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街村集团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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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在“法律意义”上,南街村宣告了其坚持“公有制”(集体经济)历史的终结。  在南街村集团第25次股东会议上,形成了如下决议:  河南省中原工贸公司(南街村集团核实股东,为集体企业)将12648万元股本中的1809万转让给王宏斌、1206万转让给郭全忠、1206万元转让给贾忠仁、387万元转让给王继春,转让后的股本为8040万元。此外,原属集团子公司的4个企业,也将相应股本转让给该企业法人代表。  在第26次股东大会上,再次对此进行了确认。南街村集团由原来的5个法人股东(集体性质)变成了1名法人股东及12名自然人股东。除了中原工贸仍属南街村集体所有外,其余子公司已将股本转让给原来的法人代表。  至此,注册资本为5亿3千万的南街村集团股权结构,由河南省中原工贸公司占40%,王宏斌占9%,郭全忠6%,贾忠仁6%,王继春6%,窦彦申6%,刘晓青6%,王金安6%,邓富山3%,张平3%,王武军3%,卢林政3%,姚喜兰3%.在12名自然人股东中,出资额最高为4770万元,最低为1590万元。  这12位自然人股东,都属于南街村“三大班子”的领导成员。其中,郭全忠是村党委副书记,贾忠仁是村委主任,王继春为南街村集团党委副书记,窦彦申为集团总经理,刘晓青是食品厂厂长,王金安是村办公室主任,邓富山为包装材料厂厂长,张平是南街村彬海胶印公司经理,王武军、卢林政是集团副总经理,姚喜兰是南街村集团麦恩鲜湿面公司总经理。  众目睽睽下的否认  在南街村集团提交河南省工商局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等级申请书”、以及新的“公司章程”及漯河信利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审计报告上,都证明了南街村股权结构变更的事实。此后,南街村的股东会议签章也由原来的5个法人股东(公章)盖章,变成了1个法人股东盖章及12名自然人股东的签名。  对于这一事实,王宏斌的回应只有寥寥数语:无稽之谈!  南街村党委办副主任雷德全则反问说:“这怎么可能?南街村还是坚持集体经济的道路”,“如果他们在台上说的和台下干的不一样,他们在南街村一天也立不住脚了。”雷说,  对南街村股权结构变更一事了解的时任党委办副主任王洪凯解释说,在变更时,工商局的人说集团公司应该有自然人股东,“所以就那么填了”。  本报记者从河南省工商局查阅的材料却显示,是南街村集团内部在2004年11月已经将股权结构、公司章程等变更完毕之后,才于2004年12月向工商局提交了变更等登记申请书。在包括《公司法》在内的相关法律中,亦无集团公司必须有自然人股东的规定。  此外,在漯河市工商局,南方都市报记者查询到注册号为4111002103267、注册资本是8500万元,名为“漯河南街村全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家企业。在其股权结构中的23名自然人股东中,除了姚喜兰外,南街村“三大班子”的11名成员均是该公司股东,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包括王宏斌在内的南街村诸领导,对“改制”的消息均予以否认;如雷德全这样不属于企业高管的村委相关人士,也说这只是“形式上”的。大多数南街村的村民,更是坚称这样的事情不可能发生。“背后有那么多高参,他们怎么可能不懂,那么容易被骗?”观察者们如此质疑。  在证明各南街村集团高管出资购买股本的“收付款项证明”上,王宏斌等12名南街村集团高管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并按上手印,他们都坚称“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诚实信用原则,保证以上所述内容是真实的、合法的、有效的,如有虚假,甲乙双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一个私德高尚的牧羊人”  2007年岁末,毛泽东的女儿李讷给南街村捐了10万元,并希望该款用于改善南街村领导班子成员的生活;王宏斌代表全体南街村民在给李讷的回信中则说,李的“无私捐助,体现了真正共产党人的博大胸怀和高风亮节,以实际行动为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破私立公政治课”,并表示此将激发南街村“加快共产主义小社区建设步伐”。  村民们既敬又畏的“班长”王宏斌,还是被认为是一个至今无人替代、私德高尚的领导人。以他为核心的“三大班子”,有责任像称职的牧羊人般,为已进入羊的门的村民们寻找水草、遮风避雨。  2008年2月17日,春节还未过完,南街村已迎来前来参观的游客。游客们在南街村导游小姐的引导下,感受这里建设共产主义小社区取得的成就。南街村自称在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为建设共产主义奋斗了近30年。走马观花的游客们,在听着导游小姐解说南街村的故事时,中国实行的改革开放国策,也已到了30周年。  来源:南方都市报  采写、摄影/本报特派记者 上官敫铭 发自河南  特约审稿: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助理巡视员、研究员 卢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