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打击非法开采煤炭资源工作监管不力的检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1:50:09
关于对打击非法开采煤炭资源工作
监管不力的检讨
区委、区政府:
前段时间,由于我局工作不到位,对打击非法开采工作监管不力,导致新韶镇出现多起偷挖私采煤炭资源的情况。对此,我局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的检讨。对下一步打击非法开采工作我局要加强监管,克服困难,防止以上情况再次发生,同时对我区打击非法开采煤炭资源情况反映如下:
一、根据市编委《关于印发浈江、武江两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韶市机编[2005]95号)以及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武江、浈江西区矿产资源管理职能移交的函》(韶国土资源函[2005]20号)的精神。我局地矿管理的职能从2005年8月3日起移已交给浈江国土资源分局,不再行使地矿管理的职能,同时我局下属地矿管理中心有3人也全部调去了市国土资源局,而根据《矿产资源法》及《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处罚,是由县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行使的。我区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是区国土资源分局,我局不是有地矿行政执法的职能。
二、我局目前的主要职能是经济运行、市场监管、民营经济、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申报初审,另有打击非法性营私宰、酒类、盐类行政执法等,工作任务比较重。我局在局内上班的共有8人,还有4人分别兼任区煤管总站站长,北江科技工业园主任、浈江开发区1人、区城市社整顿办1人,所以人员严重不足。
三、前段时间,我局在煤炭方面的工作重点是犁市、花坪一带煤矿关闭工作,忽略新韶镇辖区的打击非法开采工作。
四、根据国务院国发[2005]28号文及根据《广东省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中各部门的工作责任中,经贸部门的职责是负责加强行业管理和流通领域的管理,严厉查处收购,买卖非法一采矿产的行为。
尽管存在上述一些执法主体的职能上的问题,但我局在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下一步的仍要充分利用现有力量,把打非工作作为之中主导做,尽快扭转局面。
关于成立区打击非法开采煤炭巡察
大队的请示
区政府:
根据省、市的决定精神,我区的46对煤矿目前已全部关闭,但受利益驱动,偷挖私采煤炭资源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严厉打击偷挖私采煤炭资源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我局建议成立区打击非法开采煤炭巡察大队,大队办公室设在区煤管总站,经费由财政供给。大队设队长1人,副队长2人,人员10人,另抽调10名辅警协助工作。
以上当否,请批示。
二OO六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