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性而化 老子的“无为而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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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性而化 老子的“无为而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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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思想的独特意蕴在于其超越了上者的维度,从而彰显下者的维度,也就是说,“无为而治”包涵两个维度:上者,下者。上者的维度是“无为”,下者的维度是“自化”。政治哲学无疑在老子思想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而老子政治哲学可一言以蔽之:“无为而治”。老子的“无为而治”思想可谓老生常谈、充于坊间;但若深心玩味,可发觉那些对“无为而治”的阐释与老子思想本旨皆存在着一定的偏离,而偏离的原因囿于现代政治的权力观,从而造成了对古典政治的隔膜。“政者,正也”(《论语·颜渊》),虽为孔子政治思想自状,却反映了古典政治的共性。也就是说,古典政治的宗旨在于正心成性,在这一政治境况下,上者为政的责任就在于构建正心之渠道,营造成性之境域。因此,古典政治,在一定意义上,是德性的传播,是上者对下者的教化,以使人人得道,天下归仁。从此论域出发,本文在“天道”自然观的基础上,辨析“无为而治”是老子之正心成性的方式。具体如何正心成性?老子思想的独特意蕴在于其超越了上者的维度,从而彰显下者的维度,也就是说,“无为而治”包涵两个维度:上者,下者。上者的维度是“无为”,下者的维度是“自化”。上者的“无为”是“无为而治”的出发点,而“无为而治”最终归宿于下者的“自化”。 老子智慧一、老子之“天道”:自然在一定意义上,幽玄之“道”肇始了中国哲学,而正是老子提撕了具体之“道”,使“道”成为抽象、本源的概念,在这个意义上,老子是中国哲学的创始者。《老子》一书虽短短五千文,却一再谈“道”论“德”。老子以“道”创立其思想体系,可以说老子的思想体系就是围绕着“道”而展开。因此,要了解老子的政治理念,就须先理解“道”的内涵。在老子的宇宙观中,“道”处于“本体”地位,其实所谓“本体”是相对于世间万物而言,“万物”离不开“道”,“道”乃“万物”之根基、本源;而“道”周延遍在,体现于万物之中。具体而言,“道”与“万物”的关系展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从时间上来看,“道”先于天地万物而存在,未有天地万物,先有“道”,换言之,先有“道”,然后始有万物,《老子》二十五章云:“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曰‘道’”。其次,从生成来看,“道”为万物的根源,即万物皆从“道”而生。《老子》五十一章云:“道生之,德畜之,物成之,势成之”,而“道”生万物的模式,《老子》表述为两种:其一,如《老子》第四十二章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抱阳,冲气以为和”。另一种模式,《老子》第一章云:“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老子》第四十章又云:“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有”与“无”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存有”与“虚无”,而是“道”的另一种表述,以说明宇宙创生万物的过程,是由无形质步步落实向有形质的活动的过程。既然万物从“道”而生,那么就主从关系而言,道”是万物的宗主,《老子》第四章云:“道,万物之宗、象帝之先”,作为万物的宗主的“道”又是万物的庇荫者,所以《老子》第六十二章云:“道者万物之奥。”“道”乃天地之始,万物之宗,即天地万物均由“道”而生,那么“道”以何状态生万物?老子认为,“道”虽生育万物,但其生育万物有两个特征:其一是无目的、无意志,即不是有意而施,有心而为。所以,《老子》第五章云:“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天地不仁”不是说天地无仁慈之心,更非是讲天地残暴不仁,而是认为天地不偏私,不特别偏爱一物,不特别憎恨另一物,将万物视同为一,一视同仁。其二是“道”虽创生万物,却不主宰万物;养育万物,却不支配万物。《老子》第五十一章如是形容“道”化育万物:“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老子》三十四章也这样形容“道”与万物的关系:“大道氾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功成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常无欲,可名为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万物依“道”而生长,却并不推辞万物;衣养万物,却不主宰万物。在老子看来,这才是最深的善,最高的德,是谓“玄德”。综上所述,老子自然哲学可一言以蔽之为“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于此,老子告示了人当效法于地,地当效法于天,天当效法于“道”这一天地法则。“道法自然”并不是说“道”之上、“道”之外还有一自然,道效法之。如该段前文所言:“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这就指明世间只有道、天、地、人等四大,并无一所谓的“自然”。也就是说,此处所言“自然”不是一名词,即现代汉语中“客观、外在之自然”,而是如陈鼓应先生所言,是一状词,即为“自己如此”之义。“自然”之义诚如陈鼓应先生所释,但对“道法自然”的阐释陈鼓应先生却差强人意。陈鼓应先生将“道法自然”阐释为“道纯任自然,自己如此”,笔者认为还是有些许瑕疵,不如释为“道随顺万物,任万物随其性而发展”。前者是将“道法自然”诠释为“道坚持己性,以自我为中心”,无形中“道”被实存化,固执化,固定在自身的小圈子里。而后者则超越了“道”这个自身范围,放在“道”与万物的关系这一更广大范围内。虽然“道”创生、衣养万物,万物由“道”而得其性,但“道”却不主宰、干涉万物,而是任万物保有其自性,按其自性发展。万物保有其自性,按其自性发展,故处于淳朴、自得的境界。万物处于这一境界中,正体现了“道”的本真内涵——自然。“道法自然”的内涵,王弼的注解也许更为清晰:“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则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这就是说,道虽万物之主宰,但并不以自我为中心,强迫别物服从于己意,而是任万物之自性,万物在自性中自生自育。或许我们可以这么说,“道”之作用体现为“自然”,“自然”乃“道”的发用流行。在这个意义上说,“道”与“自然”是同位格的词。二、“无为而治”:自性而然“推天道以明人事”。既然在宇宙观上,老子反对对物性的干涉,力倡随顺万物自性发展,那么下贯、落实于社会政治领域,老子自然也反对上者强作妄为,肆意任为,主张清静无为,澹然而为。“道”化育万物,但其“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老子》第十章),即“道”虽生育万物,但“道”却并不据“物”为己有,占物为己私。老子认为,上者应当效法“道”,即上者虽处上位,但不能留意于功名,执著于利禄,更不能有点功绩就沾沾自喜,而应知悉自己的责任只是“辅万物之自然”而已。上者若从一己之私意出发,逞私智而用,那就是背“道”而行,违背了天地运行的根本原则。故只有清心寡欲,清静恬淡,上者才能恪守天道,行“无为”之政。因此,只有以“自然”为用,行“无为”之政,方能使百姓安居乐业,其乐融融,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老子提倡“无为而治”,乃针对现实“有为而治”的政治境况。如何理解老子视域中的“有为”?这是理解老子“无为”思想的机枢。学界一般从上者之干涉、妄为的维度来解读“有为”。如胡适云:“老子反对有为政治,主张无为无事的政治,是当时的反动。凡是主张无为的政治哲学,都是干涉政策的反动。”陈鼓应云:“所谓‘有为’是指统治者强作妄为,肆意伸展自己的意欲。”这两位大家对“有为”之解说不能说不对,但遗憾的是两者之阐释过于笼统、含混,因此,并不能揭示老子“无为”的本真内涵。本文在两位大家的基础上,将干涉、妄为分为外在的干涉、妄为,内在的干涉、妄为。外在的干涉、妄为是指上者实行残暴的统治,推行苛繁的政令,使下者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老子》第七十五章就指出:“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老子》第五十七章云:“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对外在的干涉的针贬无疑是老子“无为”思想的一个重要层面,但若仅仅从这一层面理解老子的“无为”思想,恐有失老子“无为”思想的本旨。对于上者的外在干涉、妄为,老子持反对态度,其他诸子也持反对反对态度,可以说对上者的外在干涉、妄为的质疑是诸子的共相,那么反对上者的外在干涉、妄为如何能体现老子思想的独特意蕴?实际上,在老子的视域中,除了外在的干涉、妄为,还有内在的干涉、妄为。《老子》第七十五章于“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之后,接着指出:“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前句所言为“外在的干涉、妄为”,后句所言为“内在的干涉、妄为”,老子反对“外在干涉、妄为”,更反对“内在干涉、妄为”。正如前句、后句非并列关系,外在的干涉、妄为与内在的干涉、妄为也非处于同等地位。内在干涉、妄为所指者何?《老子》第六十五章作出了如是解释:“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此处的“有为”系指“以智治国”。而其“智”非正“智”,乃是世俗之“智”,若其“智”任用泛行,则流于巧诈、骄矜,“以智治国”就意味着将己意奉为圭皋,强行推之于世,以之为判断善恶,对错的标准,使天下之意归于一,一归于己。表面上看,上者似乎努力于治国安民,但南辕北辙,上者这些行为在老子看来,恰恰是乱国扰民的行为。因为这乖背了人性本然状态,一物有一物之性,一人有一人之性,一物、一人只有在本然的性中,才能自在、适意,成为其本身,在“在”中存在。换言之,一物、一人之价值根源不在外者,而在其自身。《老子》第二十九章如是云:“物之行或随,或噤或吹,或强或羸,或培或堕。”这说明物性不同、人性各别乃是世间的常态。若上者树立一标准,强行去改变一物之性,一人之性,只会戗害物性,撄革人性,其不再“在”,而只是一“在者”。老子于“物之行或随,或噤或吹,或强或羸,或培或堕”之后,接着云:“是以上者去甚、去奢、去泰”,这说明聪明的上者应自禁其意,随顺下者。只有在这无所干预中,每个人就能各遂其性,任性而行。因此,与其将“无为而治”真切关涉界定为干涉、妄为,不如在干涉、妄为区分为外在干涉、妄为与内在干涉、妄为的基础上,将“无为而治”真切关涉界定为内在干涉、妄为。因此,“无为而治”之治所关涉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政事处理,而是心性的发明、导引,下者的心性才是老子关注的焦点。换言之,老子思虑的核心是如何使下者不受外在的干扰,持有、发展自身心性。在老子的视域中,下者成性之方式,不是上者任意而为,逞智而用,去教化、改造下者;而是上者冲虚澄清、恬静无为,从而任下者自性而然、由性而展,成为其自身。假如说诸子之学皆成性之教,那么“无为而治”这一成教方式显然区别于其他诸子,彰显了老子政治思想的独特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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