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平:政府口号也要付广告费?(潇湘晨报 2008-7-29)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0:52:59
政府口号也要付广告费?
潇湘晨报 2008-7-29
长平(资深评论员)
奥运会和残奥会的马术比赛项目将在香港进行。有记者问,香港只有机场等少数区域设置了奥运标志,这是否说明香港的奥运气氛不够浓呢?赛马会有关负责人说:“香港市民是很支持奥运的,但不能要求香港到处挂满口号,政府挂口号也是要付广告费的。”
政府挂口号也要付费?这句话越是让你惊讶,你越不应该忽略它。在香港和世界上其他很多地方,政府很少需要挂口号、贴标语;如果有需要,按质论价、照价付费是一种常识。
内地和香港不一样的地方是,城市土地都属国有,政府可以支配的地方有很多。但是大多标语口号都是附着在建筑物上的,而大多建筑产权都不归政府。从这点上说,政府同样不应该享有那么多免费的墙面和空间。
上世纪五十年代至七八十年代,产权观念在中国大陆几乎被消灭了,城市房屋多属于政府所有,而那个时代多是口号治国——准确地说,是运动治国,口号是运动的重要成分——所以就导致了标语满城,口号震天。农村的房屋其实大部分属于私有,但是有人提着灰浆要来你墙壁上写一个大大的“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你要是敢说个不字,就有可能成为斗争的对象。
搞了市场经济以后,产权观念成长起来。在《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等法律中都确认了业主对于房屋的支配权利。比如2003年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在小区、商厦外立面上做广告的收益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不用说,单独房屋的外墙广告收益,自然全归该屋主所有。近年来,不少城市也对街市上的广告发布作了详细的规定。但是在政府官员的观念里,这些规定都是针对商业广告的,他们只是执法者。政府时常以城市形象的名义整顿广告,却总是不记得很多广告就出自自身。或者,为了外观的视觉统一,可以不经商量地把临街的一面墙都涂成红色,而不管这面墙归谁所有,主人是不是喜欢这种颜色。
相比较之下,城市还算好一点。在农村的私宅墙壁上,随处可见“该扎不扎,房倒屋塌;该流不流,扒房牵牛”这样的标语。人们对于这一类标语的批评,几乎都是说它们粗暴霸道没人味儿,而不是从产权所有的角度,认识到政府不协商不付费根本就没有权利在人家墙上涂鸦。所以就出现了这样的事情:去年,国家计生委推出了190条新标语,语意温暖和谐,例如“地球妈妈太累了,再也擎不起太多的孩子”,要求换掉那些粗暴的旧标语。计生委也许压根就没想到,农民可以拒绝掉它的好意:“凭什么又到我家墙上涂抹?”
也许有人会说,政府的公益标语口号大多是为了大家好,为什么要收费呢?这个道理很简单:政府起草、印制文件也多是为了大家好,为什么不可以跑到文具商店里拿上办公用品就走呢?
其实,即便是协商了、付费了,政府的行政标语也还是越少越好。韩国的首都更名首尔之后,也搞过整顿市容市貌的活动,但是这个活动的主要内容,是政府宣布实现“没有行政宣传广告牌的清洁的首尔”的目标,随即拆除了市内各种行政宣传广告牌,包括市厅大楼前面的宣传塔。
现代政治靠的是制度和法律,满城的标语口号终将退出历史舞台。
http://hlj.rednet.cn/c/2008/07/29/156200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