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民主:执政党的生命所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2:17:16
深化党内民主,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激发党的活力与生机,催生新思想与新思维,开展有力的党内监督,具有重大的制度作用,同时发展党内民主,也会为人民民主提供了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没有党内民主,就没有人民民主,就没有现代化,就不会实现全党确定的宏伟目标。

      发展党内民主,应在以下几方面作出努力:

      一、深化和健全党选举制度。推进党内选举的制度化,逐步完善以差额、竞选、直选和普选为核心的党内民主选举制度。制定党内选举条例,规定候选人介绍、提名和产生的办法,完善党内授权的全过程。

      二、健全和保障全体党员的民主权利。重大决议、重大决定、重要文件和重大事情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受到剥夺,难以有效保障,亟待加强。党员可以发表对党的任何问题的不同甚至反对的意见和建议。党员可以批评任何职位的包括高级干部在内的各级领导

      三、实行党代会常任制和党内的分权制衡。党代会常任制1956年 就已经提出,后来又进行了试点,但近50年的时间却仍然处在试点的范围内,而试点的效果也不理想,这就说明这项制度设计存在根本性的瓶颈,一些需要突破的重大障碍没有打开缺口。综合来看,主要有以下问题需要解决:(一)代表的民主选举程度不高,三大机构的民主选举程度也不高。(二)代表的构成失调,专职化不强。(三)会议的民主制度建设缺失,很多民主制度流于形式,甚至形同虚设 (四)决策机关、执行机关和监督机关的分权进展缓慢,权力配置仍然过于集中

      四、注意上下分权。现在党内对横向分权考虑较多,但对上下分权的制度设计重视不够。在中央统一领导下,中央与地方权力要界定清晰,出台党内上下分权的条例。
五、党对国家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因而不宜直接介入国家生活,而主要应体现在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通过党员的示范作用去现。不宜直接领导国家生活,更不能以党代政,以党治国。

      六、增强垂直监督机关的透明度,防止新的游离于监督之外的监督真空。

      七、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当前党的权力运行透明度不高,神秘和封闭的权力运行机制很突出。涉及党的秘密以外的要通过各种途径公开,但为防止架空此项制度,对什么是不宜公开的尽量作出刚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