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转”活现代农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3:11:28

  务农拿“工资”

  土地流转显多重效应

  在安庆市大观区海口镇红星村,通过开展土地流转,进行集约化生产,发展生态农业,很多祖祖辈辈务农的农民变成农业工人,实现了土地的高效利用和农民增收。流转土地的农民,除获得土地租赁金外,在农业产业园里打工,每年还可收入万余元。

  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已达1027.7万亩,其中耕地面积637.8万亩,约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10.3%;水面128.6万亩,约占养殖面积的16.6%;山场面积251.3万亩,约占山场总面积的4.1%。全省土地流出户数177.98万户,流入户数85.57万户。

  省农委负责人介绍,从流转的规模看,以大户居多。 2009年全省共有流转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10378户,经营耕地面积266.59万亩,占耕地流转总面积的42.2%。

  为支持土地流转,我省2009年专门出台了文件,合肥等近十个市也下发文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不少市县对土地流转实行奖励扶持。县(市、区)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庭和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设,则为土地流转搭建了服务平台。目前全省有16个县(市、区)、87个乡镇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土地流转对加快现代农业建设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省农委主任张华建分析,这体现为增加承包方和受让方的收入,推动规模经营的发展,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效益,并为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

  在土地流转带动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不断提高,形式翻新,近年来,全省主要出现了5种模式。省农委农村经营管理处秦仲华副处长介绍,这包括通过土地流转,租赁土地发展规模化经营;建立土地流转合作社,发展规模化经营;以土地入股,实现规模经营;技术承包,实现规模经营;对生产过程分段进行技术服务,实现规模经营。 “土地流转为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促进农业生产要素合理有效配置开辟了新途径,实现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 ”张华建说。

  此外,土地流转还带动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孕育一批种养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同时加快农民转移就业步伐,促进了农民增收。

  形式多样化

  流转呈现时代新特征

  随着我省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与之相适应的土地流转也呈现一系列新特征。

  去年秋种开始,在利辛县中疃镇姜黄村,当地农业生产合作社开始集中托管全村6000多亩耕地,实行小麦、玉米轮作,托管农户土地收益权不变。据合作社负责人介绍,生产全过程由合作社统一组织和采购,对生产实行精细化经营,亩均收益高于周边分散经营的农户。

  “类似的流转方式渐渐成为主流,转包、转让、互换、租赁、入股代替了过去的代耕代种。 ”秦仲华介绍,2009年全省以转包、转让、互换、租赁等方式流转土地达534.4万亩,占流转总面积55.2%。

  在土地流转初期,流转方式主要为小规模的代耕代种。现在则出现了由小规模代耕代种向规模经营大户集中的趋势。过去的土地流转大多数都是口头约定,流出、流入农户权益界定不清。近年来,由于政策不断完善,流转的原则、合同文本、风险防范及服务等由政府主导,农村土地流转行为进一步规范。

  由于我省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土地资源及自然条件的差异,流转的土地在产业发展上表现出明显的区域性特征。比如,在长江以南地区,流转土地大多是发展设施农业、规模养殖、苗木、花卉及特种种养业。在沿淮及皖北地区,流转的土地主要用于发展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的规模化生产。

  省农委负责人也坦言,土地流转中也存在很多问题,制约其进一步发展。

  土地流转不规范遗留的纠纷较多。税费改革前,农业的比较效益低,农民外出打工,导致土地抛荒,村干部为收取农业税费,将土地流转给种田大户。现在不仅取消农业税费,而且还给各种补贴,很多农民又回来要地,引发纠纷。

  信息沟通机制不健全。由于土地流转市场发育慢,缺乏有效的服务平台,供需双方有效对接机制还没有形成,加上价格形成机制也不完善,造成信息不对称,一些地方土地流转处于自发和无序状态。

  少数地方存在强行推行土地流转的现象。据介绍,有的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随意变更甚至撤销农户的承包合同,集中土地搞对外招商,强迫承包户集中流转;有的地方不顾客观实际,把政策引导变为行政干预,人为地推行农村土地流转,侵害了农民的经营自主权和合法承包权益。此外,承包地块分散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土地流转,往往出现因一户农户意见不一,使连片流转夭折。

  机制须健全

  政府要搭好服务平台

  实践证明,农村土地流转是实现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有效形式,对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十二五”期间,我省要实现农业大省向强省跨越,在农村土地流转上必须取得突破。

  土地流转是市场行为。在其中,政府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政府角色定位成为各地面临的共同课题。张华建认为,政府不应该主导农民土地流转,而应当是做好服务、引导和规范。

  要加快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服务机制,重点支持建立县(市、区)土地流转纠纷仲裁庭和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为农户和大户提供流转和纠纷调处平台,做好土地流转服务。同时,完善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提高土地流转入市的透明度。规范土地流转市场交易程序及服务。

  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张华建指出,我省南北土地资源和农业生产差异性较大,推进土地流转必须坚持分类指导,积极探索转包、租赁、股份制等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尤其是在皖北传统农区,要立足于解决农民外出务工后带来的土地粗放经营矛盾,为无技能外出的农民提供在土地上就业的机会,大力发展以能人大户和专业合作社集中托管土地的流转模式。

  要大力培育土地经营主体。专家指出,各级政府要出台鼓励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优惠政策,积极扶持专业大户、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发展。他们是农村土地流转的最大需求主体,也是加快农业转型的主力军。此外,要建立、健全农村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一系列保障制度,解决农民后顾之忧,逐步实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对土地福利保障功能的完全替代,从根本上促进土地流转。

  “就我省而言,土地流转总量还较少,规模经营仍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张华建强调,在推进中要杜绝急功近利,严禁直接或间接剥夺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进行,确保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记者 史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