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卖淫案最新调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9:25:09
[转贴]美女吴虹飞:昆明卖淫案最新调查 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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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下所写博客文章只是作为普通人而非南方人物周刊记者的立场。作为记者的文章,会非常慎重,严谨,发表在下周的<南方人物周刊>,如果编辑给我留版面的话。------- 吴虹飞  
    

今天7月3号今天大女儿又被普吉派出所带走。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未成年的她,又在一个手写的供词上签字。
这已经是第二次,她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签字了。第一次是承认自己卖淫,而且,父亲容留卖淫。
我赶到普吉派出所,门口的人说,没这个人。然后他们建议我打刑侦中队长雷某的电话,那个写在墙上,放在框里的电话,是一个空号。
于是我给派出所张所长打电话,我说我是她的姐姐,她是未成年人,需要有人在身边。所长带着口音不耐烦地说,你不是她姐姐。我说,我是她姐姐,她身边不能没有监护人。他极不耐烦地说,你不是她姐姐。
我想,我确实不是他姐姐,我是他大爷。
我也找了云南省公安厅的赵同志.赵同志反复说,我们是经得住法律推敲的。而且你看我们对未成年人是多么保护啊。我说那嫖客是否找到,他说那是刑侦的,不便说。于是他建议我去找公安部发言人郭处长.给了我一个北京的号码。
我到了王家桥派出所,电话聂所长,所长很抱歉地说,他今天休息,今天不在。他建议我去找市公安厅找王副局长。我于是打车到了昆明市公安局。这是我第一次去公安局,我还是有些刘姥姥的感觉。我兴冲冲地赶到,却发现大门紧紧地关着。我想啊,衙门,青天,你总不能把百姓关在门外吧?
青天是有眼的。我到了旁边传达室,要求见王局。电话不能接到王局本人,是甜美的秘书接的。领导今天不在,领导今天开会去了。但是你可以去见新闻办的李某。
于是我真的很高兴的样子说,好,我要见李某。于是开了个条,我进去了,竟然是我平生第一次进公安局,然后鸟语花香,一片和谐之气,我不免心下赞叹了几句:奶奶的啊!
但是李某也不在(我不知道他的官职).办公室的人接待了我(但是没倒茶,没让座),一个长相还过得去的年轻人陪我聊天。他姓韩,他先问我是哪个媒体的,我如实告之.他说,你去看看云南公安局的通报就好了。我说我看过了。我开始问他问题,我说,陈艳(大女儿)说她没卖淫,他就回答:你还是去看通报好了。我不折不挠地问了几个问题,还说,大女儿卖淫 他父亲是否容留卖淫也是值得商榷的,这是2个法律上的事实。他就按照通报上很耐心地回答了几句,说,这个案子已经收尾了,你还是去看通报好了。我说,案子还没有经过律师在法庭上当庭辩论,怎么就定论了呢。他第四次建议我去看通报,我说那好,我们一起在网上找通报,一句一句地对,他说,我们这里是内部网.他说,你是站在哪一方的?我说,我是中立的。接着,韩同志建议我去找省委宣传部.我说,请你告诉我电话,他说,你打114.我说,市新闻办不知道省委宣传部的电话吗?他说,你打114.我说请你告诉我名字,我就听到了一个最初被人说过几次的名字,伍皓.啊,这将是我最后找的人,我能想象出来,他会再让我去找其他人。我们国家的部门确实很多的.我们国家的办事非常严谨.更何况这样的惊天的事情,那就会更严谨了。
他说,你们外地记者采访,都是要去公安部,申请的,然后公安部会把任务发给我们,让我们接受采访。我一听,有点晕.接着,他说了,这是周常委关注的.我更吃惊了,周常委,什么是常委?他笑了,说政*局常委啊,周*康啊!我一听,我心里想,难道我还要直接去找我的学长胡*不成?胡*总比周常委官大吧?他们怎么不说胡*的名字呢?
他含笑着说,你把名片留下吧.啊,我真佩服我自己,我心胸实在太坦荡了, 但是一个小时之后,我才醒悟了过来,我错了。
我回到宾馆,想着怎么发稿的事情,而我也通知了新京报的记者,继续关注,以及腾讯新闻主编。律师打了个电话过来,我的手机网络忽然就没有了。我移到窗边,依然是没有。我把手机关了,过了一会开机,新京报记者说,你的手机怎么了,打不通.
一会律师电话我,说你电话怎么了,我刚才打,是一个男的接。
我忽然想起了刚才的手机网络信号消失.我说,我被监听了
现在,朋友们,我知道我多么大意把名片留给了公安局.可是现在却被监听了。幸亏我真的没什么秘密,这么多年,我真惭愧自己没有丝毫秘密,一点也不神秘,一点也不感人。

和律师谈话数次。以下是我们认为的事实。
刘士华一家,3月16日被警察拘捕,受到刑讯逼供,被迫承认2个养女卖淫。一个13岁,一个14岁。
张安分不相信自己读小学的女儿卖淫,被迫去医院做了处女鉴定。
云南信息报记者报道此事,引起传媒关注。舆论哗然,偏向刘家。警方道歉,承认自己执法粗暴,并且抓错了人。
事后刘仕华要求赔偿20万,激怒警方。警方一方面假意和刘的律师商谈赔偿,一方面暗中查出刘曾经有偷盗马匹服刑记录,令警方更为高兴的是,还查出他还有一个亲生的大女儿,曾经有被派出所罚款1300元的记录。
警方到他们屋里强行搜走了被刑讯逼供的证据,如被打破的牛仔裤等。
6月上旬被警察第二次拘捕,受逼供,诱供7天左右,被迫承认大女儿(16岁)卖淫。此后刘仕华被认为容留女儿卖淫。其大女儿被警方控制。警方发出通告,云南全部媒体采用通告,说刘仕华容留卖淫,掉包,欺骗媒体。
记者们没有办法接触大女儿。张安分被放出的时候,因为其丈夫还在看守所,她怀疑来的记者是警方的人,对记者说的话,和被迫对警方说的一样,承认大女儿卖淫。
大女儿前几日,首次对记者说,她没有卖淫,但是她确实在社会上交友,并且有性行为。她从小没父母,和爷爷奶奶长大。2个老人去世,她十几岁才第一次见到父亲。她是一个早熟的女孩子。
而她的1300元的罚款,也是被迫的。警方有了第一次的罚款,第二次自然就容易了。
刘士华容留亲生女儿卖淫,在情理上,有很大的存疑。他怎么会挣钱让2个养女去读书,反而让亲生女儿卖淫呢?
刘士华身体不好,所以他做土石方,是他作为小包工头,雇佣工人去干活,他在被拘捕前,有3万元存款,很难相信,他会因为经济问题唆使女儿卖淫。
大女儿因为到昆明不适应,孤独,交了些社会朋友,刘非常反对,还打过女儿。可见他管教女儿,怎么会允许她卖淫呢?
警方在说大女儿卖淫上证据不足。首先,根本没有抓到嫖客。另外,他们分明做错了人,并且逼供。
目前,刘仕华羁押在看守所,不日即将被逮捕,此案将会作为死案。一旦这样,他被保释就医的可能性就很小。只能坐牢。无辜地坐牢。如果他的肺结核在狱中复发,他将九死一生。就因为他为自己的女儿的尊严,反抗过。就因为警察憎恨这样的“刁民”。
我知道这样的案子很多,性质比这个严重的多的,更黑暗的,还有很多。但是,这个案子浮出了水面,是因为那2个倔强的\大字不识的农民不肯放弃为人的尊严,不肯放弃女儿的尊严!
现在警方就是要逮捕刘,并且诱拐舆论,令舆论不再同情刘仕华一家(当地人还歧视贵州毕节和云南昭通人),强制媒体,并且试图引诱律师倒戈,偏向警方,而且对外地媒体封口,试图让此案永远变成死案!我们不知道这个世上有多少桩死案,但是这个案子幸运地被媒体发现了!被律师关注了!这是一个好的契机,如果我们成功了,意味着,以后警察不会随意欺负性工作者,和未成年人。会有更多的人,女性,儿童得到保护,减少威胁,伤害。
因此,呼吁社会上的法律援助参与进来,并且强烈希望其他媒体,如凤凰和央视以及各大网站继续跟进。利用传媒力量,迫使警方不那么嚣张。这个案子涉及到未成年人的保护,对女性名誉的保护,如果它能够翻案,一定会象孙志刚案一样,推动中国司法的进步!

昆明小学生卖淫案,已经被昆明警方定性为其父刘仕华容留女儿卖淫。昆明警方护国有功,前一阵子号称破获去年8月两起公交爆炸案,说是一个白痴爆炸未遂临死前自己承认自己炸了去年的公交。估计没一个人信,还有那个著名的躲猫猫的案子,也是云南警方干的好事。如果你们愿意相信这样的愚蠢的国家机器,就相信吧。我和律师却是不大信的。那个律师同样不相信三鹿奶粉没有毒死孩子,所以他参与了起诉三鹿奶粉,为孩子维权。不久后我会在报道中告诉大家他的名字。
刘仕华,张安分一家,曾经在老挝等地做土石方,几年攒下了三万元。他们被2次警方拘捕,被说成是袭警,卖淫,欺骗,被拿走了6000元。而且刘家为了维护女儿名誉,不但身陷囫囵,而且把3万员已经消耗乃尽。而且在刑讯诱供之下(必须说女儿卖淫,一家才可放出,其母心疼2岁孩子,不得不在7日逼供后承认,放出后第二日记者赶到,她是不识字的农村妇女,因此以为记者是警方派来的,按照警方要求的,对记者说同样的话,所以才有了“承认卖淫”的报道。而刘士华本人被关在西山看守所,前日会见律师(我在场),说,他不知道大女儿卖淫,是“听警察说的”。新京报记者前些日子发稿他们一家困顿,而我看到的也如此。
大女儿不到17岁,看起来依然象幼女,幼稚温顺,乖巧甜蜜,穿白球鞋,白T恤,脸上,我看不到风尘气。没一个记者见到过大女儿,当时她被警方控制。如见到,我相信他们多半不会相信警方的措辞。目前为止,警方虽然没有任何证据,却一口咬定大女儿卖淫。没一个人第一个控诉大女儿卖淫。连街边的站街女,也都是“听说是警方说,说她卖淫。”
只有警方一方的措辞。并且,没有证据,甚至,没有拘捕令(事后他们补办了)警方勒令云南全境媒体用通告发稿,而第一次报道该事的云南信息报的记者,在一个月内无休止地接受检察院的盘查,有一次长达12小时。幸亏他们没有做错什么不然肯定也是被拘捕的。
最黑暗的是,警方28日夜里,秘密会见律师,要求他为警方提供服务,不让外地律师介入(云南警方无法控制外地律师)。
警方查出其父偷盗。他年轻时偷了什么?他偷过一匹马。他服了7-9年刑。感谢政府,我相信开宝马撞死人的那个阔家子弟,
他们家千错万错,但你们不能安给他们一个更错的罪名。不管他们是哪里人,他们的口碑曾经如何地臭名昭著。警方居然狡猾到利用道德讨伐来定罪。

我又跑去和他们一家人吃饭。单独采访时,小女孩子们轻轻跟着VCD唱歌,我竟然他妈地掉眼泪,一直在笔录,一开始只是沉默,后来我就那样了。
今天我骂了一个D报的。她太恶心了。她竟然不守规则,解职我的一个朋友。我非常愤怒地问她,结果她说,我们媒体同行。。。。我说你妈逼知道什么是媒体吗,你这个D刊也配叫每体?你懂采访吗?
她说同学。。。。我说,我可是哪哪哪毕业的,你好意思叫我同学,你疯了吧?啪一声把电话挂了。
我承认我太激动了。把D报的人骂了,现在我很害怕。我完全是疯了,才会去闯派出所。
我为什么要去试图帮助别人?是因为我知道,我已经帮不了我自己。
我努力很久。可是我知道,我的能力太有限了。
我多少是有些绝望了,因为目前中国现实,对社会现状的报道,这对意志的摧残,对人的敏感的摧残,应该是一流的。虽然我尽量说了实在的话,但我还是难以接受我的职业,当我因为现实而妥协的时候,我也丧失掉了我的自由和激情。

我与他们一起吃的晚饭。叫串串香。旁边就是普吉派出所。
一个女人和5个孩子。16岁,14,13,3岁,还有一个2岁的小女孩子。
围着桌子喝汽水,吃饭,说说笑笑。闭上眼睛,听到小孩的说话声,笑声,撒娇,嗔怒,啊,仿佛天使在人间。
5个孩子,一个是丈夫和前妻的孩子,2个是妻子和前夫的孩子,还有他们共同生下的2个,最小的。他们恩爱,相亲相爱,全无芥蒂。多么美好的孩子,多么美好的孩子。
女孩子都有着一双向上扬的眼睛。妩媚。也许长大了,忘记了阴霾,就是幸福美好的女人。
大女儿个子却还不高,竟然还象一个孩童,白色T,牛仔裤,白色球鞋,圆脸,白白的,少女肥,她声音软软的,爱笑,笑起来,有2个酒窝,很深。
他们是爱开玩笑的。他们是孩子,再大的愁苦,他们也还是要笑出声的。
你听过孩子们的私语,呢喃和玩笑吗?如果你们听不到,你们就不会把她们监禁,并且掌掴他们的母亲,脚踢他们,审讯7天,逼他们招认,辱骂他们,说他们的女孩子卖淫了。
11年前,母亲因为前夫虐待,并逼着她把刚生下的女儿抛弃,她心一横,买了一块多钱的挂面,吃完了,就抱着2个女孩跑了出来。她要跑多远才能到达昆明,那个年轻的女人。为了自己的骨肉。而她的女儿却被人说是卖淫了。
我也怀着无比的耐心,期待他们的父亲,刘士华有一天安全返回家中。
他是一个有个性的人。他相信自己的女儿.他说,只要我不被判死刑,我出来后,我还要到北京去上告.
啊,北京!你是圣地吗?大家以为它是古代的开封,那里住着一个安徽籍的青天,包公.
穷人家的尊严,这么不值得被维护吗?
如果国家机器,要毁掉一个辛苦支撑的家庭,毁掉人们的美好的信念,我可以永远沉默。但是,你们会不会认为,我也同样有罪过?
国家机器的罪恶,在于它践踏穷人,把穷人交给穷人,继续践踏。他让兄弟相残.那些普通的人,家有母亲,儿女,但他们一穿上制服,他们就是不眨眼的恶魔.他们难以心存善念.这是人的恶,还是制度的恶?我想起了陀氏的小说:被侮辱和被损害的。
但是悲惨如何能够毁坏尊严呢?
听他们无邪的笑声吧,你会想到悲惨降临天使吗?如果天使也堕落,那是黑暗人间的福祗了。那些无耻的男性世界,你们应该私下祷告,你们的姊妹为你们承担的所有的污垢和不幸。

注:7.3晚19点多第一节被删除  在7.4号  01点左右又有改动贴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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