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土地承包法冲突 重庆股田制改革被中央叫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0:10:32
星岛环球网 www.stnn.cc 2008-11-10
【星岛网讯】曾经备受关注的重庆土地改革实验已经被中央叫停,他们担心,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非农村集体成员可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入股企业一旦破产,农民就面临失地风险。这些可能出现的情况,都与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冲突。
不能再前进
《南风窗》杂志报道,重庆市在获批为中国第三个“国家统筹城乡发展综合试验区”后的2007年7月,出台了《服务重庆统筹城乡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允许以农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引起各界关注。《意见》称,支持当地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内、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资、合伙等企业的试点工作。
这种以工商登记将土地权益正式转化为资本的试验开了国内先河,被形象地称为“股田制公司”。事实上,重庆的“ 股田制公司”在《意见》出台前已经“未登记出现”。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分行透露,截至2007年5月,重庆市已有35家以土地入股的农民公司,涉及柑橘、花椒种植和生猪养殖等农业产业项目。
但随后,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研后,紧急叫停了“股田制公司”的推进。专家们提出以下担忧:首先,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一旦经过股权转让,则非农村集体成员也可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与现行的土地承包制度发生冲突;其次,一旦入股企业破产,土地则可能用于偿还债务,农民面临失地风险;还有,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不超过50人,而农地入股的公司股东大多超过百人。这些可能出现的情况,都与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冲突。
戴着镣铐跳舞
“股田制改革”被叫停,在相关报告上,总理温家宝批示要求先行实施“股田改革”的省市要探索以土地入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合作社早就出现过,但它给中国农民、中国社会带来的却是不堪回首的灾难。为了打消部分人士的疑虑,国家级的专家解释:这一次的合作社与人民公社时代的合作社不同,“现行的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以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
按照中央部署,重庆市农委已经起草并经重庆市政府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决定》,目前已报国务院待批。按照该《决定》,重庆拟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股权单一、生产要素合作、股份混和、股权转租及股份参与五种模式。
重庆市一名政府学者提供了相对清晰的思路:“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承包权永远掌握在农户手中,可以解决非农村集体成员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也可避免两权集中导致的农民失地问题。”但因为土地经营权是个虚拟的东西,金融机构仍然不愿贷款,合作社的融资渠道依然不畅。
显然,中国的土地改革必然涉及现行《宪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担保法》、《物权法》等,可以说都在限制着重庆土改,令其不得不“戴着镣铐跳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