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李继郁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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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李继郁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泸州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点击数:1187 更新时间:2008-5-16 10:39:57

认清形势 深入实践 增添措施
奋力推进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上新台阶

——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副市长 李继郁


同志们:

这次全市环保工作会议,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市政府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六次全会和全省环保工作会精神,总结经验,分析形势,研究措施,部署工作,奋力推进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2007年环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07年,市委、市政府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奋力推进环境保护“三个历史性转变”:一是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二是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努力做到不欠新账,多还旧账,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三是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自觉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在全市经济保持较快增长的态势下,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区78.6%的天数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Ⅱ级,为近年来的最好水平;长江、沱江、赤水河等主要流域水质达到Ⅲ类以上标准;城市声环境质量较上年进一步改善。三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在省政府下达我市总量控制指标范围以内,分别为化学需氧量3.92万吨、氨氮0.34万吨、二氧化硫4.77万吨,且化学需氧量首次出现下降。

(一)总量控制和减排取得成效。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是环境保护工作的核心。2007年,全市各级各部门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总量控制和减排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明确减排责任。市政府与各区县签订了减排目标责任书,出台了《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泸州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总量控制和减排目标及时分解到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二是突出减排重点。着力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及辅助减排。针对我市工业减排空间不大的实际,突出抓好城市生活污染减排,明确了6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确保全市减排目标的完成。关闭了19家“十五小”、“新五小”企业, 19家省、市政府挂牌整治的工业企业和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提前完成了限期治理任务,全市对11家国控、省控重点水污染物排放企业发放了排污许可证,对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企业逐步安装在线监控系统。三是严格减排考核。出台了《“十一五”总量控制和减排考核办法(试行)》,将总量控制和减排目标纳入各区县政府的综合目标内容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市政府对区县政府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针对我市发展任务重和环境保护工作艰巨的实际情况,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把住源头、不欠新账,强化整治、多还旧账,全程监管、控制总量,动静结合、平衡容量”的基本原则,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一是严格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全省三个战略环评试点市之一,对《泸州市“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开展战略环评,并对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区域开发、流域开发、行业规划进行规划环评,有7个规划环评通过评审,3个规划环评在编制和审理中。贯彻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强化环境准入;对未批先建、未落实“三同时”制度和验收后未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的工业企业实行停产整治,强化“三同时”制度,有效控制了新污染的产生。 二是强化环保目标考核。市政府严格对各区县政府年度环保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目标考核,并从2007年起,第一次对市级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目标考核,进一步推动了环境保护工作。三是严格环保责任追究。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环境污染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对环境违法违纪的党政干部和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严厉查处。

(三)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2007年,我市以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和城市噪声整治为重点,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市政府发布了《泸州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取缔了8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开展了城市环境噪声综合整治,加强了城区建筑扬尘污染防治及煤油烟污染治理,城区空气和声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加强了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的监督管理,城区大部分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率达到100%。

(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稳步推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工作,着力推进生态市建设。委托四川大学编制了《泸州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待批准后即可组织实施;召开了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对如何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加强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缔了114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排污口,泸县方洞镇、合江县佛荫镇投资200余万元建设农村饮水污染防治试点工程,改善了饮用水源水质;抓好“生态细胞”创建,建成2个省级生态小区,建成11个市级文明生态村,2个环境优美乡镇列入省级建设试点,命名了7个市级绿色社区和9个市级绿色学校;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圆满完成了我市167个点位的土壤样品的采集工作。

(五)环境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各级各部门最大程度满足群众对环境安全和环境质量的要求,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2007年,全市认真吸取“11.15”事件教训,严格执法,切实保障环境安全。认真开展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市全年共出动现场检查人员7301人次,检查企业2013家,对48家违法排污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有力打击了违法排污行为;市政府挂牌整治了23家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今年又将23家企业列入整治范围,已有20家整改完毕;市政府发布了《泸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了核与辐射环境管理,启动了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的工作,建立起了我市第一套使用放射源和X射线装置单位的台帐资料,辐射环境安全总体形势良好;环保部门认真解决群众环境污染合理诉求,全年及时处理环境污染投诉1758件,解决了一批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

(六)环境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是环境保护的窗口。2007年,全市进一步加强了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教育局联合出台了《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十一五“规划》,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宣传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等“五进”。加强了环境信息公开,每日在泸州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环保公益广告,在《泸州日报》开辟了“保护环境,建设美好家园”专栏,通过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发布环境质量、企业违法行为、建设项目审查等信息。通过不同形式的环境宣传教育,保障了公民的环境信息知情权,激发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

(七)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对环保队伍和能力建设更加重视,增加了环保队伍编制和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提高。2007年全市环保系统共增加编制61名,其中市环保局增加编制24名,泸县、龙马潭区、古蔺县分别增加环保人员编制15名、11名、6名,充实了环保力量。总投资500万元的市应急指挥和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启动了前期工作;市环境监测站购置了环境应急监测检测车等仪器设备,填补了我市应急监测的空白;市区增建了2个大气自动监测站,全面覆盖了城区建成区范围;江阳区、龙马潭区、古蔺县投入一定资金建成监测站并基本具备常规监测能力;合江县达国家三级站建设标准。

二、认清当前形势,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环保的关系

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有发展、有进步、有成效,这是不争的事实。但粗放型发展方式尚未根本改变,环境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这是不可回避的现实。各种情况表明,当前环境欠账多、环境问题多、环境矛盾多,正处于污染事故的高发期、环境问题的凸显期,环保任务更加艰巨。一是工业结构型环境污染问题仍未根本解决。我市工业化程度不高,工业发展方式粗放,万元工业增加值的污染物排放量仍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造纸、化工、食品加工等污染较重的行业所占比重仍然较大。随着工业发展速度加快,新上项目增多,面临的环境压力更大。如何强化监管工作,有效地减少工业污染,任务更加艰巨。二是城市复合型环境污染问题呈上升趋势。城市环保基础建设相对滞后,城市水污染、空气污染、垃圾污染、噪声污染、电磁辐射污染、光污染构成的复合型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加之机动车尾气污染、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油烟和噪声扰民等问题,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的任务更加艰巨。三是农村面源污染比较严重。对农村环境问题的认识程度不高,在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缺位、错位、不到位的现象较突出。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处理尚处于空白,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药、农膜、化肥、秸秆等污染的治理滞后。农村污染防治点多面宽量大,任务更加艰巨。

由于对环保认识不够,采取的措施不够,部门联动不够,人员、资金投入不够,导致在经济发展速度与环境保护程度还存在不平衡性,在工作部署与实际落实上还存在不对称性,在环保统一监管与部门联动上还存在不协调性,在环保能力与环境要求上还存在不适应性。对当前我市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我们要有清醒而深刻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在解决“不平衡性、不对称性、不协调性,不适应性”上狠下工夫。

我们要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必须坚持“发展为要、环境优先,发展必须环保、环保为了发展”的原则,绝不能重蹈“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的覆辙,促进优化发展;要正确处理严把源头与强化整治的关系,坚持控制新污染、治理老污染,削减总污染,促进健康发展;要正确处理容量总量控制与生产力布局的关系,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图一时发展,防止畸形发展、盲目发展、过度发展,促进协调发展;要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促进有序发展;要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既要抓好当前,又要着眼长远,促进可持续发展;要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社会稳定的关系,把环境保护作为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群众的环境诉求,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促进和谐发展。

三、增添措施,全面完成今年各项环保目标任务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的开局年,是实施“十一五”环保规划的关键年,是奋力推进污染减排的攻坚年。我们要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历史性转变,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六次全会和全省环保工作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探索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之路,努力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高度融合,努力建立全方位的污染防控体系,努力实施环境治理民生工程,服务加快发展、立足科学发展、着眼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大攻坚克难力度,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是“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目标、硬性任务。我市与省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是:到2010年,二氧化硫控制在5万吨,化学需氧量控制在4.5万吨,氨氮控制在0.5万吨。今年总量控制任务很重,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减排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打好污染减排攻坚战,确保总量控制目标的完成。在结构减排方面,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淘汰、关停落后产能的化工、水泥、造纸企业,巩固关闭取缔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成果。在工程减排方面,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工程建设进度,二道溪(龙马潭区)、泸县、合江、纳溪、古蔺等城镇污水处理厂在年底前全面开工建设;抓好 28家省、市政府限期治理的工业企业、畜禽养殖企业限期整治。在管理减排方面,推进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污染源稳定达标率,加快燃煤电厂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联网,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引导循环经济有序发展,推进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生态化改造,严格上市企业环保核查。着力完善“三大体系”建设,认真落实污染减排“三个办法”,认真开展减排监察和监测,严格实行减排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尽快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污染减排工作格局。

(二)加强流域污染整治,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水环境质量状况直接看出是否真正实现了污染减排,饮用水源保护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健康安全。今年要进一步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落实跨界水质目标责任制,将跨界水质目标和污染减排指标挂钩,以水质状况校验污染减排成效;巩固永宁河污染整治成果,抓好濑溪河、龙溪河等流域污染整治。要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环境监管,完成城市和5000人以上乡镇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整治工作,开展乡镇饮用水源示范工程建设。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进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质全分析监测,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每半年至少监测一次。开展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源地调查及评估,根据供水方式因地制宜地确定保护方式,采取保护措施。

(三)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大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环境影响评价是环境保护的龙头,我们要用好环境优先评价控制新增污染,调整产业布局,刹住环境违法行为。《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环评今年必须完成,并尽快实施。各类总体规划、专项规划都要进行环评,将规划环评作为规划编制、审批的重要依据,使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得到较好的结合。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控制“两高一资”行业过快增长,严格对西部化工城项目实行环保准入管理,严格控制向河流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对“未批先建”、“未验收先运行”的项目,坚决严格依法进行查处,把好新、扩、改建项目的审批和验收关。

(四)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城市是人口高度集聚的地方,随着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让更多的城市居民在美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显得日益重要。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城市大气和噪声污染整治,针对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污染较重以及城市煤油烟和噪声污染投诉较多的问题,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模式,引入社会公众参与机制,环保部门要全程介入城市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城市环境污染。对市区原煤散烧的宾馆、学校、医院的锅炉和食堂实施煤改气。加大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加强对医院的医疗废物和废水处理情况的监管,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五)进一步推进生态市建设,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生态市建设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选择,是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内容。《泸州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基本编制完毕,待市人大审议、颁布后即可实施。泸县、合江县今年要完成《生态县建设规划》编制、颁布、实施工作,其他区县也要跟进。要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加大生态监察力度,遏制不合理的矿产、旅游资源开发活动。抓好生态细胞工程创建工作。要努力改变农村环境保护严重滞后的局面,加强农村工业污染防治,严控重污染企业和落后产能向农村转移;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粪便综合利用和处理。进行新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建设,抓好湖库超密度水产养殖和农家乐污染整治,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验。

(六)以污染源普查为基础,强化决策支撑。污染源普查,是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的基础性工作,国家、省上作出了统一部署,市政府也有具体安排,刚才签定了目标责任书,说明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污染源普查要求三年完成,今年是关键。这项工作事关摸清家底,事关环保科学决策。各区县政府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证经费、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集中优势力量,抓好工作落实,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认真查清、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情况,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注重数据质量,开发应用好普查成果,为科学管理和宏观决策提供准确、翔实、科学的环境基础信息。

(七)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严格环境执法是环境保护的有效手段。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日常执法和专项执法相结合,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工作,严厉打击危及环境和群众饮水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开展对重点企业和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 23家环境风险企业必须按期完成整治任务。重点企业要积极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能力。要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启动铬渣污染治理工程。要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全面开展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加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监管力度,全面落实重点核技术应用单位的辐射防护措施,杜绝辐射事故发生。积极开展环保后督察工作,对挂牌督办的企业及重大环境案件进行后督察,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要畅通“12369”环保热线,疏通环保信访投诉渠道,认真处理环境污染投诉,有效降低重复投诉率,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提高环保来信来访的处理率、办结率和满意率,维护公民的环境权益。

(八)深化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环保意识。要继续推进面向公众进行宣传教育,加大环保宣传报道力度,以新闻媒体为主要载体,以进党校、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为突破口,以提高宣教能力为支撑,努力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要引导和支持环保志愿者开展环保活动。要借助“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大节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大型环保宣传活动,宣传重点要突出污染减排,生态市建设,污染源普查,流域、城市和农村整治等重点工作。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强化环境保护推动力

机制是纽带、是保障、是载体。环境监管的关键在机制。从当前环保工作的现状和推进环境保护事业的需要出发,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势在必行。

(一)建立健全综合决策机制。环境保护是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要把环境保护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检查考核。建立环境保护决策的咨询、听证、公示制度,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必须事先组织环保专家咨询论证,听取环保部门的意见。在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决策时,必须充分考虑环境资源的承载能力,对于经济建设发展计划和规划、行业产业发展规划、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流域区域开发规划等,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的评价程序,推动环保工作进入经济社会发展决策的前端,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高政府综合决策的科学性。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损失或生态破坏的,要依法追究决策者的责任。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及时有效地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建立健全环保投入机制。环境保护投入是环境保护工作的物质保障。全市环保投入逐年增加,但总体上基础差、欠账多、不平衡。各区县要把环境保护的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每年环境保护投入的增长幅度要高于经济增长速度。要优化投入结构,进一步加大城镇环保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大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投入。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环保投入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投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形成投资结构多元化、运行管理市场化的新格局。要强化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按照“严管源、慎用钱、质为先”的原则,加强资金使用绩效和项目后续管理,提高资金的投资效益。

(三)建立健全联动推进机制。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协同作战,形成合力,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环保部门要牵头协调解决环境保护的重大事项,加强环保执法监督和统一监管,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加强联动协作,动员社会各界加大对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整合行政资源,发挥行政整体效能,运用经济、行政、法律、党纪政纪等手段,严格执法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违纪行为,提高污染应急处置能力,成党委领导、政府组织、统一监管、部门负责、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四)建立健全目标考核机制。今年,市政府对各区、县和市级部门的环保目标已经下达,具体考核细则将尽快出台。各区县、各部门要把全年的环保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重点企业,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定期对环保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定期公布环保目标进展完成情况。要把环保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领导干部的考核体系,作为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完善环保目标考核体系,使之既有针对性,又有可操作性。对出现未完成年度污染减排任务、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等情形的区县及有关责任部门,将在年度目标考核实行环保“一票否决”。

(五)建立健全公众监督机制。要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通过网站、电视、报刊等媒体,定期发布城市空气质量、主要江河水质等信息,及时公开各类环保规划、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环保行政许可、环境污染案件查处等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布各级各部门的环保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建立企业环境信用制度,公开污染源环境信息,营造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氛围。对涉及公众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鼓励检举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强化社会监督。

五、高度重视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环境执法监管水平

环保能力建设是推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基础。环保工作能力的强弱关系环保部门履行职能成效的大小。各区县要高度重视环保能力建设,在机构、队伍、手段和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在环境监测能力、环境监察能力、环保队伍建设等方面下功夫、花力气,为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创造条件。

(一)大力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环境监测是环境监管的前哨。目前全市7个区县中,仅泸县、合江县的环境监测站基本达到三级站标准,但距国家环境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的新要求都还存在较大差距。纳溪区、江阳区、龙马潭区、古蔺县、叙永县的环境监测站仅基本具备常规监测能力。各区县要大力推进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增添人员,加大投入,尽快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今年,纳溪区要达到三级站标准并通过验收,江阳区、龙马潭区、古蔺县、叙永县要基本具备申请监测资质认证标准,泸县、合江县要进一步加大设备资金投入。要加快建立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做到全面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及时跟踪污染源变化情况,准确预警各类突发事件,满足环境管理的需要。

(二)大力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环境监察是环境保护的执法主体。各区县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环境监察装备等方面上都存在严重不足的问题,今年必须按照国家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的新要求,配备完善环境监察装备设施和技术手段,通过复检和考核验收。要强化环境监察应急手段、应急网络、应急设备建设,建立反应迅速、高效运转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察体系,提高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成市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和污染源监控中心,建立重点污染源在线视频监控网络。

(三)大力加强环保队伍建设。环保队伍是环境监管的生力军。去年,我市环保队伍建设有所加强,但在区县数量不够、素质不高、力量不强的问题依然存在。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不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区县环保局要尽快独立。按照省上统一要求完成市、区县两级环境监察执法机构队伍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乡镇环境管理模式,延伸环保工作触角,加快向农村环保领域进军。加强环保队伍作风建设,强化环保队伍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打造一支“忠于职守、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环保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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