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协会必须走改革、发展、创新之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9 11:12:49
广西银行业协会
一、银行业协会的现状
※半官半民身份的尴尬
非自发组建的先天不足——各省市区银行业协会的组建,大体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初期为自发组建、后纳入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二是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建。无论哪种情况,银行业协会“民间组织”的性质最终都有所改变,基本变成半官半民的“非典型性社团组织”。这种状况的好处是,能够保证方向、步调一致;问题是无法真正充当会员单位的代言人角色,在会员单位中的公信力大受影响。
自主办会与行业管理的矛盾——自主办会是社团组织的基本特征之一,也是社团组织管理的基本要求。首先,自主办会是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①政企分开必然要求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社团组织是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行业社会管理的有力补充;②市场运作必然要求建立健全规范的游戏规则和良好的市场环境,银行业的股份制改造和价值取向的市场化客观上提出了这种迫切需求;③行业自律必然要求形成体现共同意志和行动的合适载体,这个载体必须能承载起引领行业健康发展的重任。其次,自主办会是反映行业诉求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①诉求包括政策诉求、市场诉求、环境诉求。向各级政府反映行业的政策诉求以解决行业生存的方式、途径问题;向社会公众介绍行业的市场诉求以解决行业发展的方向、速度问题;向业内同行提出行业的环境诉求以解决行业竞争的秩序、平台问题。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仅是行业规避各类风险、确保资产安全的需要,也是为了维护存款人的根本利益;不仅是行业争取各方理解、确保平稳发展的需要,也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但是,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也是社团组织必须坚持的原则。首先,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指导是计划和市场有机结合的必然要求:①市场的自由化特点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市场主体的决策,需要行政加以约束和引导;②在目前的形势和很多情况下,行政的力量远远大于市场的力量,社团组织有时候只有依附行政的力量才能办成事情。其次,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指导是金融全球化和风险管控的必然要求:①风险管理是行业主管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的共同责任,尤其在市场开放和业务创新日益加快的形势下,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的压力也随之加大,银行业金融机构势必要随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风险压力传导,并及时做出反应;②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协会也不能置身其外,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风险提示,协助会员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是其应有之义。第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指导是协会自身建设和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①社团组织的松散性性质决定了它无法呼风唤雨、召之即来;②社团组织的合议制性质决定了它难以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因此,行业协会自觉、主动地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对不断加强协会的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确保协会健康发展都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当然,自主办会与行业管理的矛盾也是显而易见的。协会要办好“单个会员单位想办却不能办、监管部门想办却不好办、法律没有规定但能办的”事情固然容易,但遇到“会员单位想办但监管部门不许办”的情况,协会又该怎么办呢?
会员体制与协会体制的错位——当前,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管理体制均为总分制结构,而中银协和地方银行业协会却都是独立的社团法人。客观上形成的“条块关系”以及事实上存在的“条条重于块块、系统重于当地”情况,严重影响了地方银行业协会作用的发挥,特别是在处理搞好自律管理、防止恶意竞争、维护合法权益等重大问题上,由于各会员单位上级的原因,都无法得到满意的结果。可以说,地方协会大体上处于被“边缘化”的境地,如同“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协会干部任职的怪象
专职干部委派制形成的问题——这里所说的专职干部,主要指专职副会长和秘书长。目前,上到中银协,下到各省区市银行业协会的专职副会长和秘书长,均由银监会和各地银监局委派(会员大会选举通过只是走走履行手续的形式)。这样做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委派的干部是否适合做协会工作;二是委派的干部是否能相对稳定;三是委派的干部是否能保证协会工作的连续性。
驻会干部轮换制形成的问题——这里所说的驻会干部,主要是指会员单位派驻协会秘书处工作的人员。目前,上到中银协,下到各省区市银行业协会,均有类似问题。这当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人员的稳定性问题;二是人员的素质问题;三是人员管理上的问题。
工作人员聘任制形成的问题——这里所说的聘任人员,主要是指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这类情况在中银协和许多地方银行业协会都有。这当中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人员的业务能力问题;二是人员的稳定性问题;三是面临的其他实际问题。
※履行职责定位的艰难
责任何在——除了协会的章程对专职副会长和秘书长有一些职责规定外,现在还没有任何具有约束作用的职责、规定对协会工作人员进行规范,更没有相应的机制来作为保障,这是人员管理上的最大空白。
向谁负责——无论专职副会长和秘书长,还是驻会工作人员,工作上究竟应该是向其所在单位负责,还是应该向协会的会员单位负责?这是当前还没有完全明确的根本性问题。
怎么负责——无论专职副会长和秘书长,还是驻会工作人员,其所有的关系都还在原单位,年度考核也在原单位进行,这不仅造成了事实上的考核不公平问题,也造成了其个人归属感的离心问题和工作上的偏向问题。
二、银行业协会的出路
强化银行业协会的地位、提高银行业协会的声望、扩大银行业协会的影响,根本出路在于改革、发展、创新。
所谓改革,就是要改革体制、理顺关系。一是要探讨、研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协会管理体制;二是要探讨、研究与会员单位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协会组织体系;三是要探讨、研究既适应自主办会要求、又符合行业管理需要的相互关系。
所谓发展,就是要理清思路、明确方向。一是要弄清楚建立行业协会的基本出发点是什么?根本目的是什么?二是要弄清楚行业协会的办会规律是什么?怎么样才能办出自身的特色?三是要弄清楚行业协会怎样才能真正成为会员单位的利益维护者、诉求代言人和关系协调员。
所谓创新,就是要完善制度、丰富手段。涉及协会体制、职能、职责的基本制度首先要建立;涉及协会管理、运转、财务的工作制度一定要完善;涉及协会工作思路、活动策划的安排必须要生动活泼。
三、银行业协会的策略
※处理自主办会与行业管理二者关系之管见
坐正位置——监管机构派驻协会工作的人员要做到“不忘身份、心向会员、牢记职责、照章办事”。履行职责要秉公、思考问题要换位、开展工作要兼顾。
独立工作——一定要按照银行业协会的办会规律和要求来开展工作,切忌把协会办成“第二银监局”、当成银监局的“传话筒”。章程是协会的根本大法,一切工作都要依照章程的规定来开展;决议是协会的办事依据,一切工作都要遵照决议的内容来进行。
加强沟通——要及时汇报协会的工作情况,听取主管部门的意见;要注意在协会的决议、工作中体现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要敢于向行业主管部门指出违背协会工作规律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银行业协会发挥职能作用之管见
发挥职能作用要实事求是——要准确定位协会的职能,要客观认识协会的能力,要科学看待协会的工作;不要把自己看成“无所不能”,不要让自己盲目“包打天下”,不要给自己设置“光环陷阱”。银行业协会要在求真务实的基础上,真正办出自己的特色来。
发挥职能作用要循序渐进——会员单位一时难以接受的工作不要急于做,会员单位意见无法统一的工作不要强行做,会员单位条件还不具备的工作不要勉强做,协会力所不能及的工作不要咬牙做。
发挥职能作用要因势利导——①多做纳谏工作:广泛了解会员单位的需求,及时征询对协会工作的意见;②多做服务工作:排会员单位之所忧,帮会员单位之所需,解会员单位之所难;③多做协调工作:搭建与政府部门沟通的平台,疏通与企业单位联系的渠道,拓宽与监管部门交流的路子。
※加强协会秘书处自身建设之管见
工作要细化——协会秘书处的工作具有具体、繁杂、琐碎、多变的特点。需要确定岗位、明确职责、搞好分工;需要制定计划、细化工作、落实责任。
办事要扎实——协会秘书处的工作事关全体会员单位的利益,来不得半点马虎、懈怠。凡事都要仔细斟酌、权衡利弊,工作要有板有眼、滴水不漏。在会费管理上,要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办事,管好用好每一笔钱:收支预算留有余地,活动费用“宽打严用”,大部经费用于会员,运转开支从严掌握。
管理要科学——协会秘书处的工作人员来自各个会员单位或其他方面,思想上多少都带有一点“本位主义”的东西,因此在管理上必须考虑到这个因素,力争避免利益矛盾或把矛盾减少到最低程度;要在政治上、生活上、工作上为驻会工作人员排忧解难,思想上多关心、少冷漠,工作上多指导、少指责,生活上多照顾、少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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