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1:27:25
有关问题的说明
为做好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自2010年12月1日起,凡申请办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其预售资金均应按照《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纳入监管。开发企业可使用交易权属系统上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登陆地址:http://www.bjjs.gov.cn)
二、预售资金监管相关操作流程如下:
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开发企业登录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按《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申请使用资金。
三、专用账户名称应按以下规则开设:开发企业名称(全称)+建筑物名称(以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建筑物名称批准文件为准)+拟预售楼栋名称(以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确定的建设项目名称为准)。如果拟预售楼栋为一栋楼以上,专用账户名称中的拟预售楼栋为其中一栋等。(例:XX公司XX家园1号住宅楼等)
四、开发企业应在申请预售许可前,向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申请“专用账户入账POS终端”时,需提供专用账户开户相关证明文件。
北京银联商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10层;联系电话:88019520、13901220160;联系人:赵小阳
五、开发企业选择预售项目的个贷银行后,应与个贷银行明确该项目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名称、专用账户名称、专用账户账号,并应约定个贷直接进入监管银行的专用账户,要求个贷银行及时反馈个贷入账信息(具体格式见《个人贷款入账信息填写说明》样表)。
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咨询电话:59958690
个人贷款入账信息填写说明
1、 个贷银行与监管银行为同一银行的
每笔个人贷款对应唯一一个网签合同号。监管银行将网签合同号填入摘要栏或通过本行业务系统录入,并生成带网签合同号的入账明细。
关键数据信息如下表:
数据项
说明
开户银行名称
专用账户开户行名称
专用账户账号
专用账户名称
出入账编号信息
网签合同号
交易时间
yyyy-MM-dd
如:2010-12-10
金额
如:200000.00元
相关信息标准见《北京市预售房资金监管系统银行接口方案说明1.0》第三章第二小节出入账明细。
2、 个贷银行与监管银行为不同银行的
每笔个人贷款对应唯一一个网签合同号,统一填入摘要栏,凭证为人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电汇凭证、信汇、进账单、特转凭证。个贷银行将带有网签合同号的入账信息传给监管行,由监管行生成带网签合同号的入账明细。
关键数据信息如下表:
数据项
说明
开户银行名称
专用账户开户行名称
专用账户账号
专用账户名称
出入账编号信息
网签合同号
交易时间
yyyy-MM-dd
如:2010-12-10
金额
如:200000.00元
相关信息标准见《北京市预售房资金监管系统银行接口方案说明1.0》第三章第二小节出入账明细。