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前调研阶段的法律审核内容(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0:02:38

   四、涉诉情况

   企业的涉及诉情况也是担保业务尽职调查的一项重要内容。记得与银行的一次交流中,有位客户经理就对这项调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了质疑。企业被牵涉进入诉讼(含仲裁、被执行,下同),无论其作为原告还是被告、第三人,通常多少都能反映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有的时候查到企业有许多诉讼,项目经理经过核实,发现企业都是作为原告,心里立即松懈了很多,认为没有多大的问题。殊不知,企业动辄起诉别人,除非具备极高的权利斗争意识,动辄使用法律武器,否则很有可能企业的产品或者服务存在瑕疵,或者是企业的管理方面出了问题,何况诉讼还要承担高昂的诉讼成本。企业作为被告,不消说,更值得警惕,除了可能存在上述问题外,还牵涉到企业的诚信度和守法意识。若企业正在被申请大额标的的强制执行,可能导致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一发放到企业帐户即被法院冻结并强制扣划,从而遭遇致命的风险。

   通常企业对自身的诉讼情况最为清楚。但根据询证,企业一般不会主动告诉其存在的涉诉情况,因为企业会本能想到对委托担保不利。并且,“家丑不可外扬”是我们的重要文化传统。由于我国目前仍未建立完善的资信征集及查询制度,获取企业涉及的诉讼案件并非容易,只能是在现有的途径中,尽可能地进行事先风险排查。根据我国原告就被告的一般诉讼管辖原则,以及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侵权行为发生地等与法院管辖有关的因素也很可能就在被告处,因此可以说,企业涉及的诉讼发生在其自身所在地法院的可能性最大。到企业所在地的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查询是否存在诉讼、存在哪些诉讼就成为必不可少的环节。查询的途径包括:(1)当地法院网上查询,在法院网站上的开庭公告或者案件查询系统中输入企业的名称查询;(2)当地法院现场查询,到法院立案大厅中的案件查询系统中查询,或者找工作人员查询(有的法院需要企业出具授权),在企业出具授权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给予配合;(3)在当地信用协会网站上查询,尽管我国的征信制度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比较落后,但随着各级政府的重视,信用制度建设正在加强;(4)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企业的贷款卡信息进行查询,通常需要贷款行客户经理的配合,因为目前担保公司还无法进入该查询系统;(5)通过Baidu、Google这些著名的搜索网站,输入企业名称和诉讼、被执行等关键词进行搜索;(6)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上的全国法院被执行信息查询系统(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输入企业的名称进行查询;等等。不可否认,穷尽这些手段,仍不见得能查询出全部涉诉信息,因为任何一家担保公司都不可能做到在全国各地各层级法院一一查询,异地起诉企业的案件很可能存在遗漏,还有仲裁通常是不公开的。这就要结合企业基本经营情况进行大体判断,如果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在上下游客户当中口碑不错,经营管理稳健,没有理由被卷入大量的诉讼案件。另一方面,在有关委托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文本中,应当加上一些企业负有如实陈述义务的条款,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一旦事后发现企业故意隐瞒重要情况,足以危机担保公司利益的,担保公司有权立即采取一定的救济措施。

    查询诉讼不过是尽职调查的手段,而非最终目的。国人普遍对诉讼有一种厌恶的心理,加上如上所述,诉讼通常能反映出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一些问题,项目经理以及担保公司领导通常不愿意看到拟成为被担保人的企业存在大量的诉讼案件。如果企业看起来在诉讼方面很有经验,担保公司也会本能地考虑这些经验是否会用来对付自己。对于查询到的诉讼信息,要进行整理、归类,并通过调查获得的情况,对这些案件进行分析。听起来任务很艰巨,但实际上,对于大多数准备申请贷款或其他担保的企业,不会存在十几、几十单诉讼,如果真是存在大量的诉讼,在没有特别理由的情况下,尽职调查就该到此为止。最好对诉讼案件进行列表式整理,分析内容包括形成原因、案由、标的、诉讼阶段、和特别情况说明,所有这些信息的核对,应当根据企业提供的法律文书原件进行,否则可能严重背离事实。上述整理、分析的最终目的,是得出企业是否面临重大风险或不确定因素,诉讼案件对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是否有重大不利影响,从而决定是继续尽职调查、上会评审,还是提请公司领导终止或者暂缓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