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本人陈述“邓贵大案”全过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7:39:36
邓玉娇本人陈述“邓贵大案”全过程http://blog.sina.com.cn/nn5178comcn
杂谈
',1)">
水疗前房间结构,为两间隔间结构。外间靠门有一床,通透隔间里间有澡盆和水池。黄德智进出时,邓玉娇正在里间洗衣(估计是诱骗邓玉娇的唐琴放些手帕之类请邓玉娇帮忙洗洗)。黄某进出时候,邓玉娇并没有在意,等黄某锁上门说要洗澡的时候,邓玉娇赶紧道歉,以为占了客人的房间,赶紧从里间通过外间要出去。此时,被黄某一把抱到床上脱衣解裤耍流氓。后来,---听老窦的就行了。仅凭水疗室一幕,黄某就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刑律,至少应该判处5-10年有期徒刑。尾随被害人继续作案,并酿成特大强奸轮奸案件,按律邓大鬼、黄某和邓中佳都是死刑,庇护恶性犯罪的人员都是同伙,死刑、死刑缓刑和无期徒刑伺候,诱骗邓玉娇的老板、唐琴等,也是案犯同伙,至少领刑5-10年左右!梦幻城老板可能早就诱骗不少好姑娘落入火坑,查实后,肯定也是死刑。
傅德志
010609北京
邓玉娇案情真相(2009-05-28 22:00:30)
杂谈
原帖:2009-05-28 07:48:32  新浪委内瑞拉网友 1
【一】邓玉娇案的涉案人物:
第一层次【火线上的小人物】:邓贵大、黄德智,邓佳中。
第二层次【相关涉案人物】:唐芹【梦幻城服务员】,贺德江【梦幻成经理】,或还有【梦幻成老板】。
第三层次【核心人物】:周程【福成矿业公司矿长】及三名矿上人员,以及郑建武【镇人大主任、主管招商工作的副书记】。
邓玉娇案的核心犯罪是:逼良为娼,“强迫妇女卖淫罪”,引伸出暴力、流氓、侮辱、性侵害妇女罪,或曰涉嫌强奸妇女罪。
【二】案情如下:
1、案发日下午,福成矿业与当地农民发生用地纠纷,矿上打电话给镇主管招商工作的郑建武,要求派员协助解决,郑随即指示邓贵大、黄德智、邓佳中三人出现场。邓三人不辱使命,把事平的很快很好。傍晚,周矿长率三人尾随邓贵大三人来到镇上,喊上郑建武,举办一个答谢性质的宴会。酒后八人去梦幻城继续“消费 ”(先吃后洗,这是现在场面人请人“潇洒”的必然一条龙服务)。
是酒前、酒中还是酒后,商定“嫖娼”细节的,现在不清楚。但有一个主题:就是周矿长看上邓玉娇了,或者是听说是“梦幻城”有邓玉娇这么一个人,今天,要去“买春”“买处” ,邓贵大等三人须在周程见到邓玉娇之前,把邓玉娇“摆平”。
另一方面,我们知道邓玉娇在歌厅上班,这时(很可能还没到上班点)邓玉娇怎么会在洗浴房洗衣服呢?这很可能是唐芹、贺德江做内应,给邓玉娇下的一个套。(邓玉娇好朋友杨红艳不是说了吗,唐芹给她打电话,说给她妹妹今天过生日,请好朋友们来梦幻城洗脚,K歌嘛)。唐芹和另两个服务员在“水浴房”休息间,这时邓玉娇背着挎包来洗浴房洗衣服,这才有黄德智与邓玉娇在洗浴房“不期而至”的场面。
2、邓贵大八人到梦幻城后,周程等人进入包间等候,邓贵大三人去“摆平”邓玉娇。黄走在前面,进入洗浴房,把门插上,向邓玉娇提出“特殊服务”的要求。邓玉娇一正派女子,
虽不得不谋生在此地方,但直接听此要求还是感到愤慨,但仍不失理智的、较强硬的拒绝了黄德智,黄德智遂拿出对一般小女子“买春”“买处 ”的手段,纠缠、猥亵、性侵害邓玉娇(就是抓摸乳部、下身等,不是指强奸;邓母与律师闹矛盾即在此),邓玉娇恼怒挣脱,躲避至休息间,黄德智不依不饶又跟进。跟在外边的邓贵大见如此,矿老板要求的“事”给安排不了,那还行?!对工作尽职尽责的邓贵大遂上来加入施压,并有炫耀、扇击邓玉娇那沓钱的过程(注意:一般嫖娼不用4000元的),威逼利诱邓玉娇都予以拒绝。这时,邓玉娇所谓好朋友唐芹上前解劝(很可能是站在邓贵大立场上)。邓玉娇一下明白过来,这一切都是别人给自己下的套,遂大怒,要走出房间。这时邓贵大恼羞成怒(心理活动应该是:这工作还怎么完成),拦住邓玉娇往沙发上推,邓玉娇掏出水果刀示警,欲走;邓贵大二人仍上前拦推邓玉娇,邓玉娇这时已急了眼,挥刀刺向二人,混乱中邓贵大扑通倒地,黄德智受伤,邓佳中在门口吓傻了。
一时间时间凝固了,这时邓玉娇的好朋友杨红艳赶到了,看见这一幕,遂拉住愣住的邓玉娇,“你还握着刀干什么?”这时邓玉娇才醒过神来,掏出电话报警。
3、野三关派出所接警后,赶到现场,一看这架势遂控制了现场,郑主任、周矿长等人知道出了这样的事也害怕了,遂向韩谭所长告饶,要求圆场。谭报案至县局,政委张友刚、副局长宋俊带人连夜过来,例行公事,做了讯问、笔录、勘验现场、组织救护转送伤员(或在这之前人就不在现场了)等。事这么大怎么办?请示领导(下面周矿长、郑主任也电话不断四处找人),最后领导指示:周矿长、郑主任等人马上消失,邓玉娇带派出所留置;邓玉娇一见:我报的警,他们都没事了,反要带我走,什么道理?遂才有玻璃杯砸警察一说。
4、第二天,宋副局长等向县委、政府汇报的那个版本,基本上是原生态的,总的情况是清楚的(把饭店报销的饭单都取走了)。领导一听,这回丑丢大了!怎么办?他们素以“讲大局”“政治上成熟”在关键时刻励己,遂决定:首先把周矿长、邓主任摘出,小女子邓玉娇留置,剩下邓贵大等怎么善后,你们公安局拿出一个方案来再议。“控制局势,稳定大局,
是其大政方针”。
【注:这时讲“人和事都不能逾越法律,要依法遵法,公民人权高于一切”,跟本不在他们的视野之内,邓玉娇这个活生生值得人们尊重的生命,在他们眼里只是一个"符号";至于胡总书记讲过:“要科学发展观,绿色GDP,要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对此时巴东县正合适嘛?福成矿业与民纠纷(有没有污染和破坏资源、损害农民利益等问题),黄雄的“梦幻城”娱乐业的负面效果,对生意人就这么惯着,好吗?这么对待一奇女子,对待一群为非做歹之人合适吗?真要善恶不分、黑白颠倒,激起民怨民愤来怎么办?哎!壮士断腕,不要这样的GDP也罢,以人为本,建和谐社会从今以后“科学发展”;这才是真正有“大局观 ”“政治上成熟”。你巴东县变害为利,因势利导,真正按胡总书记的指示,这么干下来,说不定正是时代典型呢。可惜,这种正反馈的思维模式,在这些干部身上,绝对是负反馈反映的】
调子这么一定,更周程、黄雄等人平日里纠缠不清的人,一听,精神一振,对,就这么办,我们马上具体执行。
【三】后面的话:
不知是提炼原生态的东西,必定会露出本色的东西,还是公安队伍中总还是有些天地良心的人,或者还是深文周纳考虑的不周全,总之“邓玉娇不是卖淫女,邓贵大等三人是在索要特殊服务被拒,还有‘一沓钱打脸’‘推到’等情节后,被邓玉娇刺伤致死的。事发后,是邓玉娇主动打电话给警方报告的,邓玉娇受到了‘精神病人 ’的待遇”。这些基本情节和根本事实,就这样“公示”给了社会大众。
人民就有判断善恶是非的天然的良知良能,他们就从巴东官方的“通告”中,就能读出真实来。越描越黑,越掩盖越暴露,越回避越实质........;全中国人民现在都清楚地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就你们巴东公安和有关上级"还在侦查"。
够了,快止步后头吧,不然,你们和你们的上级都将被拖入深渊,一往不复。
邓玉娇暴露的问题是敏感、深刻的,《潜伏》中吴站长有句话:神奇的一跳,正跳在我的神经上,有点牙疼。邓玉娇的一刀,击中了邓贵大的要害(其实一个小小的邓贵大以致周程,何足挂齿),也击破了天。
1、基层公务人员(基层一级政权)沦为商财人等的工具,逼良为娼、犯强迫民女卖淫罪(期间涉及到流氓侮辱、性侵害妇女罪,以及涉嫌强奸妇女罪)。
(注:杨立勇局长讲“邓贵大不会强奸邓玉娇”,其实在“技术上”他并未扯谎,黄德志、邓贵大虽然拿出流氓手段,如若邓玉娇屈从了,邓贵大们是不敢吃“第一口”的,他们会将叼来的羔羊送到另一个大狮子面前)。
2、地方一些公务人员,与财商、黑恶等沆瀣一气,受害的只能是平民百姓(如此地方,色情场所必是泛滥,而黄雄类后面没有警方背景那是不可能的,周程矿长可以“ 买春”“买处”,邓贵大等也可以陪同嫖娼,被鱼肉的只能是受经济危机影响回乡,被迫在梦幻城处打工谋生的邓玉娇们)
3、片面以经济建设为唯一导向,经意发展是硬道理,不管黑猫白猫抓住耗子就是好猫,这是被歪嘴和尚念经的典型代表,其实巴东县发生的问题也正是对科学发展观,要以人为本,
建和谐社会,倡导八荣八耻的发动。
4、民女邓玉娇被逼无奈,奋起反抗逼良为娼,英勇的与“强迫妇女卖淫罪”做斗争,如果不说是崇高的,至少在法律上是无罪的,如有不当后果,也只能有巴东地方当局承担。好女反成“精神病”,不是对人民基本价值观念的讽刺吗?不是对基本人权的侵害吗?
分享 |  评论 (27) |  阅读 (265)  | 固定链接 |  发表于 13:36  | 最后修改于 2009-06-15 13:52
提示:“固定链接”为您显示此篇文章的固定不变链接,如果您有还有疑问请点击帮助
链接地址:http://xuefanlaosi.blog.sohu.com/118597639.html复制此地址
评论
许丹博客 在上文中提到:
许丹博客 在上文中提到:可怜的***,被狼围,幸而得脱后,反倒缠上了官司。什么事啊!上面隐的字是邓-玉-娇。
邓 玉 娇 得脱狼窝,再入虎口。未经同意改正了啊。

发布者静修草堂(http://wwwbillwang.blog.sohu.com/)
2009-06-16 11:13
回复
搜狐网友 在上文中提到:
回复 | 引用 | 举报 2楼 僦 2009年6月12日 15时18分21秒邓狗官黄狗官的儿子和亲属疯狂叫嚣,邓妹妹就算不判死刑在牢里也活不了!就算无罪释放出来我也要搞死她!这里是我们的天下,一定要她死!这是真的,好多他们的同学都亲耳听见,听的毛骨悚然!!救救玉娇妹妹吧~~千万不要出现什么躲猫猫意外,看守所意外,精神病医院意外啊!!
有人在警察录口供时,自己弄折自己的两根肋骨,竟然诬告是警察打的,可是他又不能提供知他伤害的所有证据。警察工作不好干啊。还有人自己在拘留所里弄得浑身骨折却说是警察打的,真是没良心。当好警察难哪。邓 玉 娇 被判刑不论时间长短都会自己把自己弄残。警察也是没办法,警察尽力保护也就是了。防不胜防呀。

发布者静修草堂(http://wwwbillwang.blog.sohu.com/)
2009-06-16 11:23
回复
天下之至柔 在上文中提到:
为什么要删掉邓--玉--娇三个字?
本人的真实名字叫:张共来。在网易上我的名字也成了敏感词,有网友打我的名字就会出现邓,玉,娇现象。为什么?这就是一些令他们奇丑大丑的,官在百姓中影响较大的网上事件。让他们胆战心惊!!

发布者六-月-飞-雪3(http://liyuexue.blog.sohu.com/)
2009-06-16 11:26
回复
搜狐网友 在上文中提到:
回复 | 引用 | 举报 2楼 僦 2009年6月12日 15时18分21秒邓狗官黄狗官的儿子和亲属疯狂叫嚣,邓妹妹就算不判死刑在牢里也活不了!就算无罪释放出来我也要搞死她!这里是我们的天下,一定要她死!这是真的,好多他们的同学都亲耳听见,听的毛骨悚然!!救救玉娇妹妹吧~~千万不要出现什么躲猫猫意外,看守所意外,精神病医院意外啊!!
完全赞同!

发布者六-月-飞-雪3(http://liyuexue.blog.sohu.com/)
2009-06-16 11:31
回复
这不就是黑社会吗?

发布者真理居士(http://zhenlijushi.blog.sohu.com/)
2009-06-16 11:39
回复
六-月-飞-雪3 在上文中提到:
天下之至柔 在上文中提到:为什么要删掉邓--玉--娇三个字?本人的真实名字叫:张共来。在网易上我的名字也成了敏感词,有网友打我的名字就会出现邓,玉,娇现象。为什么?这就是一些令他们奇丑大丑的,官在百姓中影响较大的网上事件。让他们胆战心惊!!
知道了

发布者天下之至柔(http://z-x-p-d-b-i-o-g.blog.sohu.com/)
2009-06-16 13:22
回复
案情到此告一段落了,法院判“有罪免罪”,烈女获得了自由,由衷感叹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


发布者二片君子兰(http://gjyh-djm.blog.sohu.com/)
2009-06-16 18:5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