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是否应该缓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5:31:11

土地流转是否应该缓行

   在城市化的道路上,为了建设新型城镇,让一部分人住不起房子;现在又开始了农村建设,而且要在短时间内,完成土地流转。最近一波的新闻猛轰,尤以一些地方政府热心,他们列举了很多的好处,来说明土地流转对于解放农民从土地上出来,集约化生产,而且对经济作物会产生深远的积极的影响。但是越看这种土地流转,感到心里越觉得有些寒意。

 

    当然中央出台土地流转或许出发目的是好的,但是一旦地方上开始将这个土地流转利益化,那么潜藏的凶险,就不是一句简单的决策失误,可以掩盖和弥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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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 中国到底有多少耕地,有多少人

 

    现在传统的讲法是,中国要保证18亿亩的耕地的红线。18亿亩是什么概念呢?中国有14亿人口,也就是说人均不到一亩地;加上有7亿人口进入城镇,那么真正的农村可耕种土地有2.5亩左右。中国的国家粮食安全,就是要这18亿亩来养活中国的14亿的人口。形式是非常严峻的,从今年的年初的大旱,到年中的大水,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土地生产能力是非常脆弱的。而且不可否认的是中国是多灾多难的国家,天灾人祸,注定18亿亩土地,不会年年,亩亩丰收,所以,按照今年统计的数据显示,中国有3%的土地绝收,有一大部分的歉收,不要小看这个3%,那可是将近5000万亩的土地绝收,至于歉收,我们暂且不论。

 

    从古至今,中国都是农业大国,都是农业立国的。因为农民就是社会的最底层了,只要有土地,农民就可养家糊口,不管国家怎么变化,世界怎么发展,有土地的农民就可以安定下来。但是土地流转,到底是怎么一种形式呢?他的理论依据又是什么呢?

 

    其次 土地流转,不是农村合作社化,更不应该利益化

 

    土地流转,按照时下流行的观点是效仿西方的大规模集约化进行生产运作。在此,我们忽略了两个基本的事实:一个是西方地广人稀,比如加拿大,澳大利亚,他们不进行农场化,集约化管理就不行;二个是中国从过去比较好的合作社化,后来单干。合作社,是经过多年摸索,而且在相对公平,贫富不两极分化的情况下制定的一套模式,是比较适合农村的。

 

    到了合作社后期,许多地方都实现了机械化生产和播种,很多农民农忙时参与劳动,农闲时不是进行义务劳动,修水利或者清理河道,就是增加副业,创收。

 

    我不是说土地流转不好,而是这种土地流转,是否应该在制定规则或者建立监察制度之后,在开始实施。否则就会陷入盲目的建设阶段,如果在土地上摸着石头过河的做法得以实行,一旦发生不测,那么中国将发生重大灾难。

 

    土地流转的目的是什么?该不该一刀切?谁来作为流转的主体?据我了解和观察,不少土地流转来流转去,最后都到了部分人的手里,而这些人为了追求短期利益,不是种植大田作物,甚至连经济作物都不种植,而至直接的用作房地产开发,或者建立高尔夫球场或者开发成娱乐场所。这样一来,不但违背了土地流转的最终的目的,也对整个中国的农业环境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使中国抵御粮食危机的能力降低了。

 

    再次 土地是中国生存之本,剥夺农民的生产资料,后果很严重

 

    作为土地流转的例证之一,许多专家讲了一个案例。那就是安徽的经济作物,菜籽油。过去当地种菜籽,获得了比较高的经济利益。但是随着加入世贸等措施,外来的菜籽,即便送到了中国国内,价格也比国内的要低400元/吨。所以一些专家讲,我们之所以缺少这个优势,就是因为缺少大规模种植的基础,所以土地流转势在必行。可是他们忽略了,当地的农民们,虽然不种植菜籽了,但是他种植了大量的小麦,小麦是什么?那是粮食啊!

 

    而一亩地菜籽,最多可以出产400斤,小麦呢?却可以1000斤左右。遇上丰年,倒没什么。可是一旦遇上灾年,这1000斤,不但可以保命,还能救济别人。试问,400斤的菜籽油可以吗?

 

    再说现在的农民,已经老龄化了。很多种地的都是年老的农民,稍微年轻一点的都去城市打工了。如果通过土地流转,将这个少量的土地剥夺走,那么农民失去了仅有的生产资料,一旦遇到危机,我相信,那些掌握土地和粮食的人,是不会仁慈到开仓放粮的。不囤积居奇,就不错了。但是最近大豆事件,大蒜事件,我们看到,在一些掌握民生的必要资源的时候,想到的只是自己,根本不会顾及别人的死活的。

 

    因此,当土地大量开始流转的时候,农村就会出现大地主,大资本家。而比这更加危险的是,一旦外国利益集团和中国国内的利益集团相勾结,对中国粮食价格集体操控的化,那么中国农民就没有别的退路了,只有走了几千年的老路了!

 

    最后 土地流转,不要成为第二个房地产

 

    现在一切以金钱和利益为主导的社会环境下,土地流转势必将成为第二个房地产。一些掌握大量资金的人,可以利用手里的资本大量的囤积土地,然后倒卖出去。本来从土地上能产出的利益就不是很多,现在增加了几个剥皮的人,势必造成农村土地利益更加的薄,甚至变成负数。那么这些负数,怎么办?只能层层转嫁,最后埋单的还是农民。

 

    尤其是在土地流转制度,还不完善,监督机制还没有建立,为了利益不择手段的社会环境下,土地流转造成的唯一一个结果,就是使一部分先富了起来,使更多的人贫穷下去。

 

    而曾经的合作社模式呢?由于现在的社会环境已经不适合再次那样搞,因此,也存在这质疑和问题。

 

    总之,这种断绝农民后路的土地流转,是不是应该暂缓或者先试点。不是那种听证会式样的试点,而是真正意义上的试点,找到问题,弥补漏洞,尽量减少盲目跟风造成的损失。

 

    只有给大多数人一条后路,就会少很多的人铤而走险。摸着石头过河的想法,就不要有了!经过三十年的建设,如果还要摸着石头过河,只能说明某些人弱智了。另外,少拿国外(专家们所谓的国外,除了美国就是西方国家,非洲肯定不算国外了)现在的模式跟中国比较。因为中国已经和他们比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