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依法强拆与行政强拆 谁温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09: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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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张海英就在本月13日,北大五名学者向全国人大递交关于审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建议书,表示对这一年来的拆迁变法进程不满。新拆迁条例今年1月份征求意见,至今不见出台,的确罕见,也让人难以理解。
图为 强拆动漫图
 
就在本月13日,北大五名学者向全国人大递交关于审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建议书,表示对这一年来的拆迁变法进程不满。新拆迁条例今年1月份征求意见,至今不见出台,的确罕见,也让人难以理解。以至于当“新拆迁条例有望近期出台”消息见报后,人们仍然禁不住要问:“这消息是否又是烟雾弹?”
这条消息的一大看点是,新版草案拿掉了“行政强拆”。如果最终稿真的拿掉行政强拆,公众无疑是这场制度博弈的赢家,意味着地方政府今后无权进行强拆,被拆迁人权益能得到制度上的保护,“血腥拆迁”有望得到一定遏制。不过,我对行政强拆能否真正完全走开持怀疑态度。
沈岿教授认为,“在强制拆迁问题上,由法院来制约和监督政府,是应有的平衡。”也就是说,在“拆迁”这本词典里,强制拆迁必须有,但要交给法院依法来操作。于是,“行政强拆”变成“依法强拆”。我要问的是,处处受制于地方政府的司法机关,能有效制约和监督地方政府吗?我们已经看到,在许多拆迁事件中,很多法院不仅不受理拆迁纠纷,甚至还倒向了强拆者一方。法院制约不了政府,强拆必然存在。
而且,“没有拆迁就没有新中国”折射出地方官员在拆迁问题上有着坚实的官意基础;“不拆迁,你们这些知识分子吃什么”也暴露了地方官员的普遍心态。一部拆迁条例就能彻底改变地方官员的心态?就能完全纠正错误的政绩观、发展观吗?楼市多年宏观调控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对某些地方政府,仅靠纸上的政策法规,难以达到调控目的。
同样在昨天,有报道称,全国各大城市在土地出让金方面的巨额收入,有望使2010年该项收入“千亿俱乐部”扩容。截至11月22日,上海与北京出让土地收入已突破千亿,大连为893.1亿元,同比暴增297.66%。大连、天津等地距离千亿不远。而另一组数据则显示,去年至今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办国土资源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978件,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715件,渎职犯罪263件。土地出让金不断创纪录的同时,某些地方的官员也在前“腐”后继。如果地方政府不依赖土地财政,地方官员政绩观没有扭曲,会有这样的现象吗?
另外还有一件值得我们担心的事情。今年9月,国土部发文明确,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都不得直接从事土地一级市场开发。这意味着,拆迁作为土地一级开发的一部分,今后将由开发商完全来操作。加上此次“行政强拆被取消”,提醒了我们,政府搞拆迁时,各级官员还得顾虑政府的形象,而让开发商主宰拆迁,暴力拆迁非但不会减少,而且还有可能增多。10月30日凌晨,发生在山西太原市晋源区的暴力拆迁酿成一死一伤的惨剧中,就有拆迁公司的身影。
行政强拆可以从拆迁新法上走开,但或许只是表面上走开,因为在开发商进行强制拆迁或者暴力拆迁的背后,依然站着地方政府,没有地方政府撑腰或默许,开发商是不敢进行暴力拆迁的。而对于公众来说,不但希望行政强拆走开,更期盼所有的强制拆迁都走开。
如何让行政强拆真正走开?我以为不是一部拆迁新法所能完全解决的。有学者也承认,修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只能临时解决眼下的问题。显然,不解决土地财政问题,不转变政绩考核方式,不严厉问责发生暴力拆迁的地方官员,暴力拆迁就很难绝迹。如果暴力拆迁存在,行政之手就没有真正拿开,只是躲到幕后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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