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创新“新农合”管理机制 群众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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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gx.xinhuanet.com  2009年02月16日 17:08:26  来源:罗城县委宣传部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创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机制,让群众享受到更多实惠。2008年该县参合农民户受益面达80.63%,人均住院补偿率达43.67%,资金使用率达89.33%。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该县领导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措施。
简化程序更便民。针对群众反映“报销难”的问题,该县实行参合农民在县内自由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制度,参合农民可持合作医疗证到本县内任何一个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确保参合农民就近得到便捷的医疗服务;同时,该县简化报销程序和手续,参合农民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在其家庭账户上划销,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出院时直接报销,县外住院治疗的,出院时提供相关报销材料在县合管办直接审核报销。
药品配送更利民。针对群众反映药价参差不齐的问题,该县实行乡镇定点医疗机构药品竟价采购,统一配送,解决了过去药品进购渠道混乱、质量和价格参差不齐的问题,既有利于对药品质量的监管,又大幅度降低医药费用,更有利于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去年9月份推行这一制度后,每月全县参合农民减少医疗费100万元左右。
门诊报销更惠民。由于原来门诊产生的医疗费,不得报销,出现一些“小病大医”现象,就是一些本来不用住院病人,为了得到报销医疗费用,而要求住院治疗,造成新农合资金的浪费。为此,2008年下半年,该县在3个乡镇卫生院试行门诊诊疗费用按比例给予报销。在试点门诊诊疗的,通过家庭帐户进行减帐,用完为止,若继续门诊治疗,超出家庭帐户的医药费按50%给予报销,封顶线为100元。同时实行参合患者门诊初诊后需住院治疗,初诊时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计入当次住院报销范围和个人每年门诊治疗费用累计超过3000元的纳入住院补偿范畴,按诊疗医院级别报销比例给予补偿。并且将高血压、冠心病等19种特殊病种(慢性病)纳入新农合门诊补偿。
阳光操作更服民。该县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能划归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解决医疗卫生单位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问题,实现“管办分离”。同时县委督查室、县府督查室、县卫生部门、财政部门和县合管办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到各定点医疗机构核实住院病人,杜绝挂床住院、冒名住院等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的发生。合管办每月在行政村、乡镇卫生院定期公示受益农民名单,报销费用及新农合基金运行情况,公布县、乡(镇)合管办举报电话,广泛接受农民群众的监督。组织审计、财政、物价、卫生等部门成立联合审计小组,不定期审核县、乡新农合资金筹集、管理、使用、结余及基金监督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基金管理安全。(韦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