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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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5日 07:1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1月4日上午在深圳市红荔西路市政大厦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9年10月23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4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潮主持,与会董事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控股股东深圳市国资局的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由7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董事会总人数1/3以上,符合有关规定)。

  2、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

  (1)因任期届满的原因,陈潮、姜永贵、王晓勤、李自祥不再担任下一届董事会董事,李建新、郑育淳不再担任下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对他们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以及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敬意和感谢。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姚玉伦、辛杰、梁键、孙静亮、杨如生、李晓帆、黄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杨如生、李晓帆、黄辉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孙静亮、杨如生、李晓帆3人为连任,其余4人为新任(候选人基本情况见附件1)。

  按照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监管机构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直接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本议案需提交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换届及控股股东名称变更原因,《公司章程》将作如下修改:

  1、对《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一节第十八条进行修改

  修改前:“公司发起人为原深圳市建设(集团)公司(现为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修改后:“公司发起人为原深圳市建设(集团)公司(现为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对《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二节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有关内容进行修改

  修改前:“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即8人)时……”

  修改后:“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3、对《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二节第一百零六条进行修改

  修改前:“董事会由十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不设副董事长。”

  修改后:“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不设副董事长。”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登载在2009年11月5日的巨潮资讯网。

  按照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对原《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第二条进行修改:

  修改前:“公司设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

  修改后:“公司设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修改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登载在2009年11月5日的巨潮资讯网。

  按照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9年11月23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2009年11月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经公司向有关监管部门了解,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3、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1、第六届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1月5日

  附件1:

  第六届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以下7位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候选人除孙静亮外,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因公司200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滞后,包括孙静亮先生在内的公司7名董事和高管2009年9月14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姚玉伦先生 1955年6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72年7月参加工作,曾在陕西省军区五金厂、西安铁路公安处、铁道部西安公安干部学院工作。历任西安市政府、陕西省政府领导秘书,陕西省侨务办公室经济处处长,陕西省海外交流协会副秘书长,陕西省中国旅行社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党委副书记。1996年~1998年,任深圳航空公司副总经理兼商务部经理;1998年~2000年,任深圳市旅游集团副总经理;2000年~2002年,任深圳市光明华侨农场集团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党委副书记。2002年~2008年,任深圳市农科集团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2008年12月起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09年11月,任本公司党委书记。

  辛杰先生 1966年6月生,硕士研究生,工程师。1998年9月毕业于沈阳工业大学电器专业,曾在深圳市外贸大厦服务公司、深圳市外贸集团、深圳市名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名都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长城物业管理公司工作。1998年~1999年,任深圳市长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经理;1999年~2005年,历任深圳圣廷苑酒店筹备组负责人、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05年10月至2009年9月任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深圳圣廷苑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梁键先生 1957年11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1986年毕业于武汉地质学院(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钻探工程专业。历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探矿工程系教师;深圳市福田区劳动局、劳动服务公司办公室负责人,劳动服务公司副经理;深圳市委组织部企业领导人员处主任科员、副处长,深圳市委组织部领导秘书,深圳市委组织部企业领导人员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干部二处处长,中共南方证券党委副书记,深圳市农科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09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孙静亮先生 1957年11月生,1976年3月参军,1983年转业,毕业于广东省社科院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基建工程兵九支队会计、深圳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会计、科长、副总会计师。1998年后任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2005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如生先生 1968年2月生,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1993年毕业于暨南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4-2000年任深圳市永明会计师事务所经理、高级经理。2000-2004年任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道德委员会委员。2004-2007年任深圳友信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深圳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责任鉴定委员会委员。2007年8月起任北京亚洲会计事务所(现更名为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兼深圳分公司负责人。2004年起任同洲电子(002052)和深赛格(000058)独立董事,2008年5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晓帆先生1953年5月生,经济学硕士,研究员。1976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电机系;1988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硕士学位。历任甘肃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实研、助研、副研、副所长;广东惠州大亚湾投资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天利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1994-2000年任深圳市体改办企业处副处长、宏观调节处处长、市场体制处处长。2000-2002年任深圳市政府驻欧洲招商联络处主任;深圳市外经贸局副局级巡视员(提前退休)。2002-2006年任中华财务会计咨询有限公司研究员。2006年以后任深圳市城市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生产力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2006年起任深物业(000011)独立董事,2008年5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黄辉先生 1964年6月生,法学硕士,现为盛唐律师事务所合伙负责人,执业律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常委法律助理、深圳市法制办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国家专家组织工作委员会专家、深圳市建筑业协会专家。198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获法学学士;1991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获法学硕士。1991年—1997年供职于深圳市人大常委会。1994年作为访问学者赴日本讲学。1998年至今,任盛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主任合伙人。现任沱牌曲酒(600702)和深纺织(000045)独立董事。

  附件2: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杨如生先生、李晓帆先生、黄辉先生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提名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 期:2009年11月4日

  附件3-1: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杨如生,作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杨如生 (签署)

  日 期:2009年11月4日

  附件3-2: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李晓帆,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晓帆 (签署)

  日 期:2009年11月4日

  附件3-3: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黄辉,作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黄辉 (签署)

  日 期:2009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深天健 公告编号:2009-41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研究,定于2009年11月23日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09年11月23日(星期一)上午9:30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出席对象:

  (1)凡于2009年11月19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代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5、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7058号市政大厦公司七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详细内容已于2009年11月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

  本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表决。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详细内容已于2009年11月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

  本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表决。

  3、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08年度薪酬的议案

  详细内容已于2009年8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

  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已于2009年8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5、关于2009年度公司向银行新增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详细内容已于2009年10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详细内容已分别于2009年8月18日和11月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表决,即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细内容已分别于2009年8月18日和11月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电话、传真或邮件

  2、登记时间:2009年11月18-11月20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及会议现场投票前。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7058号市政大厦816室董事会秘书处

  4、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7058号市政大厦

  邮政编码:518034

  联 系 人:徐肇松 陆炜弘 钱文莺

  联系电话:0755—83928130

  传 真:0755—83915736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三十一次、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1月5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2009年11月23日召开的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委托人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委托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出现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均为无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09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证券简称:深天健 证券代码:000090 编号:2009-42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9年11月4日在深圳市红荔西路7058号市政大厦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监事赵宁、黄一格、陈阳升、王成美出席会议。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宁先生主持,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有待换届。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股东单位提名的赵宁先生、黄一格先生、陈阳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另外,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由王成美先生、谢涛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附件一: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二: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一

  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赵宁,男,1953年9月生,山东省曲阜县人,中央党校理论部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71年9月入党。1968年12月参加工作,至1969年8月,为吉林省安图县松江公社兴隆大队知青。其后历任沈阳军区81807部队战士、参谋,吉林社会科学院苏联问题研究所干事、研究人员、助理翻译,中央党校经济学部讲师、秘书(副处级)、党支部书记、处长(曾出国进修和挂职锻炼),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部副经理、经理、党支部书记、党委委员、董事、集团副总经理,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现任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黄一格,男,1968年11月生,湖北省荆州市人,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9月入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湖北省黄石电缆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综合管理会计、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副经理、经理,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及运营保障管理负责人,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行政管理总监、财务副总监、投资总经理并分管资金结算管理、法律事务管理及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深圳市农科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信息管线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陈阳升,男,1963年5月生,广东汕尾人,研究生毕业,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1982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深圳市工业品贸易集团公司财务部副科长、科长,深圳奥康德集团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财务总监。现任深圳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附件二

  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成美,男,1959年5月生,湖北蕲春县人,大专学历,会计师,1982年7月入党。1978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基建工程兵三○二团战士、副班长,深圳市市政工程公司一分公司、开发公司、深圳市帝都酒店财务会计负责人,深圳市嘉华化工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公司副经理。现任深圳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和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审计监察部部长。

  谢涛,男,1973年5月生,广东南雄人,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6年6月入党。199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嘉华化工公司技术员、人事部副经理、粉末涂料厂厂长、嘉华化工公司副经理、天健涂料科技开发公司副经理和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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