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席·婚嫁/风俗辞典|风俗,民俗,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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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席  为避免新娘下轿后脚踏地所铺的席子。古人认为新娘脚与地接触会冲犯鬼神,故上轿时由娘家近亲背负,下轿时,则在所经之地铺上席子,因席短路长,须一路转移接铺,故称转席。或用毡代席,称转毡,或用布袋、麻袋代席,称转袋。袋与代谐音,取吉祥意。
  “转席”和“转毡”的名词,最早出现在唐诗中,因此可以证明,此举至少在唐代已风行于士庶之间了。宋龚颐正《芥隐笔记》,据自居易诗推其源说:“今新妇转席,唐人已尔,乐天春深娶妇家诗云:青衣转毡褥,锦绣一条斜。”“青衣”是指当时的仆婢,毡褥就是铺地的红毡,只用一条不够长,所以要人传递。既有锦绣毡褥,又有仆婢,可知是富贵人家的排场,当然没有用席铺地那么寒酸了。
  流传到宋代,世俗娶媳妇,不论贫贱富贵,地上都一律有铺垫之物,至少是用毡、用席、或是用布袋,任君选择,大都以家庭经济状况而异其取舍,且以令新娘足不沾地为原则。吴自牧《梦粱录·嫁娶》叙此俗说:“一妓女倒朝车行拜镜,又以数妓女执莲炬花烛导前迎引,遂以二亲信女,左右扶侍而行,踏青锦褥,或青毡花席上行,先跨马鞍背平秤,过一中门,至一室中少歇。”《东京梦华录》也曾记此俗,意思与《梦粱录》大体是一样的:“新人下车檐,踏青布条或毡席,不得踏地,一人捧镜倒行,引新人跨鞍,蓦草及称上过。”从以上二书看来,南北宋的习俗大体没有改变。
  元代陶宗仪的《辍耕录》及顾张思的《土风录》,都曾记述元代转席之俗,略谓:“今新妇到门,则传席以入,弗令履地。”传席就是转席,这证明宋以后此风仍流传不衰。
  清代新娘足不履地之俗,不叫“转席”、“转毡”,而美称为“传代”。王棠《知新录》载:“今人娶新妇入门,不令足履地,以袋相传,令新妇腹布袋上,谓之‘传代’。袋代同音,白乐天题娶妇诗,云古人以毡褥者,官贵家重其事也。今世则不用毡褥而用袋者,重其名也。”王棠对新娘垫脚所用之物,有古今不同的解释,他认为古人用毡是重其事,近人用袋是尚其名,这种看法并不完全正确,至多只能说有一半是正确的。因为最早改毡用袋者,当然是受经济条件的影响,有钱的人家既办喜事,显阔气,所以必用毡;而贫困人家虽办喜事,又不得不顾及经济省钱的原则,所以才用袋,或更廉价的席。今之富贵人家娶妻仍旧是铺红毡,而不能说他不重传代之名。至于袋代同音,借传代而增加生活上的希望,倒是很有意义。因俗人凡事必求吉详,婚姻大事更须如此,因为它的最大目的就是“传宗接代”。既有袋递相传之说,又有袋代谐音之妙,当然必取吉祥之兆,以期实现结婚的最高愿望。到近代普遍都用袋,才因字音巧合而改以“传代”的美名,这样一来,转袋垫脚又有双重意义了。不过在北方仍以“铺红毡”为主。红毡都由租赁而来,凡是出赁花轿的店铺,同时也出赁红毡。
  《宛如约》第十六回,司空约与赵女成亲时写道:“将到赵府门前,三声炮响,李公子引着一班傧相,将司空约接到大厅上站立,然后请二位小姐出阁。不一时,早见晏小姐引着一队众侍女仆妇,搀扶着两位小姐走出厅来。此时厅上厅下,灯烛辉煌,异香绕室,簇拥着两位小姐。司空约居中,赵如子居右,宛子居左,共立红毡。一时李公子与傧相赞礼,晏小姐与众侍女搀扶,先拜了天地,又拜了圣恩……拜完,送司空约夫妻三人同入洞房,共饮合卺筵席。”(来源:中国风俗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