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文道:强奸与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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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世纪》周刊 2010年第42期

  “宜黄来函”把我们所有人拉下水,说成是一个道德错误受益人与共犯

  以下是一名强奸犯人的告白:

  “如果我们每回交配都要考虑对方的意愿,事后还要付出大量赔偿费用的话,想想看,这得花去多少时间,又得浪费多少资源呀。为了实施人类发展战略,强奸更在所难免,或者说不得已而为之,否则,一切发展免谈”;

  “强奸容易出问题这是肯定的,但我们不能因为容易出问题就放弃不做。因此,剩下的就是问题出得大小和是否可控。而会不会出大事,出了大事是不是控制得住,实在说,就是靠运气了”;

  “当大家都在对强奸现象口诛笔伐的时候,似乎都罔顾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每一个人其实都受益于强奸。要不是我们的先祖当年抡起大棒敲晕了雌性同类,把她们拖回山洞,人类还能繁衍出今日这番恒河沙数的局面吗?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没有强奸就没有现代人类,没有现代人类就没有一个‘崭新的中国’,是不是因此可以说没有强奸就没有‘新中国’?”

  看到这里,你也许会觉得恶心,也许会感到怒火攻心,忍不住骂出几句脏话。理论上,他大可以发明一个比较好听或者至少比较陌生因而也比较能够唬人的术语,例如“非双方同意的交配行为”,或者“未经对方认可的主动性行为”。但他没有。让我们震惊的是,作者似乎丧失了最基本的道德直觉,完全没有想到光是“强奸”二字就足以令人反感,足以摧毁他的一切论点。这位作者真不是一般人,他的辩解是为了“我们”而写,所以才会把强奸看成一种后果可不可以控制、大事又能不能化小的技术问题。

  放心,以上种种全是我的虚构,然而,却不是无中生有。它们改写自近日一篇红遍中国的宏文,我只不过是把原文中的“强拆”换成了“强奸”,将“政府”变成了“我们”。现实中,并不存在这么一个泯灭良知且极端理智的强奸犯,却存在着这样一个官员。我说的这篇文章,当然就是首发于财新网的“宜黄来函”。

  话说江西宜黄的强拆案,通过微博的转播震动了中国,其中的自焚、抢尸与截访再次显示出公权暴力的恐怖,不只引起无数人的义愤,还使得几名地方官员丢掉了顶上的乌纱帽。想不到事情正当冷却结尾之际,一名当地官员主动投书媒体叹不平,于是触发更多舆论的攻伐。最让我吃惊的是,这名官员全不避讳地采用“强拆”一词;多位评论家虽然深入地揭示了地方政府“发展主义”思维的盲点,全面地批判了强拆现象背后各种不合法理的弊端,但也似乎都不觉得“强拆”这两个字刺眼。

  让我们再看一眼“宜黄来函”的部分段落:“强拆并非地方政府所愿。这里涉及一个很关键的问题,这就是发展成本的问题……而地方政府为实施发展战略,强拆在所难免,或者说不得已为之,否则,一切发展免谈”;“强拆容易出问题这是肯定的,但政府不能因为容易出问题就放弃不做。因此,剩下的就是问题出的大小和是否可控,而会不会出大事、出了大事是不是控制得住,实在说,就要靠运气了”;“当大家都在对强拆政策口诛笔伐的时候,似乎大家都罔顾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每一个人其实都是强拆政策的受益者……是不是因此可以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

  为什么这几段话里的“强拆”可以拿来和“强奸”相比?答案在于那个“强”字。全世界各国都有拆迁,谁都知道它并不等同于强拆。故此,不管这位官员搬出了多少套奇诡莫测的宏观辩说、多少款粗糙不堪的中西发展路线作比较,至少有一个事实是他自己都不否认,甚至还从不隐瞒地挂在嘴上的,那就是当地政府的确搞了一次强拆。一个官员公然辩护“强拆”和一个罪犯辩护“强奸”有分别吗?有的,前者出动的暴力是规模大得多,制度化得多,甚至还盗用了人民名义的国家暴力。

  “宜黄来函”最令人齿冷的,就是一个官员居然没有半句提及居民意愿,反把罪过的后果当成运气问题,以经济发展的理由解说违反人类根本自由的恶性;最后还把我们所有人拉下水,说成是一个道德错误受益人与共犯。假如这篇文字真的像许多论者所言,“代表了许多地方官员的心态”,这个国家就真是有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