人的素质是指人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在哲学上,人的素质是指人的本来的性质、平日的素养。在本文中,在哲学的意义上使用人的素质这一概念。

人们注意到,不可能有一种自在的实践状态,实践状态实际上始终是“对某人而言”的实践状态。这样看来,实践状态就不可避免地“被主体化”了。对人来说,和人无关的,是没有意义的;只有与人有关的,才有意义。实践的主体性与人相关,才有意义。实践的主体性和人不相关,是没有意义的。在这个意义上,世界只对人有意义,而不对动物有意义;世界只和人相关,而与动物不相关。因为动物不会面对世界,所以动物是“无世界”的。因为人会面对世界,所以人是有世界的。人必须先明白实践的主体性在自己划分的领域如何行动,了解实践的主体性的行动轨迹,才不至于投宿投错,才能使实践的主体性牢守于自己的家园,安居于自己的家园。当世界成其为世界,而事物成其为事物时,全面发展的人便诞生了。

    人在实践的主体性中,实现自己,发现自己,因而人也就彻头彻尾由实践的主体性规定着。是人,就叫做:是实践者。我们自己所是与我们自己所不是,都是由实践的主体性规定着。

这样说来,实践的主体性离不开人的素质。人的素质是发挥实践的主体性的核心。爱因斯坦指出:“科学是一种强有力的工具。怎样用它,究竟是给人带来幸福还是带来灾难,全取决于人自己,而不取决于工具。刀子在人类生活中是有用的,但它也能用来杀人。”(《爱因斯坦文集》第3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56页)人的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充分发挥实践的主体性。爱因斯坦指出:“我们的问题不能由科学来解决;而只能由人自己来解决。”(《爱因斯坦文集》第3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56页)

人的素质的提高,是一个不断扬弃与完善的历史过程。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最终所要求的是人的素质的提高。人的素质的提高,是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的终极目标之一。只有提高人的素质,才能使科学在中性上进步,才能正确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爱因斯坦指出:“我们所谓的科学的唯一目的是提出‘是’什么的问题。至于决定‘应该是’什么的问题,却是一个同它完全无关的独立问题,而且不能通过方法论的途径来解决。只有在逻辑联系方面,科学才能为道德问题提供一定的规范,也只有在怎样实现道德所企求的目标这个问题上,科学才能提出一些方法;至于怎样决定这些道德目标的本身,就完全超出科学的范围了。”(《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526页)不提高人的素质,就无法使科学在中性上进步,也无法正确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

    每个拥有实践的主体性的人,在历史上都留下痕迹。出土的文物,按年代推算,可能距今很远了。但其实践的主体性,离我们很近。一件文物,让它现成着,让它如其本然所是的那样显现着,不能把某些新的事物添加到其中间。唯如此,这件文物才开启着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我们才能理解,在这件文物所开启着的世界中,已经规度了什么,已经决断了什么,尚未规度什么,尚未决断什么;新生的世界应该把怎样的实践的主体性,交给具有历史性的人类。人据此理解自己过去的形象,谋划自己的新形象。哪里有实践的主体性,哪里就有一个具有历史性的世界。仰视古埃及金字塔,更多的是仰视其实践的主体性,致思古埃及人的那段历史。赞美中国长城,更多的是赞美其实践的主体性,致思中国人的那段历史。

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可以推动社会的进步。社会的进步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物质财富的积聚;二是人的素质的提高。前一个进步着眼点在于物;后一个进步着眼点在于人。人的素质的提高,是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的核心目标之一。当代发展问题专家弗朗索瓦·佩鲁在其论著《新发展观》中指出:“必须牢牢记住,个人的发展、个人的自由,是所有发展形式的主要动力之一。这种个人的发展和自由能够在每个人所赞成的和在其各种活动中所感受到的各种价值范围内充分实现他们的潜力。”(弗朗索瓦·佩鲁:《新发展观》,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175页)

人的素质的提高,是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人的素质的提高,对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非常重要。弗朗索瓦·佩鲁指出:“企图把共同的经济目标同他们的文化环境分开,最终会以失败告终,尽管有最为机灵巧妙的智力技艺。”(弗朗索瓦·佩鲁:《新发展观》,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165页)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只重视物而不重视人,是片面的。

对什么事情,都要正确处理,这样才会对自己有利;不正确处理,就要害自己。对实践的主体性,我们必须正确处理,这样才能够对自己有利;不正确处理,就会害自己。爱因斯坦指出:“科学作为一种现存的和完成的东西,是人们所知道的最客观的,同人无关的东西。但是,科学作为一种尚在制定中的东西,作为一种被追求的目的,却同人类其他一切事业一样,是主观的,受心理状态制约的。所以,科学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这个问题,在不同时期,从不同的人那里,所得到的答案是完全不同的。”(《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298页)只有提高人的素质,才能充分合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

爱因斯坦指出:“当一个人在讲科学问题时,‘我’这个渺小的字眼在他的解释中应当没有地位。但是,当他是在讲科学的目的和目标时,他就应当允许讲到他自己。因为一个人所经验到的没有比他自己的目标和愿望更直接的了。”(《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299页)只有提高人的素质,才能正确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

2、实践的主体性与人的整体素质 

现实与实践的主体性具有一致性。有什么样的实践的主体性,就有什么样的现实。现实具有建构性。在一定条件下,有什么样的实践的主体性,就会建构什么样的现实。现实具有过程性。在一定条件下,主体通过实践的主体性,建构什么样的现实,需要一个过程。现实不是事先给与的,却离不开事先谋划。现实不是潜在、预期,却离不开潜在、预期地谋划。现实是在实践的主体性中展现出来的。

人的整体素质的提高,对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至关重要。一个国家的人的整体素质的落后,制约着这个国家的现代化的进程。要加速一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就必须提高这个国家的人的整体素质。英格尔斯指出:“一个国家可以从国外引进作为现代化最显著标志的科学技术,移植先进国家卓有成效的工业管理方法、政府机构形式、教育制度以至全部课程内容。在今天的发展中国家里,这是屡见不鲜的。进行这种移植现代化尝试的国家,本来怀着极大的希望和信心,以为把外来的先进技术播种在自己的国土上,丰硕的成果就足以使它跻身于先进的发达国家的行列之中。结果,它们往往收获的是失败和沮丧。原先拟想的完美蓝图不是被歪曲成奇形怪状的讽刺画,就是为本国的资源和财力掘下了坟墓。”(英格尔斯:《人的现代化——心理·思想·态度·行为》,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页)

    英格尔斯又指出:“痛切的教训使一些人开始体会和领悟到,那些完善的现代制度以及伴随而来的指导大纲,管理守则,本身是一些空的躯壳。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缺乏一种能赋予这些制度以真实生命力的广泛的现代心理基础,如果执行和运用着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变,失败和畸形发展的悲剧结局是不可避免的。再完美的现代制度和管理方式,再先进的技术工艺,也会在一群传统人的手中变成废纸一堆。”(英格尔斯:《人的现代化——心理·思想·态度·行为》,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页)

社会铸造人的实践的主体性,人的实践的主体性也铸造社会。实践的主体性的发展,折射出人的整体素质在各个方面的进步程度。一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折射出这个国家的人的整体素质在各个方面的进步程度。只有用人类创造的全部知识财富,来丰富自己的头脑,才能够拥有丰富的实践的主体性,才能够建成现代化的社会主义社会。英格尔斯指出:“一言以蔽之,那些先进的现代制度要获得成功,取得预期的效果,必须依赖运用它们的人的现代人格、现代品质。无论哪个国家,只有它的人民从心理、态度和行为上,都能与各种现代形式的经济发展同步前进,相互配合,这个国家的现代化才真正能够得以实现。”(英格尔斯:《人的现代化——心理·思想·态度·行为》,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5-6页)

    英格尔斯又指出:“当今任何一个国家,如果它的国民不经历这样一种心理上和人格上向现代性的转变,仅仅依赖外国的援助、先进技术和民主制度的引进,都不能成功地使其从一个落后的国家跨入自身拥有持续发展能力的现代化国家的行列。”(英格尔斯:《人的现代化——心理·思想·态度·行为》,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7页)

人是社会历史活动的主体,无论哪个国家,只有其人民真正具备了人的现代化素质,这个国家的现代化才能真正实现。人的整体素质的滞后,将制约着实践的主体性的发挥。英格尔斯指出:“我们之所以在研究国家现代化时,把人的现代化考虑进去,正是因为在整个国家向现代化发展的进程中,人是一个基本的因素。一个国家,只有当它的人民是现代人,它的国民从心理和行为上都转变为现代的人格,它的现代政治、经济和文化管理机构中的工作人员都获得了某种与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性,这样的国家才可真正称之为现代化的国家。否则,高速稳定的经济发展和有效的管理,都不会得以实现。即使经济已经开始起飞,也不会持续长久。”(英格尔斯:《人的现代化——心理·思想·态度·行为》,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7-8页)

社会的进步取决于人的进步。实践的主体性的整体发展,取决于人的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人的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既包括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也包括道德观念水平的提高,是人的全面发展水平的进步。忽视人的整体素质,不利于实践的主体性的全面进步。北京大学叶朗教授指出:“无论是发达国家或是发展中国家,都面临着一种危机和隐患:物质的、技术的、功利的追求在社会生活中占据了压倒一切的统治地位,而精神的生活和追求则被忽视、被冷淡、被挤压、被驱赶。这样发展下去,人就有可能成为西方有的思想家所说的‘单面人’,成为没有精神生活和情感生活的单纯的技术性的动物和功利性的动物。因此,从物质的、技术的、功利的统治下拯救精神,就成为时代的要求,时代的呼声。同时,人文素质的每一次提升,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实践的每一次重大突破,都大大解放了人们的思想,深刻地推动生产力发展。”(叶朗:《谈谈人文教养与人文学科》,《文化素质教育与人才成长》,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只要人生存,人就以某种方式发挥实践的主体性,就使实践的主体性运转起来。只要人们生存着,人们就总是已经置身于实践的主体性之中了。人们不是先生存着,然后从外部把实践的主体性带到面前来。在生存中,人们使实践的主体性获得其明确的任务,实践的主体性才运转起来。

只要人生存着,人就以某种方式进行追问,就要追问实践的主体性,就要对实践的主体性进行哲思。实践的主体性是人的实践的主体性,实践的主体性要为人。实践的主体性是人的一种发生,发生的实践的主体性应为人本身。实践的主体性经常潜伏着种种可能性。应为人追问这种种可能性。致思做事本身与致思所做的事,同样重要。原子弹之父罗伯特·奥本海默(J.Robert Oppenheimer,1904—1967年),曾专注于所做的事情,后来才发现“我手上有血”。做事本身与所做的事情,同样重要。做事者致思做事本身的责任与致思所做的事情的责任,同样重要。

    这样说来,传统与其说是背负过去,毋宁说是引导现在。传统背负过去,是为了呈现过去,引导现在,预示和走向未来。伟大的实践的主体性,需要伟大的传统。蹩脚的传统,往往产生蹩脚的实践的主体性。实践的主体性具有历史性。时间和空间给实践的主体性以意义。实践的主体性也给时间和空间以意义。

因此,只有重视人的整体素质,才能使实践的主体性全面进步。

三、实践的主体性与人生 

熟悉一个人,主要不是熟悉其性别与外貌,而是熟悉其实践的主体性。实践的主体性与人生的关系非常密切。每个人都可以追求自己的生活,都可以发挥自己的实践的主体性,可以支配自己的行动,可以选择自己的前进目标和前进道路,可以创造自己的人生命运,因而每个人都能够主宰自己的人生命运。

1、实践的主体性与人生 

在中国历史上许多人看到了实践的主体性与人生的关系,其中明朝的袁了凡先生是著名的代表。袁了凡先生早年的经历验证了命数的准确性,后来进一步懂得了命数的由来,懂得人们可以发挥实践的主体性,改造自己的命运,创造自己的未来。袁了凡先生在他的下半生中,积极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验证了人们完全可以自我立命。因此,知命安命是消极的;充分发挥实践的主体性,自强不息地改造命运才是积极的。

袁了凡先生为了教诲自己的儿子,如何做人处事,如何消除灾难,如何修善积福,把自己亲身的经历和毕生的学问与修养,写成《了凡四训》(又名《命自我立》)。栖霞山的云谷禅师对袁了凡说:“诗书里所说的,这命是我们自己所造作的,福报也是我们自己求取得来的,确是很明显的教训。”(袁了凡:《了凡四训》)袁了凡受到云谷禅师的启示,他说:“从此以后,一天到晚,心地里都在约束着自己,一切心念行动就和以前不同了。”(袁了凡:《了凡四训》)因此,正确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就能够主宰自己的人生命运,就能够自利而又利人,就能够有利于国家、社会。

净空法师讲:“祸福操纵在自己手上。命运是自己造的,所以自己可以改变命运。”(净空:《了凡四训大意——改造命运的秘诀》,台北:财团法人佛陀教育基金会2001年版,第12页)以正确的处世做人之道,照此实践下去,就能够恶变成善,坏变成好,迷变成悟,凡变成圣。因此,正确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就能够改变自己的命运,也能够改变自己家庭的命运,也能够改变国家的命运。

净空法师讲:“我过去亲近李炳南老居士,李老居士非常谦虚,不以老师的身分来教我,而是以同学的身分自居。他是印光法师的学生,所以他教我学印光法师,其实他的行持与印光法师没有两样。他的生活降到最低的水平,一天吃一餐,生活非常节俭。他的衣服都是穿了三、四十年,内衣、袜子都是有补钉的。他能不能过好一点的生活?能,他也有钱,他是奉祀官府的主任秘书,阶级很高,待遇也很丰厚。还兼了两个学校的教授,都有收入。但他把所有的收入,除了生活费用之外,全都做慈善公益事业。他的一生,念念为利益众生,念念想帮助社会。他教学非常认真,在台中讲经三十八年,从未休息过,不辞辛劳。要上班、教学,还要看病,他的医术非常高明。生活过得那么艰苦,一丝毫不敢浪费。”(净空:《了凡四训大意——改造命运的秘诀》,台北:财团法人佛陀教育基金会2001年版,第19-20页)正确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就能够支配自己的人生,能够为国家、社会做出较大的贡献。

2、实践的主体性与奋发有为的人生 

李·布雷克森生于北卡州,父亲是贫困的铁匠。他在十二名子女当中排行第十。布雷克森先生讲:“我习惯幼年的贫穷。我非常用功,在学校的功课是第六名。我替人擦鞋、送杂货、送报纸、洗车,还当过技工学徒。”成为正式的技工之后,他认为自己只能如此。结婚之后,他的收入微薄,和妻子节衣缩食,只够温饱;他习惯贫困的生活,似乎永远不可能挣脱贫穷的枷锁。更可怕的是,布雷克森失业了。由于付不起抵押贷款,他的房子即将遭到拍卖。在绝望之际,他祈求上帝的指引。一位朋友给了他《思考致富》这本书;那位朋友在不景气时失去工作和房子,看过那本书之后,受到鼓舞,重新赚得财富。布雷克森一再研读那本书。他告诉自己:“要追求财富,我必须做一件事。首先要培养积极的态度,选定一个明确的目标,还要有渴望改变现状的强烈欲望,才能突破困境。我一定要踏出去,就从现在找到的第一份工作开始。”他找到一份工作。起初薪水并不高,几年之后,他筹组怀特维第一国家银行,并提任总裁,其后当选市长,经营许多成功的企业。他的目标定得很高,要在50岁以前,赚得足够的财富之后退休。结果,他提前6年做到,44岁就退休了。现在,李·布雷克森全力帮助欧洛·罗勃主教传福音,过着充实的生活。(李鹏:《欲望的力量》,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8-29页)一个人不可以选择自己的出身和社会地位,但可以选择自己的前进方向和道路。处于艰苦环境的人,只要正确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就能够改变自己的人生命运,成为成功者。

美国电影演员阿诺德·施瓦辛格,以电影《真实的谎言》而为我国广大观众所熟悉。他是威斯康辛大学的商科学士,对心理学有相当的研究;他写了4本有关健身的畅销书,而其中一本《健身百科全书》,厚达736页;他早年已经以经营地产致富;他不仅是位炙手可热的演员,还是一个有地位的电影制作人,被视为当今好莱坞最有势力的人士之一;他在1990年1月22日,被美国总统布什委任为国家健康顾问委员会主席。当天他在白宫外的草地上示范举重;连不动产和投资的名画在内,他的财产逾10亿美元;他是现在片酬最高的超级巨星;1990年的《娱乐圈》杂志,选举他为全美最卖座的明星;1991年,布什总统为他颁赠“国民领袖奖”,表彰他热心公益事业。

施瓦辛格生于奥地利一个很普通的家庭,他的父亲是一位警长。15岁时,身高6·1英尺,体重只有150磅的他,已经对举重健身产生狂热的兴趣。他的偶像是美国的健美先生力士柏加。施瓦辛格每一天都梦想可以成为力士柏加主演的那类意大利影片里面雄赳赳、气昂昂,肌肉棱棱的男子汉。而年轻的施瓦辛格已经不是一个空谈与做白日梦的人。他花尽零用钱,搜集了在奥地利可以买到的美国健身杂志;他一方面努力学习英文,一方面到处请人帮他翻译这些杂志的文章,好让他了解健身的原则;他去做“童工”,赚到的钱,用来买健身器材。

在当时的奥地利,健身被视为粗鲁不文明,畸人之行。因此施瓦辛格的行为受到父母的极力反对。但无论家人怎样阻挠,无论人家怎样视他为怪物,他还是我行我素,追寻他那“健美先生”的理想。他被征入伍之后,仍然不放弃健身。他还情愿被罚,偷出军营。参加“少年欧洲先生”的选举,并得了冠军。兵役服完之时,施瓦辛格已经拿了四项健美先生的奖项。

有了奖金,雄心壮志,他便写信给他的偶像力士柏加。柏加有感于这位遥远国度的年轻人的热诚,竟然邀请施瓦辛格到他美国的豪宅一游,并且亲自将健身的窍门传授,令施瓦辛格的进步一日千里。此次的美国之游,在施瓦辛格的心底里燃起一股扑不灭的火种。他决心一定要到南加州,也就是当时的“健身圣地”定居,闯一番事业,扬威异域。由于他的热忱,他被美国健身界的“教父”韦特赏识,答应让他在南加州受训。从此,施瓦辛格的威名,随着他那不断膨胀的肌肉,在美国展开。他得了一届国际先生、三届环球先生和连续六届的奥林匹克先生荣誉。(李鹏:《欲望的力量》,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44-46页)施瓦辛格自身的经历表明了正确地和充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对一个人成功所带来的惊人效果。是正确地和充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才使施瓦辛格拥有了成功的人生。一个人不能够正确地和充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就不能够支配自己的人生命运,就不能够拥有成功的人生。实践的主体性为奋发有为的人生奠定了基础。

3、实践的主体性与自强不息的人生 

1921年8月,39岁的罗斯福突然患了小儿麻痹症,双腿僵直,肌肉萎缩,臀部以下全麻痹了。而这个沉重的打击又发生在他作为民主党的副总统候选人参加竞选而败北以后,他的亲属、挚友都陷入极度失望之中,医生也预言他能保住性命就是万幸,但他无论如何也“不相信这种娃娃病能整倒一个堂堂的男子汉”。为了活动四肢,他经常练习爬行,为了激励意志,他把家里的人都叫来看他与刚学会走路的儿子进行比赛,一次次都爬得气喘吁吁,汗如雨下……目睹那催人泪下的场面谁又能想到:十余年以后,他奇迹般当选为美国第37届总统,坐着轮椅进入白宫。罗斯福是美国历史上唯一一位连任四届的总统。(李鹏:《欲望的力量》,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8-9页)正确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不仅能够改变自己的人生命运,而且能够为国家、为社会做出较大的贡献。

有一位世界级运动员,名叫麦克法兰,两岁半便双目失明,但他硬是在母亲的鼓励和父亲的帮助下,以自己身体各个部分的“肌肉记忆”代替了那双失明的眼睛,不仅具有了顽强的生存本领,而且在摔跤、滑水、游泳、掷铁饼、掷标枪和径赛等体育项目中获得了全国和国际比赛的103枚金牌,改变了盲人只能靠拐杖或导盲犬生活的惯例,创造了许多健全者也难以做到的奇迹。(李鹏:《欲望的力量》,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9页)正确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能够改变不幸的人生命运,获得一个又一个的成功。

巴西有个小孩叫桑托斯。他和巴西其他小孩一样,从小酷爱足球。但是后来他得了小儿麻痹症。6次手术以后,他虽免于一死,但却留下终身残疾。他的左腿膝盖骨变形,脚尖向外撇,肌肉发育不全。右腿也是严重的畸形。他不能站立,只能坐在轮椅上行动。他看着街上的小伙伴们踢球,真是羡慕极了。有时候看得入了神,自己的脚也不由自主地动了起来,可是当他的脚碰到轮椅车上的挡板而疼痛难忍时,他又回到了残酷的现实中来。

然而正是这个孩子,经过顽强的锻炼,后来竟能站立起来,丢开了轮椅,能跑能跳,学会了踢球,而且成了巴西国家足球队的主力,参加过第六、第七、第八届三次世界杯足球赛,为巴西队连获两届冠军做出了卓越贡献。他两次被评为世界最佳阵容的成员,并获得第七届世界杯足球赛最佳射手的称号,被人称为足球场上的魔术师,成为足坛的世界明星。

正是他,利用自己一腿长一腿短,转弯反常而迅速这一点,练出了在快速奔跑中灵活地突然转身变向的绝招。同时,利用左脚外撇的缺陷来做假动作,快速转身切入。这些技巧使正常的运动员简直防不胜防。他把缺陷变成了特长。

这个桑托斯就是大家熟知的巴西著名球星加林查。加林查原是火箭鸟的意思。由于他比赛时满场飞似地快速奔跑,使人想起了巴西最常见的飞得很快的火箭鸟,人们就把他叫作加林查。(李鹏:《欲望的力量》,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16-218页)正是实践的主体性,使桑托斯抛开了轮椅车,把自己的缺陷变成了自己的特长,战胜了种种困难,拥有了成功的人生。正确地和充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使桑托斯不仅主宰了自己的人生命运,而且成功地创造了自己的人生命运。实践的主体性为自强不息的人生奠定飞翔的翅膀。

前苏联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在他的名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为读者留下了这样的名言:“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人应当赶紧地、充分地生活,因为意外的疾病或悲惨的事故随时都可以突然结束他的生命。

”(尼·奥斯特洛夫斯基;《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78页)一个人临死的时候,当他回首往事时,他不应该为自己的一生感到后悔,也不因自己碌碌无为、虚度光阴而感到羞耻。这段话是本书的灵魂所在。一个人的生命需要充分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一个人的生命存在为世界增添光彩,这样他才不枉来到世界一趟。 

    埃米里奥·塞格雷在《永远进取——埃米里奥·塞格雷自传》中,讲了一个寓言。他说:“给我讲这个寓言的人是宾西法尼亚费城的一个老妇人(洛伦索·艾摩的祖母)。

有两个青蛙在草地上跳跃和嬉戏,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物体。出于好奇,他们决定调查它,而青蛙调查物体的方式就是跳到物体的上面。

对于这个特殊的物体来说,他们发现自己非常熟悉,因为这是满满的一桶奶。它们在里面畅快地游了一阵子。过了一会儿它们感到有点累了,开始寻找一块坚实的地方,我们知道,青蛙不能老是呆在液体里面生活。

但使它们感到很惊恐的是,原来在这个奶池子里并没有一个岛屿。惊慌失措之中它们试图跳出桶外,但桶壁太高太滑,它们又重新掉了回去。它们再次尝试跳出来,又再次掉了回去,如此反复多次。情况变得越来越无望了。

最后,其中的一个青蛙放弃了努力。它盘算着,桶壁是太高了,其表面又太滑了,难以攀爬。很清楚,没有跳出去的希望。所以它掉进去淹死了。

另外的一个青蛙,可能稍微不太那么理智,但却更加顽强和固执,继续跳跃。它一次又一次地跳起来,又一次又一次地掉回去。他已经快要筋疲力尽了,眼看就要和他的同伴一样淹死了。

这时他忽然觉得在腿下有什么牢固和坚硬的东西。一个黄油结成的小岛正在形成。再多跳了几下子,他就制造出了一个足够大的小岛,这样他就能够休息一下,然后跳出了奶桶,于是他就得救了。”(埃米里奥·塞格雷:《永远进取——埃米里奥·塞格雷自传》,上海:东方出版中心1999年版,第328-329页)

这个寓言的寓意告诉人们,人生要不断地发挥实践的主体性,要永远进取,即使在人生的最黑暗的时期。

结束语  科学地研究主体性

人的命运和中国的命运——这是当今世界与中国众多学人最为关注的两大问题。人类进入21世纪,从主体性方面,探讨人的命运和中国的命运这两大时代课题,应该成为理论研究的一个焦点。这个焦点的深入而科学地研究,适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

一、主体性研究的积极作用 

主体性问题,是当今世界重大而紧迫的问题,它日益引起人们的忧虑和关注。主体性问题提出了一个哲学问题,就是人类活动的两重性问题。人类的活动是人类的主体性的体现,是人类本身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世界的改造也是在人类的活动中实现的。

    主体性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主体性一方面已经给人类带来幸福和愉悦,并将给人类带来更大的福音。但是,另一方面,主体性又可能产生对人类有害的后果,尤其是在不加控制和不合理发挥时,其带来的有害后果更加明显和严重。

    社会的发展,既包括社会的全面进步,也包括人的全面发展。为此,必须把人类的主体性调节、控制和约束在合理的范围和合理的程度之内。

论文《实践的主体性》以实践的主体性为研究对象,对此作了一些专题的研究,着重发掘和整理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实践的主体性的思想。在诸如实践的主体性的发生和发展、哲学史上的实践的主体性思想、自然科学与实践的主体性、实践的主体性原理、实践的主体性的微观机制、实践的主体性的宏观机制、研究实践的主体性的意义等重要问题上,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论文在研究方法上,力求将哲学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结合起来。

主体性既包括实践的主体性,还包括认识的主体性与利益的主体性。实践的主体性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重要课题,认识的主体性问题与利益的主体性问题同样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为了全面理解主体性,必须对实践的主体性、认识的主体性与利益的主体性进行深入地研究。这种研究不仅可以开拓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新领域,丰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而且可以使马克思主义哲学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这种研究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21世纪现代科学和当代的社会改革潮流,而且可以为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实践提供哲学论证。因此,研究主体性有着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

二、科学地研究主体性 

研究主体性不能推崇主观性,否定外部世界的客观性,否定马克思主义哲学,宣扬唯心主义。在哲学本体论、认识论和历史观上都应该坚持这一观点。

1、在本体论方面不能用“实践本体论”和“实践一元论”取代物质本体论

有的学者认为,物质本体论是旧唯物主义的理论,它忽视主体的地位和作用,因而具有机械、直观的特点,说什么现存世界中自然界是同作为主体的人和人的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应当是“实践本体论” 和“实践一元论”,即承认实践是一切存在的基础。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实践是主体有目的、有意识地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是主体和客体的统一。本体是在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的关系上揭示对象世界普遍本质的概念,它被看作是第一性的根本性的存在。实践既然包括了主体和客体两个方面,它就不可能是第一性的根本性的存在。人类出现之前根本就没有主体及其实践活动,而自然界则存在,我们怎么能把实践看作本体呢?马克思提出的“人化自然”,是说主体从客体中分化出来以后,不甘做自然界的奴隶,而要以自己的实践活动影响自然界,能动地改造自然界。但这种影响总是有限和无限的统一,不可能达到绝对的无限。而且,如果没有自然界作为基础,这种影响作用根本就不能发生。即使在社会领域里,实践也不能成为本体。由实践创造社会物质、“人化自然”,并不能推导出实践是本原即没有实践就没有现存世界的结论。马克思指出:“人并没有创造物质本身。甚至人创造物质的这种或那种生产能力,也只是在物质本身预先存在的条件下才能进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58页)一方面,外部世界是人们借以生产出自己的产品的材料,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人们便什么也不能创造。另一方面,人们在改变物质形态的劳动中,必须依靠自然力的帮助,劳动不可能具有“超自然的创造力”。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马克思主义都是在承认客观世界的前提下,承认实践的主体性的。对于实践的主体性来说,外部世界的优先地位仍然保持着。只有在物质世界存在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实践活动。

现在一些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极力利用“人化的自然”这一点,来否定物质存在的客观性。企图用夸大实践作用的方法,来否定自然界的客观实在性。用“实践本体论”来取代物质本体论,用“实践一元论”来代替物质第一性,进而取消哲学上的唯物论和唯心论的对立,这从根本上是背离马克思主义的。

“实践本体论”和“实践一元论”,强调实践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核心地位,这是正确的。但是,“实践本体论”和“实践一元论”的实践观本身是错误的。“实践本体论”和“实践一元论”,实质上是一种“唯实践主义”。尽管它“试图”高扬主体实践活动的伟大作用,但由于它无限制地膨胀了这种作用,把实践抬到世界本体的高度,把实践夸大为脱离了物质的绝对,当然就会滑向唯心主义。

    列宁指出:“只要再多走一小步,看来像是朝同一方向多走了一小步,真理就会变成错误。”(《列宁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11页)任何真理都是具体的,是在一定范围、地点和条件下主观同客观的一致,有自己适用的范围。如果超出了这个范围,真理便会转化为谬误。

对实践的主体性的真理性的认识,多跨出一步,超出了它之所以成为真理的限制,它就会变成谬误。只有坚持物质本体论,才能与这样或那样的唯心主义哲学划清界限,这是我们在研究主体性时,首先必须明确和弄清楚的问题。

2、在认识论方面不能用“选择论”和 “建构论”取代辩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 

有的学者认为,列宁所阐述的认识论是机械唯物主义反映论,它只强调现实对象的客观性而忽视了主体的能动作用,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科学认识的发展;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应当是充分重视认识主体的创造性的主体认识论,即选择论”或“建构论”。这种观点也是没有根据的。

首先,列宁的反映论是能动的反映论,它与机械唯物主义反映论是截然不同的。认识是人脑对客观实在的反映,这是一般唯物主义所共有的基础。旧唯物主义者和辩证唯物主义者都承认这点。在列宁所阐述和发挥了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当然包含着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原理。但是,列宁并没有停留于此,而是在继承和坚持唯物主义反映论原理的基础上,总结人类认识的新成果,概括自然科学的新成就,阐述和发展了辩证唯物主义的能动反映论。

一方面,列宁的认识论是以实践为基础的。他明确指出:“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列宁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3页)列宁不仅全面地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实践观,而且从许多方面创造性地发展了它。另一方面,列宁十分重视主体在认识活动中的能动作用。他把唯物辩证法运用于分析人类的认识发展过程,运用于分析客体与主体相互转化的过程,从宏观上描述和概括了人类认识从相对真理日益走向并接近绝对真理的辩证规律。

列宁特别强调主体思维活动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他指出:“思维从具体的东西上升到抽象的东西时,不是离开——如果它是正确的(注意)(而康德,象所有的哲学家一样,谈论正确的思维)——真理,而是接近真理。物质的抽象,自然规律的抽象,价值的抽象等等,一句话,一切科学的(正确的、郑重的、不是荒唐的)抽象,都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自然。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这就是认识真理、认识客观实在的辩证途径。”(《列宁全集》第5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42页)经过主体的一系列抽象过程来把握客体的本质和规律性,这就是调动主体的需要、理想、目的、知识、反映形式等因素,对感性材料进行改造制作、逻辑加工,扬弃感性材料并使其在概念中显现自己的本质。列宁还指出:“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列宁全集》第5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82页)这就是说,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是积极的、能动的。列宁指出:“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界。”(《列宁全集》第5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83页)人必须根据客体的规律性和主体的需要、目的,首先在头脑中创造出相应的“观念”,然后通过现实的活动来实现这种“观念模型”。

其次,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主张反映与创造的统一,但创造决不能离开客观的基础。创造是主体的一个本质规定,主体对客观的反映必然也具有能动的创造的性质。认识过程中的“选择”、“建构”就是体现了这种性质,它们是包含在反映活动中的重要因素。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不是盲目的,而是具有选择性的。人要根据自己的需要来选择认识的对象,这是认识的主体性的重要表现。选择内在地包含在能动的反映论中,但是,我们切不可把认识归结为选择,用它来排斥反映,甚至把“选择论”说成是唯物主义认识论继反映论的实践论之后的现代形式。

主体对客体的认识不能停留在对客体及其输出信息的选择上,更重要的是信息的接受、加工和概念的形成、转换。而且,选择也是有条件的,人并不能凭主观愿望任意选择对象,而必须在客观条件允许的范围内来进行选择。主体反映客体的过程,同时也是在观念中“建构”客体的过程。认识中的建构并不是反映之外的活动,而是社会的人这一主体所特有的高级反映形式必然包含的一种因素和性质。“建构”作为主体在观念上对客体的再现,是建立在反映的基础上的。离开了反映,建构就缺乏必要的材料,就丧失了根据,不免坠入主观臆想。

总之,反映是人的认识的最本质的特征,反映论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理论。现代认识论中的“选择论”和 “建构论”,突出了主体在认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其合理的因素,可以作为发展辩证唯物主义反映论的素材。但是,决不能用它们去取代反映论。因为无论是“选择论”或是“建构论”,都把认识中的主体性因素片面夸大和绝对化了,存在着滑向主观唯心主义的危险——甚至本身就是主观唯心主义。

3、在历史观方面不能用“主体规律论”、“主体设计论”和“自由选择论”取代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决定论 

有的学者认为,社会领域是人的领域,人是根据自己的需要、目的、意志而进行活动的,社会发展规律是一种主体规律,是主体设计的,在一定程度上依人的意志为转移;并宣称历史是可以自由选择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决定论是机械论。这种观点是完全错误的。

所谓设计是思想的设计;所谓选择是意志的选择。人们能设计社会历史规律吗?根本不可能。人们可以设计自己的实践方案,并以这种设计来指导自己的实践。但是,当人们按设计的方案实践时,实践中的规律却不是人们设计好了的。人们能选择社会历史规律吗?也根本不可能。选择是意志自由的表现。有意志,就有意志的自由。意志的自由只表现于对于实践方式的选择,尽管这种自由也是极其相对的,因为一超出思想、意志的范围而进入实践的领域,必然要受到客观物质条件的限制。但是,思想、意志选择实践方式的自由,绝不意味着思想、意志有选择规律的任何自由。

社会历史规律是客观规律。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不仅表现为无主观性、不可设计性、不可选择性,而且表现为不可违背性。社会历史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身固有的。有什么样的实践,就必然会有什么样的社会历史规律发生作用。对社会历史规律,人们既不能重新设计,也不能选择,也不能违背,但可以认识,并根据这种认识来指导人们的实践,采取适当的实践方式,使社会历史规律作用的结果符合人们的需要。

    在既定的物质条件下,在既定的实践方式下,社会历史规律作用的结果是唯一的。但是,在不同的实践方式下,同一社会历史规律作用的结果却可以是不同的。人们在社会历史规律面前的实践的主体性,就在于把握社会历史规律,并以规律性的认识来指导自己的实践,采取适当的实践方式,在社会历史规律的作用下,获得实践的成功。所以,人们决不会做社会历史规律的奴隶,而是可以驾驭社会历史规律,利用社会历史规律,来为社会服务。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社会历史的一般进程及其内在规律和客观性作了精辟的概括。他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依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依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生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33页)

马克思的论述说明,人类社会发展是个自然历史过程,这一自然历史过程的深刻含义是:第一,社会有机体尽管有其特殊性,但它同自然界一样,本质上是客观物质体系;第二,人类社会由其内部固有的矛盾所推动,同自然界一样,是一个合乎规律的辩证发展过程;第三,因此,人们就有可能像自然科学那样,用精确的眼光来考察、研究人类社会。自然历史过程集中地体现了人类社会唯物辩证的本性,说明人类社会是有其客观规律的发展过程。

肯定社会历史的发展同自然界一样,具有客观的规律性,这并非意味着社会历史规律就是自然界存在的规律,并非说社会历史规律和自然界存在的规律是一样的。社会历史规律不同于自然界存在的规律,是为社会历史发展所特有的规律。

马克思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6页)实践是社会历史的存在方式。在实践中,有两种不同性质的规律在起作用。一种是自然规律,另一种是社会历史规律。自然规律是在自然界中存在的规律。实践不能完全脱离自然界,因而自然界存在的一些规律也在实践中发生作用。但是,实践中的本质规律,不是自然规律,而是社会历史规律。

    实践是自然的人化形式,是物质发展的社会历史形式。社会历史形式有自己区别于其他物质运动形式的特殊规律。有些旧唯物主义者承认了自然界具有规律性,把社会历史看作是自然界的一个部分,并用自然界存在的规律,来解释人的活动。拉·梅特里指出:“人的身体是一架钟表,不过这是一架巨大的、极其精细、极其巧妙的钟表”(拉·梅特里:《人是机器》,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65页)。拉·梅特里认为,人的一切活动都是机械运动,都可以用力学规律加以说明。他指出:“现在我们再来详细地看看人体机器的这些机括。一切生命的、动物的、自然的和机械的运动,都是这些机括的作用所造成的。突然面临一个万丈悬崖,不是大吃一惊,身体机械地向后退缩么?像上面所说的,一棒打下来,眼皮不是机械地闭起来么?瞳孔不是机械地在日光下收缩以保护网膜,在黑暗里放大以观看事物么?冬天我们身上的毛孔不是机械地闭起来,使寒气不能侵入内部么?胃脏在受毒物、一定量的鸦片、呕吐剂刺激的时候,不是机械地翻扰起来么?心脏、动脉、肌肉在人入睡的时候,不是和人醒时一样机械地不断伸缩么?肺不是机械地不断操作,就像一架鼓风的机器一样么?膀胱、直肠等等的括约肌,不是机械地发生作用么?心脏不是机械地具有比一切其他肌肉更强大的伸缩力么?”(拉·梅特里:《人是机器》,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56页)拉·梅特里的这种观点,是一种典型的机械唯物主义的观点。破除宗教神秘主义,力图用机械唯物主义的观点,说明人的生理现象,在当时社会历史条件下,是一大进步,包含了合理的成份。事实上,在人的生理活动中,确实存在着大量的机械运动成份。但是,把人体的生理运动简单地归结为机械运动,则是错误的。

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客观的唯物辩证的本性,与自然界的发展过程是相同的,但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又有它的特殊性:它是个历史的发展过程,它的运动物质承担者是物质生产方式,物质实践活动是社会物质的形式,通过物质实践活动把人和自然的矛盾内化为历史主体和客体的矛盾,在主体——客体两极之间实行对象化和非对象化的相互转化运动。对象化就是主体的内在因素向客体的渗透和转化。也就是主体的目的、要求、能力等内在因素,通过一定的手段,凝结和体现在作为活动的结果的对象上。非对象化是客体外在因素向主体的渗透和转化。也就是在实践活动中,使对象的本质及其各种规定性转化为主体的本质力量、才能、技巧,转化为主体活动的各种方式。这种由物质实践活动所构成的对象化和非对象化的相互转化运动,就成为最高级的、特殊的社会物质运动形式。在这种物质运动形式中,体现出人的自我创造过程和社会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的内在统一。社会历史规律是人活动的规律,是自然界中不存在的规律。

社会发展过程是人的自我创造活动过程。马克思指出:“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18-119页)所以,“自然历史过程”这个在整体上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是通过人的创造活动实现的。具体表现为:

第一,历史是人的活动的结果,社会规律存在并实现于人的活动之中。社会规律是一种特殊规律,其功用是通过调控人的活动决定社会历史发展的道路和方向。与自然界的自发性不同,在社会领域里活动的人都是有目的、有愿望、有激情的人。可以说,没有人的活动,就没有社会历史,当然就谈不上社会规律。但是,社会规律与人的活动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并不能成为否定社会规律的客观性的根据。比如,没有人们所从事的商品生产活动,当然不会有价值规律。价值规律是在人们的商品生产活动中形成和发生作用的,但它并不受人的意志的支配,而是“在事后作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自然必然性起着作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94页)。不管人们是否意识到或者是否愿意,它都在发生作用,这就表现了社会规律的客观性。尽管人的活动是形成和实现规律的必要环节,但并不能改变社会规律的客观本性,也不能说社会规律是“主体的规律”。人的行动是受头脑中的目的、意志所支配的,提出目的和实现目的是历史主体的一种活动方式,是人的主体性的重要表现。但这并不是说,社会生活的本性就是人的意志或愿望。因为在人的意志或愿望背后,还存在着推动社会前进的深刻的客观根源。

恩格斯指出:“如果要去探究那些隐藏在——自觉或不自觉地,而且往往是不自觉地——历史人物的动机背后并且构成历史的真正的最后动力的动力,那么问题涉及的,与其说是个别人物、即使是非常杰出的人物的动机,不如说是使广大群众、使整个整个的民族,并且在每一民族中间又是使整个整个阶级行动起来的动机;而且也不是短暂的爆发和转瞬即逝的火光,而是持久的、引起重大历史变迁的行动。探讨那些作为自觉的动机明显地或不明显地,直接地或以意识形态的形式、甚至以被神圣化的形式反映在行动着的群众及其领袖即所谓伟大人物的头脑中的动因,——这是能够引导我们去探索那些在整个历史中以及个别时期和个别国家的历史中起支配作用的规律的唯一途径。使人们行动起来的一切,都必然要经过他们的头脑;但是这一切在人们的头脑中采取什么形式,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各种情况决定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9页)恩格斯认为,这样才能发现社会发展的规律。人的目的、动机与主体的需要有着必然的联系,这种需要是客观的,它最终是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所决定的,而不是由主体自身所决定的。

就是说,历史不过是人类实践活动在时间中的展开。人在实践活动中,把自己的体力和智力相结合构成主体现实的活动本身,这一活动运用一定的手段或形式,作用于客体,和外部世界进行能量、物质、信息变换,形成了实践活动的运行方式。在实践活动特别是生产活动的运行过程中,体现出人们改造自然的能力,形成了人与人的社会物质关系即生产关系,在这个基础上又建立起政治关系、思想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是客观实践活动的静态表现。这些社会关系的稳定联系,构成了人类社会的基本结构,它是在实践活动中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的现实表现和确证。各种社会关系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了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它是隐藏在实践活动深处的内在规律,是人们自己创造活动的规律,这种创造活动不是主观随意的,而是以生产实践为基础的客观物质实践活动,社会规律的客观性就是根源于物质实践活动的客观性。

第二,人能够认识和驾驭历史规律。人虽然不能创造和废除社会发展客观规律,但却可以通过对社会规律的认识和运用,来影响社会的发展,通过自己的自觉活动加速或延缓历史的具体进程,通过大量历史的偶然性为历史的必然性开辟道路。人们自觉活动的作用,同认识和掌握客观规律的广度和深度成正比。人的自觉活动同社会规律的关系,也就是社会中自由和必然的关系。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改造,只有认识了必然并能在实践中创造性地驾驭它,人的思想和行动才是自由的。人们对客观规律认识得越深刻,他们的活动就越自觉,所获得的自由也就越大。

社会历史发展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主体的选择性是受客观条件所制约的。马克思的社会决定论既充分肯定人的历史主体地位和创造性,又科学地揭示了人的思想和行为所受的制约性。他深刻地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一切已死的先辈们的传统,像梦魔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85页)社会环境是制约人的行为和动机的条件,是人们借以活动的历史舞台。在这些条件中,归根到底起首要决定作用的是经济条件,即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其次是政治条件,即由生产方式决定的阶级结构和政治制度;最后是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意识传统。对于每一代人来说,这些条件不是自我设计的,而是前一代人活动的结果。马克思的这种观点唯物辩证地解决了历史领域中的主客体关系,既反对了主观唯心主义的唯意志论,又反对了形而上学的宿命论,它是唯一科学的历史观。

人的活动的自觉性和社会规律的客观性,是同一实践的两个方面。恩格斯在揭示它们的关系时指出:“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因为任何一个人的愿望都会受到任何另一个人的妨碍,而最后出现的结果就是谁都没有希望过的事物。所以到目前为止的历史总是像一种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而且实质上也是服从于同一运动规律的。但是,各个人的意志——其中的每一个都希望得到他的体质和外部的、归根到底是经济的情况(或是他个人的,或是一般社会性的)使他向往的东西——虽然都达不到自己的愿望,而是融合为一个总的平均数,一个总的合力,然而从这一事实中决不应作出结论说,这些意志等于零。相反地,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97页)

从恩格斯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历史是由人的有意识有目的活动创造的这个事实,并不能抹煞历史规律的客观性。这是因为:

第一,人们的思想动机和目的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生产力是人们不能自由选择的既得的客观物质力量,生产关系是由生产力决定的、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社会物质关系,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体生产方式构成社会存在的基本内容。生产方式的矛盾状况怎样,人们的思想动机和目的的内容、性质也就怎样。资本主义社会后期,面临着生产高度社会化和生产资料资本家私人占有的尖锐矛盾,于是就产生了进行社会革命的思想动机,通过社会革命,变私有制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生产关系,才能达到彻底解放生产力,推动社会发展的目的。所以,目的实际上是客观的物质生活条件运动发展趋势或可能性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是人根据对外部对象发展趋势的认识进行思维改造,在观念上建立的主体与客体的新的统一。它虽然以主体尺度为核心,但是,它只有以对象的当前存在为客观前提,以主体的能动性及其与客体现实的关系为根据才能确立起正确的目的,从而才有可能变为理想的现实的存在。

第二,人的思想、动机、意志的实现程度,取决于是否体现或反映社会存在的客观要求,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人们不能任意选择某一社会形式或历史前提,而是以前人创造的现成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为基础和出发点,进行创造性的实践活动,才能把历史继续推向前进。人的有目的有意识的创造活动可以加速或延缓社会历史的进程,但不能改变历史发展的总趋势。因为这个总趋势是由“合力”的作用决定了的。人们创造历史的活动,是由千千万万不同主体按各自内在价值尺度去改变历史客体、裁剪历史客体的活动汇合而成。每一个体、群体都希望按照自己的内在尺度去裁剪历史客体,但是,历史客体并不按每一个体、群体的内在尺度被裁剪;历史发展的方向和趋势是由“合力”规定的。所有主体的需要、利益、目的、意志和愿望,以及他们施展的力量,都只能融合在“合力”之中。而“合力”本身对于每个具体主体而言,似乎成了外在的异己的力量,成了不以他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力量,这也就是客观规律的力量。“合力”就是客观规律,“合力”作用的方向就是社会发展的方向和必然趋势。这是任何个人所改变不了的,历史上的反动统治阶级企图阻止历史车轮的前进,最后都以失败而告终。

第三,历史活动和社会关系虽然是由人所进行或由人所建立的,但人们不可能料到,至少不可能完全料到最后出现的结果。人们总是希望在历史活动中达到自己的目的,实现自己的计划,但最后结果往往不尽人意。这说明人们所进行的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并不是完全按照自己的主观愿望来进行的,而是要符合社会的发展和客观规律的要求才行。

总之,社会规律的客观性制约着人们自觉活动,人的自觉活动对社会规律又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也就是社会历史的偶然性与必然性、自由和必然之间的关系。我们要从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偶然性与必然性、自由和必然的辩证统一中来理解历史过程。机械论者完全否认人在社会历史活动中的选择性,把社会历史活动描绘成预先决定了的不可改变的客观因果链条。历史唯物主义的决定论不同于机械论,它是把主体的作用作为一个环节包含在必然性的链条里面的。社会规律的实现作为主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体现了主体的选择功能。社会规律所揭示的社会过程的内在联系,往往不是单值对应的线性因果关系,而是多值的非线性因果关系,它给主体提供了一个由多种可能性组成的可能性空间。在这个空间里,社会主体可以从现实的客观条件出发进行适当的选择。这个可能性空间构成了人的选择自由的界限,亦即“自由度”。只有当客观实在存在多种可能性时,才提供选择的机会;而只有建立在客观可能性基础之上的选择,才是现实的、正确的选择。这种辩证唯物的“选择论”,即历史决定论,完全克服了机械论的缺陷。因此,我们既要反对抹煞偶然因素、主观能动作用的“机械论”、“宿命论”,也要反对否定社会规律客观性、否定历史决定论的“唯意志论”。 “主体规律论”、“主体设计论”和“自由选择论”,就是主张放弃社会规律的客观性,否定历史决定论,主张在社会规律性、必然性之外去寻找“自由”,其实质是“唯意志论”的翻版。

唯物史观认为,经济因素即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但不是决定一切社会现象或社会生活的直接原因和唯一原因。社会发展是由多种因素构成的“合力”相互作用的结果。历史的必然性往往由偶然性表现出来并通过偶然性来开辟道路。社会规律是需要人的参与,通过人的活动才体现出来的,但社会规律并不等于人的活动本身,它是在实践活动中形成的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联系的发展趋势。人的思想和行动,在社会发展趋势所规定的可能性空间范围内,有一定选择的自由。但这种自由,不是废弃、创造、超越社会历史规律的自由,而是认识和利用社会规律的自由,否则必将滑向历史非决定论。

社会规律或历史必然性是不可抗拒的,但社会规律或历史必然性的实现却往往是通过复杂的、曲折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我们在社会主义实践中某些暂时的失利,只能说明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这一历史规律实现过程中的曲折性和复杂性,说明我们对这一客观规律还缺乏全面、深刻的认识(或者是由于实践的深度和广度不够这一规律还没有很好地掌握和运用),而不能怀疑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是任何力量也阻挡不了的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社会历史规律是社会历史的人活动的规律,它与自然规律的本质区别就在这里。

综上所述,无论是实践的主体性研究,还是认识的主体性研究、利益的主体性研究,都不能走向唯心主义。科学地研究主体性是理论界的一项重要任务。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锐利武器。对于这个武器,人们应该随时去磨砺它,并且注意不要被似是而非的东西偷换了去。

后  记

本文为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报告成果。本文是一个初步成果,有些内容尚待进一步展开。在本文的完成过程中,自始至终得到夏甄陶教授的悉心指导、热情支持和鼓励。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文的工作一直得到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马俊峰教授、郭湛教授、陈志良教授、聂耀东教授、安启念教授、李燕教授和南京大学哲学系林德宏教授、四川大学哲学系刘慧群副教授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表示诚挚的谢意!

             高岸起

   2003年6月于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