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怎么成了人民的肉中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21:18:39
“人大代表”怎么成了人民的肉中刺“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选举产生并代表人民行使法定权利和义务。按理说,人民对于“人大代表”应该无尚崇敬、感恩戴德,然而当前不少人一提起“人大代表”却深恶痛绝、咬牙切齿。这是为何呢?是谁让“人大代表”这个群体蒙受耻辱呢?

  我们先看最近的几则新闻。据2月15日《新快报》报道,人大代表、原广州地铁老总、现执掌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的卢光霖在广东两会上说:政府别再搞最低工资标准,最低薪水应由市场决定;2月13日的新华网也披露了一个人大代表的“光荣事迹”:2月9日,海南省三亚市五名城管在劝阻游客燃放烟花时,遭到哈尔滨某区人大代表等人的追打,该代表还叫嚣“我在中央有人”。2月15日新华网还报道了有关原中共温州市委常委、鹿城区委书记“杨不归”的“重大进展”:正在召开的温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杨湘洪市十一届人大代表职务被罢免,其代表资格终止……

  其实,关于“人大代表”的丑闻绝非以上几起。笔者用百度搜索了一下“人大代表丑闻”,结果出现16.5万相关网页。同样,笔者在谷歌里搜出了17.1万相关结果。人大代表贿选、人大代表摸美女屁股、人大代表收受贿赂、人大代表雇凶杀人……诸如此类的新闻和旧闻,更是呈铺天盖地之势,让人震惊不已。

  根据法定程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县、自治州、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乡、市辖区一级的人民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从层层递进的关系来看,所有的人大代表归根结底,都应该是由广大人民选举产生的。

  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应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与行使国家权力,包括参与对国家和地方重大事项的决定,参与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的监督,参与选举任免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参与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参与对人民群众的各种权利和利益的保护等。

  可是,由“广大人民”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怎么就成了富人的“代言人”?怎么就成了无恶不作的打手和地痞流氓?怎么就成了贪官污吏腐败分子?本应关注民声、传递民情、体察民意,站在代表人民立场上鼓与呼的人大代表,怎么就成了人民的肉中刺、眼中钉了呢?广大人民的话语权,又怎能被这些所谓的“人大代表”掌控和强奸呢?

  中国当前的人大代表选举制度以及相关的监督机制,应该说已经非常严格和完善了,而且从条文看也十分地民主。可“坏人”是怎么混进“革命队伍”中来的呢?难道是人民群众的眼睛“瞎”了?

  本人今年周岁已三十有三,如果根据选举法规定,笔者至少应该已经参加过10多次选举了吧?可是,截至目前,笔者还从未行使过自己的选举权和罢免权,自己所在地区的各级人大代表几乎也都是从没有听说的人。那么,我们的人大代表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我看也只有这样解释了。再拿人大代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老总卢光霖来说,高薪不说,其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而其雷人言论也毫无疑问代表了其所属的利益集团,又岂是人民选举产生的?

如此说来,“人大代表”成为人民的眼中钉、肉中刺也就不稀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