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下清末新政时期政区变革的几个问题 - 世界地图历史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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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下清末新政时期政区变革的几个问题

时间:2010-08-19 22:47:15  来源:  作者:
        中国的疆域幅员在清代已根本上确定;与此同时,国际政区也已大致定型,只要一些较小的变化。(注:据考证,清后期已有25个一级政区:直隶、江苏、安徽、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18省,盛京、吉林、黑龙江、伊犁、乌里雅苏台5个将军辖区,西藏、西宁2个办事大臣辖区。清末,改盛京、吉林、黑龙江、伊犁4个将军辖区为奉天、吉林、黑龙江、新疆4省,福建省的台湾府升省后又在1895年割让于日本。所以,清末仍是25个一级政区:22个省和3个特别区。参见永和《清朝末年我国的政区》,《社会迷信研讨》1982年第4期。又,清代在内蒙古地域实行盟旗制度,各盟旗直属于理藩院管理,另设有绥远城将军、察哈尔都统和暖河都统。)故以往学术界关于历代政区沿革的研讨论著普通都是详远略近,尤其对清代大都着墨不多,所述甚简。
                  关于清末政区革新成绩,以往学术界关注较多的是台湾建省与新疆、西南改行省。至于苏淮分省,以及察哈尔、暖河、绥远、西康建省成绩,则由于或分而即合,或议而未建,故不太为人所留意。
        关于苏淮分省,因在清末分而即合,《清史稿·天文志》中只复杂地提了一句:“光绪三十年,又设江淮巡抚,驻清江浦,寻复故”(注:赵尔巽等撰:《清史稿》第8册,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1984页。)。又因而举源于张謇的徐州建省动议,故在一些张謇传记著作中都有所触及(注:参见张孝若《南通张季直先生传记》,中华书局1930年版,第117-119页;章开沅《开辟者的脚印——张謇传稿》,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05-207页。),但也较为简单。除此而外,笔者未见详述原委的专论。          关于察哈尔、暖河、绥远、西康建省成绩,因在清末议而未建,《清史稿·天文志》只字未提;但在民国时期都成为理想(注:暖河、绥远、察哈尔于1928年9月建省,西康于1939年1月建省。参见郑宝恒《民国时期政区沿革》,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200、205、209、214页。),因此一些有关各该省的著作在叙说其历史沿革时都略有追溯(注:参见纪霭士《察哈尔与绥远》,文明建立月刊社1937年版,第16页;杨仲华《西康纪要》下册,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第356-361页。)。         另外,在一些有关清代内地政策与清末内地新政研讨的论著中也稍有论列(注:参见马汝珩、马大正主编《清代的内地政策》,中国社会迷信出版社1994年版;赵云田《清末内地地域新政举要》,《中国内地史地研讨》1996年第4期;汪炳明《清末新政与北部内地开发》,载马汝珩、马大正主编《清代内地开发研讨》,中国社会迷信出版社1990年版;杨策《评清末在川边、西藏的变革新政》,《地方民族学院学报》1991年第5期。),但也未见有专题研讨。
        政区的设置是地方统治中央的手腕,政区的变化与国度政治亲密相关。“行政区划既是国度为实行无效的行政管理而设,表现了地方与中央的纵向分权关系,所以是一种政治景象。”“行政区划作为中央政治制度的一翼,其创设和变迁,首先要听从于政治目的和政治需求。”(注:周振鹤:《体国经野之道——新角度下的中国行政区划沿革史》,香港,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4、141-142页。)政区革新往往触及地方与中央的权利关系,这是察看政治变化的一个很好的角度。本文拟对清末新政时期的苏淮分省以及察哈尔、暖河、绥远、西康建省成绩做一专题阐述,着重调查各种动议的来龙去脉,以期为察看清末政治史尤其是朝廷与中央的关系提供一个视角。      一、裁撤漕运总督与苏淮分省始末        清代江苏的中央行政制度颇为特别,境内有2督1抚3个中心:省级行政长官有两江总督驻江宁,江苏巡抚驻苏州,漕运总督驻江北淮安之清江。虽漕督自有专职,但因其兼有巡抚事宜,而与中央吏治亲密相关。在清末,正是由于漕运的衰落,在裁废漕运总督的进程中便呈现了苏淮分省成绩。
       苏淮分省原因于张謇的徐州建省动议。         光绪三十年(1904年),张謇拟就《徐州应建行省议》,零碎地提出一个徐州建省方案。首先,他阐明了徐州建省的重要性。一方面,徐州古往今来具有重要的天文地位,“控淮海之襟喉,兼战守之形便,殖原陆之物产,富士马之资材,其地为古今主客所必争者,莫如徐州”。         徐州地处山东、河南、安徽、江苏4省接壤地带,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但能运营徐州,蔚为雄藩,皆可以左提而右挈之矣”。         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在事先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徐州建省具有抗衡英、德侵逼之“内乱”与消弭会党起事之“内乱”的战略意义。“明天下大势:英之兵舰梭织于长江,德之铁路午贯于山东。谋蔽长江,则权力必扩而北;谋障山东,则权力必扩而南。南北之际,徐为中权。平原荡荡,广袤千里。俗俭而@①;民强而无教。犯法、杀人、盗劫、亡命、枭桀之徒,前骈死然后踵起者,大都以徐为称首。近数十年,复有会匪之勾搭,教士之浸权。设不早计,祸发一隅,牵动全局。将欲因时制宜,变散地为关键,莫如建徐州为行省。”徐州处四省接壤之地,各省政治权力鞭长难及,本为“内乱”之渊薮;如今又夹在英、德权力范围之间,假如没有弱小的政治军事力气,则很难抵御英国权力的北犯和德国权力的南侵。“其在昔日,非建行省设巡抚,则断乎不可”。
        其次,他规划了徐州建省的详细方法。他建议以徐州为中心,从苏、鲁、豫、皖4省各分出一些州县,划归徐州行省。计有江苏徐州府属之铜山、肖、砀山、丰、沛、邳、宿迁、睢宁,海州之沭阳、赣榆,淮安之安东、桃源;安徽凤阳之宿、灵璧,颖州之蒙城、涡阳、亳州,泗州之五河、盱眙、天长;山东沂州之兰山、郯城、费、莒、沂水、蒙阴、日照,兖州之滕、峄,济宁之鱼台、金乡,曹州之曹、单、城武;河南归德之商邱、虞城、宁陵、鹿邑、夏邑、永城、睢、考城、拓城。共45州县。         再次,他剖析了徐州建省的利害条件。他以为,徐州建省的有利条件有“二便”、“四要”。         所谓“二便”,一是“增官不用添员”,裁漕运总督以徐州巡抚兼之,升徐州道为布政使,以淮海道兼按察使;二是徐、海、淮、泗、沂、济、凤、颖各州民气皆“朴啬劲悍”,可就地练兵。         所谓“四要”,是指徐州建省有利于训农、勤工、通商、兴学4项要政。至于不利条件,他提出有“三难”,即得巡抚难、巡抚得人难、筹款难,指的是人才与经济条件。         但他以为:“若鉴于二便、四要而以为不得不建也,有人有财,虽有三难,直可旦夕举之。”
        最初,他进一步强调了徐州建省的重要意义。他说:“吾惧徐州不日龙争而虎斗,迭进迭退;芒砀大泽,我之伏莽枭徒又乘机窃发,或难免举足左右,以为敌用,为东三省之续也。”(注:以上引文均见张謇《徐州应建行省议》,张謇研讨中心、南通市图书馆编:《张謇选集》第1卷,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80-83页。)         在此,他依然是从消弭“内忧内乱”的角度立论。客观地说,张謇这个徐州建省方案既有抵抗英、德列强侵略的积极意义,也有增强清王朝统治的用心,如他本人所说“盖为中原腹地治安计也”(注:张謇:《啬翁自订年谱》,《张謇选集》第6卷,第866页。)。
        张謇的徐州建省方案经由署两江总督端方代为上奏,惹起了清廷的留意。政区的设置,不只牵涉行政区划成绩,而且触及一整套的中央行政制度,尤其是行政官员配置成绩。在江苏,本有2督1抚3个中心,徐州建省势必与漕督权力抵触。恰在此时,漕运总督的裁撤成绩已被提上议事日程。
        漕运在清后期本是与盐、河、兵并列的“四大政”之一,故特设漕运总督一职,体制极崇。        道光当前,漕政弊端丛生,清廷开端改制,或折收银两,或改行海运。        咸丰、同治时期,由于遭到太平天国运动的冲击,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及河南5省现实上已中止漕运,迄清亡而未恢复。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江苏、浙江、山东正式中止征漕,至此,8省漕运全部中止。(注:参见李武功、江太新《清代漕运》,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468-470页。)         在这种状况下,张之洞、刘坤一在“江楚会奏变法三折”中以为漕运已是“名存实亡”,主张将因漕运而设的屯田与卫所全部裁撤。(注:《遵旨筹议变法谨拟整理中法十二条折》,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选集》第2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422-1423页。)         次年,清廷正式谕令将屯饷改为丁粮,吊销屯田、运军项目,裁撤卫守备、千总等官。(注:沈桐生辑:《光绪政要》第3册,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1年版,第1732页。)          光绪三十年(1904年),御史周树模奏请裁撤漕运总督。他以为:“各省卫官已撤,屯户并改丁粮,归州县经征,南漕半改折色,半由海运,各省粮道亦次第扩充,漕督无官可辖,而体制极崇,殊非综核名实之道。”(注:朱寿朋辑:《光绪朝东华录》第5册,中华书局1984年版,总第5282页。)
        清廷把端方代奏张謇的徐州建省条陈与周树模的裁撤漕运总督奏片一并交给政务处议奏。         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政务处将会议的后果上奏,其要点有二:         一方面,根本上否认了张謇提出的徐州建省方案。“徐州在江苏,地居最北,若于高山创立军府,既多繁费;所请联系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四十余州县,亦涉纷更”,即不宜联系4省地盘树立徐州行省。          另一方面,政务处变通提出了一个苏淮分省的新方案:赞同裁撤漕运总督,将其缺改为江淮巡抚,“与江苏巡抚分治,仍归两江总督兼辖”。据此,原江苏省一分为二,苏淮划江而治。         原本,江苏省的现状早已是两分,辨别以驻江宁的两江总督和驻苏州的江苏巡抚为中心,各拥有江北与江南之属地,“久若划疆而治”。江北设立江淮巡抚,行将江宁布政使及所辖之江、淮、扬、徐4府及通、海2直隶州全归管理,巡抚驻清江,即为省会,并以淮扬海道兼按察使衔;江南仍归江苏巡抚,以苏州为省会。此议失掉清廷上谕的同意。次日,清廷调恩寿为江淮巡抚,以陆元鼎为江苏巡抚。(注:《光绪朝东华录》第5册,总第5282-5283页。         按:据周馥自订年谱记载,当端方将张謇条陈上奏后,政务处“议久不决,嗣某枢乃请割江北淮、扬、徐、海,设巡抚,划江为界”(《周què@②慎公选集·年谱》卷下,秋浦周氏1922年校刻本,第9页)。不知“某枢”为谁,待考。又,所谓苏淮“划江而治”,其实也是大致而言,并不是相对的,如属江苏之靖江县真实江北,而划归江淮之江宁府又在江南。)苏淮分省始成。
         苏淮分省音讯一出,言论哗然。上海的《时报》宣布评论文章以为,从天文、历史、民风等方面来看,建省当在“徐州一带”,所谓“徐州一带”,不只包括江苏之江北各府县,而且包括安徽之凤阳、泗州,山东之曹州、济宁,河南之归德。“故徐州昔日不设巡抚则已,若设巡抚,宜合以上各府另组织一行政区域,不宜合长江下流之扬州、通州同等一区域,更不宜合江南之江宁府同一区域”。假如仅以江苏之江北各属与江宁1府为江淮省,则不能无效地控驭苏、鲁、豫、皖边境,“但有新设抚军之名,而无新设抚军之利也”(注:《恭读本月二十二日上谕谨注》,光绪三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时报》。)。
    江苏官绅更是群起支持。苏淮分省的后果与张謇的徐州建省想象大相径庭,张謇颇感绝望。他对所谓“江淮省”的建置大为不满:“闻建立江淮省,此大谬,痴人前难说梦,信也”。“苏抚端方懵然入奏,部懵然因其说而易名为江淮,以漕督为巡抚,非驴非马矣。”他立刻致书湖广总督张之洞和两江总督周馥,“请争江淮省事”。(注:张謇:《日记》、《啬翁自订年谱》,《张謇选集》第6卷,第546、866页。)
    与此同时,江苏京官相继联名上奏表示支持。光绪三十一年正月二十日,工部侍郎陆润庠领衔会同陆宝忠、顾肇新、陈名侃、吴郁生等人上奏,提出4点意见:一是官制成绩。江淮、江苏本是一省而有一督一抚两个中心,若再设巡抚,则是一省两抚,不只未有先例,而且督抚同城的湖北、云南刚刚议裁巡抚,“江南一省,突然添缺,不免政令纷歧”。二是政区边界成绩。苏淮分为两省,划江而治,则江苏仅有4府1州,“地势平衍,形胜全失,几不能自成一省”。江淮设省清江,“舍临江简明之名城,就滨河一隅之小邑,似亦未甚失势”。三是政区版图成绩。清制按户口与版图分省为大、中、小3等,如苏淮分省,江淮仅及中省,江苏只能由大省改为小省,“则一切经制,俱需更改,而筹饷摊款,尤多窒碍”。四是行政成绩。江淮3府2州之中央要政,向因由江宁布政使禀承两江总督操持,“历久相沿,未闻有所丛脞,今之改设,似出无名”。若江宁布政使仍在江宁办事,“则江淮巡抚,孤悬虚寄,徒多文移禀报之烦,无裨吏事军政之要”。总之,他们以为:“朝廷本无分省之意,江督亦无废事之虞,顾以裁漕督而添巡抚,因设巡抚而议添行省,方法既疑乎倒置,定章必归于将就。”江苏跨江立省之定制不宜轻改,江淮分省必需慎重,希看朝廷谕令廷臣与沿江督抚会议复奏。“奏入不报。”(注:《光绪朝东华录》第5册,总第5288-5289页。)     随后,江苏京官公推翰林院侍读学士恽毓鼎领衔再次上奏,又提出4点意见:一是苏、淮独自立省,则彼此减弱,不利于江、海军事进攻。“江苏跨江为省,论富庶则以苏、松为首,规情势则以淮、徐为先。一旦画江而治,则江淮无江苏,势必易富而为贫;江苏无江淮,亦必转强而为弱。况江苏为海疆要地,长江为舆图中心,江、海各军,全赖号令画一;分省然后,万一督抚拘于领域,意见分歧,必致贻误事机,坚定全局。”二是苏、淮分为两省,分摊之款相应添加,人民不堪重负。“江淮瘠苦之区,固不堪此;即以江苏而论,向来筹款之法以淮盐为大宗,今既以盐务归于江淮,挹注之源立穷,分摊之累愈重,筹饷无计,养兵无资,竭泽而渔,揭竿可虑”。三是苏、淮划江分省,不利于防备长江“盗匪”。“诚以两省接壤之区,往往为盗贼渊薮;事权归一,防备易周。今长江上下游枭匪出没无定,若苏、淮划分两省,水陆诸营各分界线,相互推诿,此拿彼窜,盗匪转得藉以藏身”。四是江淮新设一省,将惹起本国列强抢夺利权与中内政涉的费事。“多设一省,各国多生一窥伺之端……设领事、增商埠、增教堂之举,势必纷至而沓来。徐、海民气悍强,大惊小怪,交涉顺手事情将因之而日生。”(注:《恽毓鼎奏江淮分省事宜折》,光绪三十一年二月二十三日《时报》。)二月初九日,清廷将恽毓鼎等此奏连同陆润庠等前折一并发交政务处议奏,并谕令两江总督周馥会同商部参谋官张謇观察情形速议电奏。(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31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9页;另见光绪三十一年二月二十三日《时报》。)
    周馥一面与张謇“酌议”(注:《各省外务汇志·江苏》,《西方杂志》第2年第4期,光绪三十一年四月二十五日。),一面会商湖广总督张之洞,希看他“设法挽回大局”(注:《周制台来电》,《张之洞选集》第11册,第9290页。)。随后,周馥上奏清廷支持江淮建省,次要理由有三:一是就军事方面而言,苏淮分省将原江苏省割去江北4府2州为江淮省,使新江苏省仅有江南苏、松、常、镇、太4府1州,“壤地偏狭,情势全失,何以图治”?且划江而治,方便长江设防,“属在一省,则设防较易;今剖分两省,则气势松散,设防转难”。二是就政治方面而言,新设江淮巡抚将联系两江总督的权利,招致督抚矛盾,“今特设江淮一省,原为战守形便而起。不以兵权归之,则巡抚无所措施;以兵事责之,则气力以分而愈薄,号令以分而多歧”。三是就经济方面而言,“特设一行省,事体加繁。举凡练兵、兴学诸事,新政所当行者,无一不须别开生面,即无一不须筹集巨款……当此民穷财绌,各省分筹赔款恒苦不给,添建一省,用款增而地不加多,责成重而权利反薄,似觉未宜。”总之,他以为“分设江淮行省非万年金汤之全策”。他建议,将淮扬镇改为江淮提督,“文武并用,节制徐州镇及江北各营”。(注:周馥:《苏淮分省利害折》,《周què@②慎公选集·奏稿》卷3,第4-5页。)
    张之洞积极支持周馥,他电奏清廷,“详陈江淮分省之无害有利,仍以不分省为宜”(注:《鄂督电奏江淮不宜分省》,光绪三十一年三月初十日《时报》。)。
    苏淮分省本已获上谕同意而成为既成现实,但却“为众论所不韪”,使政务处在议奏进程中颇感为难。“若仍改为漕督,则朝令夕改,又无此政体”。于是,诸王大臣拟仍按张謇原条陈所请,联系江苏、安徽、河南、山东4省边地步区,另设徐州行省。但此议又遭到山东、河南、安徽3省巡抚的支持,他们都以为“联系各该省边境州县隶于徐州为省,诸多窒碍”。后果,政务处只好选择保持,而决议“仍请发出江淮设省成命,裁撤漕督,于徐州中央添设提督一缺,以资重镇”。(注:《添设江淮巡抚成绩》、《江淮设省成绩》,光绪三十一年二月二十日、三月十五日《时报》。)
    三月十七日,政务处将会议后果上奏。据各衙门咨送来的说帖,主张苏淮不用分省另设大员者42件,主张专裁淮抚者32件,主张苏淮仍议分省及复设漕督者7件。因各衙门说帖大都以为方便改设巡抚,而“拟改设提督驻扎者居多”,周馥所奏“亦以分设行省,不如改设提督驻扎为合宜”,所以,政务处建议改淮扬镇总兵为江淮提督,裁撤江淮巡抚。当日上谕:“江淮巡抚即行裁撤,一切淮扬镇总兵著改为江北提督。”(注:《光绪朝东华录》第5册,总第5323-5324页。)虽漕督废而不复,但苏淮分省终弃。
    综观苏淮分省历史的全进程,虽然似乎只不过是一出闹剧而已,但却在一定水平上反映了各相关利益集团的矛盾抵触。这大致可从两方面来看:一方面,是朝廷的地方集权与江苏以及山东、安徽、河南4省分权的矛盾。增设政区与政区划小是减弱中央和增强地方集权的重要手腕,但苏淮分省与在苏、鲁、豫、皖边境增设徐州行省的举措都因中央权力的支持而作罢,由此事例可知,清末中央权力已对朝廷威望构成严重应战。另一方面,是江苏省内不同既得利益集团的矛盾。政治变革是权利与利益的再分配,其分配准绳便是根据各个利益集团的实践力气。我们留意到,在关于苏淮分省一片激烈的支持声浪中,尚有一丝微弱的和睦谐音。新设江淮省省会清江官场关于江苏京官支持苏淮分省之举不以为然,他们以为:“清江北连徐、海,南控淮、扬,民风强悍,盗贼纵横,盐枭会匪,出没于淮安各属者,不一而足;加以教堂林立,教民众多,海州、盐城两处,又皆有海口可以通行船舶,一旦骤然去一大员,设枭匪从而生心,为患不可思议。且甫经改设行省,忽又发出成命,亦复无此政体。”(注:《清江官场关于京官奏争江淮设省之意见》,光绪三十一年三月初七日《时报》。)显然,这是一局部由分省而发生的既得利益者的声响。但是,他们并没有改动最终的结局,由于他们的力气分明地与原有的既得利益集团不成比例。

 

                          二、开发蒙疆与察哈尔、暖河及绥远建省之议

 

    清初,清政府在蒙古地域采取“因俗而治”的方法,实行盟旗制度,盟、旗领袖札萨克由理藩院奏请简派各旗内最有声威的蒙古王公担任。清朝地方政府虽然在蒙古地域派驻将军、都统、办事大臣,但其次要还是经过蒙古王公札萨克对蒙古停止统治。与此同时,清政府对蒙古实行民族隔离政策,制止蒙汉通婚与自在买卖,制止蒙人学用汉文汉语,尤其制止汉人出边到蒙地垦种。后来,随着俄国侵略权力的不时向南浸透,迫于情势的压力,清政府为了增强对北部内地的统治,而不得不逐步改动治蒙政策。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山西巡抚胡聘之首倡蒙地放垦。二十七年(1901年),张之洞、刘坤一会奏变法,主张开放蒙古王公牧地而招纳边疆人民殖边开荒。在此背景下,新政时期,清政府保持禁垦政策,采取移民殖边方法,鼓舞开发北部蒙疆。
    光绪二十七年山西巡抚岑春煊上《筹议开垦蒙地请特派八旗大员督办折》,十一月二十六日,清政府同意此奏,委派兵部左侍郎贻gǔ@③为督办蒙旗垦务大臣,“驰赴晋地,督办垦务”,片面担任开垦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及察哈尔蒙地事宜。(注:贻gǔ@③:《酌带司员折》,《蒙垦奏议》,京华印书局刷印本(无版次、页码);《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27册,第243页。)贻gǔ@③到山西后,先在绥远城设立督办蒙旗垦务总局,然后在各地设立垦务局、开荒局、垦务公司,展开放垦任务。以此为契机,蒙地得以绝后大规模的放垦。据统计,在清末新政时期的10年里,清政府在内蒙古西部新放垦土地共约87000余顷,东部放垦约360余万垧另16000余顷,大片地域成为农耕区。(注:参见汪炳明《清末新政与北部内地开发》,载《清代内地开发研讨》。)在蒙地开垦的进程中,清政府仿照边疆行政建置在垦区陆续设立府、厅、州、县,试图将原来近似于封建制的札萨克统治制度变为郡县制的统治制度。时人以为:“游牧者,宜于封建而非可以大一统之治治之者也;耕种者,宜于郡县而可集权于地方以治之者也。”(注:姚锡光:《续呈实边条议以固北圉说帖》,《筹蒙刍议》卷上,光绪三十四年刊于京师寓斋,第25页。)随着蒙地的不时开垦,蒙古社会渐由游牧进于农耕,蒙疆建行省的呼声于是渐起。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三月,清政府中有人主张在内外蒙古设立行省。乌里雅苏台将军连顺等人上疏支持,他们以外蒙古为例,从无民可治、筑城糜帑、生计方便、耗增俸饷、自坏藩篱等方面提出“蒙古部落,碍难改设行省”。清政府赞同所奏。(注:参见赵云田《清末内地地域新政举要》,《中国内地史地研讨》1996年第4期。)但蒙疆建行省的讨论并没有因而而停息。光绪三十年(1904年),都中谈论再起,“有变革蒙古部落制度,建立行省,而置巡抚于库伦之说”(注:《论蒙古改设行省之不可缓》,光绪三十一年二月十六日《时报》。)。次年二月,政务处会议讨论此事,庆亲王奕kuāng@⑦与军机大臣王文韶均表示支持,他们以为:“蒙古中央非不可立为行省,设巡统治,然蒙古各旗贫穷殊甚,一切运营何能自办?当此国帑支绌之际,政府亦断无可移之款。故此事当俟他日再议。”(注:《支持改蒙古为行省之议》,光绪三十一年二月初二日《时报》。)对此,社会言论不以为然。《时报》宣布评论文章以为,蒙疆设省关于开发蒙地和消弭俄国侵略权力要挟的边患都大有裨益,所谓“利于国度,利于蒙藩,且利于汉民,所不利者,睨视眈眈之俄耳”。关于政府以财政困难为由缓设行省的举措,该文虽表同情,但更提出了锋利的批判:“窃谓此时改设行省,诚有绌费之虞。然欲弭巨患,岂因而坐误?蒙边要区,本有将军、都统驻扎,酌量移并,而又豁除蒙藩岁贡之驼马等费,以挹注之。度变革之费,尚不致甚病。且近年宫中、府中有益之销耗款,亦未必遂无矣。何独于此严重急要之举而固斤斤比赛乎?”(注:《论蒙古改设行省之不可缓》,光绪三十一年二月十六日《时报》。)
    日俄和平当前,北部内地危机更亟。清政府为了增强对蒙疆地域的统治,特派肃亲王善耆到内蒙古东部地域调查,一来抚慰蒙古王公,二来谋划治蒙之策。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八月,姚锡光在随肃亲王善耆到内蒙古东部各蒙旗实地调查后,著《实边条议》,提出内外蒙古建5省的建议:内蒙古分为东、西2省,以直隶边外承德、朝阳2府6州县及口北3厅、东4盟蒙古、察哈尔左半部为东省,以山西、陕西、甘肃边外诸部,察哈尔右半部、土默特蒙古、西2盟蒙古、新设口外各厅、阿拉善厄鲁特蒙古为西省;外蒙古分为东、西、北3省,车臣、土谢图2部为东省,赛因诺颜、札萨克图2部为西省,科布多、唐努乌梁海为北省。(注:姚锡光:《实边条议》,《筹蒙刍议》卷上,第62-63页。)这是第一个较为零碎的蒙疆建省方案。姚锡光的《实边条议》是送呈练兵处王大臣的调查报告的一局部,后果没有下文。(注:陈澹然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为姚锡光的《筹蒙刍议》所写的《序》中说:“筑室至今,乃竟寂然”。)同年十月,给事中左绍佐奏称:“东南充实,拟请设立行省”,清廷交政务处议奏。随即,政务处奏请饬直隶总督、山西巡抚及暖河、察哈尔都统“体察情形,通盘谋划”。(注:《清实录·德宗实录》第8册,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299-300页。)但依然没有后果。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四月初二日,两广总督岑春煊奏统筹东南全局酌拟变通以兴本利而固边卫各折片。在折中,岑春煊提出了一系列运营与开发东南内地的措施。其中,关于官制变通方面,他主张将暖河、察哈尔都统,绥远城、乌里雅苏台将军,库伦、科布多、阿尔泰、西宁、西藏大臣,均改名巡抚,加兼陆军部侍郎衔,巡抚下设左右参赞及旗务、民政司使,中央各官概用府、州、县,不设道员,以便径隶于民政司;关于疆域区划方面,他主张先从近边暖河、察哈尔、绥远城办起,以承德、朝阳2府合卓索图、昭乌达2盟各旗为暖河省,以直隶张家口、独石口、多伦诺尔3厅,山西丰镇、宁远、兴和、陶林4厅,原管察哈尔左右旗地段及左近寺庙、马牛羊牧厂、王公各厂并锡勒郭林1盟地为开平省,以山西归绥道之归化、萨拉齐、托克托城、和林格尔、清水河5厅,新设武川、五原、东胜3厅,合乌兰察布、伊克昭2盟及阿拉善1旗,并陕晋向理蒙务各边州县为绥远省,统称北三省,另在川边地域设川西省,在西藏设西藏省,只是库伦、乌里雅苏台、科布多、阿尔泰、西宁各大臣辖区暂不更改。在片中,他进一步强调了关于治边政策整饬变通的重要性,以为此乃“万不可缓之举”,假如正折中所言变通官制一时难办,可先在巡抚署中暂设参赞而不设司使,蒙旗与土司地域可酌设民官,先多设厅道,后改州县。(注:《两广总督岑春煊统筹东南全局酌拟变通方法折》、《岑春煊变通官制拟设民官片》,引自四川省民族研讨所编《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下册,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921-927页。按:上文“锡勒郭林”疑应为“锡林郭勒”。)二十八日,清廷将岑春煊奏折发下,谕令东三省总督徐世昌、直隶总督袁世凯、陕甘总督升允、四川总督赵尔巽、云贵总督锡良、奉天巡抚唐绍仪、署吉林巡抚朱家宝、署黑龙江巡抚程德全、山西巡抚恩寿、陕西巡抚曹鸿勋、甘肃新疆巡抚联魁、绥远城将军贻gǔ@③、暖河都统廷杰、察哈尔都统诚勋、伊犁将军长庚、乌里雅苏台将军马亮、库伦办事大臣延祉、科布多参赞大臣连魁、办事大臣锡恒、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穆特春、西宁办事大臣庆恕、驻藏办事大臣联豫等有关内地各大臣,“体察情形,各抒所见,妥议具奏”(注:《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33册,第68页。)。五月初二日,清廷又发下岑春煊奏片,交徐世昌等人与原奏折及左绍佐所上奏折“一并妥议具奏”(注:《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33册,第70页。)。    遗憾的是,岑春煊不久即因所谓“丁未政潮”而在政坛失势,因此各方上奏并不积极。从目前所能见到的有关材料来看,廷杰、诚勋、贻gǔ@③关于暖河、察哈尔、绥远改建行省的成绩根本上都做了一定的回答,虽然由于各自职责不同而各有侧重。
    六月初一日,暖河都统廷杰首先上奏,以为蒙疆地域“今若划分三省,恐形逼窄”,主张先设暖河、绥远两省。“以承德、朝阳二府两盟之地,再隶以张、多、独三厅,围场一厅,及察哈尔迤东各旗地,为暖河省,以为畿辅左臂。以丰镇左翼四旗,并归绥道属之归化、萨拉齐、托克托城、和林格尔、清水河五厅,武川、五原、东胜三厅,而隶以乌、伊二盟,阿归善一旗,为绥远省,以为畿辅右臂”。待暖河、绥远“整理就绪”,再将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各城,“一概改设”。清廷交调查政治馆知之。(注:《清实录·德宗实录》第8册,第602页。)
    七月二十七日,察哈尔都统诚勋上奏,以为“筹边当以近边为动手,近边尤当以近畿为动手”,察哈尔“内连畿辅,外接俄疆”,“论地势,则察哈尔视东三省为尤重;而论改制,则察哈尔视绥、暖为尤急”。他主张将察哈尔与绥远、暖河皆列为行省,统称为北三省,另以直隶之宣化、山西之大同2府择要拨归察哈尔管辖,或改名为北直隶,仿东三省例设总督1员管辖3省,或即名宣化省,仍由直隶总督兼辖,设巡抚1员兼都统,先驻张家口,未来改驻兴和故城。(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朱批奏折》第33辑,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76-79页。)八月初二日,清廷交会议政务处议。(注:《清实录·德宗实录》第8册,第639页。)
    八月十四日,绥远城将军贻gǔ@③上奏,从管辖、政令、防卫、开垦4方面立论,以为绥远城“均宜及时改建”行省,并罗列16条详细方法。清廷交会议政务处议。(注:《清实录·德宗实录》第8册,第646页。)
    至于其他有关大臣,有的表示赞同岑春煊原奏意见。署黑龙江巡抚程德全在九月初六日上奏,以为“规画近边固宜藉行省为变通之计,运营边塞尤当主交通为基本之图”。关于变通官制与行省建置成绩,他根本上赞同岑春煊原奏,主张将绥远、暖河、察哈尔各将军、都统改设巡抚,“其原奏分画各处区域并川西及西藏等省析疆为治,皆应悉如原奏操持”。(注:《光绪朝朱批奏折》第33辑,第101-104页。)有的只论本人的辖区,而不及其他。如陕甘总督升允、科布多办事大臣锡恒于是年十一月才上奏。升允奏请在青海先行试垦,而缓建行省;锡恒也奏请先在阿尔泰地域“极力运营”“开垦、练兵、兴学、化俗、招商、惠工、振蒙、辑哈诸大端”,以为建省做预备。(注:《陕甘总督升允奏青海缓改建省先行试垦折》、《科布多办事大臣锡恒奏遵旨覆陈阿尔泰情形及筹拟方法折》,《政治官报》第93号,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直到宣统三年(1911年)三月才复奏,也只谈了川边与西藏建省成绩(详下节)。限于所见材料,另外一些大臣能否复奏不得而知。
    关于各位大臣的奏折,清廷都发交会议政务处议奏。虽然政务处会议的详细状况不详,但后果是十分清楚的,那就是蒙疆地域的暖河、察哈尔、绥远改建行省并未在清末成为理想。
    蒙疆建行省是清政府希图增强对蒙疆地域统治的重要举措,最终未能完成,缘由固然很多,如蒙古王公的抵抗与支持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但次要还是由于清政府新政时期财政困难,真实有力运营。如前所述,蒙古改行省动议提出之初,庆亲王奕kuāng@⑦与军机大臣王文韶就曾以政府财政支绌为由表示只能从缓计议。财政成绩确实是清政府在新政时期无法处理的难题。有人在剖析边地建立行省的困难时特别阐明了这一点:“自军国多故,度支奇绌,各省率皆自保不暇,沿边协饷大致积欠频年,区区边地岁入之额,供寻常岁出,犹虞不给,而欲有十分之举动,则一切官吏之俸饷,衙署之建造,事事需财,何所仰给?”(注:影蓉:《沿边改建行省私议上》,《西方杂志》第5年第1期,光绪三十四年正月二十五日。)宣统元年(1909年)六月,署归化城副都统三多奏请“整理蒙旗”,拟将蒙地分为4部,辨别设治于洮南、绥远、库伦、乌里雅苏台,各设大臣1员,其下分设总务、调查、警政、垦地、劝业、财政、编练、文明、裁判、交通、交涉、谘议12局,估计筹蒙经费在创办之初每部拨120万两,然后每年递加20万两,5年减尽,以为这样可以“以蒙财治蒙地,当可安中夏而御强邻”。后果被会议政务处否决,理由是:“费巨事繁,难以猝举”。(注:《清实录·附宣统政纪》卷16,第310-311页。)此可为上述阐明之一例证。蒙疆建省无成,关于清政府而言,真实是迫不得已之事。时人评论说:“光绪三十三年辽疆建省之后,前粤督西林岑公随有统筹东南全局各边拟设民官以固边卫之请,朝廷颇韪其议,顾以绌于行政费之故,辞让未遑也。然东南五省、东南六省之说,实昌于是时。”(注:张超宗:《蒙边新制或问·自叙》,yǎn@④山堂辛亥类稿,宣统三年印本。)固然,蒙疆建省的规划依然有其重要的历史意义。

 

 

                         三、川边改土归流与西康建省之议

 

    川边地域即所谓西康,乃古康、藏、卫“三区”之一,介于四川、云南与西藏之间,天文地位非常重要。“譬之藏为川滇之毛,康为川滇之皮;藏为川滇之唇,康为川滇之齿,且为川滇之咽喉也。岂第藏为藩篱而康为门户已哉?”(注:傅嵩@⑥:《西康疆域记·按语》,《西康建省记》,成都公记印刷公司1912年版,第1页。)可见川、滇与康、藏之间不共戴天的关系,而西康又是联合四川、云南与西藏的交通枢纽。
    清沿明制,在川边实行土司制度。临时以来,川边地域处于土司封建割据形态,交通闭塞,消费落后。清末,随着英国侵略权力武装入侵西藏,间接要挟到四川与云南的平安,东北边境危机四伏。鉴于川边地域与川、藏之间特殊的关系,清政府为了增强对东北内地的统治,援救西藏危局,不得不积极运营川边地域。运营之策即改土归流,裁撤土司,改设流官,废弃封建割据形态的土司统治制度,仿照边疆行政制度设置府、厅、州、县机构,推行与地方集权制相配套的郡县制。    光绪三十年(1904年),建昌道赵尔丰向四川总督锡良上“平康三策”:第一策是整理管理西康与川滇腹地边境野番地域。“将腹地三边之倮夷,支出幅员,设官管理……三边既定,则越xī@⑤、宁远亦可次第设治,一道同风。”第二策是将西康改土归流,建为行省。“力主改康地为行省,改土归流,设置郡县,以丹达为界,扩大疆宇,以保西陲。”第三策是开发西康,联川、康、藏为一体,建西三省。“改造康地,广兴教化,开发实业,内固蜀省,外拊西藏,迨势达拉萨,藏卫尽入掌握,然后移川督于巴塘,而于四川、拉萨,各设巡抚,仿东三省之例,设置西三省总督,藉以杜英人之觊觎,兼制达赖之外附。”据称:“锡良嘉其议,据以入奏,廷旨报可。”(注:《赵尔丰传》,吴丰培编:《赵尔丰川边奏牍》,四川民族出版社1984年版,第1-2页。)这个方案的中心内容是改土归流,西康建省,卫川图藏御英。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初,川边地域发作“巴塘之乱”,巴塘土司与丁林寺喇嘛聚众燃烧法国天主教堂,杀死两名法国传教士,并打死清政府驻藏帮办大臣凤全及其随员百余人。事发后,四川总督锡良、成都将军绰哈布奏派四川提督马维骐、建昌道赵尔丰会同“剿办”。六月,马、赵率军击败巴塘、里塘土司军队,打死里塘土司和桑披寺喇嘛,并将巴塘正、副土司正法,平定巴塘、里塘。随后,马维骐回川,赵尔丰留任炉边善后督办,处置巴塘、里塘改土归流事宜,并持续征战乡城等地。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六月,锡良、绰哈布奏请“乘此改土归流,照宁夏、青海之例,先置川滇边务大臣,驻扎巴塘练兵,以为西藏支援,整理中央为后台。川、滇、边、藏声气相通,联为分歧,与日俱增,此东北之计也”。清政府任命赵尔丰为川滇边务大臣。(注:《锡良、绰哈布奏设川滇边务大臣折》、《军机处遵旨交部议复锡良等奏设川滇边务大臣请以赵尔丰充任》,《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册,第90-91页。)川滇边务大臣的设立,揭开了川边地域改土归流的新篇章。
    赵尔丰首先在巴塘实行改土归流。他拟定《巴塘善后章程》(即《改土归流章程》)43条,明白规则:巴塘全境皆大皇上地土,无论汉人、蛮人皆为大皇上百姓,从此永远清除土司之职,改设汉官,管理中央汉、蛮百姓及钱粮词讼一切事情。章程还关于行政官制、财政赋税、司法诉讼、僧俗礼仪、文教卫生等方面的变革做了详细的规则,是一个片面零碎的改土归流章程。(注:《锡良咨请赵尔丰查收转发〈巴塘善后章程〉汉文本》,《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册,第95-103页;又见《改土归流章程》,《赵尔丰川边奏牍》,第190-197页。)随后,赵尔丰依托弱小的军事力气,东征西讨,不时地在攻占的土司统治地域推行改流政策。计自光绪三十一年至宣统三年(1905-1911年),赵尔丰在川边地域先后奏设康安、边北2道,康定、巴安、登科3府,德化、甘孜、白玉3州,三坝、里化2厅,盐井、定乡、稻成、河口、石渠、同普6县,乍丫、察木多2理事官,得荣、江卡、贡觉、桑昂、杂瑜、三岩、甘孜、章谷、道坞、瞻对、泸定桥11设治委员,及边务收支局、学务总局等。“汉官之仪,已遍康区。官制既定,政令通行,原有土崩瓦解、同室操戈之形势,亦为之一变;而土司改流,民命昭苏;喇嘛归政,社会安息;藏官既被驱赶,残酷不加于中央;野番复经投诚,盗匪亦绝于路途。远近归附,四方宁谧,俨有行省之规模焉。”(注:杨仲华:《西康纪要》下册,第343页。)赵尔丰在川边地域7年的苦心运营,曾经初步奠定了设省的条件。
    早在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内阁中书尹克昌鉴于西藏危机、川滇大局可危的情势,奏请在川边地域划出四川雅州府、宁远府、打箭炉厅,云南丽江府、永北厅、永宁土府,以及巴塘、里塘、明正、瞻对各土司,添设建昌行省。(注:《内阁中书尹克昌奏请添设建昌行省折》,《西方杂志》第2年第8期,光绪三十一年八月二十五日。)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又有人提出西藏改建行省的想象,以为:“中国若欲保西藏,为两川之屏蔽,使人之权力不能由印度以中转西藏,长驱而入,贯穿于扬子江诸行省;则保藏即所以保两川,保两川即所以保湘、鄂、皖、豫、宁、苏六省之腹地。西藏改为行省一策,万不能坐失事机,再缓顷刻。”(注:《拟改设西藏行省策》,《西方杂志》第3年第2期,光绪三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但这些都没有后果。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四月,两广总督岑春煊奏请统筹东南全局时再次提出应在川边与西藏设置川西省和西藏省。事先,赵尔丰尚没有掌握完成川边地域改土归流的任务,“以其时番人顽梗,未识兵力能否荡平”,故不敢“操切议覆”。(注:《代理川滇边务大臣傅嵩@⑥奏请建立西康省折》,傅嵩@⑥:《西康建省记》,第25页。)直到宣统三年(1911年)三月,赵尔丰才对此做出积极的回应,他以为川边建省为时势所迫,已是刻不容缓。他说:“康藏以前之横散,实因无人运营。如令建省,连接分歧,共筹边圉,俾便国防担任有人,随时预防,以备不虞。依其俗而导其政,练兵、兴学、采矿、开垦悉为蕴富之源,数年之后,当有可观,此边、藏时不容缓之事,亦势也。”(注:赵尔丰:《议复岑春煊统筹东南全局奏请川边建省折》,《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下册,第921页。)就在此时,清廷调任赵尔丰署理四川总督,并调四川布政使王人文任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以边务未定、交接需时为由,奏请以多年跟随本人而“于边务了如指掌”的傅嵩@⑥代理川滇边务大臣,以王人文暂时护理四川总督(注:《赵尔丰电复赵尔巽请以王人文护理川督傅嵩@⑥代理边务》、《赵尔丰致电军机处请以傅嵩@⑥代理边务大臣》,《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下册,第919、931页。),失掉清廷的同意。
    傅嵩@⑥代理川滇边务大臣当前,持续征战,陆续将鱼科、明正、罗科等土司改流,康区根本平定。宣统三年(1911年)闰六月十六日,傅嵩@⑥统筹川边全局,奏请建立西康行省。傅氏奏折次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他较为详细地叙说了赵尔丰及本人运营川边、改土归流的情形,以为川边建省的机遇曾经成熟。他说:“总计空中,已奏定府、厅、州、县者十余缺,已奏设官而未定府、厅、州、县者十余处,近日改流及从前应行添设郡县之处犹多,已成建省规模。而星使十分设之官,形同寄处,亟应及时规画,改设行省,俾便扩大政治,底定边境……建省之计,惟此时为然。”另一方面,他详细罗列了应在川边建省的理由:一是政治意义,川边建省可以划定康、藏疆界,“俾定名义,而占领地土”,即建省之后可以对川边地域实行理直气壮的间接统治。二是战略意义,川边建省有利于稳定川、康、藏地域的统治,“将边地改设行省,编练重兵,建威即可销萌,守康境,卫四川,援西藏,一举而三善备”。三是政区版图宽广,川边地域东西3000余里,南北4000余里,应设州县八九十缺,四川总督不能遥制,必需有“一定行政总机关”。四是政区层级设置合理,川边地域所设府、厅、州、县各级行政机构,“皆地足以养民,民足以养官,所征粮税,可敷各属员司廉俸办公之用”。五是行政官制建置合宜,将原有官制更改项目即可,无须添加廉俸自费,“事举而款不费”。详细方法是:边务大臣改为西康巡抚;边务收支局改为度支局;关外学务局改为提学司;康安道改为提法司;边北道改为民政司。至于省名,此折以为:“边境乃古康地,其地在西,拟名曰西康省。”(注:《代理川滇边务大臣傅嵩@⑥奏请建立西康省折》,傅嵩@⑥:《西康建省记》,第24-26页。)     关于此折上奏的情形,据傅嵩@⑥自记:“此折系宣统三年闰六月十六日由边务大臣行辕驿递成都,请川督专差送京,已得川督回电,于七月十二日收到。未知何日专差前送。后因文报不通,未奉朱批。”(注:傅嵩@⑥:《西康建省记》,第27页。)可见,傅嵩@⑥此折能否上达清廷还是一个疑问。就事先的国际情势而言,武昌起义行将迸发,清王朝很快被推翻。因此,西康建省在清末并未变成理想,只为先人留下一纸蓝图。

 

 

                                              四、结论

 

    清末新政时期关于苏淮分省以及蒙疆与川边建省的政区革新想象最终都没有完成,缘由固然多种多样,但在一定水平上都与政区自身的绝对波动性有关。我国关于行政区划的行省制度始于元朝,经明至清已相当成熟,使得各级政区日趋波动,要遽然停止某种革新的确不太容易。虽然如此,详细地研讨这些历史景象,关于我们进一步看法清末乃至民初的相关政治革新成绩还是有重要意义的。
    其一,政区革新是清末新政变革的一局部,政区革新的得失是清末新政成败的一面镜子。无论是裁撤漕运总督,还是开发北部蒙疆和川边改土归流,都是清政府新政的重要举措,苏淮分省、蒙疆与川边建省只不过是这些新政变革的自然后果。一方面,漕督的裁撤乃势所必定,而清政府对北部蒙疆的开发和川边地域的改土归流,关于各该地域的社会经济开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这也是清末新政积极作用的分明反映。另一方面,就政区革新而言,或由于中央官绅的支持,或由于经费的缺乏,或由于工夫来不及,最终都没有后果。可以说,政区革新的失败,从一个正面反映了清末新政困难迂回的情势及其失败结局。
    其二,清末政区革新是清政府增强地方集权统治的重要手腕,但后果却适得其反。我们晓得,清末新政是在内忧内乱的背景下自愿开端的,但是,随着新政的推行,不但没有无效地消弭各种内外压力,反而激化了一些新的矛盾,并最终招致了清王朝的毁灭。苏淮分省见诸上谕明文,已是既成现实,但却在江苏官绅的支持声中自愿做出更改,发出成命,这标明朝廷的威望曾经难以接受中央力气的应战。蒙疆与川边建省,都是在俄国与英国等列强侵略权力的浸透之下,清政府为增强对内地地域的统治而采取的积极举措,但都因故未果。这些现实标明,清政府在新政时期希图增强本人的地方集权统治,已是有心有力,其最终迅速走向覆亡的路途是不可防止的。
    其三,清末政区革新对民国当前政区革新有着间接的影响。苏淮分省在清末分而即合,当前似未再议。察哈尔、暖河、绥远与西康建省成绩,虽然在清末议而未建,但是,一些建省的根本准绳,如各政区的边界、版图及其境内府、厅、州、县行政机构层级等方面,都曾经大致确定。民国时期在这些地域的正式建省自然与清末的建省之议亲密相关。有人在评论傅嵩@⑥的《西康建省记》时以为:“民元以来之西康建置,亦多受其影响。”(注:任乃强:《西康图经·境域篇》,新亚细亚学会1933年版,第51页。)甚至西康之得名都是由于傅嵩@⑥所奏西康建立行省之奏折而初次提出。(注:李亦人:《西康综览》,正中书局1947年版,第58页。李在叙说傅嵩@⑥奏建西康行省时以为:“西康之名,亦自此始。”)当然,民国时期察哈尔、暖河、绥远的建省也是与清末的建省动议一脉相承。历史也许有时会发作腾跃式的裂变,但决不能够与过来快刀斩乱麻,任何断裂之间都有各种延续性的因子,以赓续历史的不时开展。
    字库未存字正文:
      @①原字亻加塞
      @②原字壳下加心
      @③原字彀去弓加禾
      @④原字合下加廾
      @⑤原字崔下加(商去六)
      @⑥原字火加木
      @⑦原字匡右加力


(文章来源:《近代史研讨》2003年第2期。李细珠,中国社会迷信院近代史研讨所副研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