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小学生“卖淫”案真相调查-吴虹飞的博客-搜狐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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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6 |

 昆明小学生"卖淫”案实际是由三个案子组成

众说纷纭的昆明小学生"卖淫”案,实际上是由三个案子组成。这里面的当事人我想强调的是:所谓“陈艳”是16岁未成年人,警方在通报里只字未提。刘仕华,张安芬,是不识字的农民,他们甚至一开始分不清律师,警察,和记者,志愿者。这使得诱供变得很容易。 

这三个案子分别是:

一.”3.16”两名小学生”卖淫”案子.

刘娜娜,刘婷婷,一个15岁,一个13岁,在自家门口被警察抓住,同时还抓走了父母亲,普恩父,还有一个姓王的”嫖客”.

根据全国打击卖淫嫖娼的治安意见,抓卖淫,必须是现行,必须有妓女,嫖客,同时存在,当时有避孕套,并且有现金交易;对于”还在谈”或者是”性交易完成很久以后”,都不作为”卖淫”处理。

不管是否卖淫,3月16日,警方并没有抓到卖淫的”现行”。他们哪一次都没有抓到现行,却领取了罚金,这是颠簸不变的事实。 

刘娜娜、刘婷婷已经确认没有卖淫,这个是由警方通报里说的。警方为此还让六名民警停职,并做了通告。刘仕华的“过失”在于,这2个女孩子虽然是养女,他还是要为她们的名誉争取赔偿。

因为这个赔偿,警方和刘仕华协商几次,没有搞定倔强的刘仕华,他作为农民实在是”太狡诈”了,他不肯接受警方带来的西瓜和荔枝,执意要高额的赔偿.他为此才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因为他低估了国家机器的无耻.

于是引发了下面的两个案子。其动机最有可能是“警察报复”。

这个案子里,警方根本不知道,还有一个女孩叫“陈艳”,16岁,是他们家的大女儿,也是刘仕华的亲生女。正是因为不知道警察会对陈艳下手,刘仕华等人才会索要赔偿,这反而证明了,刘仕华并不知道陈艳会被警察说是“卖淫”,更谈不上“容留”。

第二个案子:陈艳是否涉嫌卖淫。

6月6日起,也就是云南信息报报于6月3日报道了第一个“处女卖淫”案之后的几天里,刘仕华索要赔偿,激怒警方,硬派生出来的一个案子。3月16日,警察根本不知道还有一个女尔,而后来他们竟然发现了还有一个大女儿!他们在6月6日把一家人全部抓进派出所,包括2岁的小女儿,在里面逼供,诱供长达一个星期,最后得出陈艳卖淫的结论。

那么,在第一个案子错判时,警察也曾经十分自信地告诉说,刘娜娜,刘婷婷,确实卖淫了。这一次,我们怎么能够相信,相同的案例,同样的一个警察,却没有错判呢?

必须情调的是:陈艳是否卖淫,根本也没抓到现形!

警察的证据是:3。16里,存在一个姓王的嫖客。其二,去年11月份,陈艳被普吉派出所罚款1300元。这个罚款根据我们的调查,很象是一次敲诈勒索,因为其中的500元,竟然是在派出所外给的。并且,那一次,他们声称陈艳卖淫,却还是没抓到现行。陈艳和一名男子在自己家里聊天,那时陈艳还不满16岁。那一次的口供,陈艳被打,出了鼻血,并且是被威胁了。“不承认卖淫就把你关2年。”当时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陈艳承认卖淫。

那么,6月6日,在没有抓到现行,甚至嫖客不存在的情况下,陈艳被警方认定卖淫。9月9日,通报就出来了。但其实,陈艳那时甚至可能还没承认卖淫,她是被关了几乎一周后才承认的。也就是说,警方通报是先于嫌疑人口供出来的。这点非常令人起疑。

我在后面详细说说陈艳是否卖淫。 

第三个案子:刘仕华涉嫌“容留”卖淫。

为受三鹿奶粉之害的孩子们维权发起人之一,常伯阳律师和许兴华律师多次强调,不管陈艳是否卖淫,其父亲是否容留卖淫,却是另一个法律事实。

更何况,陈艳卖淫的证据是非法获得,很多证据,是为了证明她卖淫而警方强行去取证的。,并且是警方涉嫌对未成年人进行诱供。警方对刘仕华说,你承认你家闺女卖淫,你容留卖淫,你们一家人都放出来。刘仕华不得不承认了。

警察没有证据完全的情况下,先根据口供,在6月9日通报他容留卖淫,一直到7月4日,还到他家去“收集证据”,并且还要逼他承认,他租了一个屋子给女儿住,让女儿卖淫,还有一个帐本,是记录他收卖淫的钱等等——警察的脑袋是不是被驴踢过了? 

前几天,刘仕华被公安局五华分局逮捕。而陈艳,作为未成年人,她三番四次,被派出所叫去,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做笔录。同时,从前天开始,她无故地被五华分局抓去,要拘留5天。

从3月16日开始,隔了4个月,才进行“处罚”,就算陈艳卖淫,隔了4个月,按理说,不应该把人还当成卖淫来处理了。很显然,警方明显是补充证据。 

这三个案子里,警察都可能做了违法执法,逼供诱供,对未成年人进行逼供等等不合法的取证。

第一个案子是错案,因为2个女孩子是处女。虽然张安芬做的处女鉴定被检察院认为是“假”的,但是作假的有医院的责任,而且这个处女膜并不能作为司法证据,而6月9日的通报里说张安芬等人“做假”,是混淆视听,移花接木的说法。张安芬的所谓作假,是为了证明2个女儿的清白。并不作为司法诉讼的一部分。通报明显得很不专业,并且是一个不懂法的人写的。

通报写了许多旁支末节的细节,却对重要的证据只字不提,比如是否抓到现行,嫖客是谁,一无所知,相反,通报说了很多无关的细节,比如“刘仕华”在十几年前,有过偷盗(通报故意没说,他其实只是在乡下偷了马),比如张安芬的“做假”,其实无关于司法程序的一次个人行为;还有,故意没有提到陈艳其实是未成年人。

这个通报在云南所有媒体里一起刊登,影响了大量的媒体。《新京报》很快来张安芬家,当时,刘仕华依然被拘留,张安分把《新京报》记者当成了警方这边来的人,就承认了陈艳卖淫。

昆明市公安局的一个工作人员十分得意地说:你看,新京报都报道他们卖淫了,可不是我们教他的。可是,警方凭什么在那段时间里,控制了“陈艳”,让她在最关键的一周里,一个记者都见不到她,让她在最关键的报道时间里,完全不能为自己辩护。警察还哄骗不识字的张安芬,说承认卖淫,才能把全家放出。

等到《新京报》延迟了几天,7月5日第二次报道出警方涉嫌逼供诱供未成年人,云南警方次日立刻又全国通报,在只有一个外地记者在场的情况下,唱了一出独角戏,声称没有逼供诱供,声称是检察院调查的结果,其实在那一天里他们根本没有调查到当事人。最可笑的是,警方在公告里声称,不说出嫖客的信息,是为了保护嫖客隐私!嫖客是不是警方的亲爹?——他们对他那么好?保护隐私。他们虽然没有5号大人学历那么高,却真能想理由。

目前,大女儿被五华分局拘留,这其实也是非法的。因为不可能隔了4个月,才对没有抓到现行的卖淫,进行“处罚”。

关于刘仕华容留,许律师说,怎么可能他让自己的两个非亲生女儿去读书,却让亲生女儿去卖淫呢?

这里面有很多不合情理之处。许多文章已经分析过了。

如果警方真的那么自信,为什么会对云南本地记者施压那么大,每一个社会新闻记者都对此兴趣浓厚,但是无人敢报,为什么?检察院无休止地盘查,并且被“放假”。一个记者是云南信息报的编委,已经被放假40多天了!警方既然这么有信心,为什么不让当地媒体报道呢?大概是5号大人教会了他们如何和媒体打交道。禁止当地媒体报道,然后用通报搞臭一家人,卖淫,盗窃,让公众暂时对这家人失去同情,让大家把这个事情冷下来,然后慢慢收拾这一家人。我觉得这样非常阴险,狠毒,简直是失去了作为人的一个基本。 

陈艳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子?她从头到尾是一个真空地段,没有被律师保护,(常律师和许律师是代理刘仕华的律师没有监护人,)被无休止地被侵害,被拘留,审问,没人关心到她,帮助到她。而现在,她又无故地被五华分局拘留了。没有人可以帮到她。记者也不能。我殷切希望有相关的妇女儿童保护机构介入。 

陈艳三岁时,住在乡下,父母全部被抓走,和爷爷奶奶一起。奶奶在父亲被抓之后很快去世,爷爷一个人把她拉扯大。家里自然是一贫如洗的。她12岁那年才能见到父亲。而母亲也失踪了。爷爷在几年前去世,陈艳才第一次来到昆明。

陈艳到了昆明,转学,年龄大,读不进书。很快退学,接着很快全家转去了老挝做土石方,因为那里赚钱相对容易些。陈艳从小缺乏父母亲的爱,很早熟,甚至14岁就开始谈恋爱。老挝的环境自然和国内不大同,那里的民风相对更加随意,朴实,人和人的关系不那么紧张,放松,界限不那么多,她的交往范围大约都是农民工,无产者,陈艳在当时是一名可爱的、早熟的少女,她有些内向,性格却很温顺,随和,大方,她在工地上帮人做饭。特别容易讨人喜欢,从乡下到昆明,再到老挝,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下,她变成一个对陌生人毫无戒心的女孩子。大家都非常喜欢她,甚至“男朋友”的婶婶还亲自上刘家提了亲。

要不是小女儿一岁时不停生病,这一家人恐怕都不会迁回昆明。陈艳和家人是去年8月才回到昆明,她在这里还住不到三个月就被说成是卖淫了。到了11月,就被普吉派出所罚款1300元了。那一次,陈艳第一次听到卖淫这个词,她一下子就哭了。

这短短的三个月陈艳发生了什么?

15岁的她认识了一群“混混”。她喜欢和他们玩,这对于90后,都是正常。偶尔,会有性行为,那是在彼此喜欢的情况下,而且并没有收费产生。她从乡下到老挝,确实是处在一种对外人毫无戒心的状况下,她习惯了大家“都很喜欢她”。所以她在交往朋友时,对陌生朋友一开始并不问姓名,这也是合乎她自己的情理逻辑的——作为一名底层的“不良少女”,她的交往模式就是如此。

而警方就钻了一个这样的空子(我真的不好意思说你们卑鄙了,警察大人)。即便是没有抓到现行,也两次认定她卖淫,而且去年11月第一次的罚款,和3月16日第二次的所谓神秘“嫖客”,也成为了证据之一。警方为了做成铁案,一直在补充证据链。 

警方对媒体不再开口。因为他们有人已经被停职一次了,他们不能再停职一次,他们只能硬着头皮,将错就错,把错案继续办成铁案,不然,昆明警察的形象,向中央是无法交代的。

为了个人的面子,恼羞成怒,不惜动用国家机器,对大字不识的农民,对被冤枉过的人,对未成年少女,进行无休止地诬陷,泼脏水,这样的警方,还有没有人性?许多警察在办案的时候根本不问青红皂白,而上层新闻厅的所谓副部长5号,根本是中文系毕业,根本是党的喉舌出来的,几乎不属于做大量个案的经验型记者,竟然宣称自己是学者,太不要脸了,他还以为自己是季羡林呢。他没有参与办案,就完全相信了警方,家奴的措辞。他自己不亲自去过问,去调查,竟然也敢居高临下,大放厥词,并且弹压当地记者;在去年“躲猫猫”事件里,他竟然制造出一个“虚无”的网友调查团,在根本无法实施的情况下,炒作自我,他为人虚荣,好大喜功,而且在陈艳案里,非常虚伪,而这样的虚伪后面是什么:残忍。一个国家机器的残忍、昏庸、颐指气使,完全体现在一个小官僚身上。

(但是,我有一点点的,一点点的奢望,侥幸的想法,希望5号的发心是好的,我希望他是一个有点官僚气的书生,而不只是一个颐指气使的官僚,我希望他如他自己希望的那么开明,聪明,洞察人心与世情)。 

关于陈艳是否卖淫并不是本案的关键,关键是,刘仕华是否容留?有多少确凿的证据证明容留的事实?

我和云南当地一个实证主义的记者讨论过陈艳,他说,如何证明陈艳没有卖淫呢?

我说,这个逻辑不对。应该是警方应该如何证明陈艳卖淫,而不是,陈艳作为可能被诬陷的一方,来证明自己没卖淫。

不存在的东西,怎么进行实证证明呢?

我们假设一个事实:假如现在我们记者,我们警方,认为5号部长的未成年亲生女儿卖淫了。并且嫖客也有姓氏,有供词,只是没有抓到现行,我想请问5号部长,您的女儿如何证明她没有卖淫呢?当5号被抓到西山看守所的时候。请您拿出证据来证明您的亲生女儿并没有卖淫。如果你胆敢去做处女膜检查,检察院可不管你是哪个学校中文系毕业的,他肯定要在通报里说你“造假”。如果你不幸拥有两三个女儿,对不起,你还“调包”了。你家不是还有铁锹之类,凳子之类的吗,你还“袭警”了。(我先向5号道歉一下,把他暂时作为说事的靶子,是因为我还暂时不认识其他的靶子)

这就是这么一个逻辑。当狼要吃羊的时候,狼说,你不但弄污了溪水,你卖淫了,而且你的羊爸爸,也容留你卖淫了。

羊说,我没卖淫,羊爸爸说,我没容留,我偷吃过隔壁5号那头猪的饲料。但是没有用,狼最终会不会吃掉羊呢?

这就是我们的现实逻辑。 

不管要面对的是什么样的官员,警察,局长,副局长,刑侦中队长,是5号,还是6号,虽然是与虎谋皮,但我依然希望你们知道,刘仕华被捕,一个不识字,没有身份证的农村妇女,带着5个未成年的孩子,16岁,15岁,13岁,3岁,2岁,在城市里是无法谋生的。这个家庭本来就是由残缺的,经历过痛苦的家庭在风雨飘摇中组建的,他们是农民工,是这个城市建设的基石,他们做过最累的建筑工作,才有官老爷们的房子。他们之间历尽磨难,不管真情假意,不管生活如何艰难,病痛和屈辱如何折磨他们,他们活着,相濡以沫,不离不弃,他们热爱家庭,珍惜家庭,这是最传统、最底层的、最朴素的中国的民间道德,这不是官老爷们所能体会的。

全国究竟有多少糊涂案,铁案,死案?我们是无从知道了。而此之前, “杜培武案”、“蒙自警察杀人案”、“公交爆炸案”,“躲猫猫”的事件,都是云南警方做的好事。只有警察不乱抓,诱供,逼供,我们国家的妇孺,儿童,底层的性工作者才不会这么痛苦,才会减少悲剧的发生,才会减少酷吏们对他们的盘剥。你知道,邓玉娇杀了人,杨佳杀了人,你们不会等到16岁的女孩子也杀了人,或者被杀了,才会翻然醒悟吧? 

以下是一些和本案无关的题外话,我就多说几句吧。

陈艳的名字是警方取的。他们不肯告诉大家这是一个16岁的少女,而且把名字确实取得很象一个成年人的名字,“艳”字是多么扎眼,多么象一个卖淫的成年女子的名字,这样的有意无意的传播,机心又隐蔽又恶毒。刘仕华虽然没有上过北京大学中文系,虽然他不识字,不认识国学大师季羡林,但是这个盗马贼还是给自己的女儿取了一个非常清雅的名字——这是令我感到惊讶的。我们知道,有一个电影叫《少女小渔》,好象是刘若英演的。这个名字这么清雅,而大女儿的真名居然比这个还雅气。但是我们的5号大人,或者我们的高中毕业的警察们,却给我们的小女孩子取名叫“陈艳”了,我肯定,5号大人的中文系读的,他对传统的道义和廉耻的认知,还不如那个叫刘仕华的大字不识的农民呢。

我还想知道的是,中文系毕业生5号部长(这里的名字可以自由替换成任何一个弹压刘家的警察和官员),如果您的两个女儿,被人认为卖淫了,您会索赔多少钱?请告诉我,您认为您的女儿的名誉值多少钱?你会容忍你的家奴,去败坏三个未成年少女的名声呢?就因为他们是穷人家的孩子?就因为他们没上过你上的大学?你的诗书读到哪里去了?你到底有没有读过陀斯妥耶夫斯基的《穷人的美德》?你至少读过《悲惨世界》吧?你不要令你那尊崇民主、自由,平等的母校继续蒙羞了。我多次采访了我所能接触的所有的当事人,你坐在你的官位上,你亲自过问过,调查过吗?这个案件的当事人就是警察,你居然就只相信了警察的话,你的脑袋是不是被门夹过了?你曾经在一个无聊的口水帖子里信口说,不知道我是哪个学校毕业的,我想告诉你,最近在你们学校的去世的国学大师正是我们学校毕业的,同时还有你最敬爱的胡锦涛,涛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